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惯性思维:为什么你面对正确答案,却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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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正义的化身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


近几年来,每到高考来临时,总会出现诸如“某考生的家长因窗外噪音影响孩子学习,做出冲动行为”的新闻。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通常会出现两种声音:一种声音认为,考生家长的行为不对,即使噪音影响孩子学习,也应通过正常的途径维权,不应采取冲动的行为;另一种声音则认为,制造噪音的一方是不对的,特殊情况下,考生家长的心情和行为可以理解。

如果你认为自己能够绝对地维护正义,在类似的事情上所抱持的观点是正确的,不妨换一个立场思考:


•假如我是考生的家长,我会支持哪一方?

•假如我是制造噪音的那一方,我会觉得自己为别人带来麻烦了吗?


直观地说,我们发现每个小区内都有汽车不停鸣笛的情况——清晨和傍晚时尤为严重,汽车的鸣笛声就像一把激发愤怒情绪的钥匙,让人产生非常烦躁的想法。因为我们无法安静地休息、学习或工作,身心备受困扰。这时,假设忽然有人出现在楼下,把鸣笛的汽车砸了,用暴力手段制止了噪声。在面对汽车鸣笛和砸车制止这两件事情上,你能保证自己会站在“绝对正义”的立场上思考吗?

这时一般会出现两种对立的情况:


•有人坐在家中拍手叫好,在他们的心中,砸车的人维护了他们“受害者”的正义,有争议的只是方式问题。

•汽车被砸的人呢?他肯定在想,你凭什么砸我的车?你要赔偿我的损失!这也是他作为“受害者”要维护的正义。


这表明,在正义思维的驱动下,人们遇到冲突时都会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对方是不折不扣的加害者。两者之间没有缓冲地带,也难以找到任何可以沟通、协商与妥协的空间。怀着正义思维去判定对错,就会陷入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勒庞所形容的“正义的暴力”——人们打着正义的旗号自我催眠。当这种思维根深蒂固并形成惯性时,我们很难与他人进行健康、平和与建设性的沟通。


永远不要“自以为正义”

正义不是严谨的数学定义,站在辩证思维的角度上,古今中外没有任何一种标准可以告诉你:“你自己的判断就是答案。”古时候有人怀有劫富济贫的价值观,但穷人和富人要维护的正义能在一个维度上并存吗?答案是否定的;一个过失杀人犯收养了几个流浪儿,并且拼命赚钱供他们读书长大,法律和人情的正义考量能够在同一个层面上吗?单向与惯性思维的局限在这里暴露无遗。

思维的基础是人性,没有绝对纯洁无瑕的人,自然也就没有绝对正确的思维。当你希望自己成为某些思想、价值观与事物的判官时,撇开正义与否不谈,我们只能追求让自己达到相对的公平和客观。

比如面对“坏人”时,法律有着自动运行的机制,舆论同样会启动它的审判功能,“好人”站在道德的金字塔上对其指责批判,所能起到的最大作用仅能是“围观的正义”,而不是终极审判的工具。人们的心中都在维护自身思考的正确,对真正的是非可能并不感兴趣。当一个人侵犯到别人的利益时,这种基于自私的出发点立刻就会暴露在阳光之下——他会对别人“围观的正义”保持警惕并十分厌恶,他可能会极力地为自己开脱,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


任何人和任何事情都有多面性

因此,我们在评论一个人是好是坏的时候,永远不要片面地作出绝对的判断。我们要看到人的多面性,尝试换一个角度去思考:一个人犯下了错误,比如他毁坏了公司的财物,那么他是不是一直都有破坏财物的动机,他骨子里就是一个破坏分子吗?一个人做了件好事,但他做过的所有事情都是好事吗?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说一个做了一件好事的人就一定是好人,也不能说一个做了一件坏事的人就一定是坏人。人们所处的立场不同,动机和结论也会有所不同。

人性如果是实体,它的形态一定不是平面的,而是更像一个多变的立方体,它有多种维度。这说明一个人可以同时扮演多个角色。他在家是爷爷、父亲、儿子,在公司是老板、中层干部或普通员工,走在大街上成了一个乐于助人或冷漠无情的路人,进入商场又是一名喜欢冲动消费的消费者。其中的每一个角色可能作出无数种选择,但他们总有自己的理由,每种角色都有不同的出发点,需要辩证思考。

即使A角色被人们完全否定,可另外的B角色却未必不被人们认可。换个说法,某个角色放在不同的背景和环境中,他会表现出完全不同的一面。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坏人,每个人一生下来都是好人,具有相同的人类基因——人们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中,沾染了什么样的风气,然后形成特定的性格。有一次我去上海一家犯罪心理学研究机构,一位负责人告诉我,他们教授人们判断是非好坏的标准,就是尽量不要对一个人进行“正义审判”,既要从动机上分析一个人的行为,也要从不同的立场进行综合判断。

他说:“坏人做坏事,好人也可能做坏事。人的行为动机不可能是上一代人遗传的,而是由身的环境决定的。每个人都想做一个好人,成就一番事业,但身处的环境可能迫使他违背自己的动机,去做出错误的事情。”

“正义审判”者无法回避的是,人们的行为是连续的,不是孤立的。在20世纪的比利时有一桩案件,一名女子不慎从楼上摔下,一名路人将受伤女子的财物洗劫一空,但却拨通报警电话为其叫了救护车。最后此男子被抓获。在长达四年的审判之后,此男子最终被判轻罪,因为法官认为:对于拯救一个生命而言,他的抢劫行为不值一提。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应该思考两个问题:

第一,不存在绝对的好和坏

你能看出这名临时起意的抢劫者是好人还是坏人吗?良心未泯与畏惧惩罚的动机应该如何界定?我们需要把一件事情、一个人的所有行为连接起来观察,才能得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第二,任何事情都无法一目了然

一个公认的好人,他的内心也可能有见不得人的东西;一个公认的坏人,他可能也有一颗普度众生的心。在成人的世界中不存在一目了然,因此不要用非此即彼的思维对一个人、一件事匆忙地下定论。在看待问题的时候,多换个角度、换个立场思考一下,你就能找到一个宽阔的出口,看到更接近真实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