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构建和谐社会的公共需求分析
第一节 和谐社会的概念与内涵
自从有了人类社会文明以来,人们就有对社会和谐的追求和探索。这不仅是人类文明进步以及社会发展运行的需要,更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基本秉性和社会属性使然。纵观人类历史文明的进程,不难发现无论社会怎样发展、社会制度如何变迁、社会性质如何迥异,“和谐”总是贯穿于一切社会形态下人类的共同认识与追求。换言之,社会和谐对任何时代的人们都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它是人类永恒追求的一种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高级形态。
一、和谐社会的概念解读
(一)和谐思想的历时演进
“和谐”是一个古已有之、中西共存的社会发展理念,历代中西方仁人志士不乏对关于和谐观念和对和谐社会的憧憬与向往,并提出过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选择。这些中西方传统的和谐思想零散于历史长河之中,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直到中国共产党吸取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理论,至此才真正提出了关于和谐社会的系统理念和构建路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对中西方传统和谐思想作出梳理、审视,无疑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的价值。
1. 中国和谐观的发展脉络
和谐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渊源甚深,是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从中国古代、近代先哲到当代国家领导者所推崇和向往的和谐社会可以归纳为:传统农业社会中理想的大同社会——近代人推崇的天下为公的社会——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种和谐思想观的发展轨迹正是中国人民对于探索理想社会的追求与实践。
(1)传统农业社会中理想的大同社会。
中国和谐社会思想发展的第一个历史阶段为传统农业时代的大同社会。尽管各学派对理想的和谐社会提出了不同的构想,但是从中我们也不难发现都有“大同社会”的基本理念,即人人平等、财产公有、生活安定、和平幸福的价值取向,它代表了中国古代理想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
对于大同社会,《礼记·礼运》将其概括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已;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在这个大同社会中,政权公有,谁也没有特权;才能与品德成为选拔人才的唯一标准;财产公有而没有私产,共同享有劳动成果,全体社会成员生活得到保障和关怀;人与人诚信和睦、团结友爱,不会出现阴谋诡计、盗窃作乱等丑恶现象。
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他还说:“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他提倡人们效法天道、无争、去奢,知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道家对社会安宁和谐的向往与追求。
墨子主张 “兼爱”,特别强调爱人就是利人,应该做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有能力的人应各尽所能,尽力做有益于人民的事情,把国家、人民、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而使人们做到强不欺弱,富不侮贫,贵不傲贱。只有“兼相爱、交相利”才能结束纷争和动乱,做到人人平等,个个互利,这才是真正的“大同社会”。
儒家学派代表人物孔子认为,大同社会是一个“仁爱”的社会,要通过克制自己的过分欲念而达到中庸协调的境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平等的人我观念下,恪守社会礼仪并达到“爱他人”的“仁”的境界。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仁爱思想并淡化了仁爱思想中的等级色彩,同时融进了较为浓厚的平等意识。后来的儒家思想继承者明确提出了“博爱之谓仁”的道德主张,进一步将仁爱之心推广到每个人身上。《孟子·梁惠王上》中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种博爱的社会形态体现了大同社会良好的民风。“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将民作为社会政治生活的主体,也是大同社会的以民为本的思想。
尉缭提倡“夫无雕文刻镂之事,女无绣饰纂组之作”达到“夫在芸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注155的安定幸福的美好生活,他进一步阐述说“夫谓治者,使民无私也。民无私则天下为一家,无私耕私织,共寒其寒,共饥其饥”,即认为财产公有是大同社会的基本继承。东晋大诗人陶渊明在《桃花源记》里将大同社会描绘成没有剥削、没有欺诈、人人怡然自得的“世外桃源”。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也是欲建立一个“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无处不均匀,无人不保暖”平等幸福的理想社会。
(2)近代人推崇的天下为公的社会。
近代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不少的爱国志士都在力图拯救日益衰败的中华民族,希望推翻旧的封建社会,建立一个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在这个阶段,康有为以及孙中山的天下为公的和谐思想尤其具有代表性。
康有为主张用改良主义的方法实现君主立宪制的社会和谐,在《大同书》中,他设计了中国近代又一个理想社会蓝图:“在土地、工业公有的基础上,废除君臣等级、科举制等,实现人人平等。”注156实现这种社会的路径在于“去九界”,就是要消灭国家、消灭阶级、通化人种、解放妇女、消灭家庭、消灭私有。按照康有为的设想,只要铲除了“九界”,人类就可以“超然飞度、摩天戾渊、浩然自在、悠然至乐、太平大同、长生永觉”。而中国近代最后一个对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的理想社会方案是由孙中山提出来的,他用“天下为公”表达对平等、富裕、文明、和谐社会的美好追求。
孙中山“把民有、民治、民享的内容与大同学说联系起来”注157;他指出,“天下者,是天下人之天下”。他以改造天下为己任,主张“均贫富、平均地权、经济平等”通过“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实现,“民有、民治、民享”民生问题的解决与否是社会福利制度能否建立的关键。因此,“民生论”始终以“养民”、“济穷”、“均平”为宗旨。同时他认为中国进入“天下为公”的社会即中国实现“大同”,然后推动世界各国都进入文明公正、道德高尚、充分自由的社会,即“世界大同”。孙中山认为,不仅要有一个建设中国的好计划,更重要的是需要建立一个清明廉洁的政府,“不完全打倒目前极其腐败的统治而建立一个贤良的政府,中国要实现‘任何改进’、中华民族要振兴都是不可能的”注158。所以,要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关键是在于各级官员从自己做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孙中山极力倡导以树立人们公仆思想为核心的社会道德,“群策群力、以图振兴”,要“各以国家为前提”注159,不可“固守私见,借政党之名,行倾轧之实”注160。此外,孙中山还非常重视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贫富协调,因此主张“按价征税。价重者税亦重,所负担并不加重,而价轻者税亦轻,得享平均之利益,至公平也”注161。这正是他倡导民生主义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孙中山的这些思想在中国社会思想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
