第二节 区域创新发展状况及其分析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知识创新资源最为密集、知识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科技资源十分丰富,知识创新能力较强,区域经济比较发达,创新发展潜力巨大。建设和完善京津冀区域创新体系,促进区域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创新效率,不仅能够实现区域协同创新,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繁荣发展,而且对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能够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近年来,京津冀区域创新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发展潜力较大,但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平衡、创新协作程度低、科技辐射和扩散效应不显著、基于创新的产业化合作不足等问题,其中北京和天津两大中心城市创新能力在目前较强,周边城市与其差距较大。本节分析和研究京津冀区域创新体系,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区域科技创新与区域人才创新。本节所使用数据如没有特殊说明,均来自于2004—2011年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一、区域创新体系
区域创新能力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以促进区域经济增长为目标,将区域内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政府、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等创新资源协调地结合在一起,在创新活动过程中合理配置创新资源,持续将知识和信息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服务的一种可以循环往复的能力。对区域创新能力的评价依托于区域创新主体的活动,区域内各创新行为主体(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政府部门等)及其相互联系和创新环境组成的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网络系统即为区域创新体系,可分为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服务创新体系。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出,要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京津冀区域作为我国科技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在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是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一)知识创新体系
知识创新体系是由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转移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核心部分是科研机构和教学科研型大学,功能是通过科学研究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它是技术创新的先导和源泉。京津冀区域具有强大的科技实力和丰厚的科技资源,基础设施软硬件优势明显。在创新投入方面,高等科研院所密集,经费投入充足;在创新产出方面,论文发表数量、专利数量遥遥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区域创新资源分布严重不均,主要集中在北京,津冀两地与北京差距较大,区域协同创新能力不足。
京津冀区域作为全国科技和教育的中心,聚集了大量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也承担着大批高精尖的国家重点研究项目和重点产业化计划项目,拥有数量众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形成了门类广博的科学技术学科体系。2010年,京津冀地区共有研发机构501所,占全国的比重为13.6%,高等学校研发机构358所,占全国的比重为10.8%,在全国居于前列,但是研究机构分布十分不平均,北京拥有研发机构370所,占全国的10%,居全国首位,天津和河北的数量分别为56所和75所,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1.5%和2%,见表3—3和图3—6。另外,近几年京津冀区域的研发机构数量比较稳定,占全国的比重缓慢提高。
表3—3 2010年京津冀区域研究与开发机构情况
资料来源:2007—2011年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图3—6 2006—2010年京津冀区域研究与开发机构情况
资料来源:2007—2011年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京津冀区域是我国人力资源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在科技人力资源的拥有量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其中,北京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丰富,明显高于津冀两地,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京津冀地区人力资源优势明显,但分布严重不均。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方面,虽然京津冀三省市科技经费支出总体规模较大,但津冀两地与北京的差距悬殊,这种“一枝独秀”的局面不利于京津冀地区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阻碍了区域协同创新。在科技成果方面,京津冀区域科技成果比较丰富,国外主要检索工具收录的科技论文数和专利申请授权量在全国均居前列,但同样存在着河北省与京津两地差距较大的问题。
同样,京津冀区域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相互协作程度不容乐观,近几年流向京津冀区域的技术合同数量一直低于流向长三角区域的技术合同数量。2010年,流向京津冀区域的技术合同仅为46325项,相比之下流向长三角地区的技术合同则有58938项,见图3—7。尤其是北京的众多科研机构和企业与京津冀地区的其他省市的联系并不密切,更多的是和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技术市场的技术流向也多为后两大区域,使得京津冀地区的科技成果并没有为本地区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图3—7 2010按合同类别分技术市场技术流向地域
资料来源:2006—2011年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此外,研究机构没有寻求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市场机会,企业也缺乏将小型发明专利转化为新产品开发的动力。与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相比,京津冀区域内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科技发展和区域创新体系远没有建立起来,市场割裂依然存在,限制了围绕共性问题和需求的联合科技开发,阻碍了科技成果在区域间的流动。京津冀区域内各省市之间的科技协作相当少,而且比较分散,缺乏相应的鼓励政策和实际的支持措施。
