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足诊断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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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糖尿病相关的下肢截肢发病率和患病率

糖尿病足的主要不良结局是下肢截肢。通常认为,所有截肢中70%~85%的截肢发生于糖尿病患者。在多数研究中,糖尿病患者的下肢截肢率已经被估计为每年7/10万~206/10万。截肢率变化非常大,发病率从马德里地区和日本地区的1/1000到北美一些印第安人部落的20/1000。在法国,下肢截肢的发生率约为2/1000,有明显的地区差异。一些特别的地区或国家相应的截肢率有明显的地理差别,例如英国和北美地区。
在大多数的研究中,没有详细介绍研究设计和被调查的人群特点,排除由于创伤和肿瘤导致的截肢,糖尿病患者的年截肢率为46.1/10万~93.6/10万。根据国际糖尿病联盟的糖尿病地图,中间50%的截肢率范围在0.9%~2.4%,相应的截肢发生率是10万糖尿病患者中有181~463人。
大多数的数据收集来自于西欧和美国,但是,在其他地区如太平洋、中东和北非地区,糖尿病相关的截肢率是增加的,已经受到关注,糖尿病相关截肢(患病)率大约为0.7%~5%。实际上,全球的有关糖尿病相关截肢发病率和患病率差别很大。
亚洲 大陆人口众多,但有关糖尿病足的数据非常少。相比其他国家,印度有更多的糖尿病患者,足病和截肢仍然是非常常见的。迄今为止,我国没有全国性的或大样本的区域性的糖尿病截肢率和死亡率的数据。我国2010年多中心糖尿病截肢率调查收集了39家医院共有1684例患者截肢数据,其中475例是因糖尿病足截肢患者,占28.2%,但各医院的糖尿病截肢所占全院同期截肢率的百分比差别很大,最低为2.5%(1/40),最高为95.2%(60/63)。
非洲 在次撒哈拉的非洲,糖尿病足正在增加,已经成为公共卫生问题,是糖尿病患者住院、截肢和死亡的主要原因。有关非洲糖尿病足的综述不仅强调了周围的频率,还指出了周围血管病正在增加。
澳洲 一项人群为基础的澳大利亚的研究提示,该国的足溃疡的危险因素可能是低于其他西方国家,以后的报告指出,该国的筛查是很缺乏的,不足一半的糖尿病患者报告曾经接受过足病筛查。在来自1998年的新西兰的研究,在过去的13年间,糖尿病足的入院人数实际上是增加的。
美洲 在美国,糖尿病足是住院的主要原因。1997年,近70%的所有截肢发生于糖尿病患者。下肢截肢住院人数从1980年的33 000例增加到2005年的71 000例。足溃疡和截肢更常见于少数民族人群,特别是西班牙裔和非裔美国人。这些患者有健康保险的病例更低。在加勒比地区,许多岛国的糖尿病患病率增加了20%,糖尿病患者的截肢率处于全国最高的行列。
截肢率高低与明确的糖尿病截肢定义有关,存在一些方法学的问题。评价截肢率发病率的流行病学数据方面的困难已经被认识到。存在着许多共存因素影响到这些收集到的数据的解释,反映了任何详细地表达截肢率流行病学数据的复杂性。在全球范围内,足够人群基础上的有关下肢截肢率的研究是十分稀少的。
在报告下肢截肢率方面,以下几点是必须注意的:①哪一种截肢作为判断终末事件(即一级截肢、总截肢数目或最终截肢水平)。②是个体化的反映还是所报告人群的截肢数目。③这些结果是否基于住院的基础上。④截肢的定义,是踝以下(小截肢)还是踝以上(大截肢)。⑤这点在我国表现得尤为突出,即如何处理自动出院的患者数据。在我国,尤其是相对贫困的地区和人群,严重糖尿病足病的患者因为经济条件,糖尿病足被发现得晚、治疗得晚乃至出现坏疽时才到三甲医院就诊,又因为高昂的医疗费用部分患者放弃住院手术甚至放弃医疗,这部分患者如何统计。⑥医院专科的技术水准和认识问题,在较为基层的医院,保肢的理念和技术能力等硬软件条件有限,这会导致截肢率尤其是大截肢率的增加;而在具有多学科糖尿病足团队大医院,外科医生及早介入往往会提高小截肢率。这在我国的2012年多中心调查中得到证明。糖尿病患者相比于非糖尿病患者,踝以下截肢更为常见。在大多数有关截肢的研究中,截肢集中在整个足或踝以上,而不是单个足趾。集中于报告踝以上截肢的研究容易低估总的糖尿病截肢率。因此,在分析截肢时,不仅仅要想到一个患者有两条腿,还要想到他有十个足趾。所有的十个足趾都应该列入分析,无论是同时还是不同时间的截肢(趾)。⑦截肢时没有糖尿病的诊断或者诊断记录。糖尿病的诊断常常是定义在以前已经诊断的基础上,通常是根据采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治疗。在Leslie的一项研究中,19%的糖尿病相关的截肢,糖尿病诊断仅仅是建立在或被识别在截肢当时。许多其他地区也有相应的低估的糖尿病截肢率。⑧中心化的截肢登记往往既没有说明是右侧还是左侧截肢,也没有说明是原发截肢还是反复截肢。