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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chapter 9. 法拉盛·变化(5)

身体好后,我回yummy上了两天的班。看班表的时候才发觉纽约不知不觉的已经步入了九月。因为我上班的随意,让瑞娜觉得我非常敷衍。于是她对我越来越不满,每次过去上班的时候总会揪住我的一点错误不放。这次是意面的装盘,员工总会忽略性的忘记淋上一圈橄榄油,而瑞娜就紧紧抓住这个不放,硬是用上司的派头来骂我。听店里的人说她刚跟丈夫离婚,我跟Lina都认为是她的错。

下班后我在便利店买了两瓶冰啤酒带回去,想跟布鲁克斯一起喝点。

“一年了,去年九月我刚来纽约,人生地不熟,幸亏有您的照顾。”

我们碰杯,他问我:“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

“想换个工作。Yummy有点累,想找个环境好点,轻松一点的活。”

“如果你的父母看见你一个人那么辛苦,他们应该会很心疼。”

“他们不会心疼的。”我讲,“我有一个妹妹,她现在应该进了清华大学,那是中国有名的大学,他们才是一家人,我什么都不是。”

“不会的,不要这样想Hua,每个父母都爱她的孩子。”

我对着布鲁克斯微笑,但实在说不出话来。

“快到中秋了,您知道中秋吗?”

“不知道。”

“中秋就是想念心里牵挂的家人或者朋友,并且希望他们能够永远和自己在一起。现在想想真是个伤感的节日。”

我盯着餐盘里的面包,发现自己晚上吃的是布鲁克斯做的一盘烤翅和两片全麦吐司,吐司片还剩一角,烤翅才吃了一个就没有胃口了。现在我的胃口越来越小,一个月瘦了十磅。

“药还在服用吗?”

“恩,再吃几天就没了。”

“现在心情怎么样?”

“还好。”

布鲁克斯不高兴,“Hua,请跟我说实话,你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我在说实话。”我仍坚持。

“你没有。你的手腕是怎么回事,你可以回答我吗?”

我被他一语戳中。

其实抗抑郁症的药对我而言根本没有太多作用,只会让我忘掉很多琐事,让我丢三落四,让我想要昏睡。它根本没有办法让我走出阴霾,没有办法让我停止伤害自己的行为。

“我…晚上失眠,心情不好,容易……”

养病这段期间,我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到半夜我都感到有种恐惧感,明明不知道是在怕什么,也还会因为这种惧怕而睡不着觉。我喜欢把手机的声音开到最大,戴上耳机去听那些喜欢的歌,企图入眠。可我就是睡不着。

每个夜晚我都要听到外面闪过的汽笛声,想很多没有意义的事情。

“Hua,你该去跟那位医生见一面,这在美国很正常,不会有人嘲笑你。”

“不。我不需要。”

“难道你的手,活该遭这趟罪吗?”

我哭了。趴在布鲁克斯家的餐桌上,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

我的手,都是被我划的。

削苹果的时候,手指被水果刀划破,鲜血流出的时候,我竟然感受到了一种解放的滋味。我用嘴巴将那些血吸掉,但它们又流了出来。被割破的手指即便复原了,也没有办法改变它被伤害过的事实。

每到夜晚,我感到恐惧的时候,就往手腕以上的地方留下一条条刀痕,那些细小的伤疤被新的伤疤覆盖,新的伤疤又被新新的伤疤覆盖。已经数不清那些个日日夜夜留下了多少条伤痕。

反正我不在乎这些。

“对不起,我先回去了。”我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走回楼上。

开了门,然后躺在床上哭了许久。这就是抑郁症带给我的,不会断的眼泪与自残行为。

到了周末,布鲁克斯约我去中央公园跑步,他知道我喜欢那里。我换上了之前在法拉盛一家优衣库买的白色薄款透气运动外套,跟他一起趁着黄昏还没有来,坐地铁去了那里。

“您之前也经常来这里运动的吗?”

“不,这里太远,我通常在家附近的法拉盛公园。”

“哦,那您是为了我所以特意过来吗?”

自从跳河事件后,我再不会去法拉盛公园了。

“是,希望能帮助你。”

我们下地铁后还需要走一段路,看着那些靓丽的店面与摩登女郎,我突然想回家了。这座岛永远有数不清的笙歌艳舞。之前我就说过,在纽约这座欲望都市,人太多太拥挤,茫茫人海里找不到一个认识你,知道你过去的人。每个人都在忙自己的生活,考虑着该留下还是离开。它是冰冷的,这座城市不会为任何人改变。

我想回家了,不是回法拉盛的家,而是回厦门的家。

“跑吗?你准备好了吗?”

“可以先走会儿吗?”

布鲁克斯皱了下眉,很快又舒展了,“好,热身一下。”

我们走了十分钟我就觉得累了,看得出他一直很想迈开腿跑,于是我就让他跑去前面等我。

之后是我一个人的时间,在公园里慢慢走着,耳机里放着安妮•克拉克的《New York》,开头第一句就是伤感的“New York isn't New York without you love.”(没有你的爱,纽约早已物是人非。)

一个穿着黑色运动服的男孩子同我打招呼,打断了我听歌。他摘掉耳机凑过来,提醒我鞋带掉了。我谢过他的提醒后蹲下系好运动鞋的鞋带。看他样子像是过来跑步的,但我没再理他,他反而继续缠着我跟我讲话。

他向我索要我的number,不管是MSN的号码,还是邮箱或是手机号码,我都没给。他有些丧气,大概觉得我太不近人情或者太保守。其实无所谓别人怎么看我。毕竟就连Yummy的同事Linna,她曾经几次邀请过我去参加她们的员工徒步对或者聚餐,但我都婉转拒绝了。我只是每个月抽几次过去上个班,要是无事做多上几天班她们更满意。我们始终没有多余的联系。我只想给这个世界留下一个非常浅非常浅的背影。

曼哈顿的黄昏是紫色的,非常迷人。公园里有一个白人在弹着吉他唱歌,唱的是披头士的《Let it be》:“And when the broken hearted people living in the world agree.There will be an answer, let it be.For though they may be parted, there is still a chance that they will see.There will be an answer, let it be,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There will be an answer, let it be,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所有伤心的人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将会有一个答案,顺其自然。即使他们被迫分离,他们仍有机会相见,都将会有一个答案,顺其自然。随他去,顺其自然;随他去,顺其自然;都将会有一个答案,顺其自然。)

《Let it be》让我像丢了魂似的,丧气的继续往前走去寻找布鲁克斯。脚下的落叶沙沙作响,路人裹着外套和同伴聊着工作上的不愉快从我身旁快速经过。她们都在赶地铁或者在前往赴约的路上。我开始在一点点的抗拒纽约。

我找不到布鲁克斯,就去了外面的街道买了些面包当晚饭。城市的阴影逐渐笼罩我的全身,在高楼之间,我沉默的低头行走。我还记得英国那些迷人的夏天,我们唱着披头士的《Hey Jude》,在泰晤士河边放歌......

约翰·列侬生于英国,却死于纽约的冬季。那我呢?耶稣曾经说: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么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少。

我的出处在哪里?我的门在哪里?

人们不知道翻越大山的力量来自哪里,轮廓间的线条像大楼上的阴影。死神的光辉灿烂笼罩着大楼的玻璃。在梦想和大楼之间,在你和话语之间,是刀。镰刀割掉了我最后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