(3)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国共产党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蕴含了深厚的中国文化和先进的西方思想文化,并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是对人类和谐社会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不同时期的中央领导人都在追求和谐社会的构建。
毛泽东在1957年2月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做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创造性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学说。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一般不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冲突和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一般说来,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民主方法。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学说为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社会和谐,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指南。此外,1956年4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如何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各领域和谐发展的正确方针政策。该报告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果断地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历史课题,同时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1987年,党的十三大把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表明社会主义社会追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围绕着建设高度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怎样建设这样的经济、政治和文化。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联系起来,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做了开班讲话。该讲话围绕着“为什么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三个问题展开,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同时,该讲话还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即“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注162。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制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就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五个着力点,就是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该决定系统地阐述了党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标志着党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基本形成。
2. 西方和谐观的发展脉络
对美好社会的追求和憧憬从来都是没有地域差异的,和谐社会也一直是西方思想家所寻找的理想社会,所以在西方文化中同样存在着多样化的和谐观念。从西方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和谐思想大致经历了古希腊朴素的和谐观——空想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和谐社会观。
(1)古希腊朴素的和谐观。
西方和谐文化中最初的朴素形态是古希腊时期的和谐思想。西方和谐思想缘起于毕达哥拉斯学派,该学派开创的“数目整体和谐”,力图用“数”的基本观点来解释一切现象,如“每一个数都与奇偶这组对立有关,都有奇偶两个对立方面的统一,而奇偶两个对立方面的统一就是和谐”注163。同时,他们认为“和谐无处不在,宇宙是一部和谐的交响乐,其中的一切都存在着和谐,即都按照一定的比例协调一致地运动,而且这种和谐是绝对的,和谐是美是善,斗争是丑是恶,美德乃是一种和谐,正如健康、全善和神一样,所以一切都是和谐的”注164。而赫拉克利特的和谐思想则建立在“火”的流变性上,他认为一切皆流,无物常在,和谐就是相反者相成,在冲突、动态中达到平衡并循环。这就将静态为主的和谐观发展成了动态为主的和谐观。如“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 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一切都是在斗争中产生的”,“结合物既是整个的,又不是整个的,既是协调的,又不是协调的,既是和谐的,又不是和谐的”注165。
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进一步发展了和谐思想, 主张“公正即和谐”,反复强调建立国家或者社会的一条原则是“公道”(可以理解为公正)。“如果这个国家里的商人、军人、官吏各做各的事,那就是公道,国家就是公道的。”注166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之道”学说也蕴含了丰富的和谐思想,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权应该由中等阶层来掌握,这样能够很好地协调贫富两个阶层的利益,避免矛盾和冲突,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中世纪是西方的黑暗时期,以反对基督教教会为主的城市平民和农民的异教派别多次发动武装起义,试图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一个财产公有的平等社会。14世纪英国瓦特·泰勒起义的领导人之一约翰·博尔说:“只要一切还不是公有的,人和人之间的差别还没有消灭,庄主仍然还是我们的主人,英国的事情永远也好不起来。”注167
