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开通准备与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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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

1.静态验收领导小组

静态验收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铁路局分管建设工程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客运专线公司总经理担任。

静态验收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铁路局办公、总师、安监室,运输、客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信息化、建设、土房、经开、劳卫、计统、财务处,调度所,工程质量监督站,铁路公安局,客运专线公司,以及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组成。

静态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原铁道部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审查工程是否符合静态验收条件。

(2)制定静态验收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3)对静态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协调处理,并对专业组验收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4)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国家、原铁道部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发的竣工验收交接办法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负责对验收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等综合评定。

(5)根据静态验收情况提出并上报静态验收报告和问题整改报告。

2.静态验收专业工作组

静态验收专业工作组一般设10个,涉及工务工程工作组、通信信号工程工作组、电力及牵引供电工程工作组、房建工程工作组、建设用地工作组、信息工程工作组、客服设施工作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工作组、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工程工作组、综合验收工作组。

(1)工务工程工作组

工务工程工作组组长一般由铁路局工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客运专线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铁路局工务处,相关工务段,铁路公安处,客运专线公司及有关施工、设计、监理单位。

职责:

①组织对路基、桥涵、轨道、隧道、精测、声屏障(安全门)、栅栏、疏散通道等工程的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

②组织对路基、桥涵、轨道、隧道、精测、声屏障(安全门)、栅栏、疏散通道等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以及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

③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组织复查销号;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④组织对本专业范围的内业、外业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提交本专业静态验收报告;配合做好总公司对静态验收报告的专家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编写问题整改报告。

⑤组织审定有关单位提交的开通资料。

⑥做好联调联试和动态检测的配合准备工作。

(2)通信信号工程工作组

通信信号工程工作组组长一般由铁路局电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客运专线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铁路局电务处,相关电务、通信、工务、供电、房建段,客运专线公司以及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职责:

①组织对通信、信号、综合接地工程的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

②组织对通信、信号、综合接地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以及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

③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组织复查销号;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④组织对本专业范围的内业、外业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提交本专业静态验收报告;配合做好总公司对静态验收报告的专家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编写问题整改报告。

⑤组织审定有关单位提交的开通资料。

⑥做好联调联试和动态检测的配合准备工作。

(3)电力及牵引供电工程工作组

电力及牵引供电工程工作组组长一般由铁路局供电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客运专线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铁路局供电、电务、信息化处,调度、信息技术所,相关供电、维管、通信段,客运专线公司及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职责:

①组织对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的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

②组织对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以及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

③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组织复查销号;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④组织对本专业范围的内业、外业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提交本专业静态验收报告;配合做好总公司对静态验收报告的专家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编写问题整改报告。

⑤组织审定有关单位提交的开通资料。

⑥做好联调联试和动态检测的配合准备工作。

(4)房建工程工作组

房建工程工作组组长一般由铁路局土房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客运专线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铁路局安监室,客运、工务、电务、供电、信息化、土房、经开处,相关铁路公安处,相关车务、工务、电务、供电、房建、通信段,客运专线公司及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职责:

①组织对房屋建筑工程、站场客运建筑工程的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

②组织对房屋建筑工程、站场客运建筑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以及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

③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组织复查销号;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④组织对本专业范围的内业、外业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提交本专业静态验收报告;配合做好总公司对静态验收报告的专家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编写问题整改报告。

⑤组织审定有关单位提交的开通资料。

⑥做好联调联试和动态检测的配合工作。

(5)建设用地工作组

建设用地工作组组长一般由铁路局土房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客运专线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铁路局土房、客运处,相关车务、工务、房建段,客运专线公司及有关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职责:

①组织对建设用地的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

②组织对建设用地进行观感质量检查。

③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并组织复查销号;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④组织对本专业范围的内业、外业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提交本专业静态验收报告;配合做好总公司对静态验收报告的专家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编写问题整改报告。

