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马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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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分数像是个冷笑话,哪怕多做对一道选择题,高中三年就会重写。

高一时,二中的大门是朝北的。我穿着买了许久但是第一次穿的白鞋黑裤站在校门里的中心路,鲜红的国旗在道路尽头的旗杆上耷拉着。国旗的后面是办公楼。办公楼的显示屏上播放着红色的大字: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我感动地对这行字行注目礼。高三毕业前,我们班去人民医院体检,人民医院的显示屏上也有三行字: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一切……

军训开始,教官长得很像的《雪豹》里的周卫国,暴力倾向辜负了男一号的形象,他通常会抱一大把鲜树枝,一根树枝的寿命可以打两三个人,男生被抽的委屈呜咽,女生早已泣不成声,欣欣向荣的夏季竟出现了哀鸿遍野的景象。其他班的同学很虔诚的看着我们挨打,都是看高难度杂技时的表情。教官教正步,我一直纠结他喊完立定之后,为什么还要多走一步。我固执己见的走。立定之后,我排在队伍的后面。他目标明确的向我走来,我总结了在初中被陆老师打的经验,打算在他触碰我身体的瞬间,做个假摔什么的。他一挥拳,我猛一个后撤步。悲剧了,没想到他做的是假动作。他一脸坏笑的说:你过来。最痛苦的不是有一个悲惨的结局,而是知道结局你却无法改变。那一步,我分N个小步走完,带着男人何苦为难男人的眼光看他,他视而不见。还有一位高胖同学挨打的过程更为经典,教官先是让胖同学向后转,自己也向后转,背道而驰,一个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一个闲庭信步,旁若无人。说时迟,那时快,教官急转身,加速,助跑,飞踹。顿时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军训的一天早晨,另一位教官笑嘻嘻的告诫我们,今天要表现好点,你们教官昨晚打牌输钱了。看着他张灯结彩的脸,钱肯定被他赢去了。中午,一位鼠头獐目的教官在我们教官耳边,说了什么,他们会心一笑。一路小跑的来到一个窗户前,久立,人至不去。我们被扔在太阳下曝晒,两位教官突然像触电一样跑回来,面红耳赤,喝冰水降温。接着,一位小家碧玉型的女老师,从教室里,翩翩而出。就这样,男生猥琐着教官的猥琐,女生害羞着女老师的害羞。女老师径直的向我们教官走来,请我们教官教她班的走正步。教官再三推辞,似乎是很不情愿接受的。出于人多的原因,提出的要求也相对合理,让女老师跳舞。还没开始跳,那些专注训练的教官们,在树荫下休息的闲云野鹤竟全部到齐。我惊讶女老师的魅力,更震撼衣着迷彩的哥哥们爱好广泛,速度之快。我对这种引狼入室的行为深表遗憾,然而女老师跳的确实很开心。

我们班的军训动作做得做好,但还是因为裤腰带和松紧带的问题,一败涂地。教官临走时,留下联系方式,用富有磁性的沙哑男中音说了一大段道歉的话,大意是,不该把我们往死里打。最后,他还敬了一个让我热泪盈眶的军礼。

我坐在倒数第二排,凯哥和小宝坐在最后一排。晨读时,小宝把“激昂文字”读成“激昂文纪”,我们嘲笑他一年。凯哥原来在学校学钢琴,自从见他之后,他一次钢琴也没弹过,没事的时候他会去网吧弹键盘。他时常问过借钱,也经常问别人借,下个星期从家里回来时,会主动还钱,一般会维持到周二,又接着借。他说,你们都是发展中国家,美国人就是我这种消费方式。高二我们不在一班,一天他给我打电话,说找我有事,我就去了。他两只手抱着两个女生,笑得纯洁烂漫。我们来到楼梯旁的大厅里,他深情哀伤地说,不上了,去当兵。然后表情诡异的问我,你知道女生最怕什么吧?我说,不知道。他吐完烟圈,笑嘻嘻地说,怕寂寞。烟雾深处是他模糊不清的脸。我们再遇见时,他已经复原了。他说,他在边界当兵,那里的警察局都被手雷炸了,现在那里只有军队,便衣出去时,要距离当地人两米之外。留在那儿直接是士官,但是没人留下。