神学是当时思想文化的主流,其中也不乏关于和谐观的论述。早期基督教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用神学的观点来解释自然和社会的和谐,他认为文学、修辞、建筑等学科中都存在和谐有序的问题,而且人的身体各部分也是和谐地结合在一起的。托马斯·阿奎那也运用自然和社会的和谐来论证上帝的存在。他认为一些无知识的人,甚至包括一些生物之所以能够为着一个目标循着一定的秩序活动,就是因为上帝这个“智慧的存在者”的作用。
(2)近代资本主义的和谐思想。
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的和谐思想主要经历了早期的“自由、平等、博爱”观,以及后来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
17世纪荷兰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斯宾诺莎提出要“建立一种适当的社会秩序”,即建立一个公民享有完全的自由民主权利的秩序井然的社会。同时他指出,一个国家的“威权”不能属于个人,只能属于整个国家,法律的制定要经过全民的同意。德国的克里斯蒂安·沃尔夫也主张社会成员天生一律平等,人人担负同样的义务,享有同样的权利。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期望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理想王国,要求实现自由、平等,保障人民的自然权利。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阐述了“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的观点,他认为自由、平等是天赋人权,是人类的自然本性。他极力批判私有制,认为私有制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因此,他构想了一个社会契约国,人人通过缔结契约而获得权利,“人民作为整体来说是主权者”,“立法权是属于人民的,而其只能属于人民”注168。同样,狄德罗也认为自由是天赐的东西,每个人只要享有理性,就享有自由,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一个人从自然得到了支配别人的权利”注169。他设想了一个“人民”与“君主”缔结契约的理想社会,在这里,政权“是一件公共的财产,因此它决不能离开人民,它在本质上只属于人民,仅仅为人民所固有”注170。
19世纪初,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提出了“和谐社会”概念,他在1803年所著的《全世界和谐》一书中指出,现存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合理不公正的,将被新的“和谐制度”所代替。在“和谐制度”中,每个人都必须参加劳动,但可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地选择工作,把自己的“聪明灵巧贡献给自己比较喜爱的诱人的活动”。圣西门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是非颠倒的世界”,他认为“一切社会设施的目的都应该是从道德上、智力上和体力上改善人数最多的和最贫穷的阶级的状况”,理想社会的构建需要靠富人的道德感情来实现。在《论实业体系》中,他系统地阐述了他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设想和理想社会代替现存社会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欧文则把对和谐社会的追求付诸行动,在美洲进行了“和谐制度”的实验,并宣称“要将愚昧、自私的制度变成文明和谐的社会制度”注171。空想社会主义作为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初理论形式,虽然有许多的历史局限,但是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学说提供了巨大的财富。
(3)马克思主义的和谐社会观。
马克思主义的和谐社会观是对空想社会主义者“和谐社会”理论的继承和批判性扬弃。马克思主义的“和谐社会”思想是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方法论为哲学基础,坚持现实历史的原则和历史实践的价值取向,把人的现实性的存在境遇和对人的“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的价值诉求,置于人的实际生活世界的历史展开过程中,并经由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内在地关联起来。这既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的历史运动过程,也是一个批判和改造现存世界的否定性过程。因此,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观超越空想社会主义理想社会观是必然的。《共产党宣言》明确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未来社会将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极大地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使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关于和谐社会的思想是有哲学根据的,他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和谐社会是实践的产物。社会的发展是以人与社会的和谐为前提的,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172恩格斯也指出:“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可见,以人为本命题的科学性,这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从而构建一个人人平等、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把未来社会定义为“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的社会。在《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等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多次论述和强调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实质上就是指未来的、高级的、理想的、美好的、合理的和谐社会的目标模式,这个能够使人得到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此外,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揭示了社会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普遍联系、对立统一和相互转化的规律,阐明了社会结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而创立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的本质、发展动力和发展规律,使人类社会和谐理想变成了科学。
