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教育政策法规汇编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第六章蒙藏教育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七次常务会通过1931年9月3日

第一节 目标

一、依遵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力谋蒙藏教育之普及与发展。

二、根据蒙古西藏人民之特殊环境,以谋蒙藏人民知识之增高,生活之改善,并注意其民族意识之养成,自治能力之训练及生产技术之增进。

三、依遵中山先生民族平等之原则,由教育力量力图蒙藏人民语言意志之统一,以期五族共和的大民族主义国家之完成。

第二节 实施纲要

一 课程

一、各级学校之课程,应根据内地各级学校课程标准,并斟酌蒙藏情形编订之。

二、小学校之教科图书,用蒙汉文、藏汉文合编之。中等以上学校之教科图书,以用汉文编订为原则。

三、各级学校之教材,应特别注意下列各点:

(一)中国民族之融合历史;

(二)边疆和内地之地理的关系;

(三)帝国主义侵略蒙藏之历史及事实;

(四)蒙藏人民和国民革命的关系;

(五)蒙藏人民的地方自治和民权主义的关系;

(六)蒙藏人民经济事业和民生主义的关系;

(七)其他有关蒙藏人民特殊环境之教材。

二 训育

一、各级学校之训育,应根据蒙藏民众之生活情况,参照内地学校之训育标准实施之。

二、各级学校训育之实施,应特别注意下列各点:

(一)以科学的常识,破除其对于自然界的迷信;

(二)唤起民族精神,以破除其部落思想;

(三)国际时事之讲解和团体生活之训练,养成爱国家,爱民族的精神。

三 设备

一、各级学校之设备,应以合于三民主义精神及蒙藏各地之特殊环境为原则。

二、各级学校之设备,应特别注意以下各点:

(一)多备与蒙藏各地有关之各项书籍及图表;

(二)多陈列内地各种文物。

《边疆教育概况》,教育部蒙藏教育司编,

教育部蒙藏教育司,1943年版,第149-1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