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 识 点1
父母都爱我,他们的责任是什么?什么是监护人?
盼盼是小学四年级学生。她的爸爸、妈妈是生意人,工作很忙,经常出差不在家,特意请了一位阿姨在家照顾她的生活。每次回家会带给她很多贵重的礼物,只要想要的都会给她。可是盼盼心里还是常常觉得很孤独、不快乐。有次阿姨生病了,爸爸妈妈又要同时出差,懂事的盼盼提出自己可以一个人在家,盼盼的爸爸妈妈可以让她一个人居住在家吗?
解答 盼盼心里的孤独感是跟家庭有直接关系的,孩子对父母爱的需求不仅有物质的,更重要的还要有陪伴和心灵的关爱,这样才能保证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
盼盼还没有满16周岁,父母不能让她一人单独在家里居住。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尚幼,缺乏甚至没有抵制各种外来侵害的能力,单独居住不安全,生活起居无人照顾,会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我国民法规定,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未成年人的少年儿童,虽然生理和心智在快速成长,但还不够成熟,缺乏辨识能力、控制能力、自我保护能力以及独立生活能力,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我国法律为未成年设定了监护人,给予未成年人需要的照顾和教育,保护他们不受伤害,保证他们健康成长。父母孕育了孩子,对孩子有不可推卸的教育、抚养、保护的责任。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出于某些原因(死亡或者因为疾病无力抚养未成年人等),无法担任监护人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担的义务有:(1)保护被监护人子女的身体健康;(2)照顾子女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子女的财产,为子女的利益合理利用和处分其财产;(4)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比如签订合同、购买商品等);(5)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6)在子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7)子女给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