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chapter 10.曼哈顿·结束(8)
我做了一个噩梦,在曼哈顿下城的监狱里,所有人都凑过来打我,踹我,连米达也在。而她们的原因只是因为我不跟她们说话。他们把我打的鼻青脸肿,门牙断掉。
我从床上惊醒,发现只是个噩梦,想睡回去可怎么都睡不着了。我从六点多一直躺到八点,直到爱丽丝打来电话,约我去吃早茶我才起床。
跟昨天一样,她坐着司机的车顺道来接我,我们吃吃喝喝,就是不谈过去发生的事情。每谈一次心就会疼,于是乎我早早决定不让这些经历过了的疼痛再次席卷折磨自己。
我十分想念布鲁克斯,在监狱那几年他摔坏过手肘,不知道拉琴时间太长会不会受影响。布鲁克斯十分爱他的那把大提琴,过去他每天练两个小时,后来手受过伤就改成了每天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之间。
吃完早茶,我坐着等爱丽丝,她还在慢吞吞的吃着。我低头玩手机,木木从what's App里发来了短信:世界从来都不属于我,也不属于你。我们从来没有得到过别人的爱,只不过换了地方一直流浪。
我读完这条信息立马打电话过去,电话无人接听,消息也没有人回复。我彻底慌了,不知道她要干什么,总觉得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爱丽丝凑过来看我的手机,我立马将手机关上攥在手心里。
“Hua,你怎么了?脸色很难看。”
我没答,冲出了餐厅,站在街边不停的打电话过去,视频我也弹了,就是没人接听。
正是周六上午九点,街上人很多,我站在其中,前后嘈杂的声音将耳边的语音提醒淹掉。
当日晚上,木木还是没有回消息,我在国际新闻平台(CNN)上不停的刷新闻,真的看到了我不愿意看到的:洪都拉斯一位华人投河自尽。
点开标题往下看,新闻稿里的信息很少,只说是华人女性,怀疑是因为与家人吵架,一时极端而投河。
我站在路边想吐又吐不出来,立马从包里掏出了药吞下了两粒。我总是不能按时吃药,一直改不掉。
“一定不会是她。”
我默默的祈祷。
昨天晚上她还说自己要去店里上班了,她明明充满了希望,怎么可能。
一直到凌晨,我睡不着站在维港边上吹风,CNN终于又更新了报道,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我终于无法再自欺欺人。
我抬头望天,夜空寂寥,连星星也不愿意出来,一团云朵挡住了月亮,月亮只能在云朵背后散发出朦胧的柠檬色光芒,那么的弱小,像我们的命运。
我提前回了纽约,因为没有办法说明原因,跟爱丽丝发生了不愉快。她不想我早走,可是香港不是我的家,我感受到了全身的细胞都在对抗这个地方,我必须要回法拉盛。那里有三美金一顿的快餐饭,有陪伴我的家人,有树下的秋千,以及纽约永远美丽的紫红色晚霞。
尽管这个城市的地铁广播永远说不清楚目的地点,让我时常坐错;尽管流浪汉可能过的也比我舒服。尽管总要在深夜的冷漠与寒冷中,感受一种迷茫与无方向流动的空气,来确定自己的命运在那里纠连。
我爱纽约,因为我的命运在这里相连,在尚未浮出水面的未来前,纽约与我紧紧相连,无法剔除。
在机场候机时,我在机场里的诚品书店里翻到过一本书的前言,作者说自己尚未决定好自己该长在哪里,于是不停的更换生活地点,从BJ到纽约,写这本书的序言时还在日本旅居。
坐在飞机上,三人座位我坐在窗边,旁边两个位子的乘客拎着大包小包,塞满在她们的腿边。这让我出去上厕所成了麻烦事,于是憋了一路,膀胱肿胀。而她们却羡慕我可以看见外面的云层。
她们是对年轻的好朋友,问我是去纽约旅游吗,我没有思考直接说是回家。她们流露出羡慕的眼神,说两人几年前就想来纽约,但是一直攒不够钱,于是每个月少买化妆品,少买衣服,终于凑够了旅费过来。
这两个女孩妆画的很漂亮,涂着眼影,不像我一张素脸仿佛别人欠了我钱一样。
在回答“回家”的那个瞬间,我想到了书店里的那本书,或许我已经长在了纽约。
我有些后悔没有买那本书,也忘记了书名。只记得作者姓李,后面两个字也忘的干干净净,也许是我从未用心记过。我对什么都提不上完全的兴趣,不光阅读,还有上班、社交,包括旅行。
等待下飞机的时候,我仍旧平静的靠着望着外面飞机在下降,云层穿过机翼,一直在浮动。身旁两个妹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出去。她们期待着自己规划的行程,我在旁边听着她们控制不住的激动的聊天,偷偷看了她们几眼,想要从她们的脸上、眼睛中找到她们的命运。算命不都是这样吗?