在一处或多处的小截肢愈合后,还可以发生同侧的大截肢,这或许是几年之后,因此,在同一个患者还应该考虑他的最终的截肢水平。⑨截肢还可以发生于进入研究之前。所有这些时间都影响了评估的发病率。然而,为了反映真实的流行病学情况,最终的截肢水平优先于前一次的截肢水平。在比较所有的研究之前,所有的这些情况必须被考虑。⑩另外一个问题是有关截肢的研究是否集中在地区性的或是医院/临床基础上的。医疗单位的级别如转诊患者的(一级/二级医疗单位)或最终截肢或保肢的三级医院的区分也是重要的。截肢可以在二级甚至一级医疗单位完成,而这些诊所或医院并不参加调查,即属于没被统计的截肢。ËJT医疗卫生结构和医疗保险机制也影响着截肢率。所有常规的注册登记肯定存在不足。但是,通过不同的独立的但全面系统的登记体系,这些不足可以明显下降(包括门诊和住院所有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的和手术的数据/记录)。理想的是,在评价糖尿病相关截肢时,需要报告总截肢率,同时还要指出截肢的指征和截肢水平的合理性。
糖尿病相关截肢注册时可以想象的不足如下:①糖尿病的诊断/患病率;②患者的数量及初次截肢和再次乃至多次截肢的数量;③报告的当地糖尿病的患病率和截肢手术的描述是否明确;④截肢水平:定义(大/小截肢),包括足趾、经跖的截肢、放射状截肢、Syme截肢术(Syme截肢术是切除跗骨及踝关节,然后用足跖后软组织覆盖胫骨下端的特殊术式。)、膝以下、经膝、膝以上和髋关节离断手术;⑤研究人群:医院/地区基础上的、出院患者的记录、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年度估计或住院患者;⑥登记:病历记录、住院记录、连续的登记和全国性记录;⑦研究的类型:调查、问卷、交叉设计、病例记录和体检。
文献中介绍的最为常见的截肢指征是坏疽和不愈合的溃疡。通常报告的截肢是由于坏疽和感染同时存在。应该强调的是,不愈合的足溃疡本身不应视为截肢的指征,因为溃疡的病程并不是一个截肢的不利因素。有关外科手术的指征和截肢水平的选择以及截肢发病率和患病率的研究非常少见。有关糖尿病患者截肢指征的研究很少,这些研究指出,糖尿病截肢的指征往往是多因素的,其中坏疽(50%~70%)和感染(25%~50%)是最常见的因素,而且这两个因素经常同时存在。在比较截肢相关数据时其他共存因素包括截肢指征、截肢水平的选择、共存病、医疗保险、资源可利用性、医疗机构、治疗策略。
截肢可以作为医护治疗水平的标志。相当多的研究和报告指出糖尿病患者的截肢率是下降的。一般的结论是这些研究包括了预防措施和多学科合作团队医疗、严格的截肢标准和持续的糖尿病截肢登记,这些引起糖尿病患者的截肢率下降(49%~85%)。
一些人群为基础的研究观察到大截肢率明显下降,在矫正增加的糖尿病患者数后,在一些国家,长期以来截肢率相对下降。然而,在下肢截肢的数量上,一些国家的截肢数量是增加的。如此矛盾的原因并不清楚,但是例如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疗保险可能部分有关。例如,比较我国2004年与2012年多中心调查糖尿病足的数据,总截肢率是提高的,从10.2%增加到17.2%,但大截肢率明显下降,从5.9%降到2.3%,因此,患者的生活质量是改善的。因为除了大脚趾截趾以外的足趾截趾,并不影响患者的生活。有些文献还特别指出,第2~4的足趾截趾并不列入小截肢数据分析。所以,当分析总截肢(截趾)率等数据时,一定要看作者对于截肢的定义和范围。
下肢的截肢与糖尿病患者的死亡率增加有关。发展到必须截肢时,患者通常已经有多年的糖尿病病史,常有严重的共存性疾病。截肢时10%的病例死亡。随访5年,死亡率逐渐增加,30%的病例死于截肢后第一年,50%死于第3年,70%死于5年内。在发展中国家,这些数字会更高,因为在这些国家,糖尿病足发展到很严重、危及肢体保存甚至生命时才被关注。我们的数据显示,截肢5年后糖尿病患者死亡率为40%。但是,我们报告的患者中更多的是小截肢即踝以下的截肢(趾)。国外的报告为接受了大截肢的糖尿病患者的1年死亡率为32.7%,小截肢的患者为18.2%。首次截肢的糖尿病患者的5年死亡率是68%~78.7%。最近有一家三级医院报告,神经性、神经缺血性和缺血性足溃疡的5年死亡率分别是45%、18%和55%。缺血性溃疡的死亡率明显高于神经性。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水平的医院及不同的医疗环境和经济水平,更重要的是不同的糖尿病人群及足病严重程度,都严重影响着糖尿病截肢率,因此,阅读和分析这些结果时需要全面分析和综合判断。
虽然,使用截肢作为临床终点有其局限性,但它仍然是最为常用的比较健康策略和决定干预重要性的指标。当判断干预措施、比较其利弊时,发病率和患病率数字是有帮助的,但需要谨慎地解读。有关糖尿病足相关并发症的患病率发病率等流行病学仍然形成了糖尿病足临床研究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