后来,忘了是我主动要求,还是被老师发配边疆。我的位子调到讲台旁边的电视机底下,刚坐那的时候,我一点安全感也没有,尤其地理老师讲地壳运动时,我就一节课看着它。

高一,我手机里满载着杰克逊的视频,我妈对我时常捂着裤裆和往后磨鞋表示很不理解。晚自习放学,我们早早地回到宿舍,哭狼嚎地声唱《嫁衣》。女生手都没碰过的我们,声嘶力竭着“一夜春宵不是不是我的错”。宿舍是冬凉夏暖的瓦房,夏夜虽然炎热,但是并不漫长,因为睡不着的不只有我们,还有蚊子,我们通常前半夜捉蚊子玩,后半夜被蚊子咬醒,接着捉。小飞哥不堪蚊子蹂躏,每天去网吧,日落而去,日出而归,出没时间像《聊斋》里的狐狸精,每天清晨他回来时,却没有狐狸精的嫣然含笑,秋波流慧,反而双眼无神,形容憔悴,宛如纵欲过度的书生。漫长寒冷的冬季来了。我说,妈你给我套一床厚一点的被子吧。不知是我妈把“厚一点”理解地太深刻,还是母爱泛滥,我妈一不小心套了一床装着十斤棉花的被子。我背着那床占地面积和小学音响相仿的被子很难为情地上了公交车,也迎来了许多异样的目光,仿佛我做错了车,我的终点站不应该是台儿庄,而应该是南极。在那个冬季的长夜里,我时常热醒,醒来后,大汗淋淋,没有蚊子,甚是孤单。

高二时,凌晨五点,三个宿舍的男生起床打篮球。我实在找不出一些前缀,来形容球场的风貌和我的心情。有段歌词这样写:在一片荒凉的景象,我却觉得明朗,让我为你飞翔,在你残破的天空之上。在二中打篮球,意味着亲近自然。每次打完篮球后,尘满面,鬓如霜,距离十米外观望,会感觉我们是一群“聊发少年狂”的大爷。夏雨过后,整个球场沦陷,蚂蚱乱跳,青苔遍地,池水清澈,完全可以种一季水稻,养几条鳄鱼什么的,有一种无奈,叫望洋兴叹。喜欢打球的哥们抱着篮球来,吸完两支烟走,恨不得下次来的时候抱得不是篮球,而是水泵和几节水管子。有一位刘主任,两鬓斑白,皱纹慈祥。打球时,他同时扮演队员,教练,裁判多重角色,经常一边自己持球突破,一边叫喊着布置战术,球进了是他个人能力强,球不进是因为防守犯规或队友没意识。他打累了,站在球场中间,传道解惑,从篮球过人到把妹技巧都有独到见解。一次打篮球发生在错误的时间,我明目张胆的跟着路人甲从N多个级部主任面前,淡定走过,竟然成功逃脱。顿时有一种常山赵子龙的感觉。

高二,我和涛蛋同桌。初中的时我们就认识。同桌以后谈天说地。在某个实在找不到话题的午后。我说,我出生的时候六斤三两。他说,他出生的时候九斤多,之前家人都以为是双胞胎。他出生之后,家人都有一种诈和的感觉。

亭哥是我高二遇到的同学。我们班上打篮球和不打篮球的男生大部分都喜欢科比,我俩喜欢艾弗森。高二下学期,他进了田径队。我觉得田径队也不错,既能锻炼身体下午又不用上课。然后我就跟着他们训练了。胖成一片池塘的教练说,你们活动活动就开始跑吧,今天少跑点,二十五圈,接着,他伸出两根烤肠粗细手指并扫视了我们每一个人。我们就开始跑了。

跑完之后,我问亭哥,嘴里有没有血的味道,他说,有,我们快上晚自习了,再跑回去吧。我们又从体育馆跑回了二中。第二天,宿舍楼离教学楼有一里地,教室在二楼。我们扶着楼梯的护栏,一步一抽筋地往上挪。用了三个步行从宿舍楼到教学楼的时间才爬上那两层楼梯。下午,我们又去训练了。我托着奄奄一息的身体来到那个跑完二十五圈还能对着天空咆哮,对着大地滚扑撕咬的学哥面前,我说,哥,跑完步腿疼怎么办?他说,接着跑。我半信半疑,又去问教练,跑完腿疼怎么办,他头也不回地说,接着跑。我想要不再问问那个跑得最慢的学姐吧,如果她说需要休息调养,我就不跑了。我还没问,学姐说,接着跑。我说你怎么知道我要问什么,她说,第一次训练后都问这个。后来,我们跑了两星期,跑着跑着就不抽筋了。从体育馆到学校的那段路程,我每晚都会闻口腔里有血的味道,