她们也曾或者未来也会跟我一样,被欲望左右,被爱情左右,陷入泥潭沼泽无法自拔吗?那一张张热情的面孔,也都嚎啕过吗?
出了机场后我就丢掉了这个疑问,像忘掉香港之行一样轻松,然后拉着行李箱回到皇后区。爱丽丝打电话给我,只问了一句话:“我们还是朋友吗?”
我没有回复,一阵小忙过之后又忆起了木木,遗憾无法见到她最后一面。
我去了一个教堂为木木祈祷,从教堂出来几条街外就是法拉盛的40路,她曾经跟我说过40路按摩女的故事。
天色未暗,我就着寒风站在一家千里香馄饨对面的马路边,看着狭窄的马路上,警察跟人群混在一起,警笛鸣响,惊彻天地。好奇心驱使我凑近,站在警戒线外看这里发生了什么。起初以为是车祸,但从旁人的话语中我得知是一个按摩女在被暗访的警察尚未完全控制住时,情绪激动而跳楼自杀了。大滩的血从她的脑后流出,我看见她不变又惨白的面孔,以及左眉边的那颗黑痣。
是她。
那个老板娘。
我认出来了。
我捂住嘴鼻,上下一颤,身体沉重,双脚软着离开了现场。
天渐渐暗了,我在天黑前到了家。
我买了一袋全麦面包,一箱牛奶,把自己关在布鲁克斯的房间里好几天都没出来。
直到后来布鲁克斯怕我出事情,花了八十美金请小工撬开了房间的门。
他抱住我,替我擦掉了泪花。
我悲伤的沉默着。
布鲁克斯以哀求的目光看着我,说:“Hua,去看一下心理医生吧,这样你会好受些。”
这一次我同意了。
不过我去的不是医院而是疗养院,在新泽西洲一个我忘了叫什么街的地方,只知道旁边都是平矮的房子,外面的草坪种了许多植物。
布鲁克斯带我过来的,为我治疗的是他的一位旧友,同那个专业水平不高的律师一样叫史密斯。
在疗养院里,我跟任何人都不熟,每天最爱的就是坐在房间里看书,那本书是布鲁克斯顺便带来的,买自旧书摊的《塞尔努达诗集》。
我在这边过的很安逸,没有人打扰我,甚至不需要考虑上班、收入的问题。每天唯一需要说话的时候就是跟史密斯坐在他办公室里的时候,而通常,他会先跟我说上午好,有时候是下午好。接着他会问我今天感觉如何,我总是说:就这样。
这并不是敷衍的回答,而是确实如此。
我还不够信任史密斯,也不够信任心理医生这门职业。我总会想,我哭的眼泪鼻涕流,将自己的心事与伤口向他展露,而他会不会转身就将这些事情当成笑话说给朋友家人听?
所以我不愿意突破自己的心理防线告诉他我隐秘的事情。
我们每次在他的办公室见面,聊天氛围总会很奇怪,久而久之我习惯了。他也习惯了我的沉默,在一次见面结束后,他给了我一个绿色封面的笔记本,建议我可以每天写篇日记,当然他不会偷窥我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