(二)和谐社会概念的多维视角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命题引起了我国哲学界、政治学界、经济学界、法学界、社会学界以及公共行政学界等的高度关注。而和谐社会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当今学者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对和谐社会的概念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对和谐社会概念的相关研究的梳理,对我们正确理解和把握当下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
1. 哲学视野下的和谐社会
哲学界对和谐社会的阐述主要是从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观进行理解的,包含着普遍联系、全面发展以及矛盾的观点。从唯物辩证法来看,整个世界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各个部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要求我们用全面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所以有学者提出和谐社会就是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注173学者朱西周认为,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全面系统的和谐,既强调人与人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既要注重内部各阶层、各利益团体之间的和谐,又要争取外部世界的和谐发展;既要培育微观的各个社会组织细胞的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宏观的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既要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系统内部的和谐,又要形成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关系,使之共同发展。注174从矛盾的角度来看,周新城认为,社会主义的和谐作为矛盾双方统一的一种状态,是相对的,而矛盾双方的斗争则是绝对的。只有公开承认矛盾,并不断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才能保持矛盾双方的统一,实现社会的和谐。注175李子彪认为,社会和谐就是社会中各种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社会各成员、群体、阶层、集团之间的关系相处融洽、协调,无根本利害冲突,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相互帮助,气氛良好,人与自然之间还要协调发展。注176萧灼基从唯物史观出发,认为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一切活动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和谐社会就是一个政通人和、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福利不断提高的社会。注177
2. 社会学视野下的和谐社会
目前,社会学界主要从社会价值、社会阶层、社会结构、社会系统、社会整合和社会关系来定义和谐社会。在社会价值方面,徐贵恒认为和谐社会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特别是保证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们占有和使用公共设施的公平和占有自然资源。注178吴忠民认为,和谐社会是建立在富裕群体的利益增进与弱势群体生活处境改善两者之间同步化的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公平和正义基础之上的,因而是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同时他也从社会阶层角度来认识和谐社会,认为和谐社会应当具备三个特征:第一,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应当保持着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第二,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应当得到有所差别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报;第三,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注179从社会结构角度,陆学艺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一个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社会各阶层互惠互利,各自的利益都能得以基本满足,各阶层间的利益关系能够不断得到协调的社会。没有身份歧视,每个社会阶层之间相互开放,社会流动畅通的开放社会。注180严书翰从社会系统的角度提出和谐社会应该是充满创造活力的,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都能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建设和管理不断得到加强,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得到健全,稳定、有序。注181邓伟志认为,和谐社会不仅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的社会、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行为规范的社会,还是运筹得当的社会。注182朱力从社会整合的角度认为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具有弹性的社会结构,并具有适当的松弛性、宽容性和伸缩性。各个结构性要素相互协调。各种涌动的、方向不同的全体力量能够形成一种合力。注183在社会关系中,李君如认为, 我们今天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有生机活力、有社会公平、有和睦相处人际关系、有团结稳定秩序的社会。注184还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至少应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强大的社会创新活力、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维护、民族和睦、社会需求具有较为完善的矛盾协调机制、社会保障有力、人与自然和谐、人自身的和谐。注185
3. 经济学视野下的和谐社会
