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第三
【原文】
陈仲弓[1]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2]之,令吏杀焉。主簿请付狱[3],考[4]众奸[5],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6]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
【注释】
[1]陈仲弓:指陈寔,字仲弓,东汉颍川人,曾经担任太丘长。[2]收:逮捕,拘捕。[3]付狱:交付给狱吏。[4]考:考问,审查。[5]众奸:其他的罪行。[6]病母:说母亲生病。病,这里作动词。
【译文】
陈仲弓做太长丘的时候,手下有个当差的官吏,声称自己的母亲生病,因此请假。陈仲弓发现事情的真相后,就将这个官吏拘捕起来,并命令其他官吏将他处决。主薄请求将这个人打入牢房,详加考问其他的罪行。陈仲弓说:“欺骗长官是不忠,说自己母亲生病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行了。即便追究出其他的罪行,难道还有比这更大的罪行吗?”
【原文】
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1]杀财主,主者[2]捕之。未至发所[3],道闻民有在草[4]不起子者[5],回车往治[6]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7]。”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注释】
[1]劫贼:盗贼。[2]主者:主管刑事案件的官吏。[3]发所:案发现场,事发地。[4]在草:产妇分娩。[5]不起子者:指不养育孩子的人,或指溺杀婴儿的人。[6]治:处理。[7]按讨:追究,审查处理。
【译文】
陈仲弓担任太丘长的时候,有一个盗贼杀害财物的主人,主管刑律的官吏逮捕了他。陈仲弓还没有到达案发现场,路上听说有个民妇刚生完孩子就将其杀掉。陈仲弓立刻调转车头,准备处理这件案子。主薄见此,有些迷惑,问道:“盗贼杀人,夺取财物,这件案子很严重,应当先去审理。”陈仲弓回应道:“强盗杀死物主,哪里比骨肉相残更加严重呢?”
【原文】
陈元方[1]年十一时,候[2]袁公。袁公问曰:“贤家君[3]在太丘,远近称之,何所履行?”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强者绥[4]之以德,弱者抚[5]之以仁,恣[6]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7]往者尝为邺[8]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9]孤,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孔子,异世而出,周旋[10]动静,万里如一。周公不师[11]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
【注释】
[1]陈元方:指陈纪,字元方,陈寔的儿子。[2]候:拜见,拜访。[3]家君:父亲。[4]绥:安抚。[5]抚:体恤。[6]恣:尽最可能地做某事。[7]孤:我。古时候王侯对自己的谦称。[8]邺:县名,在今河北临漳西南。[9]法:效法,遵从。[10]周旋:与各种人打交道。[11]师:学习。
【译文】
陈元方十一岁的那一年,去拜见袁公。袁公问他:“你的父亲在太丘担任县令,远近的人们无不称颂他。不知他在那里到底做了什么?”陈元方回答说:“家父在太丘县,对于强有力的人用道德感召安抚他;对于弱小无力的人,则用仁爱之心去体恤他。让他们这些人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时间一久,他们就越来越敬重家父了。”袁公说:“我过去曾经担任过邺县的县令,正好也是采用这些办法治理百姓的。不知道是你的父亲效法我,还是我效法你的父亲?”陈元方回答说:“周公和孔子,虽然生在两个不同的时代,然而,他们运筹帷幄的处世方式却趋于一致。这其中,周公没有学习孔子,而孔子也没有学习周公。”
【原文】
