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说明
彭真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新中国的诞生,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尤其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事业,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顽强奋斗,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
2012年10月12日适值彭真同志110周年诞辰,2012年12月4日又值彭真同志亲自主持和具体参与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在这两个重要时日之间,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发起和筹备的“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于2012年11月30日正式宣告成立。基金的宗旨是:深入研究彭真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繁荣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现在基金的名誉理事长为王汉斌;理事长为杨景宇;副理事长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利明、张春生、胡康生、韩大元、傅洋;理事为(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欣新、付子堂、江平、朱力宇、乔佳平、陈光中、何勤华、李林、李磊、李大进、吴汉东、吴志攀、张文显、张恒山、杨金国、武晓骥、周珂、林 征、林星玉、郑小虎、贺耀敏、高铭暄、贾宇、贾京平、徐显明、黄进。
基金成立伊始,理事长会议就决定,根据基金的宗旨,由基金资助出版一本国内公开发行的关于研究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论文集,以进一步推动研究的深入,并总结和展示研究的成果。理事长会议还决定,由我具体负责论文集的收集和编撰工作。
如前所述,彭真同志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新中国的诞生,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尤其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事业所建立的历史功勋是伟大和巨大的,其思想影响是深远和多方面的,所以对他的有关研究很难在本论文集中得到全面、准确的反映。为此,我特别做如下说明:
首先,对于彭真同志生平和思想的研究,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有,不仅历时久远,而且数量众多;特别在他辞世之后,缅怀其历史功绩的文章更是浩如烟海。本论文集的论文,不仅只是关于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还具有一定的学术性,时间是截止到2012年11月30日之前在国内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以,本论文集收集的文章还是不全面的,还需要我们这些研究者继续努力发掘。值得一提是,即使是彭真的民主法制思想,也是多方面的。例如,他在制定《民法通则》的过程中,就有诸多深刻而专业的论述,但是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论文却不多。因此我们只能将这方面的论文排列在“彭真的立法思想”之中。
其次,本论文集以中共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基金名誉理事长王汉斌同志发表于《中国法学》1997年第6期的《彭真同志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卓越贡献》一文作为代序。因为这一文章不仅回顾了作者在彭真同志直接领导下进行的许多重大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亲身经历,而且也全面、深刻地论述了彭真的民主法制思想。原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基金副理事长张春生同志也亲自为本论文集撰写了前言。前言集中、精辟地概括了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核心。
再次,由于各种刊物所要求的文章体例不尽一致,所以本论文集在编辑过程中对所收论文的体例和极少的错讹,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改动。在此还要特别感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系副教授、基金学术委员会秘书彭君博士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高媛编辑为此进行的辛勤而繁杂的工作。
最后,由于本论文集收集的论文时间跨度较大,我们对某些论文作者的近况一时不甚了解,也难以联系。所以我们在此特别声明,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所有作者支付相应的稿酬。请知情者与出版社联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理事兼学术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