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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一 石灰工业废渣(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也可称二灰混合料)
1.材料与拌和
(1)对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应进行质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按规范要求进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使其符合设计与检验标准的要求。
(3)采用厂拌(异地集中拌合)方式,且宜采用强制式拌和机拌制,配料应准确,拌和应均匀。拌和时应先将石灰、粉煤灰拌和均匀,再加入砂砾(碎石)和水均匀拌和。
(4)混合料含水量宜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混合料含水量应视气候条件适当调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合料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
2.运输与摊铺
(1)运输中应采取防止水分蒸发和防扬尘措施。
(2)应在春末和夏季组织施工,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以上,并应在第一次重冰冻(-3℃~-5℃)到来之前1~1.5个月完成。
3.压实与养护
(1)混合料摊铺时应根据试验确定的松铺系数控制虚铺厚度,混合料每层最大压实厚度为200mm,且不宜小于100mm。
(2)碾压时,采用先轻型、后重型压路机碾压。禁止用薄层贴补的方法进行找平。
(3)混合料的养护采用湿养,始终保持表面潮湿,也可采用沥青乳液和沥青下封层进行养护,养护期为7~1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