贺太傅[1]作吴郡[2],初不出门,吴中诸强族轻之,乃题府门云:“会稽鸡[3],不能啼。”贺闻,故[4]出行,至门反顾,索笔足[5]之曰:“不可啼,杀吴儿。”于是至诸屯邸[6],检校[7]诸顾、陆役使官兵及藏逋亡[8],悉以事言上[9],罪者甚众。陆抗[10]时为江陵都督,故下请孙皓[11],然后得释。
【注释】
[1]贺太傅:指贺劭,字兴伯,东吴会稽山阴人,曾经担任过吴郡太守,后来迁至太子太傅,所以人称贺太傅。[2]作吴郡:担任吴郡的太守。[3]会稽鸡:贺太傅是会稽人,这里是讽刺他出任吴郡太守后,一点儿作为也没有。[4]故:特意,专程。[5]足:补充。[6]屯邸:古时候的一种庄园,以屯田为基础,并经营仓储和运输的经济组织。[7]检校:检查,审核。[8]藏逋亡:窝藏逃亡的人。[9]上:指皇帝。[10]陆抗:字幼节,三国时期东吴吴郡人,曾经担任江陵都督。[11]孙皓:字元宗,三国时期东吴末代皇帝,孙权之孙,孙和之子。
【译文】
贺劭做吴郡太守,刚到任的时候,并不怎么出门。吴郡当地的豪强世族还以为他怕事,便很轻视他。他们在太守府的大门上这样写道:“会稽鸡,不能啼。”贺劭听说这件事后,专门走出去,在太守府门外看了一番。接着,他要来一支笔,补充道:“不可啼,杀吴儿。”没过多久,贺劭派人到各个豪门世族囤积财物的仓库查看。结果,检查出顾姓和陆姓等豪强私自动用官兵,并且还窝藏了很多逃亡的人口。于是,贺劭便将这些事情详细上奏给了皇帝。由于这一事件,牵连获罪的人很多。那时候,陆抗担任江陵都尉,知道这件事后,连忙从江陵顺流而下,向东吴国君孙皓求情。之后,那些获罪的人才被释放。
【原文】
山公[1]以器[2]重朝望,年逾七十,犹知管时任。贵胜[3]年少若[4]和、裴、王[5]之徒,并共言咏[6]。有署阁柱曰:“阁东有大牛,和峤鞅[7],裴楷鞦[8],王济剔嬲[9]不得休。”或云潘尼[10]作之。
【注释】
[1]山公:指山涛,字巨源,竹林七贤之一,西晋河内怀县人,曾经担任吏部尚书、太子少傅等官职。[2]器:才干,能力。[3]贵胜:地位显赫。[4]若:诸如,比如。[5]和、裴、王:指和峤、裴楷和王济。[6]言咏:极为推崇赞美。[7]鞅(yāng):古代驾车的时候,套在牲口脖子上的皮带。[8]鞦:古代驾车的时候,套在牲口后股上的皮带。[9]剔嬲(niǎo):挑逗,纠缠。[10]潘尼:字正叔,勤学好作文,官至中书令、太常卿。
【译文】
山公因为自身的才干而在朝廷中享有至高的威望。虽然他已经年过七旬,但还主持并管理着政事。那些年轻的权贵子弟,比如和峤、裴楷和王济等人,没有一个不尊崇、赞扬他的。有人在官署阁的柱子上这样写道:“官署的东边,有一头大牛,和峤驾着它的鞅,裴楷执着它的鞦,而王济则时不时地挑逗它,使得它不得清闲。”有人说,这些题词是由潘尼写的。
【原文】
贾充[1]初定律令,与羊祜共咨[2]太傅郑冲,冲曰:“皋陶[3]严明之旨,非仆闇懦[4]所探。”羊曰:“上意[5]欲令小加弘润[6]。”冲乃粗[7]下意[8]。
【注释】
[1]贾充:魏末晋初人,辅佐司马昭执政,是西晋的元老大臣。[2]咨:咨询,请教。[3]皋陶:舜的大臣,掌管刑狱。[4]闇懦:昏庸懦弱的样子。[5]上意:皇上的旨意。[6]弘润:补充润色。[7]粗:粗略,大概。[8]下意:提出意见,表达自己的看法。
【译文】
贾充刚开始制定法令的时候,和羊祜一起向太傅郑冲请教咨询。郑冲说:“皋陶严明刑律的宗旨,并不是我这样的昏庸之辈所能探讨的。”羊祜说:“皇上的意思,是让您稍微补充润饰一些。”郑冲这才大概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原文】
山司徒[1]前后选[2],殆[3]周遍百官,举无失才,凡所题目[4],皆如其言。唯用陆亮,是诏所用,与公意异,争之不从。亮亦寻[5]为贿败[6]。
【注释】
[1]山司徒:指山涛。[2]选:选拔人才。[3]殆:几乎。[4]题目:评价,品评。[5]寻:没过多久。[6]贿败:因为贿赂而被罢免官职。
【译文】
山司徒为朝廷选拔官员,前前后后所荐举的人才,遍布整个朝廷,几乎没有一个人才被遗漏掉。凡是山司徒所评判过的人,言行举止都和他所说的一致。只有陆亮的任用,不是山公所为,而是皇帝的旨意。这一次,皇帝与山司徒的意见不一致。山司徒虽然几番诤谏,但是皇帝并没有听从他的意见。没过多久,陆亮因为贿赂的罪行而被免去官职。
【原文】
嵇康[1]被诛后,山公[2]举康子绍[3]为秘书丞[4]。绍咨公出处[5],公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6],而况人乎!”
