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康有爲建立孔教之意圖
“孔教”一名,當始於康有爲。(注:早在1886年,南海即於《康子内外篇》中使用“孔教”之名,並將之與佛教、耶教並論。不獨南海本人,其萬木草堂期間的學生皆有濃厚的傳教興趣。對此,章太炎説道,“蓋中土素無國教,孔子亦本無教名。表章六經,所以傳歷史;自著《孝經》、《論語》,所以開儒術。或言名教,或言教育,此皆與宗教不相及也”,“孔教之稱,始妄人康有爲”(章太炎:《示國學會諸生》,見湯志鈞編:《章太炎政論選集》,下冊,694~695頁)。然此説未確。趙翼《二十二史劄記》卷三四中有云:“天下大教四:孔教,佛教,回回教,天主教也。”又云:“孔子集大成,立人極,凡三綱五常無不該備,乃其教反不如佛教、天主教所及之廣。蓋精者惟中州清淑之區始能行習,粗者則殊俗異性皆得而範圍之,故教之所被尤遠也。”按:趙翼乃乾隆間人,乃有“孔教”之名,而其書亦以西方之宗教視孔教,則章氏之説未審也。)1895年,康有爲上疏朝廷,要求給予治經者以鼓勵,且遍設孔廟,“令鄉落淫祠,悉改爲孔子廟,其各善堂、會館俱令獨祀孔子,庶以化導愚民,扶聖教而塞異端”,又建議派遣儒生到外國傳播孔子之道,爲以夏變夷之資,既揚國聲,亦察夷情。(注:參見康有爲:《上清帝第二書》(亦即《公車上書》),見《康有爲全集》,第二集,43頁。)1898年,康有爲又上疏建議以孔教爲國教,自京師城野省府縣鄉,遍立孔廟,尊孔子爲教主,以孔子紀年,並在全國遍建孔教會。(注:參見康有爲:《請尊孔聖爲國教立教部教會以孔子紀年而廢淫祀摺》,見《康有爲全集》,第四集,98頁。)1912年,民國建立,康有爲重提建立孔教之議。(注:參見康有爲:《孔教會章程》(1912年10月),見《康有爲全集》,第九集,349頁。)但其種種主張未得到民國政府的充分回應。
然而,儒學素不爲宗教,至少與西方意義上的宗教無涉。對此,章太炎説道:
章氏此説,代表了當時儒家士大夫以及今日治儒學者的普遍態度,實不容迴避。(注:譬如,劉師培亦謂“孔教”之名“最不合論理”,且與政治無涉,而孔子本人不過教育家,而不爲宗教家。(參見劉師培:《論孔教與中國政治無涉》,見《劉師培論學論政》,343頁,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0)蔡元培亦以“宗教是宗教,孔子是孔子,國家是國家,各有範圍,不能併作一談”,是以“孔教”二字不成名詞,“國教”二字亦不成名詞。(參見蔡元培:《在信教自由會之演説》,見《蔡元培政治論著》,148~150頁,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5))因此,對康氏而言,必須在理論上闡明儒學之爲儒教,實涵有宗教之意義,甚至超越西方宗教。(注:相關論述參見曾亦:《儒學與宗教——論康有爲對宗教的闡釋及其對諸教的判分》,載《史林》,2009(6)。)
此外,康有爲在建立孔教的過程中,充分借鑒了其他宗教的某些做法,譬如,以孔子爲教主,定曲阜孔林爲聖地,以孔子生日爲聖誕,且有類似基督教的贊美詩,名爲“昌教詩歌”,等等。顯然,這些做法非傳統儒家所有,也恰恰證實了反對者的理由,即儒之爲教,實非宗教,尤非西方意義上的宗教。
但是,這些理論上的問題還不是本文關注的重點,此處我們感興趣的是康有爲建立孔教的政治意圖,或者説,康氏將儒學宗教化的意圖到底何在
戊戌間,支持康有爲的湖南巡撫陳寶箴曾上疏説道:
陳氏認爲,康有爲欲尊孔子,遂有孔教之主張,甚至以爲歐洲之盛强,實因政教合一,教皇得以執持國政故也。可見,康有爲以歐美之强出於耶教,此種論調與韋伯之問題及後來東亞模式之討論,實有相近之處。
