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匈奴(求收藏,求推荐票)
匈奴,古代蒙古高原游牧民族,兴起于今内蒙古阴山山麓,他们披发左衽。《史记·匈奴列传》中记载,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淳维(熏育、獯鬻)以殷时奔北边。”意即夏的后裔淳维(獯鬻、熏育)在殷商时逃到北边,子孙繁衍成了匈奴(夏王履癸流放三年而死,其子淳维又作熏育、獯鬻、熏粥、荤粥带着父亲留下的妻妾,避居北野,随畜移徙,即是中国所称的匈奴。)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于夏末商初被北迁之夏族淳维兼并为匈奴,世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是秦末汉初称雄中原以北的强大游牧民族。
《史记》认为匈奴源自夏人。约公元前十六世纪夏朝灭亡后,夏后履癸的一支后裔逃到北方,在吞并其他部族(月氏、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的人)之后成为匈奴。公元前九世纪以前,匈奴王族即夏朝王族后裔的一支主要分布于阿尔泰山以东的鄂尔多斯高原。从匈奴首领历年秋季在鄂尔多斯祭祀龙神的习俗来看,匈奴原型即殷商甲骨文卜辞所记载的龙方,图腾为黑龙。
匈奴在强盛的时侯,东破东胡,南并楼兰、河南王地,西击月氏与西域各国,北服丁零与西北的坚昆。范围以蒙古高原为中心,东至内蒙古东部一带。南沿长城与秦汉相邻,并一度控有河套及鄂尔多斯一带。向西跨过阿尔泰山,直到葱岭和费尔干纳盆地,北达贝加尔湖周边。被称之为“百蛮大国”。以大戈壁为中心分为南、北。
一想到匈奴以后强大起来会给秦国及大周北境其他诸侯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嬴超决定趁其还没有足够强大之际,先将匈奴扼杀在摇篮里,把匈奴往东,北和西三个方向驱赶,给秦国一个稳定的北境。
而此时,嬴超所面对的匈奴,也已经开始逐渐做大:他们灭了月氏,使月氏逃到更西。并且把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兼并,并到匈奴。
“大河北面就是匈奴的势力中心,我们在大河之南,未遇到顽强的阻挡,匈奴有可能是此时随牧北迁,也有可能是收缩兵力,对我进行强力一击。”嬴超在中军幕府召集众将道。
“是的,我们以前有所耳闻。最近匈奴又吞并了鬼戎、燕京、余无、楼烦、大荔戎等,现在乌谷蠡所率领的义渠残部,看样也投了匈奴去了。”姜蓉儿顿了一下接着说:“匈奴稍强,蚕食诸侯,故破走月氏,因兵威,徙小国,引弓之民,并为一家”,即匈奴志在统一塞北部族。匈奴自称‘胡’,也自称‘天之骄子’,狂妄地说‘南有大周,北有强胡’。
“是的,匈奴不容小觑!”嬴超说道:“匈奴在风俗上有猎头的习俗,‘其攻战,斩虏首赐一卮酒,而所得卤获因以予之,得人以为奴婢。’匈奴人有猎头的习俗,在战争中砍下敌人的头颅是荣誉的象征,可以得到部落的赏赐。”
说完这些,姜蓉儿和在一边的太子妃倾城都不约而同的看向嬴超。他们都觉得这个男人,好像什么都知道。而太子妃倾城,也觉得自己的夫君像是一座金矿,她永远也挖不完。
“这一点和我们秦人很像啊!”蒙阗说道。
“是的,猎头习俗和秦人很像,但他们只是单纯为了荣誉与赏赐,其他的激励就没有了。”白麒说道。
“是的,那只是表面。毕竟这所有的一切,是建立在奴隶的基础上。”嬴超说道:“我们秦人,没有奴隶,庶民百姓皆可从军上战场,靠自己的奴隶,奋勇杀敌,获得爵位与土地。种地粮食丰收也可得到爵位。所以,秦人都勇于参军作战。但匈奴的军队,也是匈奴贵族的军队,奴隶猪狗不如,所以,在根本上,他们比大秦差的远。”
“太子,但目前,我觉得我们以目前的两万军队,能是匈奴的对手吗?要知道,这两万军队,只有新军锐士五千,其他一万五,都是秦国北境的县兵补充的对西羌作战的损失的兵源。并且我们要渡过大河作战,一旦我们半渡之时,被匈奴人攻击,我们会很被动的。不如,我们见好就收吧,以大河为界,把大河天堑也变成阻挡匈奴的天险。”白麒略有担忧地说道。
“是的,大河是一道天堑,我们在大河之南并未遇到匈奴人像样的抵抗,我相信十之八九他们是撤到大河之北与我们决战。确实对我们很被动。但是,你想过没有,如果冬季呢?冬季大河结冰,还有天险吗?如果我们回兵,当我们东出或者南下,匈奴就会趁虚而入。这样,匈奴永远是悬在我们头顶上的一把利剑,并且随时会落下。”嬴超说道。其实嬴超是想说“达摩克利斯之剑”,但一想,他们是不知道“达摩克利斯之剑”。“所以,我秦国锐士两万,足矣。现在是深秋,等着冬季到来,大河结冰,我们就可以渡河,出击匈奴,一举拿下阴山!”嬴超说道。
“太子,我还是觉得我们两万秦国锐士太少。”蒙阗还是不放心地说道:“要不要,我们写封信给君上,让君上派兵增援我们?”
“现在,我秦国新军锐士不足,恐怕秦国暂时也兵支援我们的。”嬴超说道。现在,西境虽平,但东面的晋国,却在蠢蠢欲动,有消息称,他们正在不断壮大自己,不知道这个巨兽,又要咬哪块肉。”
“现在敌强我弱啊!也就是说,我们没有援军了?”姜蓉儿看着嬴超说道。
“也不是,其实,我们是有援军的。”嬴超成竹在凶的说道。
“援军?援军在哪?”众将士都看向嬴超,异口同声地问道。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嬴超命人取过自己绘制的地图,指着地图说道:“他们就是我们的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