【注释】
[1]嵇康:字叔玄,三国时期魏国人,竹林七贤之一。公元年,嵇康遭遇钟会陷害,被司马昭所杀。[2]山公:指山涛。字巨源,竹林七贤之一,西晋河内怀县人,与阮籍、嵇康等人交好,曾经担任过吏部尚书、太子少傅等官职。[3]绍:指嵇绍,字延祖,嵇康的儿子,曾经担任过秘书丞、侍中等官职。[4]秘书丞:官名,主要掌管文籍等事务。[5]出处:出来做官抑或隐居山林。[6]消息:此消彼长,相互转变。
【译文】
嵇康被杀以后,山涛举荐嵇康的儿子嵇绍担任秘书丞。嵇绍向山涛请教到底是出来做官还是隐居山林。山涛回答说:“我早就为你谋划好长时间了。天地间的一年四季,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交替变化,更何况是人呢?”
【原文】
王安期[1]为东海郡[2]。小吏盗池中鱼,纲纪[3]推[4]之。王曰:“文王[5]之囿[6],与众共之。池鱼复何足惜!”
【注释】
[1]王安期:指王承,字安期,东晋时期太原晋阳人,曾经担任东海内史。[2]东海郡:东晋时期郡名,在今山东郯城。[3]纲纪:指地方郡县的主簿。[4]推:追求,彻查。[5]文王:指周文王。[6]囿:古时候君王打猎的地方。
【译文】
王安期担任东海内史的时候,手下有个小吏偷盗池塘里的鱼。地方上的主薄准备追查这件事。王安期知道后,说:“周文王狩猎的场所,都能与平民百姓一起共用,池塘里的鱼又有什么值得吝惜的呢?”
【原文】
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1]一犯夜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甯越[2]以立威名,恐非致理[3]之本!”使吏送令归家。
【注释】
[1]录:抓捕,捕获。[2]甯越:战国时周臣,发奋读书,十五岁时学成,最后成为周威王的老师。[3]致理:实现社会的稳定安宁。理,应当作“治”。
【译文】
王安期在东海郡担任内史的时候,手下的官吏抓捕了一个犯宵禁的人。王安期问那个人说:“你从哪里来?”那人回答说:“从老师家读完书回来,不知不觉天色已黑,错过了时间。”王安期说:“依靠鞭笞甯越这样发奋读书的人来树立威严的名声,恐怕不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措施。”于是,王安期派官吏送那个人回家。
【原文】
成帝[1]在石头[2],任让[3]在帝前戮侍中钟雅、右卫将军刘超。帝泣曰:“还我侍中。”让不奉诏,遂斩超、雅。事平之后,陶公[4]与让有旧[5],欲宥[6]之。许柳[7]儿思妣者至佳,诸公欲全[8]之;若全思妣,则不得不为陶全让。于是欲并宥之。事奏,帝曰:“让是杀我侍中者,不可宥!”诸公以少主不可违,并斩二人。
【注释】
[1]成帝:指晋成帝司马衍。[2]石头:指石头城,在都城建康的西边,因为地势险要,成为东晋时期的军事重镇。晋成帝七岁的时候,发生了苏峻兵变,司马衍被软禁在石头城。[3]任让:苏峻叛乱时,担任苏峻的大司马。[4]陶公:指陶侃。苏峻兵变后,陶侃被推举为诸军统帅,平息叛乱后,因为战功被封为长沙郡公。[5]有旧:有老交情。[6]宥:饶恕,赦免。[7]许柳:祖逖的妻弟,淮南太守。苏峻攻陷建康后,任许柳为丹阳尹。苏峻失败后,许柳被杀。[8]全:保全。