经济学界对和谐社会的界定主要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资源配置,以及劳资关系方面展开的。从经济学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角度考察,和谐社会包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和谐,生产关系和谐即人与人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合理性,和谐社会生产关系的实质,就是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得利的利益关系。注186从资源配置角度,主流交易经济学认为一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只有同时满足帕累托有效和严格公平配置标准,该社会才是资源严格公正配置的社会,即经济学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注187因此,王赛德认为,可以将和谐社会定义为一个资源配置帕累托有效和严格公平的社会,其中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有效保证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而资源配置的严格公平保证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注188,即和谐社会就是一种能够运用主流社会群体所能接受或倡导的经济手段实现整个社会群体福利最大化的社会。田国强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出发,认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是一个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的制度变迁或体制创新过程,通过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建立新的社会制度规范,才能使政治和谐、文化和谐、教育和谐和民族和谐等在内的整体社会和谐得以实现。注189从劳资关系角度看, 劳动的视角是以劳动为中心来建构企业理论,以维护劳动者利益为研究目的;而资本的视角是以资本为中心来建构企业理论,以维护资本所有者利益为研究目的。因此要使劳动视角与资本视角之间存在和谐共处的空间,只有在坚持劳动视角的前提下兼顾资本视角,才能体现出社会的和谐。注190
4. 法学视野下的和谐社会
法学界对和谐社会的关注主要是从法治界定出发,但是同时也涉及了法学的宏观的宪法,中观的民法以及经济法。罗豪才从公法关系的角度认为和谐社会应该是崇尚民主法治,保障人权,奉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诚信讲文明,追求良好秩序的社会。注191徐前权从和谐社会本质角度出发,认为和谐社会是平等、有序、宽容和协商,应当包括:全社会具有法治精神、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制度协调完善、整个社会秩序和自由得到完美统一、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得到特殊保护。注192从法治这个正式制度的角度来讲,和谐社会是权利和义务的和谐、公共权力和公民权益之间关系的和谐、公共权力之间关系的和谐以及公民权益之间关系的和谐。童之伟从宪法角度,认为和谐社会应该是落实民主、厉行法治、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和扩大自由、促进法律平等、倡导博爱的社会。注193徐国栋从民法的角度出发,认为民法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法,强调通过调整阶级利益关系而达到扶弱抑强,促成阶级和谐共处的目的。注194也有学者从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的角度出发,认为和谐社会就是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和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人目标的统一。注195
5. 政治学视野下的和谐社会
政治学界主要是从阶级性、民主政治、执政能力以及政府管理等方面来界定和谐社会。张振华从社会阶级性角度分析,认为和谐社会的政治和谐是政治主体之间以及主客体之间关系的和谐状态,它具有阶级性、全局性、权威性和主导性。注196汪海霞从法制社会的角度出发,认为和谐社会是一个法制健全、管理有序、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注197周和义从民主政治的角度看,要求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注198俞可平从现代民主治理角度对和谐社会进行了描述,他认为和谐社会是一个理想的社会、一个多元的社会、一个宽容的社会、一个善治的社会、一个有序的社会、一个公平的社会、一个诚信的社会和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注199从执政能力的角度看,党中央要求把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到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表明其总体布局已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和谐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和谐社会是这四位一体的结合。也有学者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提出政府管理在职能定位上需要从“经济发展目标优先”转移到“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目标并重”的道路上来,只有这样,政府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6. 公共行政学视野下的和谐社会
从公共行政价值取向角度,巩建华认为,和谐社会的公共价值归宿是服务型政府,政府通过政府自觉和政府再造,实现从官本位向民本位、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过渡,达到善治和善政。注200也有学者根据“人本与治理”学说提出,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是一个民主与善治的社会、秩序与法治的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宽容与友善的社会、诚实与信任的社会。从行政模式角度讲,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行政,它是以公正作为公共行政的价值目标,通过建设法治、透明、可问责的行政体系实现行政过程的公正,并通过建立双重互动机制缓解公正行政的价值诉求于政治决策之间可能存在的张力。注201从政府治理理念来讲,和谐社会需要政府转变治理理念,以公共理念、诚信理念、服务理念、法治理念、透明理念、多中心理念、竞争理念和学习理念等,在治理模式上重视和利用市场机制,加强与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并且逐步进行政府内部解制。注202
通过前文对和谐社会概念进行的多学科描述和梳理,给我们展示了从学理上认识和理解和谐社会的路径,也充分展示了学术界对和谐社会的深刻思考。然而,任何一个概念都是要与时俱进的,每个时代都会赋予一个概念浓厚的时代特色以及社会发展的特殊使命。2010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提出体现了新时期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更高要求和民众对更美好的社会生活的向往和期待。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集合“十二五”规划的发展要求,不得不让我们对和谐社会概念进行新的解读和认识。
笔者理解的和谐社会应该是:在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得到全面发展,社会各阶层良性互动、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一个友好社会。