(二)技术创新体系
技术创新体系是由与技术创新全过程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它的主要功能是创造、应用、扩散和传播新技术,其核心部分是企业。企业技术创新积极面向市场,直接创造经济价值,并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投资、开发和收益的主体。在京津冀区域技术发展中,政府主导所占比重比较大,产学研结合不紧密,北京、天津两地科技发展的同构性、重复性问题突出。
京津冀三省市R&D经费内部支出中,企业资金占46.6%,政府资金占45%,其中北京市R&D经费内部支出中,企业资金占32.9%,天津市为74.1%,河北省为78.5%,三省市企业科研投入力度依次增加,天津市和河北省的R&D经费内部支出中企业资金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北京市。三省市研究与开发机构R&D经费内部支出中,企业资金占2.9%,其中北京市研究与开发机构R&D经费内部支出中企业资金占2%,天津市占3%,河北省仅占0.02%,表明京津冀三省市政府对研究与开发机构经费投入比重较大,研发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在京津冀区域内部,北京和天津两个核心城市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产业同构。总体来看,两市第二、第三产业总体结构呈现出较高相似性,相似系数分别达到0.3和0.5,同构产业主要集中在电子、医药制造等部门,直接导致了两地在资源、能源、项目等方面的争夺。京津作为京津冀区域两大中心城市,由于联合观念的缺乏,行政地位的竞争以及由此形成的区域壁垒和特定时期形成的财政、投资、金融体制等方面的制度障碍,出现了明显的主导工业行业趋同现象,难以形成具有不同层次结构的产业聚集。这一状况直接导致了资源难以在该区域合理流动,限制了市场在该区域对周边地区发挥辐射效应过程中的作用。
(三)服务创新体系
科技中介服务是为科技研发、技术转移与扩散以及产品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提供中介和关键资源配置服务的总和;科技中介机构活跃于技术需求者与技术持有者之间,沟通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间的技术流动,促进创新体系内各参与主体间的互动,并通过技术搜寻、评估和传播,实现创新体系内在的有效联系,是各类创新主体的黏合剂和创新活动的催化剂,在有效降低创新创业风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京津冀区域科技中介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初步形成了产业化规模,在加速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成为京津冀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0年,北京市已有科技中介机构近万家,2009年成立的“中国技术交易所”和“北京国家技术交易中心”较好地发挥了北京科技中心的作用。
天津目前已形成科技服务门类齐全、公共机构与民间机构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了一批科技服务业的骨干行业,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科技服务业发展最活跃的两大发展基地。河北省科技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经过十年的发展,现有常设技术市场21家,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技术贸易机构两千多家,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这些机构在技术创新、科技孵化服务体系、投融资服务体系、咨询、策划、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介机构迅速发展,问题随之暴露。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能力不强,同时缺乏相应的立法规定,法律管理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标准。中介机构行业依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亟须完善化与高级化。
二、区域科技创新
(一)区域科技综合实力较强
京津冀区域拥有丰富的科技资源优势,是全国综合科技实力较强的区域,智力密集度较高,大学、科研院所及科技研发人员高度集中,科技资金投入总量较大,科技成果颇丰,技术交易市场比较活跃。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组织、人力和财力等资源比较集中,整体水平较高,北京的科研组织资源以政府科研机构为主,天津结构较为均衡,河北则以企业科研机构为主。科技财力资源方面,北京以政府资金为主,天津、河北以企业资金为主。
京津冀区域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丰富,近几年区域R&D活动人员数不断增加,但在全国所占的比重呈下降趋势。2010年,京津冀区域共有R&D活动人员44.81万人,占全国的比重为17.7%,其中,北京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丰富,2010年北京R&D活动人员共有26.9932万人,占全国的比重为7.6%,分别高于天津和河北5.2个和5个百分点。R&D人员全时当量方面,京津冀区域在2005—2010年呈稳步增长趋势,年均增长5.1%,北京远高于天津和河北总和,河北略高于天津。详见表3—4、图3—8和图3—9。
表3—4 2010年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投入状况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1》
图3—8 2009—2010年京津冀区域R&D活动人员数
资料来源:2010—2011年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图3—9 2005—2010年京津冀区域R&D人员全时当量
资料来源:2006—2011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京津冀三省市科技经费支出总体规模较大,在R&D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方面,京津冀区域2010年为1206.8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17.1%,占GDP的比重为2.8%,高于全国1.8%的平均水平和长三角地区的2.1%。河北省的R&D内部经费支出额最少,只有155.4亿元,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也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为0.8%。详见表3—5和图3—10。
表3—5 2010年各地区R&D经费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1》。
图3—10 2005—2010年京津冀区域R&D活动经费内部支出占GDP比重
