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愉
(一)主要研究成果和社会反响
研究领域比较广,涵盖法社会学及法学理论、比较法学、纠纷解决理论与实践、司法制度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等,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2009年被评选为第二届中国当代法学名家。其中成果较为突出、社会反响较大的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纠纷解决理论与实践。1999年首次提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和有关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程序方面的研究,经过多年的积累,形成了在中国水准最高、最为系统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理论研究。2000年出版专著《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先后获得2002年司法部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2008年钱端升法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论文《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2期)获《法律适用》珠海杯一等奖,对于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改革起到了引领作用。2009年《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获司法部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在这一领域先后主持完成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多个国家项目,参与福特基金会、亚洲开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多个项目研究,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诉讼调解、非诉讼调解与司法衔接、各种专业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程序设计、相关教育培训等方面均作出大量研究成果,并直接影响和参与了相关立法、司法解释以及政策、制度建构和各种社会实践。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多年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司法改革五年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目标。
2.司法改革相关理论与实践。自1996年开始发表相关论文,密切关注和参与司法机关的各种改革实践。研究成果涉及法律职业、司法与民间社会规范、法律解释、案例指导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与传媒及民意的沟通、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等方面,基于这方面的影响力,被推荐为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及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理事。
3.理论法学、特别是法社会学和比较法学研究。包括法社会学研究方法论、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法律与社会、司法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法治道路、法律信仰、民间社会规范等方面,提倡以问题为导向、以事实为依据的法学理论研究,研究成果具有跨学科特点和独创性。
4.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有关小额诉讼、集团诉讼、简易程序、诉讼调解等方面的研究处在领先水平,具有创新,并产生了一定的国际影响。其中《集团诉讼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2006年作为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获第九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论文《小额诉讼程序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有较高的引用率。很多研究成果被列入民事诉讼法专业必读文献。参与《民事诉讼法》修订及新司法解释的论证工作。
(二)近五年来的学术进展
继续上述各领域的理论研究;参与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以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为平台,承担政府项目,如澳门政府、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和相关部委(包括金融、劳动、医疗、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等)有关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政策和制度改革建构等方面的课题;编写纠纷解决相关教材,向社会普及宣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参与纠纷解决机构组织的教育培训;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受托参与各级干部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