⑤组织审定有关单位提交的开通资料。

⑥做好联调联试和动态检测的配合工作。

(6)信息工程工作组

信息工程工作组组长一般由铁路局信息化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客运专线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铁路局信息化、客运、电务处,信息技术所,相关铁路公安处,相关车务、通信段,客运专线公司及有关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职责:

①组织对信息工程的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

②组织对信息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以及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

③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组织复查销号;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④组织对本专业范围的内业、外业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提交本专业静态验收报告;配合做好总公司对静态验收报告的专家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编写问题整改报告。

⑤组织审定有关单位提交的开通资料。

⑥做好联调联试和动态检测的配合工作。

(7)客服设施工作组

客服设施工作组组长一般由铁路局客运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客运专线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铁路局客运、电务、信息化、经开处,相关车务、通信段,客运专线公司及有关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职责:

①组织对客服设施工程的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

②组织对客服设施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以及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

③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组织复查销号;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④组织对本专业范围的内业、外业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提交本专业静态验收报告;配合做好总公司对静态验收报告的专家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编写问题整改报告。

⑤组织审定有关单位提交的开通资料。

⑥做好联调联试和动态检测的配合工作。

(8)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工作组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工作组组长一般由铁路局计统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客运专线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铁路局计统、工务处,相关车务、工务段,相关疾控所,客运专线公司及有关施工、设计、监理单位。

职责:

①组织对环水保工程的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

②组织对环水保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

③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组织复查销号;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④组织对本专业范围的内业、外业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提交本专业静态验收报告;配合做好总公司对静态验收报告的专家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编写问题整改报告。

⑤组织审定有关单位提交的开通资料。

⑥做好联调联试和动态检测的配合工作。

(9)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工程工作组

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工程工作组组长一般由铁路局工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客运专线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铁路局工务、电务、供电、信息化、经开处,相关工务、供电、通信段,客运专线公司及有关施工、监理、设计单位。

职责:

①组织对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工程的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

②组织对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以及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

③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组织复查销号;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④组织对本专业范围的内业、外业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提交本专业静态验收报告;配合做好总公司对静态验收报告的专家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编写问题整改报告。

⑤组织审定有关单位提交的开通资料。

⑥做好联调联试和动态检测的配合工作。

(10)综合验收工作组

综合验收工作组组长一般由铁路局总师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客运专线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铁路局办公室,运输、客运、供电、信息化、建设、劳卫、计统、财务处,铁路公安局,客运专线公司及有关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职责:

①对档案、劳动、安全、卫生、财务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②对有关设备设施进行内业、外业检查评定。

③对有关设备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

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向静态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⑤做好联调联试和动态检测的配合准备工作。

(11)各设备接管站段成立以各段(站)长为组长,分管副段(站)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接管领导小组,负责验收、接管运营、养护工作。

职责:

①根据验收计划安排参加有关专业验收工作组现场验收工作,按竣工验收内容进行工程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对涉及今后运营接管的问题向静态验收领导小组报告。

②组织制定接管方案,包括机构设置、人员培训、生产生活设施配备、运营管理制度制订等方面,并有序组织实施。

③按要求接管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3.相关工作要求

对静态验收相关程序、标准、专业管理和问题整改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

(1)严格验收程序。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原铁道部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落实验收条件,实事求是,严谨、客观、公正地评价所验工程。上一阶段工作未完成,特别是涉及行车及人身安全的问题未整改完成,不得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2)坚持验收标准。各单位、部门要执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TB 10760—2013),认真做好有关内业、外业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验收标准等逐项进行对标验收。

(3)强化专业管理。各验收工作组组长单位要加强专业管理,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员全面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验收质量;要加强对有关设备接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强化专业管理,实现专业负责,落实专业包保责任。

(4)加强问题整改。各专业验收工作组在验收过程中每天将检查问题汇总,安排、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并及时进行复验,确保整改达标。各专业验收组要规范验交程序管理,现场验收完成后,及时递交专业验收报告和问题整改报告。

