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教育政策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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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大学关于蒙藏及边远省份学生入学办法决议案1935年8月2日

敬启者:兹经校务会议决议:

关于蒙藏及边远省份学生入学,决定四项办法如次:

(一)凡蒙藏学生及边省学生,合于修正待遇蒙藏学生章程之规定,而经规定机关保送来校听课者,必须经过本大学之编级试验,其程度如本大学认为不能在大学本科随班旁听者,应令其在实验学校补习,俟其补习期满后,经编级试验及格后方得在本大学为旁听生。

(二)前项学生编级试验由本大学于开学前举行之,该项试验应以笔试为主体。

(三)凡前项旁听及补习学生,不参加所选修及应补习课程之规定试验者,即取消其在该校旁听及补习资格,令其离校。

(四)“凡经两届规定之试验,其不及格学分逾学则规定数目者,应即令其离校”等语。记录在案。相应录案函达,即希查照办理为荷。致此

教务处、注册组

校长办公室

布告第四十五号

为布告事,兹经校务会议决议:

录全案

特此布告周知 此布

校长 罗□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八月二日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5月版,第840-8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