高二他就不上学了,我送给他我买了许久但是一直没穿的艾弗森短袖,他说我一辈子都会留着这件衣服。他走时候是上午,一个人走在宽大的中心路上,一个肩膀斜背着黑色双肩背包,潇洒得像《无间道》里被刚被赶出警校的陈永仁。他走到大门时和门卫说了什么,大门开了,门外的泥泞路显得宽阔陌生。他的身影像被锐化一般,走了很远还是轮廓鲜明。我上大学时,他的qq头像还是艾弗森。我的头像被聪哥换成一个分不清性别的卡通人。他同学问我,怎么不用艾弗森了,我说,不是我换的,趁着自己单身,多做点事吧,有了女朋友,连自己的qq头像都左右不了。他说,不换了,一辈子都用艾大爷。大四时,我再见到他,我们在狭窄阴暗的小酒馆里,他说了很多话,这几年去了很多地方,有的地方待的长,有的地方待地短,最后还是回来了。那件艾弗森的短袖他一直留着,挂在屋里。我说,你真厉害,我的高中毕业证都不知道弄哪去了。

高二时,古城重建,从我们宿舍的窗户可以看到坍塌的废墟,废墟西边是建好的部分古城。不知道过了多久,废墟不见了。晚上,宿舍窗外是灯火通明的古城,形容它金碧辉煌也不为过。晚自习结束,我们爬上古城简陋的围墙,跳下围墙时,会听到石子跟随我们一起落地的声音,走过那片阴森可怖的废墟,再走过一片空无一人的欧式建筑,才能来到飞檐反宇很适合捉迷藏的古建筑群。我们漫无目的地走在阴森的古城里,似乎没有任何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走着聊天就很开心。大学时,那个很简陋的墙壁不见了,变成故宫围墙一般高大的墙。二中也移走了,只剩下教学楼在风中空荡着。我站在校门口的夕阳里,有种被遗弃的感觉。往后,再去古城的时,需要办年卡,年卡十元一张,无限次。外地人门票一百多,到底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古城一直没抛弃我。

高二,数学老师最有特点,走路的姿势能气死李玉刚。他问过我六次名字,仍然没有记住,不知是我名字太抽象,还是他未老先衰,让他教数学真为难他了。无论怎么努力,我们班的数学成绩一直安静徜徉,与世无争。他经常给我们讲一些励志故事,比如哈佛的学生起的比周扒皮早,睡得比西门庆晚。语文老师的口音把她家乡暴露的一览无遗,却没有只因在人群中看了你一眼就干一架的东北性格。她脾性温和,对于成绩好的同学夸奖,对于成绩不好的同学鼓励。上语文课时,少部分她夸奖过的同学去邻班恶补数学,大部分她鼓励过同学在睡觉。有一次她讲王勃写的诗,语速缓慢地介绍王诗人:王勃呢,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有一次呢,他乘着小船,到海上游玩,风景呢,也是不错的。一不小心呢,就死掉了。经常被她鼓励的同桌小兵揉着惺忪的双眼,一脸茫然地问我,死了?我说,是。他说死的有点突然,然后换了个睡姿。还有一次,用她独特的语感和语气助词讲火中取栗,她说,一只猴子呢,在火中烧栗子,栗子烧好了,它呢,就骗一只猫去拿,等到栗子都让猫捞上来的时候,猫一个都没吃到,身上的毛也燎的差不多了……后来,就是这两个故事支撑我度过漫长的高三岁月。

