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联调联试行车组织
2.4.1 行车组织方案
1.高铁联调联试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联调联试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试验计划的组织实施、试验列车的统一指挥、列车运行以及试验日计划、施工计划安排、试验列车放行条件的确认等行车组织工作。
2.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动态检测期间由联调联试运输组织组牵头负责。在联调联试运输组织组的领导下,临时调度所具体负责试验期间的调度指挥工作,临时调度所按规定做好与相邻既有调度台、相邻铁路局调度所间联调联试及动态检测列车运行计划及相关信息的交换。
3.联调联试开始前,现场指挥部组织建设、施工、设备管理单位等对具备试验条件的设备项目、范围、功能和列车运行条件等内容进行确认登记,同时对区间和车站站台、雨棚等设备设施的限界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行车设备应达到设计要求,满足列车运行需要,对尚不具备开通条件的设备或功能,由施工单位在车站和临时调度所办理停用手续。
4.高速铁路管辖铁路局、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以及相关客运专线公司共同编制完成《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动态检测大纲》。大纲中应明确联调联试及动态检测的依据、目的、范围和试验列车,规定了具体的测试内容、方法,提出了时间初步安排、现场组织机构、行车组织要求和联调联试前提条件。具体试验项目应严格按《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及运行试验大纲》执行。
5.试验列车每日运行计划由联调联试运输组织组根据测试单位提交的每日或阶段试验计划编制,严禁超大纲批复内容编制试验列车运行计划。有关试验列车车次、上线日期、运行进路、运行时间、存放地点、试验项目、控车模式、车机联控方式、过分相方式、通信方式、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回送的计划、车次、运行时刻等,由联调联试运输组织组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有关试验条件等在每日或阶段试验列车运行计划中具体明确。围绕每日试验计划,以确保试验安全、满足试验要求为目标,科学合理做好行车组织计划工作。
在科学合理做好行车组织计划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单位需做好行车组织计划的逐一落实工作,以保证试验及时进行、行车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