资料来源:2006—2011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0—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科技创新对区域创新系统构建和区域内企业创新能力的培育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区域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有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京津冀区域作为环渤海经济圈的核心,承担着中国经济发展第三极的核心作用,综合科技实力较强,智力密集度高,科技投入总量大,科研成果丰硕,技术市场交易活跃,但同时也存在着创新协同度低、区域创新能力差异明显、科技创新产业化合作不足等问题。因此,应不断提高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京津冀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区域内部综合创新能力差距大
区域创新体系要求在一定创新能力下形成合作、分工和互补的发展态势,而区域内创新能力的差距大则难以实现优势互补。区域间的差异过大,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信息和资源的流动,从而影响创新信息和创新知识的扩散和传递。北京、天津和河北作为京津冀区域内的三个主要省市在创新综合能力上差距较大。《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11》显示,这三个城市的排名分别为第3、7和19位(见表3—6),处于不同的等级,以区域垂直差异为主。而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主要城市基本都处于同一等级,区域发展以区域间的横向交互为主。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创新协调机制,资源整合与共享利用不足,区域层次的战略合作规划比较缺乏,区域内尚未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北京的创新辐射带动能力及其他省市的技术引进与吸收能力有待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差异化表明促进科技的辐射和扩散还有很大的空间。
表3—6 2011年各地区创新能力排名变化及指标调整的影响
注:表中排名变化中正数为排名上升,负数为排名下降。
资料来源:《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11》。
科技进步水平方面,根据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将全国31个省(区、市)划分为四类,其中上海、北京、天津、广东和江苏为第一类,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河北省属于第三类,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在50%以下,但高于40%,河北省与北京和天津相比差距明显(见图3—11)。
图3—11 2011年各地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
资料来源:2011年全国及各地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一).http://www.zjkjt.gov.cn/html/node18/detail170401/2012/170401_32901.html.
(三)区域创新产出优势不突出
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产出与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区域内各省市间的差异也较大,北京市优势地位明显,河北省创新产出能力较为不足。2011年,北京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77955件和40888件,分别较2010年增长了36.1%和22.0%,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45057件和15880件,分别较2010年增长了34.6%和41.7%;天津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36258件和13982件,同比增长了39.6%和27.0%;河北省全年专利申请量17595件,授权量11073件,分别比2010年增长了43.1%和10.1%(参见图3—12和图3—13)。可见,在专利申请和授权方面,天津市和河北省总体明显低于北京市,但专利增长数较快,呈现出较大的技术创新后发优势。
图3—12 2003—2010年京津冀区域专利申请受理情况
资料来源:2004—2011年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图3—13 2003—2010年京津冀区域专利授权情况
资料来源:2004—2011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技术交易方面,天津市和河北省增速较快,2011年北京市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5.4万项,较2010年增长5.3%,技术合同成交总额1890.3亿元,较2010年增长19.7%。天津市共签订技术合同11726项,合同额171.59亿元,较2010年增长43.2%。河北省共签订技术合同4403份,技术合同成交额26.7亿元,较2010年增长38.4%(见图3—14)。
图3—14 2003—2010年京津冀区域技术市场成交额情况
资料来源:2004—2011年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科技成果方面,京津冀区域拥有大量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数量也位居全国前列,北京作为全国最重要的科技开发基地,是科技成果最多的城市,天津次之,河北最少。2011年,天津市全年完成市级科技成果2020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75项,应用技术成果1917项,软科学成果28项,属于国际领先水平的59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331项。河北省全年共登记省级以上科技成果3131项,其中国际领先的60项,国际先进的516项,国内领先的2145项目,国内先进的410项目。2010年,京津冀三省市被三大检索系统(SCI、EI、ISTP)收录的科技论文数达到59960篇,占全国的23.6%,其中,北京48554篇,占全国的19.1,位居全国第一。区域科研能力和科技成果量不平衡,未来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方面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京津冀区域内部没有形成有效的资源整合平台,北京对津冀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津冀主动接受北京辐射的意识和能力比较薄弱,区域创新产出优势不突出,各地区创新产出能力差异较大。
(四)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待加强
近年来,京津冀区域内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科技投入不断增长,为区域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保障。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反映一个地区创新能力强弱的重要方面。2010年,北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R&D活动的企业数为1043家,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为41761人年,R&D经费内部支出为133.02亿元;河北省上述指标分别为546家、41632.2人年和97.99亿元。天津的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科技含量高,投入也较多,企业技术投资与产值在三省市中处于优势,北京在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科技与研发方面优势不明显(参见表3—7)。京津冀地区企业科技投入呈增长趋势,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表3—7 2010年京津冀区域大中型工业企业R&D活动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1》。
