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与建国(经学研究·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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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儒學與君主制度之關聯與剥離

儒學在傳統中國,不僅有著觀念的基礎,而且還有著堅實的制度基礎。蓋政府之各項政治、法律制度,以及依據儒家經典的科考取士,甚至包括民間的種種社會組織,莫不爲儒學之堅實的制度保障。儒家之地位所以能夠歷兩千年而不墜,始終在中國傳統社會發揮著主導作用,其緣由正在於此。然而,辛亥革命推翻了君主制度,摧毁了儒學最主要的制度基礎。而康有爲謀求建立孔教爲宗教,甚至爲國教,則是試圖在道德、信仰領域重建儒家的制度基礎。那麽,下面我們主要分析儒學與君主制度之關係,考察康有爲是如何通過把兩者關係脱鉤而尋求給儒學奠立一種新的制度基礎,從而最終導致了康氏建立孔教的努力。

康有爲大概是晚清最早全面否定君主專制制度的。戊戌前後,康氏推演公羊三世之説,欲變中國數千年據亂世之法,乃極論君主政治之非,欲使中國預入升平、太平世也。(注:參見曾亦:《共和與君主——康有爲晚期政治思想研究》,213~228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其後,革命派承其緒餘,醜詆君主制度至百無一是,遂禍及孔子及其學説。不論康氏早先之變法,抑或後來孫、黄之革命,皆以政治變革爲急務,遂一意傾覆古代之君主專制,而代以西方之民主或君憲政治,然儒學之根基亦隨之摇動矣。

在中國古代,君主制度與儒學實有著密切的關係。康氏既攻君主制度,而大張民權、立憲之説,然亦深知此種做法的危險性,故又希望通過剥離儒學與君主制度之關係,以保全儒學,此實爲康氏建立孔教更深層次的動因。《不忍》雜誌附頁有康氏所撰《禮運注》廣告曰:

遍考遺經,大書特書發明大同之道者,惟《禮運》一篇。若此篇不存,孔道僅有小康,則君臣之義被攻,而孔教幾倒。中國禮文,皆與孔爲緣,隨之同盡,則中國爲墨西哥矣。

“君臣之義被攻,而孔教幾倒”,可見康氏非慮不及此者。而且,康有爲還希望宣揚《禮運》中的大同、小康思想,使孔教能夠超越與君主制度的狹隘關係,甚至以孔教高蹈於西學之上。若然,孔教猶能光被於當代也。

因此,康氏建立孔教之努力,就是把儒學與現實的政治分離開來,即通過使儒學成爲宗教而實現政教之分離,而不至因君主制度的覆滅而受到牽連。並且,揆諸康氏之内心,他甚至相信儒學對於当时的社會具有積極意義。具體來説,就是把君主、君憲與共和三種制度對應於據亂、升平與太平這三個歷史時期,一方面,中國要走向升平、太平,必須採用西方的君憲乃至共和制度;另一方面,儒家不僅僅包括據亂時代的學説,而且也頗言升平、太平之制。因此,即便君主專制被推翻,儒學依然能超然其上,並且,因爲其包含的三世學説而對当时的社會提供普遍的指導意義。(注:參見曾亦:《共和與君主——康有爲晚期政治思想研究》,172~181頁。)

惜乎世事難料,清廷在對外衝突中屢遭敗衂,同時亦使君主制度走到了盡頭。種種政治風潮孰非康氏能料,至君主制度一旦而崩潰,“孔家店”亦隨之打倒矣。設若康有爲初時稍能肯定君主制度之合理性,則孔子及儒學不致傾覆若是之速也。是以數千年中國傳統之中絶,康氏當尸其咎焉。覆楚興楚,皆康氏一人爲之耳。

蕭公權謂康氏“試圖將儒學與專制政體分離,以求儒學的復蘇”(注:參見HGCreel:《儒學與中國道路》,轉引自蕭公權:《康有爲思想研究》,29頁。),可謂深知康氏之苦心者也。蕭氏論康氏學術之用心曰:

康氏所處之世,正值社會與政治的大變化,並迫使徹底重估儒家傳統,以及極力欲使大清帝國在思想和制度上適應新的情况。他的解釋群經乃是當時爲適應時代而作的最嚴肅的努力。武斷與牽强乃因儒家並不能預先知道近代的問題。康氏爲了彌補漏洞,經常不得不違背已被大家所接受的解釋,乃引申經文以便將平等、自由、共和和憲政諸義注入儒學。他的做法乃是善意地使中國的道德遺産現代化以保存之,使清廷的思想基礎合時以挽救它的危亡。(注:蕭公權:《康有爲思想研究》,63頁。)

可以説,康氏欲保全儒學的用心還是很明顯的,絶非僅僅藉儒學之名以變法而已。康氏嘗制訂《保國會章程》,其中第二條規定“保全國土、國民、國教”,第九條規定“講求保國、保種、保教之事”(注:葉德輝:《與南學會皮鹿門孝廉書》,見《翼教叢編》卷六,載沈雲龍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六十五輯,臺北,文海出版社,1971。)。顯然,康氏亦以保全儒學爲目標,不過,儒學必須要重新闡釋。

其後,北洋政府欲尊孔,亦極力洗刷其與君主專制之關係。袁世凱嘗頒佈《復學校祀孔命令》,其中有云:

顧孔學博大,與世推移,以正君臣爲小康,以天下公爲大同。其後歷代人主,專取其小康學派,鞏固君權,傳疏諸家,變本加厲,而專制之威,能使舉世學者,不敢出其範圍。近自國體改革,締造共和,或謂孔子立制,大一統而辨等威,疑其説與今之平等自由不合,淺妄者流,至悍然倡爲廢祀之説,此不獨無以識孔學之精微,即於平等自由之真相,亦未有當也。孔子生貴族專制時代,憫大道之不行,哀斯民之昏墊,乃退而祖述堯舜,刪修六經。《春秋》據亂之後,爲升平、太平之世;《禮》於小康之上,進以大同。共和之義,此其導源。遠如顔、曾、思、孟,近如顧、黄、王諸儒,多能發明宗旨,擇精語詳,大義微言,久而益著,醖釀鬱積,遂有今日民主之局。天生孔子爲萬世師表,既結皇煌帝諦之終,亦開選賢與能之始,所謂反之人心而安,放之四海而準者。(注:《民國經世文編》冊八,5119頁。不過,袁氏尊崇孔教,只是看重其維繫人心的道德功能,而並不認同康、陳以宗教形式尊孔的努力,認爲孔教作爲宗教,反而“强擠諸釋道回耶各教之列,既失尊孔本意”,且“反使人得執約法以相繩”。(參見韓華:《民初孔教會與國教運動研究》,230頁)袁氏乃一世之奸雄也,誠無信仰可言,故絶不願因國教問題而開罪耶教,進而失去外國的支持。因此,1912年,王錫蕃、劉宗國、薛正清等擬在濟南成立尊孔組織,並以“孔教會”的名義呈請北京政府存案,袁氏親自將“教”易爲“道”字,該組織遂定名爲“孔道會”,一字之差,可見袁氏是反對孔教作爲宗教的。)

此中觀點實據康氏三世説而來,頗能見康氏保全儒學之内在理路。蓋袁氏既欲尊孔,又不願站在民主共和的對立面,乃謂孔學博大,孔子爲萬世師表,不獨發明小康君權之説,亦能通乎大同民主之法也。

然而,康有爲在民國以來對君主制之堅持,以及積極參與張勛的復辟,卻給反對者以確鑿的證據,認爲儒學與帝制、復辟有著千絲萬縷之牽連。(注:康氏的初衷是要通過將儒學與君主制度相分離來挽救儒學,然而,民初以後孔教會的活動又常常與帝制、復辟聯係在一起,不僅康氏本人,還包括孔教會的部份成員及支持者,感情上和行動上都不同程度支持或參與了帝制與復辟。因此,有的學者乾脆認爲,孔教會是“袁世凱帝制運動最熱衷的支持者”(周策縱:《五四運動:現代中國的思想革命》,304頁,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9),甚至認爲,提倡孔教是“利用孔教鼓吹帝制”(鄭則民:《陳焕章傳》,收入李新、孫思白主編:《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編·民國人物傳》,第二卷,395頁,北京,中華書局,1980)。其實,民國若能稍事尊孔,則孔教會亦不致對袁氏帝制、清帝復辟如此汲汲而爲。)康有爲雖然一直在理論上將儒學與君主制度剥離開來,但是他的政治活動卻讓人更緊密地看到了儒學與君主制度之關聯,因此,後來“打倒孔家店”的風潮,很大程度上是與康有爲民國以來的種種活動聯係在一起的。對此,陳獨秀説道:

孔教與共和乃絶對兩不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廢其一,此義愚屢言之。張、康亦知之,故其提倡孔教必掊共和,亦猶愚之信仰共和必排孔教。蓋以孔子之道治國家,非立君不足以言治。……蓋主張尊孔,勢必立君;主張立君,勢必復辟,理之自然,無足怪者。故曰:張、康復辟,其事雖極悖逆,亦自有其一貫之理由也。(注:陳獨秀:《復辟與尊孔》,見《獨秀文存》卷1,162~167頁,收入《民國叢書》第一編92,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89。)

孔子之道與君主制度固有内在之關係,陳氏之説是也。其欲“打倒孔家店”,亦據此邏輯而來。可見,在陳氏看來,康氏之復辟,以及陳氏之廢孔,皆基於共同之一貫理由,即孔教與君主制之内在關係。

其實,不論康氏早期之攻君主制,還是晚期之批評共和制,真正始終一貫者,就是他尊孔的立場。陳獨秀之批評,代表了流俗一般的意見,對康氏之思想多有誤解。蓋康氏畢竟以民主共和爲高,晚年雖以虚君共和適合國情,亦未必遽以復辟爲唯一途轍,實民初廢孔舉措有以激成之也。是以康氏謂民國教育部廢丁祭,收孔廟祭田,“則是直欲廢黜孔子”,種種變革,“非革滿洲之命也,實革中國數千年周公、孔子之命云爾”(注:康有爲:《覆教育部書》,見《康有爲全集》,第十集,115、118頁。),“革一朝之命可也,奈之何舉中國數千年之命而亦革之乎?”(注:康有爲:《〈中國學會報〉題詞》,見《康有爲全集》,第十集,17頁。)蓋戊戌間,康氏有“保中國而不保大清”之意;庚子之後,列强息其瓜分之謀,中國已無保國之虞矣,康氏乃汲汲以保教爲事。且顧炎武以“亡天下”爲重,以“亡國”爲輕,則保教之責誠高於保國也。儒者之普遍主義立場,正在於此。康氏建立孔教,不過欲保教而已;其所以保教,不過以數千年中華文明泰半係於孔子之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