康氏此種用心,其弟子梁啓超亦言之,謂乃師“誤認歐洲之尊景教爲治强之本,故恒欲儕孔子於基督,乃雜引讖緯之言以實之”(注:梁啓超:《清代學術概論》,見《梁啓超論清學史二種》,65頁,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85。)。因此,康氏主張,“凡國必有所謂國教也”(注:康有爲:《以孔教爲國教配天議》,見《康有爲全集》,第十集,91頁。),“夫今歐美人之立國,豈僅賴此辯護士所守之法律哉”(注:康有爲:《中華救國論》,見《康有爲全集》,第九集,325頁。)。
康有爲建立孔教的另一個理由,則是出於道德的考慮。1912年10月7日,時爲孔子誕辰日,陳焕章、沈曾植、梁鼎芬、陳三立、麥孟華等在上海成立孔教總會,舉康氏爲總會會長,“以挽救人心,維持國運,大昌孔子之教,聿昭中國之光”(注:陳焕章:《孔教會序》,載《孔教會雜誌》,第1卷第1號,1913年2月。)。可見,孔教會之宗旨頗以振起道德而自任焉。(注:其時,教育部對孔教會成立有批文:“當茲國體初更,異説紛起,該會闡明孔教,力挽狂瀾,以憂時之念,爲衛道之謀,苦心孤詣,殊堪嘉許,所請立案之處自應照準。”内務部亦有批文:“該發起人等鑑於世衰道微,慮法律之有窮,禮義之崩壞,欲樹尼山教義,以作民族精神。”(載《孔教會雜誌》,第1卷第1 號)可見,政府之認可孔教,亦主要從道德著眼。其時有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序陳焕章《孔教論》云:“蓋遍覽古今,凡立國於世界,苟無宗教,未見其能久存者。國之有宗教,猶人之有道德。人無道德,則爲衆棄;國無宗教,則爲人役。”(陳焕章:《孔教論》,李提摩太序,4頁,見《民國叢書》第四編,上海,商務印書館,1913)皆以孔教有補於世道人心也。)
蓋自清末以來,頗有學者宣導新道德,然國民之道德愈見隳壞。五四以後,新儒學欲保全數千年之命脉,亦專就道德而論儒學之價值,期以有補於中國,乃至對世界亦有貢獻。雖然,種種思想皆未能在制度上肯定儒學。康、陳師弟論道德之重建,以爲必於孔教,實欲在制度上重建道德也。儒學在古代中國,其制度施設可謂無所不包,上至朝廷之禮樂典章以及科舉考試,下至百姓之奉祀鬼神,莫不有制度焉。然而,隨著君主制度之危機,種種制度日漸崩塌,是以康氏建立孔教,實以宗教乃儒學保持其影響力最後之制度基礎。
康氏甚至以孔教乃中國文明之所繋。其《孔教會序》云:
康有爲將教與文明等同起來,是以孔教之滅,猶棄絶中國一切文明。至於墨西哥,人種雖存,而教則滅絶無餘,正猶顧炎武“亡天下”之説也。
此外,梁啓超在其《南海康先生傳》中提及另外兩種緣由:
其一,“先生幼受孔學,及屏居西樵,潛心佛藏,大澈大悟,出游後,又讀耶氏之書,故宗教思想特盛,常毅然以紹述諸聖、普度衆生爲己任。先生之言宗教也,主信仰自由,不專崇一家排斥外道,常持三聖一體、諸教平等之論”(注:梁啓超:《南海康先生傳》,見《康有爲全集》,第十二集,附録一,427頁。),則康氏之宗教興趣,與其對佛、耶二教經典之閲讀有關。
不過,康氏的宗教傾嚮或與其公羊思想有關。(注:參見蕭公權:《康有爲思想研究》,71、72頁,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春秋》“哀十四年,西狩獲麟”一條,何休《解詁》據緯書《演孔圖》文,發明素王制作之義曰:“得麟之後,天下血書魯端門曰:‘趨作法,孔聖没,周姬亡,彗東出,秦政起,胡破術,書記散,孔不絶。’子夏明日往視之,血書飛爲赤烏,化爲白書,署曰《演孔圖》,中有作圖制法之狀。孔子仰推天命,俯察時變,卻觀未來,豫解無窮,知漢當繼大亂之後,故作撥亂之法以授之。”緯書謂孔子爲漢制法,頗類於佛教“彌勒佛”以及基督教“彌賽亞”之説,可見,公羊家素王之説實有宗教之内涵。
其二,康氏“以爲生於中國,當先救中國;欲救中國,不可不因中國人之歷史習慣而利導之。又以爲中國人公德缺乏,團體散涣,將不可以立於大地;欲從而統一之,非擇一舉國人所同戴而誠服者,則不足以結合其感情,而光大其本性。於是乎以孔教復原爲第一著手”(注:梁啓超:《南海康先生傳》,見《康有爲全集》,第十二集,附録一,427頁。)。至於康氏不取佛、耶、回諸教,而獨主孔教者,梁啓超以爲,“先生之佈教於中國也,專以孔教,不以佛、耶,非有所吐棄,實民俗、歷史之關係,不得不然也”,又謂康氏以爲佛教苦行絶俗,耶教殺身流血,可謂極苦,皆不崇尚此間之樂,不過天國、涅槃之樂而已,至於孔教,“言大同,言太平,爲人間世有形之樂”,孔子乃爲“人道之教”(注:同上書,429、430頁。)也,故能切合於今世。可見,康有爲主張孔教,一則因孔教合乎中國之國情,一則因孔教乃人道教,最合於現代社會。