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根本特点,一切社会活动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是基于对公民的各种权利的关注和人民多方面发展要求的满足,从而达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以人为本”在和谐社会的政治理念中可以被看做是“以公民为本”。和谐社会是一个公民权益与价值凸显的社会,公民本位要求以民主机制为根本保证,一方面民主通过强大公民整体力量来维护公民社会利益,另一方面民主的根本在于保护公民的自由。对权利的关注、要求的满足、人的发展,围绕的中心就是“人”。注203实践“以人为本”最基本的要求是体现人民的意愿、提高人民的地位、保障人的权利、维护人民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以人为本”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对民生问题的关注,而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关于民生指标,一共有15项,占全部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的41.6%(新增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套数、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等指标)。注204“十一五”规划中的民生指标共10项,仅从民生指标数量的增长就可以反映出当前国家和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加强社会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注205这个目标的制定与实现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任何社会文明都崇尚公平正义这个价值标准,这也是衡量和谐社会的一把重要标尺。和谐就是“一个国家的一致,这是任何共和国永久联盟的最强有力和最佳的纽带;而没有正义来帮助,这种一致是永远不会出现的”注206。社会要保持和谐,就需要有良好的秩序。维护社会秩序,则需要完善的规则,而一个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体系是制度。制度的制定与设计要想科学,必须有基本的价值理念作依据,这个基本的价值理念就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规定着社会成员具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着资源与利益在社会群体之间、在社会成员之间的适当安排和合理分配。罗尔斯强调,制度安排必须以推进所有人的基本利益为依归,在这种制度安排下,那些处于最不利位置上的社会群体,有希望改善他们自己的生存条件,至少不应该是,在强势群体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的同时,最少受惠群体的生活前景却变得暗淡。所以基于和谐社会构建,公平正义的理性认识就是:在协商中,在维护基本自由和机会平等下,在保障社会发展效率、维护基本人权基础上,如何协调兼顾各种利益矛盾关系,通过有差别原则,自觉地把人类和人的发展看做是一切实践活动的出发点,从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整合利益和整体出发,通过向弱势群体倾斜,实行共享和普惠成为公民正义的基本要求和客观标准。注207民生水平和质量高低是衡量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成效的试金石。民生状况直接反映社会公正,是社会公正质量和水平的集中体现。只有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释怀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相统一。因此在“十二五”规划中,党和政府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存在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诸多障碍,如“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等问题,首次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重点,制定了改善民生的行动计划,对社会关注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体制改革、住房保障等热点焦点问题给予了积极回应,并提出了解决方法和途径。
和谐社会应该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的社会,简单地说就是要达到一个经济发展、民主健全、文化繁荣、生活殷实、环境友好的一种社会发展状态。在“十二五”规划中,共有16篇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把它看作五位一体的全面发展,即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注208和谐社会的本质在于人的和谐,但是这次“十二五”规划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是中国的首部绿色发展规划,成为21世纪上半叶中国绿色现代化的历史起点,也成为中国参与世界绿色革命的行动方案规划。绿色发展成为生态建设的原则,就是“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注209。可见生态环境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谐社会是由多系统构成,只有实现了各个系统的良性协调发展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社会各阶层良性互动、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和谐社会的理想状态。经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各个社会阶层都有自己的圈子和利益诉求,阶层的分化导致了利益的分化。各个阶层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必然出现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将社会矛盾置于一个可控的状态。可控状态需要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良好互动,且社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没有实质性的隔阂和不信任。在政治上保证各阶层应有的民主权利、在经济上保证其应得的物质利益,这样才能调动社会各阶层以及成员的积极性,使社会充满活力。社会各阶层的成员都广泛参与国家事务的治理。阶层之间不是封闭而是开放的,社会成员的上升渠道是畅通的,成员之间不存在歧视而是友好互助。因此,在社会成果分配上,不是强势群体的独占,而是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共享。共享机制是指社会成员共同享有社会发展成果,只有在共享中,才会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从而积极创造、推动生产力的持久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民生成了最大的“公约数”,被提到了政治的高度,成为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最生动有力的诠释。其政策的着力点转为将提高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富裕人民群众作为全新思路和战略。因为民乃国之本,只有建立在普遍民富基础上的强大,才是根本性的强大。“十二五”规划关于改善民生的五年规划,充分反映了“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理念,进一步满足全体人民对社会主义因素的巨大需求,充分体现依靠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民生大事的优越性。注210