三、区域人才创新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合作是区域合作的第一动力,京津冀地区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但由于合作动力机制缺乏、合作领域较为局限、政策衔接不通畅等因素,导致京津冀区域人才市场相对分割,人才流动存在障碍,区域人才整体竞争力不强。因此,加快推进京津冀区域人才一体化发展,逐步实现区域内人才资源均衡发展、人才效能充分发挥、人才优势整体提升,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是京津冀区域人才创新的重要任务。随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对人才开发和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京津冀区域人才一体化发展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发展动力。
(一)区域人才发展现状
京津冀区域人才资源丰富,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了区域教育水平的提升,人力资源整体素质较高,人才培养能力、人才资源的规模和素质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从人才规模和结构方面,京津冀区域从业人员规模仅次于长三角地区,人才发展空间较大,人才资源基础雄厚,政府重视人力资本投资,服务业人才优势明显。
教育水平影响人才水平。从人才教育资源方面看,北京市教育资源丰富,人才整体素质最高,河北最弱,在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学校教育方面差距明显,高层次人才缺乏是河北省创新能力相对较弱的一个重要原因。北京有各类科研机构685所,每年获得国家奖励的成果占全国的1/3,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89所,高等学校专任教师74202人,在校博士研究生62279人,在校硕士研究生162750人,每万人拥有大学生602人。天津是全国区域科技中心城市之一,拥有一批优势重点学科和国家级的研发机构,2010年高等学校55所,高等学校专任教师28094人,在校博士研究生7523人,在校硕士研究生33499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大学生340人。河北省教育科技资源比较贫乏,科技水平落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110所,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60769人,在校博士研究生1950人,在校硕士研究生29502人,每万人中大学生人数为154人。京津冀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较为均衡,三地的职业教育水平相当。2010年,北京市各类技工学校192所,结业生数188863人次;天津市技工学校44所,在校学生数116107人;河北省各类技工学校166所,在校学生数158592人,专职教师11109人。
从人才需求结构方面看,根据京津冀三地的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重点发展知识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人才需求与北京的经济结构特征基本适应,但是天津与河北在人才需求结构方面存在着同构现象,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人才需求相同,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区域人才的一体化发展(参见表3—8)。
表3—8 京津冀三地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的人才需求
资料来源:京津冀三地的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二)区域人才制度创新
《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逐步推行京津冀区域高层次人才自由流动的制度”。这一创新制度的逐步建立,将有助于区域内的人才流动,有助于区域广泛吸引人才和促进人才发展、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一体化发展。2011年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的《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宣言》提出,三地人才一体化发展将坚持服务发展、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市场推动的原则,探索建立独具特色的合作模式、高效有力的服务体系和协调一致的合作机制,通过加快构建区域人才合作新机制、拓展区域人才合作新空间、搭建区域人才合作新舞台等具体行动,使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形成三地联动、加速前进的新态势,努力把京津冀区域建设成全国最具示范性的区域化人才发展试验区、东亚地区最具吸引力和凝聚力的人才都市圈、全球高端人才高度汇聚和融合的核心枢纽。
(三)区域人才合作创新
近年来,京津冀三地积极开展人才资源合作,区域整体人才竞争力不断提升,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但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人才一体化程度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在人才合作方面,京津冀三地各有优劣势,人才类型上有一定的互补性,存在合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目前,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呈现出以区域人才市场建设为重点、合作部门以人力社保部门为主、政府主导推动等特点,人才合作进入全面发展阶段,通过签署区域人才合作框架协议、举办区域人才交流会等方式,推动了京津冀地区人才合作发展。其中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推进工程将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推动区域内人才流动,实现区域内人才资源共享(见表3—9)。
表3—9 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推进工程六项措施
由此可知,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优势和劣势并存,应根据三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人才比较优势,进一步加强区域人才统筹规划,明确区域人才发展总目标和各地的人才重点领域,整合区域人才优势资源,探索建立优势互补的区域人才开发模式,建立区域人才合作动力机制,不断完善有利于区域人才合作的政策体系,通过人才自由流动和人才优化配置,实现区域共同利益最大化,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