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21章 自作孽,不可活
【原文】
《太甲》[1]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2]。”
【注释】
[1]《太甲》:《尚书》篇名。分上、中、下三篇,记载商王太甲与伊尹的事迹。
[...
后续精彩内容,请登录阅读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登录订阅本章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