此外,康氏尚有現實政治的考慮,即應付當時頻發之教案。蓋西人以武力傳教,所在教士、教民與百姓之衝突屢有發生,而政府常不知所措,“若是者於今五十年,而仰天束手,卒無一策以善其後者”。因此,康氏主張,“莫若直與其教會交,吾亦設一教會以當之,與爲交涉,與定和約,與定教律”(注:康有爲:《請商定教案法律釐正科舉文體聽天下鄉邑增設文廟謹寫〈孔子改制考〉進呈御覽以尊聖師而保大教摺》,
見《康有爲全集》,第四集,92、93頁。)。如此,以後若再發生教案,亦不過兩國宗教之間的衝突,而不必牽連到政府,“凡有教案,歸教會中按照議定之教律商辦,國家不與聞”(注:康有爲:《我史》,見《康有爲全集》,第五集,94頁。又,劉師培《讀某君孔子生日演説稿書後》云:“夏曾佑者,實感於基督教之勢力,而恐孔教之亡,乃唱保教,力求孔子可以爲教主之證據,而又深研各宗教之故事及其性質,故所得百倍於康。而夏時在天津與嚴復交,嚴好達爾文、斯賓塞及諸哲學家之言……時爲夏言西洋哲學家反對宗教之故。……夏大悟,乃即以其所得保教之資料悉舉以攻孔教,而夏遂爲攻教説之代表。”(《劉申叔先生遺書》,39頁,民國二十五年寧武南氏排印本)則康氏建立孔教,亦當有夏曾佑初時之擔憂也。)。
康氏成立孔教會,尚有一種隱謀,即假孔教之名以行政黨之實。民國初年,黨派迭興,康氏亦欲成立政黨,且命名爲“國民黨”,然遷延未果,康氏自謂“愧恧欲死,真無以見人”(注:康有爲:《與梁啓超書》,見《康有爲全集》,第九集,335頁。)。尋即謀成立孔教會,雖憾於當時廢孔之議,然其别有所圖亦不容諱焉。對此,康氏《與陳焕章書》(1912年7月30日)自揭其用心曰:
此種考慮,足見康氏之政治野心,其本人亦頗諱言之,今之治康氏學者亦罕有見及此者。(注:南海此番隱謀,北京孔教總會幹事李時品嘗言之曰:“爲長素而立孔教會者,其目的恐不在教。今京内外尊孔團體何嘗不多,大抵藉昌明孔教之名,爲弋取政權之計。明爲傳教,陰爲政黨,予人以可攻之隙,實他日自敗之原。”(李時品:《知類疆立齋日記》,收入《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特刊第2輯,32頁,北京,中華書局,1974)南海此時蓋因梁啓超組織政黨失敗,乃有成立孔教會之謀。)
不過,陳焕章本人似無意於此,而宣稱“本會非政團”(注:陳焕章:《孔教會雜誌序例》,載《孔教會雜誌》,第1卷第1號,1913(1)。)。故有學者認爲,陳焕章在政治上並不主張君主制度,“諱言君臣”,故在袁氏帝制與張勛復辟中,皆採取遠離政治的立場,與康氏之積極主動不同。(注:參見韓華:《民初孔教會與國教運動研究》,267~271頁,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
綜上所述,康有爲建立孔教,主要不是基於一種個人的宗教興趣或理論追求,而是出乎一個儒者對民族與國家命運之關切而採取的政治實踐活動,則孔教之爲宗教,並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實踐問題。梁啓超嘗論康氏之孔教事業曰:
欲救中國,不可不因中國人之歷史習慣而利導之。(注:梁啓超:《南海康先生傳》,見《康有爲全集》,第十二集,附録一,427頁。)
可見,康有爲“欲救中國”,遂汲汲以建立孔教爲念。此種憂國之心,實爲康氏建立孔教最根本的動因。正是基於此,梁啓超甚至稱康氏爲“孔教之馬丁·路得”(注:梁啓超:《南海康先生傳》,見《康有爲全集》,第十二集,附録一,427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