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惨绝人寰的高三,广播里时常传来如丧考妣的声音,自娱自乐地说着,从来不调查市场需求。似乎不累死在高三就天理不容。班主任提醒我们抓紧时间,自己却在晚自习乐此不疲的为住校生计算应该带几个鸭蛋几个苹果,并且忠告我们不能偷吃舍友的鸭蛋和苹果。气氛好时,他会一直说到晚自习放学,气氛不好时,一直说到连自己都不笑为止,他说这个的时候,我就理解在逗女生开心,该干嘛干嘛。班主任,严肃认真,穿着讲究。夏天不穿短袖,长袖长衫,似乎里面还有背心。唯一记得他不严肃的一次,是在食堂,他聚精会神的啃鸡腿,嘴上脸上都是油,表情作欲火焚身状。他批评我的时候,我就想这个场景。有一次,他查房,目睹了我如篮球场一样破败的床铺,眼神隐忍,幽幽的看了我半天,说:你要是不能住,就搬出去吧。我说,好。然后就想他啃鸡腿的样子,心情顿时舒畅了许多。高三,数学老师换成了张老师,他讲课时,摆出一副我为什么要在这种无聊的地方讲这些无聊的题的痛苦表情。他给同学讲题时的样子很经典,眼镜从眼睛部位已经滑落到鼻子,无论花多长时间解出来,走时的动作和表情惊人的一致,扶一扶眼镜,面无表情地说一句,低档题。

班主任最明智的选择就是课前让同学自我展示。从刚上来的诗歌鉴赏,后来他不在的时候,变成个人情感故事。我坐在最后一排,看人,看门外,看天空。被忽略的人有更多的时间思考,那时候我开始怀疑我做的事情有没有意义。无论是解析几何,还是高分作文技巧,对我的帮助都可以忽略不计。每次考试之后,语文老师都会传来高分作文,让我们拜读。高分作文有两种,一种是把古人当作情侣来写的。陶什么明了,司什么迁了,仿佛别人宫刑,自己也能感觉到疼似的。对自己的生活没话说,对两千年前的死人,竟然能用第二人称洋洋洒洒地写几千字。还有一种是人生苦短,白驹过隙之类的,和小学劳动之后,写“虽然很累,但很开心”一样违心,心情好时读,可以抑郁,心情不好时读,想买本《自杀指南》。

高二时,英语老师教两个班,一个是重点班,一个是我们班。虽然她尽量表现出“都是亲生的一样疼”的态度,但是每次英语考试过后,我们总能成全她做后妈。她讲课时,从来不闲扯,只有感情波动大时,才追忆感伤。通常感情波动大的时候在我们成绩出来之后。感伤的内容涉及政治的清明与黑暗,大学该不该努力学习和最佳婚育年龄。在谈到大学该不该努力学习时,她的态度要比婚育年龄的观点明确的多,她说大学不用学习,高中的知识够你用一辈子的。我相信了她的话,所以关于我大学考四级的长度是四年。我英语不好,字体丑陋,作文内容支离破碎。她把我叫进办公室,让我写下一段英语,我想了想,写下了无论英语作文考议论文,说明文还是看图编故事都用的话,I will never forget the time which we spent together。英语老师看了看,教导我英语字母不要写的一柱擎天,这样显着死板,字母最好北偏东倾斜15度,字母大小要均匀,o写的不要比f还大,还有不要写这么煽情的句子,会让中年的女老师们追忆起不开心的往事,如果她们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有人追,谁愿意学英语。她讲课时语速很快,我回忆她上一句话才能听懂。婚后她挺着肚子给我们上课,我觉得肚子里面的孩子很幸运,胎教直接就是高二的英语知识。无论他爸的基因如何,他长大以后,至少是个o写的比f小的孩子。

高三认识了许多朋友,听东哥说,前排的女生把我列入帅哥之列,虽然我觉得可能性不大,但还是轻易骗自己信了。一次考试过后的晚自习,教室里不用的桌子贴着教的后墙摞着。我和东哥坐在教室后排,东哥用手指抠着胶水还没干的考号,神情失落地说,乔布斯死了。我问他乔布斯是谁?他就开始介绍了,介绍了两节晚自习没有介绍完,教室的灯熄灭之后,我们围着操场转了好多圈,走在回去的路上,才发现宿舍的灯已经关了。很多人离开这个世界之后,才引起我的注意,比如乔布斯,迈克尔杰克逊,还有那个淹死在不深不浅池塘里的小学同学。

