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调解纠纷时的说话分寸
调解纠纷的“三宝”
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有时难免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引起争吵或纠纷,产生交往上的障碍,对于始料不及的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化干戈为玉帛的话,往往会使双方积怨加深,妨碍彼此间的正常关系。这时就需要纠纷外的第三者去调解,使其关系融洽。
比如说,你与一个朋友之间产生了一定的隔阂,但又不想与之断交,这就不妨请个第三者从中说和。第三者的任务是将双方的歉意及想保持交往的愿望准确真实地进行传递。
小孩子们中常常出现这种事情:“小燕,珍珍愿意和你好了,你呢?”“我也愿意。”“珍珍,小燕愿意和你好,大家拉拉手吧!”这是最简单的第三者消除隔阂的办法。成年人的世界里,这种方法用得很常见,也复杂得多。
人间需要“和事佬”。有机会充当这样的角色,是很有意义的事。有时候,双方陷入僵局,相持不下,顾及脸面,谁也不愿作个低姿态,给对方一个台阶。这时“和事佬”就大有用武之地了。“和事佬”最高超的功夫,就是“打圆场”。
所谓“打圆场”,是指交际双方处于争吵或尴尬境地时,由“和事佬”出面站在第三者角度进行调解。“打圆场”近似于捧场,同是圆滑乖巧之为,但它没有捧场那般肉麻,而且在了结现实矛盾、平息事端的功效上,都比捧场高上一筹。“打圆场”运用得好,可以活跃气氛,联络感情,消除误会,缓和矛盾,平息事端,还有利于应付尴尬,打破僵局,解决问题。
那么,如何才能达到顺利调解纠纷的目的,让“打圆场”打得成功呢?
1.先表“赞同”,后诉歧异
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由于其特定的身份,往往使调解对象持有紧张、戒备乃至对立的情绪。要使自己的意见易于被调解对象接受,不妨适当采用“赞同”的方法,即强调谈话双方在某一方面的“一致性”的方法,如强调共同愿望,肯定对方某一点意见的正确,等等。
这种寻找“一致性”的方法,有助于打消调解对象的对立心理,平定激动情绪,从而理智地、心平气和地接受自己的正确意见。这种找共鸣点,先赞同长处,后驳斥短处的调解语言,既使调解对象的委屈、愤怒心理得到了平衡,又使其顺其自然地接受了自己的意见,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2.言辞恳切,合法合情
既然是调解,那么调解的矛盾均属于没有什么严重冲突的人民内部矛盾,应以和平解决为最佳途径,这就要求调解语言既符合法律规范,又要符合调解对象的特定心理。有时调解语言虽然合理、合法,却不合“情”。可见,调解语言不可生搬硬套,必须根据调解对象的不同的心理特点,选用不同的调解语言。
3.因人而语,忠言不逆
世人常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良药也裹上了糖衣,变得可口了。既然良药未必苦口,那么忠言也未必逆耳,这就取决于说话的方式方法的优劣了。调解人员要抓住调解对象自尊、爱面子的心理,从维护双方名誉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忠言的表达深刻得体,忠言也变得顺耳利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