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开通准备与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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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车站行车室设置

行车室是保障运输生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重要场所,行车室的建设必须满足设备设施的摆放及正常的工作需要,给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1.行车室建设面积

新建(改建)车站行车室,除满足《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TB 10011—2012)外,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行车室面积按照岗位建设,单岗不小于20m2,每增加一岗,增加10m2建筑面积。考虑工务、电务、供电等单位驻站防护需要,按5m2/单位增加。

(2)备品间面积不小于20m2

(3)更衣室面积不小于20m2

(4)间休室按2人一间设置,每间面积不小于15m2

(5)卫生间考虑淋浴、摆放洗衣机等需要,面积合计不小于20m2

2.行车室设置要求

(1)行车室应邻靠、朝向站场,具备良好的三面瞭望条件,必要时可设置室外瞭望台。室内靠近站场方向设置可打开的窗户,房间自然通风,采光、消防等符合相关要求。

(2)车站房屋设在站台面上时,室内地面高程应高出站台面0.15m;设在非站台面上时,室内地面高程应高于轨面高程。

(3)房屋宜采用防火防爆门,外窗宜采用防爆隔音玻璃。

(4)合署办公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动车所,行车室宜与车辆调度、机务调度等合并设置、划区管理。

(5)高速铁路设有多个场的车站行车室内控制室宜合并设置、划区管理。

3.行车室设备设施配备要求

(1)行车室应配备电话、打印机、传真机、局域网、操作台、坐椅、驻站联络员办公桌椅、文件柜、行车备品柜(含道岔手摇把)、物品柜、空调等设备设施。操作台尺寸、摆放位置应征求运输部门意见。

(2)行车室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3)计算机联锁设备显示屏应完整显示单站画面,画面显示的股道间距不小于2cm,操作时不需拉动滚动条移动屏幕。6股道以下的站场,宜采用26英寸显示屏;6~10股道的站场,宜采用28英寸显示屏;10股道以上的站场,宜采用更大尺寸显示屏。股道数量较多、站场特殊的车站可选用多台同型号同尺寸显示屏拼接显示。联锁设备显示屏设置前应征求运输部门意见。

4.行车室标准创建

全面加强标准化行车室建设,实现“布局合理、物品定置、环境整洁、作业标准、管理规范”的总体要求,强化现场安全控制,促进车务运输安全有序可控。

5.行车室布局

(1)备品间、更衣室、间休室、卫生间、生活间等房舍应邻近行车室,方便作业人员生产、生活。

(2)室内前排为行车作业区域,后排为驻站联络员作业区域,两侧摆放文件柜、物品柜。

(3)行车作业区域应综合考虑充电设备、无线电台、道岔融雪装置、视频监控等设备安装需求。

(4)需安装在墙上的设备,原则上应镶嵌在墙体内;因条件限制不能镶嵌在墙体内时,不得设置在作业人员走行通道旁,应设置在相应位置,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行车房屋内设备、电气布线原则上应暗敷,需设置明线时应纳入槽道;必须漏露在外的设备用线应绑扎整齐。

(6)控制台上的显示屏一般采用横排方式摆放,显示屏数量较多可采用双层摆放。采用的显示屏尺寸应统一。

6.行车室物品定置

(1)行车室门外应设有“行车重地,闲人免进”标牌。

(2)各岗位内相关物品、备品等应定置管理。

(3)当班人员使用的手机等通信工具应集中存放,使用完毕后迅速归位。

(4)设有生活用品间时,除当班人员茶杯等必须生活用品外,毛巾、餐具等个人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置于生活用品间集中定置管理;未设生活用品间时,餐具等个人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纳入生活用品柜。