【译文】
苏峻叛乱,晋成帝被软禁在石头城。当着晋成帝的面,任让杀戮了侍中钟雅和右卫将军刘超。晋成帝哭着说:“把我的侍中和右卫将军还给我。”对于皇帝的旨意,任让不予理睬,最终还是斩杀了刘超和钟雅。苏峻叛乱平定后,陶公因为和任让有老交情,便想赦免他。许柳的儿子思妣人很好,朝廷的诸位官员都想保全他。但是,如果保全思妣的话,就不能不替陶公保全任让。于是,诸位官员想要将两个人一起赦免。这件事上奏后,晋成帝说:“任让是杀害我侍中的人,不能赦免。”诸位官员因为年轻皇帝的旨意不可违背,结果还是将两个人一起斩首。
【原文】
王丞相[1]拜扬州[2],宾客数百人并加沾接[3],人人有说[4]色。唯有临海[5]一客姓任及数胡人[6]为未洽[7]。公因便还到过任边,云:“君出,临海便无复人。”任大喜说。因过胡人前,弹指[8]云:“兰阇[9]!兰阇!”群胡同笑,四坐并欢。
【注释】
[1]王丞相:指王导。东晋建立后,王导相继担任右将军、扬州刺史等职。[2]拜扬州:担任扬州刺史。[3]沾接:热情而又周到地款待。[4]说:通“悦”,喜悦。[5]临海:郡名,在今浙江临海东南。[6]胡人:这里指胡僧。[7]洽:因为受到款待而与他人显得融洽。[8]弹指:搓指,古印度的一种风俗,用以表示欢喜、赞叹等含义。[9]兰阇(shé):梵语译音,这里是对胡人的称赞。
【译文】
王导担任扬州刺史的时候,对于前来的宾客招待得极为周到。在场的客人,没有一个不感到高兴的。只有临海的一位姓任的客人,还有几个胡僧与周围的人好像不太融洽。王导于是便走到任姓的客人身边,说:“您一出来,临海便没有人了。”任姓的客人听后,顿时倍感亲切欢喜。王导接着走到那几个胡僧跟前,弹着手指说:“兰阇,兰阇!”几个胡人听后,也一起欢笑起来。就这样,满堂皆欢。
【原文】
陆太尉[1]诣[2]王丞相[3]咨事,过后辄[4]翻异[5],王公怪其如此。后以问陆,陆曰:“公长民短[6],临时不知所言,既后觉其不可耳。”
【注释】
[1]陆太尉:指陆玩,字士瑶,曾经担任尚书令、司空,因为平定苏峻叛乱有功,死后被追赠为太尉。[2]诣:拜访,造访。[3]王丞相:指王导。[4]辄:总是,就。[5]翻异:更改原先说过的话,前后意见不一致。[6]公长民短:公位尊而民位卑。公,对王导的尊称。民,自称。王导当时担任扬州刺史,陆玩是扬州吴郡人,所以说自己是王导的治下之民。
【译文】
陆太尉到王丞相那里请教一些事情。每次离开之后,陆太尉总是改变自己原先的说法。对于他的这种做法,王丞相感到十分奇怪。后来,王丞相问陆太尉其中的缘由。陆太尉回答说:“您的地位远在我之上,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可是事后我却发觉,之前的决定有不稳妥的地方。”
【原文】
丞相尝夏月至石头看庾公[1],庾公正料事。丞相云:“暑,可小简[2]之。”庾公曰:“公之遗事[3],天下亦未以为允。”
【注释】
[1]庾公:指庾冰。他在王导之后担任丞相。[2]小简:稍微简单处理。[3]遗事:弃置不顾世事。
【译文】
王丞相曾经在夏季到石头城看望庾公。那时候,庾公正在处理政务。王丞相说:“天气炎热,可以稍微简单处理事务。”庾公说:“王公您不管事,天下人并不认为是很恰当的。”