二、和谐社会的本质内涵
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进行科学的界定是理论上研究和谐社会问题以及在实践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前提和逻辑起点。自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研究和谐社会的学者就从不同的角度以及学科领域对和谐社会的内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和谐社会是一个富有创意的表达,其内涵也具有广阔性和特定的时代性。尽管目前学界关于和谐社会内涵的表述丰富多样,但是我们认为这些表述都最终趋向于一个和谐社会本质内涵的阐述。这里,我们抛弃从某个单一的学科对和谐社会本质内涵进行阐述,而是综合多学科从多角度、多维度来阐述和谐社会本质内涵。我们认为,和谐社会的本质内涵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发展是和谐社会的目标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应该确保社会体系中各个要素的全面发展,这里的“社会体系”应该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以及生态文明五个方面。只有实现了五位一体的全面发展才能保证和谐社会的顺利实现。
在经济层面上,和谐社会是以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质财富积累为保障的,社会运行成本较低,并有一套完善的开放且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能够合理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将公平与效率完美地结合、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从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增强。和谐社会中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福利在社会总财富的扩大过程中都能得到改善,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共赢。
在政治层面上,和谐社会高度崇尚民主政治,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广泛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社会各阶层参与社会事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进而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注211同时,和谐社会也厉行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尊重和保障人民拥有的广泛权利和自由、促进法律平等,并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旨在追求规则和秩序范围内的社会和谐。注212
在社会层面上,和谐社会的社会结构和利用格局比较合理,能够保证社会基本公平和正义,绝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具有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组织发展成熟,公民意识得到增强,公民的利益表达得到回应,社会成员、群体、阶层、集团之间关系融洽、协调、无冲突,人民生活安定幸福。注213
在文化层面上,“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基调,强调诚信友爱是构建和谐社会所要达到的道德目标注214,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同时,充分借鉴人类有益的文化成果,倡导和谐理念,社会团结和睦,道德风气良好,社会各方能够形成基本价值认同。
在生态文明层面上,和谐社会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保证人类利益的同时必须维护自然界的平衡发展,进行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发展发展方式,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倡导低碳环保的社会生活方式,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境监管,实现绿色GDP的增长。
(二)多元兼容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和谐社会是指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发展和形成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社会。社会的和谐并不是指利益和思想的一元化,而是各种利益群体和各种思想同时并存,它们在社会中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多元兼容的关系正是历代先哲多推崇的“和而不同”。所谓“多元主体”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不同的利益群体一旦形成,就会产生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的社会要求,所以和谐社会需要一种兼容的精神,充分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注重兼顾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兼顾发展力强的群体与发展力弱的群体之间的利益,兼顾改革中受益较多的群体与受益较少的群体之间的利益,兼顾先富群体与后富群体之间的利益,兼顾不同行业群体之间的利益、各区域之间的地方利益,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实现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
和谐社会有一套权力分享体系,不同的社会阶层都能够平等地分享国家权力,参与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不同的利益群体通过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能够要求政府的政治决策体现其利益。在国家治理中,政府与公民形成良性互动的合作关系,公民积极主动参与国家治理,而政府则进行政策的引导;在社会管理中,公民社会得到发展,政府职能将由现在的主导者变为政府与社会共同管理社会的合作者,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营造政通人和的和谐社会氛围。