(5)相关设备管理、施工单位驻站联络员的工作和个人物品,亦应定置管理,作业完毕及时清理。

(6)各岗位内打印机、显示器、显示屏等设备必须裸露在外的电线、电缆应捆扎固定。

(7)行车备品箱内应设备品目录表,箱内备品对照标签定置放置,按规定定期检查。到期或损坏的行车备品,及时更换,确保状态良好。

7.行车室图表揭挂

行车室应揭挂安全天揭示牌,岗位责任制,车站平面示意图(与供电示意图合二为一)。

8.行车室行车规章配置

行车室应配备《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简称《技规》)、《行车组织细则》(简称《行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简称《事规》)、《铁路运输调度规则》、《高速铁路调度暂行规则》、《接发列车作业》标准、《车机联控标准》等常用技术规章。

高速铁路行车室与普速铁路行车室合并设置时,相关规章应根据作业岗位分别设置。

9.行车室台账簿册

(1)台账簿册设置

规章类:行车规章

资料类:路局行车有效文电,站段文电、通知(放置车站行车有效文件、通知等),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作业指导书,应急预案,施工、天窗修计划,调度命令(按旬存放,上一旬的命令撤下后集中存放),转线计划表(线路所不设置本文件夹)。

行车簿册: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检修及故障处理),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轨道电路分路不良),调度命令登记簿,电话记录登记簿,车站值班员交接班簿,信号机械室钥匙使用登记簿,外来人员进出登记簿,CTC控制模式转换登记簿,通道进出登记簿。

管理簿册:安全检查指导簿,非正常接发列车程序控制表。

(2)行车簿册和相关台账资料应按规定设置,不使用的簿册,文件盒(夹)不预留编号,各台账簿册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编号顺序合并存放,在文件盒(夹)标签中注明编号及名称。

(3)高速铁路行车室与既有线行车室合并设置、既有线行车室与线路所合并设置、高铁行车室内场与场合并设置、高铁行车室与线路所合并设置,行车室根据岗位设置台账簿册。

(4)簿册封面颜色统一为棕黄色,页内统一为白色。

(5)行车室不得随意增加台账簿册,确需增加时,需征得运输处同意。

10.行车室环境整洁

(1)划定卫生包保区,明确责任人,定期清洁,交接班时重点检查和岗位交接。

(2)室内干净整洁,无灰尘、蛛网、烟头、痰迹、纸屑、污物,无乱贴乱划痕迹,桌椅、橱柜、门窗等物品完好。

(3)显示屏、鼠标、键盘等行车设备,传真机、电话机、文件盒(夹)等办公用品干净整洁,无积灰,无污垢。

(4)台账簿册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污垢;占线板(白板)及时擦划;作业人员工作台面及时清理。

(5)电冰箱、微波炉等生活用品无积尘、无污垢。

(6)走廊、楼梯间墙面整洁,无积尘和污垢,地面无杂物;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无垃圾、积水等污染。

(7)生活、卫生设施良好,干净整洁。

11.行车室作业标准

(1)当班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臂章,衣帽整洁,持证上岗。

(2)当班作业人员坐姿端正,精神饱满,遵章守纪,按章处置,按标作业。

(3)各岗位内不得喧哗、聊天及从事其他与行车无关事项。

(4)外来人员应服从当班人员管理。驻站联络员应使用耳麦与现场联系,不得干扰行车人员的正常作业。

12.行车室管理规范

(1)新建车站和既有岗点改建、扩建时,站段应积极提前介入,协调、督促、指导相关建设、施工单位,同步推进建设标准化岗位。

(2)其他单位因工作需要在各岗位安装、放置相关设备或揭挂相关图表、标签时,应事先征得车站同意,按照要求安装、放置和揭挂,并满足安全要求。

(3)各岗位内桌、椅、文件柜等应状态良好,样式和色调基本一致。

(4)车站(车间)应加强各岗位日常检查,纳入班组评比、考核。

(5)站段应制定生产岗位标准化创建制度和推进计划,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有计划组织实施。

(6)站段应对主要生产岗位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并积极推广运用多方向接发列车辅助系统,加强行车室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