【原文】
丞相末年,略不[1]复省事[2],正[3]封箓[4]诺[5]之。自叹曰:“人言我愦愦[6],后人当思此愦愦。”
【注释】
[1]略不:一概不,完全不。[2]省事:看公文,处理政事。[3]正:只是,仅仅。[4]封箓:签署文书。[5]诺:答应,表示同意。[6]愦(kuì)愦:糊涂。
【译文】
王丞相晚年的时候,完全不再详细过问政务,只是签署文书,表示同意。他自己叹息道:“人人都说我老糊涂,后人一定会怀念我这种糊涂。”
【原文】
陶公性检厉[1],勤于事。作荆州[2]时,敕[3]船官悉录[4]锯木屑,不限多少。咸[5]不解此意[6]。后正会[7],值[8]积雪始晴,听事[9]前除[10]雪后犹湿,于是悉用木屑覆之,都无所妨。官用竹,皆令录厚头,积之如山。后桓宣武伐蜀[11],装船,悉以作钉。又云,尝发[12]所在竹篙,有一官长连根取之,仍当足。乃超两阶[13]用之。
【注释】
[1]检厉:行事认真,极为节俭。[2]作荆州:担任荆州刺史。[3]敕:命令。[4]录:收集。[5]咸:全,都。[6]意:原因,缘由。[7]正会:又称元会,古时候正月初一,官员都要集中一次开会。[8]值:遇到,碰上。[9]听事:厅堂。[10]除:台阶。[11]桓宣武伐蜀:晋惠帝太安元年,李特发动兵变,占据蜀地,建号成汉。晋穆帝永和初,恒温率领晋军讨伐,李势归降。[12]发:征集,征调。[13]阶:官位,官阶。
【译文】
陶公生性办事认真,极为节俭,并且勤于政事。陶公担任荆州刺史的时候,命令造船官将锯下来的木屑都收集起来。大家都不明白他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后来,正月初一朝会的时候,正赶上雪后初晴,厅堂前的台阶上十分潮湿,不方便通行。于是,陶公下令将之前收集的木屑覆盖到台阶上。这样行走起来一点儿担忧也没有了。官府里所用的竹子,陶公又下令将粗厚的竹头收集起来。收集的竹头很多,堆积起来,简直就像一座小山。后来,桓玄武出兵讨伐蜀地,造船的时候,正好利用这些竹头做钉子使用。又有人说,陶公曾经征调所在地的竹篙,有个官吏连竹根一起使用,以竹根当做竹篙的铁足。因为这件事,陶公立刻提拔那位官吏,接连升了两级官阶。
【原文】
何骠骑[1]作会稽,虞存[2]弟謇[3]作郡主簿,以[4]何见客[5]劳损[6],欲白[7]断常客[8],使家人节量[9]择可通者。作白事[10]成,以见存。存时为何上佐[11]。正与謇共食,语云:“白事甚好,待我食毕作教[12]。”食竟,取笔题白事后云:“若得门庭长[13]如郭林宗[14]者,当如所白。汝何处得此人?”謇于是止。
【注释】
[1]何骠骑:指何充,字次道,庐江人,曾经担任会稽内史、骠骑将军等官职。[2]虞存:字道长,会稽山阴人,曾经担任卫军长史、尚书吏部郎等官职。[3]謇:指虞謇,字道真,会稽山阴人,曾经担任郡功曹。[4]以:因为。[5]见客:招待客人,会见客人。[6]劳损:过度疲劳,损害身体。[7]白:报告,常用于下对上、卑对尊。[8]常客:一般的客人。[9]节量:控制数量。[10]白事:指报告等建议类的文书。[11]上佐:高级幕僚。[12]作教:指示,批复。[13]门庭长:指门亭长。魏晋时期,郡县一般都设立门亭长,负责传达文书等事务。[14]郭林宗:字林宗,东汉人,博古通今,善于发现和培养人才,在当时颇有名气。