高三,《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热播,同学们的手机铃声都变成了“那些年错过的大雨,那些年错过的爱情……”。歌词和电影一样遗憾凄美,又符合广电总局所有早恋都不能成功的要求,青春电影难得这么老少皆宜一次。

回到家里,我问我爸,上学时有没有喜欢的女生。他说有,初三那年,喜欢过一位女生,就是因为那个妹子穿着白衬衫唱了一首《小螺号》。我发现男人的审美不会跟随时代变迁,只要一个长相不错一身白衣的妹子唱一首那个年代不算太难听的歌都会成为女神。后来,他想要考艺体的名额,无奈班里的名额少,李伯伯抽着烟眯缝着眼告诉我爸,要给老师送点礼,事情就好办了。于是,十八岁的我爸跟着二十几岁的李伯伯步行二十里的路,背着自家种的一布袋草莓又在路边买了两个西瓜。他们走到老师家门口,李伯伯说,见到老师之后,千万不要叫老师,要叫哥,这样显得自己成熟。我爸敲敲门进去了,走了二十里的路没出汗,一句哥愣是把自己叫的大汗淋淋。我爸说,班里唱小螺号的同学是他亲戚,也想要个名额。老师一脸黑线听完我爸来的目的,严肃批评,然后老师收了礼并拒绝了他。后来,老师把我爸叫出去,说只有一个名额。我爸说,让给我亲戚吧。那个唱《小螺号》的姨走了之后,画了很多幅画寄给我爸,又过了几年举办了自己的画展。我听完后,很压抑。我说你后悔吧。他说后悔,早知道就给老师送四个西瓜。后来,在公交车上听到震天响的《小螺号》铃声,我总是莫名的恐慌,就是因为它,我差点没来到这个世界上。

语文老师讲高分作文技巧时,我在看一本杂志,卷首语是博尔赫斯写的诗。诗的开头是这么写的:

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人的悲哀。

我第一次读这么闷骚的诗句,瞬间觉得原来学的两个黄鹂鸣翠柳之类的应该都是儿歌。后来,我就买了一本博尔赫斯的诗集,买完之后就后悔了,因为看不懂,那本书的排版很有意思,一页只能放两三行诗,下面百分之八十的都是注释。所以不仔细看的人会觉得那两三行正文是题目。读着读着,我觉得博尔赫斯写得太晦涩,我就开始写了。晚自习放学,我坐在板凳上和东哥聊天。我拿出我前面记英语语法,后面写诗的本子,打开给他看。我说,你看这两首诗,哪首写的好。他说第二首。大学假期在家里收拾书本时,我看到了那首东哥觉得还不错的诗:

我用我的孤单练习书写着你名字的温暖,

我用你的声音加速我心跳的不甘平凡,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人的忠诚,

味甘微苦是形容想念你的心安。

东哥不知道的是,第一句是因为我在好几页A4纸上写满了一个女生的名字。第二句,我也不知道它是怎么来的。第三句是抄博尔赫斯的。第四句,味甘微苦是我多梦多歌的童年里板蓝根的味道。

毕业前夕,数学老师像梦游一样,走进教室。断断续续唱了几首震耳欲聋的歌。后排的同学都有一种诈尸的感觉。平时上课,大半节课,我们是听不见老师的声音的,他口型间或一动,还证明是个活物。数学老师在同学的簇拥中唱完了几首歌,激情过后,留下三句箴言,说了再见。

班长接着唱,从表情到声音都像是个有故事的人,仿佛自己就是那只披着羊皮的狼。他闭上眼睛声情并茂之后,力竭声嘶喊道:我追过一位女生!没追上!然后愤然离台。不知是男生幸灾乐祸,还是女生觉得有机可乘,班上的情绪被带到了高潮。我当时就后悔小时候没认真学流氓哨。

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和第三排的女生晚上聊QQ到凌晨,她就是聪哥。她即没穿过白裙子也没唱过一首不算难听的歌。只是长得还可以,眉舒目展,像线装书的字里行间。我追她的时候还有好几个男生追她,他们都很优秀,学习好的预习大学的高数,线性代数,游戏打得好的泡在网吧里游戏代练,很能打的在大街上多看人一眼。我什么都不好,所以有时间陪她。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