在利益分化基础上形成的多元结构,是和谐社会中制度架构的重要内容,而多元结构的稳定性恰恰在于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均衡性。因此利益分配均衡是和谐社会重要特质。利益关系的整合过程是一个不同群体利益协调与妥协的过程,政府应该把持住公平的尺度,在收入分配中,缩小收入差距,政策适当向弱势群体倾斜,关注他们的利益需求,保障他们的各项权利和切实解决他们的问题,确保所有社会成员都能从改革和发展中实现收入和福利的增进。
(三)结构合理是和谐社会的核心
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一种合理的社会结构,这是经济生活能够正常运行的基础。注215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的结构合理包含有两个层次,一是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结构,二是形成与利益分配结构相一致的、合理的社会成员构成结构。注216在这里,我们所谓的结构合理是指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也就是各子系统之间有一个比较均衡、稳定的关系。社会结构合理是社会和谐的灵魂,合理的社会结构能够减小社会张力、缓建社会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社会管理、社会整合、社会控制的难度就比较小,成本也比较低,和谐社会也就更容易建成。
和谐社会应该改革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渐打破由原来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使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真正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待遇。从就业结构来看,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城市的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无论是第二产业还是第三产业,都要将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人口结构方面,少年、青年、老年三个年龄段的人口数量保持一个“中间大两头小”的比例,少儿的抚养比和社会总抚养比下降,这种人口结构通常被称为“人口机遇”(demographic window of opportunity)。在拥有人口机遇时,尤其是要充分保证劳动年龄人口数量,让其劳动年龄人口充分就业,这样才能保证有充足的劳动力进行和谐社会的建设。从社会阶层结构来看,中产阶层在政治上被看作社会稳定的基础,在经济上被看作促进消费和内需的重要群体,在文化上被看作承载现代文化的主体,这在国内外学术界已经成为一种基本共识。因此通过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形成中等收入层为大多数的“橄榄形”社会成员构成结构,把社会分化、社会差别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使各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发展的成果,这是和谐社会稳定的阶级基础。从地区结构来看,应改变西部落后的局面,合理制定东中西部的发展战略,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以及中部崛起的发展战略,缩小地区之间的差异,实现东中西的协调持续发展。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要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就离不开各民族之间的和谐。一种良好的民族结构,需要充分保障各民族的文化传统以及价值观念,避免民族冲突,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友好相处。
(四)灵活创新是和谐社会的动力
和谐社会的动力来源于社会的流动以及社会的创新。社会的流动性越强即代表社会越灵活,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包括社会成员、社会资源和社会产品三个方面引进和输出双向的流动。社会成员因受教育程度、职业分工、能力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而人都有实现自我发展的需要,这必然驱使社会成员为满足自身利益,打破阶层、单位、地域的界限,寻求发展平台,而社会流动是其最有效的实现途径。和谐社会应是开放的、平等的、有序的、流动的社会,任何阶层以及群体之间不存在壁垒,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奋斗进入任何阶层和群体,而这个阶层或群体也会宽容地接纳他的进入,不存在对人们身份的歧视和排斥注217,人们拥有更多的上升机会和发展机会,这种流动能改善人员结构、激发社会活力、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产生高效的重要渠道,同时可以缓和部分不公平带来的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因此,社会流动越顺畅,社会结构就越趋向合理、社会发展就越有活力、社会就越接近和谐。
和谐社会的另一个动力则是社会的创新。江泽民同志曾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和谐社会的发展也脱离不了创新,没有良好的创新动力和环境,社会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创新的社会动力能够激发人的活力,它包括个体活力和团队活力这两个层面。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个体活力指的是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团队活力指的是部分群体或全社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整合力;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又受到后者的影响和制约。人的才能的充分发挥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社会的发展、激发社会的活力、推动社会的进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每个人的创造愿望,为人们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才能、实现自我价值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尊重每个人的创造愿望,激发每个人的创造热情和创造活力,使每个人都能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并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价值,既要满足不同个体的需求,又要使不同个体的需求同社会发展的主流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激发个体和团队两个层面的活力。创新要顺应时代潮流,用开放的眼光和包容的心态去对待新生事物,敢于打破陈规陋习、破除各种障碍、冲破各种束缚,为创新性的实践和探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而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