【译文】
何充在会稽担任太守的时候,虞存的弟弟虞謇担任会稽郡的主薄。由于何充平常接见的客人太多,所以过度劳累,损害了身体。虞謇想要阻止那些一般的客人,并让看门人严格控制人数,有选择地进行通报。当时,虞存担任何冲的高级幕属。虞謇写好建议书后,就拿给虞存去看。和虞謇一起吃饭的时候,虞存对他说:“你的建议很好,等我吃完饭,再给你做出批示。”吃完饭后,虞存拿起笔,在建议书后面写道:“如果能找到郭林宗那样的门亭长,就按照你的意思去办。可是,你又从什么地方能找到这样的人呢?”虞謇最后只好作罢。
【原文】
王、刘[1]与林公[2]共看何骠骑[3],骠骑看文书,不顾之。王谓何曰:“我今故与林公来相看,望卿摆拨[4]常务,应对玄言,那得方低头看此邪?”何对曰:“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诸人以为佳。
【注释】
[1]王、刘:指王濛和刘惔。[2]林公:指林支遁。[3]何骠骑:指何充。[4]摆拨:放下,摆脱。
【译文】
王濛、刘惔和林支遁一起看望何骠骑。然而,何骠骑只顾着看文书,根本没有理会他们。于是,王濛对何骠骑说:“我们今天和林公专门来看望你,希望你能放下日常的事务,与我们一起畅谈玄理,你怎么总是低着头看这些东西呢?”何骠骑回答说:“如果我不看这些文书,你们哪里还能活命呢?”众人听后都认为他说得好。
【原文】
桓公[1]在荆州,全[2]欲以德被[3]江、汉[4],耻以威刑[5]肃物[6]。令史[7]受杖,正[8]从朱衣[9]上过。桓式年少,从外来,云:“向[10]从阁下[11]过,见令史受杖,上捎云根,下拂地足[12]。”意讥不著。桓公云:“我犹患其重。”
【注释】
[1]桓公:指桓温。[2]全:极其。[3]被:覆盖。[4]江、汉:指长江和汉江相互连接的地区,即荆州地区。[5]威刑:严刑峻法。[6]肃物:震慑百姓。[7]令史:晋朝时期,在中央或者地方主管文书的低级官吏。[8]正:只,仅仅。[9]朱衣:官服。[10]向:刚才,刚刚。[11]阁下:指在官署前。[12]上捎云根,下拂地足:杖举得高入云霄,可打下来只是拂过地面。这里指实行杖刑的时候,杖并不接触人身。
【译文】
桓公在荆州担任刺史的时候,一心一意想要用仁德教化江汉地区的百姓,而不愿意用严刑峻法威慑民众。令史接受杖刑的时候,刑杖只是从红色的官服上轻轻带过。桓式年纪轻轻,从外面走进来,说:“刚才我从官署前面经过,看见令史接受杖刑,举起的刑杖,上面掠过云边,下面触及地足。”意思是讽刺没有打在身上。桓公说:“即便这样,我仍旧担忧惩罚有些严重。”
【原文】
简文[1]为相,事动[2]经年[3],然后得过。桓公[4]甚患其迟,常加劝勉。太宗[5]曰:“一日万机,那得速!”
【注释】
[1]简文:指简文帝司马昱。[2]动:动不动就。[3]经年:经过一年。[4]桓公:指桓温。[5]太宗:指简文帝的庙号。
【译文】
晋简文帝做丞相的时候,手头的事务动不动经过一年才能得到处理。桓公对他迟缓的办事效率十分担忧,经常在一旁督促。简文帝则说:“每天处理的事情那么多,怎么能快呢!”