4.静态验收工作情况

根据铁路局与客运专线公司联合下发的静态验收工作文件要求,各工作组要积极行动,有序推进静态验收工作开展。

组长单位要积极牵头工作组相关单位召开静态验收工作组协调会,落实静态验收相关要求,明确静态验收职责分工和时间、质量要求,并下发会议纪要。

工作组各组员单位要按照路局部署和本工作组静态验收职责分工,按照专业负责的原则,落实静态验收具体工作。

工作组各组员单位及时收集汇总静态验收相关情况,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存在问题,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静态验收工作小结报组长单位,组长单位整理完成后上报工作组静态验收报告。

5.车务单位静态验收主要工作

车务单位静态验收工作,一般涉及房建工程、建设用地、信息工程、客服设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综合验收等方面。车务单位要提前介入,全面做好接管准备,及时发现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展开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人员,限期完成整改,对于站段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铁路局相关部门协调。同时开展全局标准化行车室创建工作,营造文明生产的良好环境,应按照“物品定置、环境创优、岗位达标、作业规范”的总体要求,创建行车室。相关站段要保障一定的资金投入,做到合理布局、定置管理、备品齐全、标识明晰、环境整洁。

(1)人员准备

车务单位要提前落实岗位设置及班制安排,一是细化高铁车务应急值守人员选配标准;二是提前落实人员调配;三是车务应急值守人员必须全程参与高铁联调联试作业,通过联调联试,掌握行车设备操作技能,提高业务能力。并通过积极挖潜,合理优化,配齐配强中间站站长、车务应急值守人员、客服、售票、安检等人员,遇人员有缺口时应及时报铁路局劳卫部门协调。

(2)教育培训

车务单位要提前做好高铁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对预调入高铁车站担当车务应急值守人员提前半年进行高铁技术设备、行车组织、施工组织及高铁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高铁规章、联调联试相关办法、CTC及联锁设备的操作、车站作业特点、现场准备进路及加锁的方法等,且不得随意调换人员,确保相关人员取得高铁岗位任职资格并通过岗位适应性培训,可通过参加铁路局培训班、本单位强化培训、外单位参观实训等形式进行。

(3)技术资料准备

车务单位要提前做好相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核对、整理工作,及时协调客运专线公司提供工务、电务、供电、建筑等设备技术资料,并对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对,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4)行车备品配置

车务单位要提前做好标准化行车室筹备工作,按高标定位的工作要求,落实高铁行车室统一配置标准,及时配置道岔钩锁器、基本规章、行车簿册、行车用章、信号旗(灯)等行车备品,在联调联试工作启动前必须将相关行车备品配备到位并定置存放。一是明确高铁行车室配置备品品名,能确定数量的统一数量,不能确定数量的根据车站实际需要配置;同时对簿册、台账配置进行统一。二是规范工具备品摆放要求,做到物品定置,如控制台显示器摆放位置、电气化区段“接触网电分段示意图”揭挂位置、揭示牌(如区间封锁、停电、线路封锁)制作、存放、揭挂要求等。三是统一配置的物品,由路局统一招标购置,费用由各站段支付,如电子安全天揭示牌,统一厂家,便于日后维修、维护。

(5)整章建制准备

车务单位要提前做好整章建制工作,建立健全行车办法、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相关制度办法。

(6)信息及客服设施

车务单位要提前介入信息、客运设施交接准备,掌握车站机房、信息工程进度,对车站天桥、地道、照明、雨棚、电梯、告示系统、隔离设施等全面进行检查,并协调落实问题的整改工作。

(7)安防设施建设及外部环境

车务单位在静态验收期间应加强对站内封闭设施和应急通道的检查,及时协调客运专线公司和施工单位整改相关存在问题。

(8)生产生活设施

车务单位在静态验收期间应加强对车站生产生活设施的检查,重点对接水、用电、宿舍、厕所、伙食团设置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协调客运专线公司和施工单位整改相关存在的生产生活设施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