【原文】
山遐去[1]东阳[2],王长史[3]就简文索东阳[4]云:“承藉[5]猛政[6],故可以和静致治[7]。”
【注释】
[1]去:离开。[2]东阳:郡名,在今浙江金华。[3]王长史:指王濛,曾经担任过司徒左长史。[4]索东阳:求取东阳的太守之职。[5]承藉:承接。[6]猛政:严苛的统治。[7]和静致治:使用平静温和的措施以使社会安定。
【译文】
山遐离任东阳太守之职,王长史向简文帝提出要求,希望他能去接任东阳太守。他对简文帝说:“承接的是一个严厉苛刻的统治,所以只要采取温和平静的政策,就能使那里的社会安定下来。”
【原文】
殷浩[1]始作扬州[2],刘尹[3]行,日小[4]欲晚,便使左右取襥[5]。人问其故,答曰:“刺史严,不敢夜行。”
【注释】
[1]殷浩:字渊源,曾经担任建武将军、扬州刺史,与桓温齐名。[2]作扬州:担任扬州刺史。[3]刘尹:指刘惔,曾经担任丹阳尹。[4]小:稍微。[5]襥:指行李包袱。
【译文】
殷浩刚刚担任扬州刺史的时候,刘惔每次外出,西边的日头刚刚偏西,他就命令左右的侍从,取出行李包袱,准备歇宿。别人问他有什么原因,他说:“新上任的刺史执法严峻,我不敢在晚上赶路。”
【原文】
谢公[1]时,兵厮[2]逋亡[3],多近窜南塘[4]下诸舫[5]中。或[6]欲求一时搜索,谢公不许,云:“若不容置此辈,何以为京都?”
【注释】
[1]谢公:指谢安。[2]兵厮:指士兵和奴仆。[3]逋亡:逃亡,逃窜。[4]南塘:地名,在东晋都城建康秦淮河南岸。[5]舫:有仓房的船舶。[6]或:有人。
【译文】
谢公当政的时候,经常有士兵和奴仆逃跑后隐藏在南塘一带的船舶中。有人想要发起全面的搜捕行动,谢安不同意这样做。他说:“如果连这些人都没有办法包容,怎么能称得上京都呢?”
【原文】
王大[1]为吏部郎,尝作选草[2],临当[3]奏,王僧弥[4]来,聊[5]出示之。僧弥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选者近半,王大甚以为佳,更写[6]即奏。
【注释】
[1]王大:指王忱,小字佛大,人称王大。[2]选草:草拟选用官员的名单。草,草稿。[3]当:将要。[4]王僧弥:指王珉,字季琰,小字僧弥,王导的孙子。[5]聊:姑且。[6]更写:重新抄写。
【译文】
王忱担任吏部郎的时候,曾经草拟过一份选用官员的名单。快要上奏的时候,王珉来了。于是,王忱便将这份名单拿给他看。王珉拿到手,就按照他自己的意思,更换了将近一半的人选。王忱认为改得很好,便重新抄写了一份即刻上奏。
【原文】
王东亭[1]与张冠军[2]善。王既作吴郡,人问小令[3]曰:“东亭作郡,风政[4]何似?”答曰:“不知治化[5]何如[6],唯与张祖希情好日隆耳。”
【注释】
[1]王东亭:指王珣,字元琳,小字法护,王导的孙子,与弟弟王珉齐名。[2]张冠军:指张玄之,字祖希,曾经担任过冠军将军。[3]小令:指王珣的弟弟王珉,曾经担任中书令。王献之曾为中书令,后来王珉代之,后人称他们是大小王令。[4]风政:教化,政绩。[5]治化:治理教化。[6]何如:怎么样。
【译文】
王东亭与张冠军交情很深。王东亭担任吴郡的太守以后,有人问他的弟弟王珉说:“你哥哥在吴郡主事之后,那里的教化风气怎么样?”王珉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他把那里治理得怎么样,只知道他与张冠军的交情越来越深了。”
【原文】
殷仲堪当[1]之[2]荆州,王东亭问曰:“德以居全为称,仁以不害物为名。方今宰牧[3]华夏,处杀戮之职,与本操将不[4]乖[5]乎?”殷答曰:“皋陶造刑辟[6]之制,不为不贤;孔丘居司寇[7]之任,未为不仁。”
【注释】
[1]当:将要,快要。[2]之:去,到。这里指新官上任。[3]宰牧:治理,统治。[4]将不:也许。[5]乖:违背。[6]刑辟:刑法,刑律。[7]司寇:春秋时期掌管刑狱的官员。
【译文】
殷仲堪将要去荆州担任刺史,王东亭问他说:“能够保全大局称之为德,不以伤害人物称之为仁。现在您手中握有治理华夏的权力,身处杀戮的职位,这难道不与您仁德的操守相悖吗?”殷仲堪回答说:“皋陶制定刑律,没有人说他不贤德;孔子担任司寇之职,也没听说过他不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