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人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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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古代政制时期的公共世界》 观众:陌生人的聚集

要理解公共生活的衰落,必先了解它繁荣昌盛的年代和它赖以存续的条件。在接下来四个章节中,我将会描绘18世纪中期巴黎和伦敦的公共生活的形成、表现、危机和结果。在这描述中,我将用上两个词组:“古代政制时期”和“布尔乔亚”。先来谈谈这两个词或许对读者有点帮助。

“古代政制”通常被当成封建主义的同义词;因而“古代政制时期”可以指称自公元800年到1800年之后这段时间。我倾向于采纳托克维尔对这个词的用法:“古代政制时期”指的是18世纪,尤其是商业的和行政的科层组织在各个国家和继续存在的封建特权并存共生的那一段时间。如此一来,英国就跟法国一样,都有一种“古代政制”,虽然这两个国家的科层组织和封建特权各不相同。若提起“古代的秩序”,我们有时候会倾向于想象一个衰败的社会,却看不到它内部的腐烂;但我们既不能把古代政制当成衰败的社会,也不能对它内部的矛盾视而不见。长久以来,人们并不能很好地把握这两个原则。

至于“布尔乔亚”这个词,我承认自己用起来没有那么自如。许多人不管是研究奥古斯都年代的罗马、中世纪的贝拿勒斯[33],还是分析当代的新几内亚,总会不约而同地讲述一些善良的无产阶级被邪恶的布尔乔亚力量所镇压的故事。这种机械的阶级分析方法极其愚蠢,读者因此不想再听到有人提起“阶级”或者“布尔乔亚”,也是情有可原。不幸的是,布尔乔亚曾经存在过,阶级也是事实,而且我们必须尽量实事求是地来谈论它们,而不是将其妖魔化。若要研究18世纪的城市,肯定无法避开对该城市的布尔乔亚进行分析,因为他们是这座城市的统治者、管理者,为它提供财政支持,而且还占了其人口的很大一部分。此外,“布尔乔亚”这个词所涵盖的意义也比“中等阶级”广得多;“中等阶级”指的是一个人在社会阶梯中占据了中间的位置,却没有说明他是如何爬到那儿的。布尔乔亚则表明,某人拥有这个地位是因为他参与了某些非封建的商业或者行政工作;豪门贵族的管家或许在社会中占有一个中间地位,但他却并不是布尔乔亚。当然,18世纪城市的布尔乔亚和19世纪的布尔乔亚不一样,就经济功能、自我意识和道德规范而言,前者与后者并不相同;但这种区别涉及到阶级内部的各种变化。不过在这里,让我们抛弃阶级这个词吧,因为它很容易被滥用,而且使用它有一个缺点,会使人误认为这个阶级没有历史。

最后,我来说说下面几章的安排。第三章讨论观众的问题,第四章分析信念的系统,第五章讲述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差异,第六章再来谈谈表达。我们要记住的是,这些内容并不是四种不同的经验,而是同一种公共经验的四个方面。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记得的是,虽然公共生活的现代形式——这种形式的公共生活围绕着崛起的布尔乔亚阶级和衰落的贵族阶级展开——在18世纪方始形成,但公共生活并不是到了18世纪才出现。

城市是陌生人较为可能相遇的地方。然而,“陌生人”可以分为两类。意大利人可能会把闯进他们的街区的中国人当成陌生人,但他们知道如何看待这些入侵者;通过肤色、眼睛、语言和饮食习惯,一个意大利人能够辨认出一个中国人,并把他放在和自己不同的位置上。就此类情况而言,陌生人等同于一个地方的外来者,而且这个地方的人对他们自己的身份有相当的认识,他们凭借某些规则来区分谁是自己人,谁不是。但在另外一种情况下,这些规则就起不了作用:陌生人不是一个外国人,而是一个未知的人。一个确实有用于辨识自己身份的规则的人有可能遇到这种意义上的陌生人;比如说一个意大利人遇到一个他无法“定位”的陌生人;然而,如果人们对自己的身份没有清楚的认识、本身的传统形象正在丧失,或者从属于一个尚未被贴上清晰标签的新社会群体,他们相互之间也会觉得对方是未知的陌生人。

作为第一类陌生人聚集地的城市以各种民族杂居的城市最为典型,例如曼哈顿之外的现代纽约,或者开普敦;在这些城市,种族和语言是最为明显的差异。至于第二类陌生人聚居的城市,则必有一个新的然而尚未成型的社会阶级正在形成,而且该城市正围绕这个社会群体进行重新组织;在这样的城市中,陌生人具备了一些未知的属性。此类城市可以18世纪的巴黎和伦敦为例。新兴的阶级则是商业布尔乔亚。

“布尔乔亚的兴起”是一句极其常见的话,乃至有个历史学家发表评论,宣称惟一不变的历史因素是中间阶级总是在各个地方兴起。这种深入人心的观念遮蔽了一个有关阶级变化的重要事实,那就是新兴的或者发展中的阶级通常对自身没有清晰的认知。有时候,它的权利意识比它的身份意识出现得早;有时候,它的经济力量走在相应的礼仪、品味和道德伦理之前。因而,新兴阶级的出现能够创造出一个陌生人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许多人相互之间变得越来越相似,但他们自己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察觉到群体和群体之间原来的差异、原来的界限已经模糊消失,却没有新的规则来辨认摆在眼前的差异。在18世纪,随着布尔乔亚商贸阶级的扩张,各国首都出现了很多无法被划进某个阶级的人,这些人客观上很相似,但却没有认识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对传统社会等级划分的松动也视若无睹。他们缺乏一种新的语言来指称“我们”和“他们”、圈内人和圈外人、社会阶梯的“上”和“下”。

陌生人环境中的观众问题跟戏院中的观众问题如出一辙:如何让那些不认识你的人相信你。比起陌生人都是圈外人的环境,在陌生人都是未知人物的环境中这个问题更加迫切。对一个圈外人来说,他若要取信于人,则必须刺穿一道障碍,利用圈内人所熟悉和使用的各种因素来让自己显得值得信任。但在尚未定型的社会环境中,陌生人遇到的问题要复杂一些,因为他不知道对于他所希望取信的人来说,什么样的行为标准才是合适的。在第二种情况中,人们可以采取一个办法,那就是创造、借用或者模仿各种在大多数场合都会被认为“得体的”或者“值得信任的”行为。这种行为无关乎每个人的个人处境,所以它也并不强迫人们试图相互辨认对方的身份。当这种行为出现的时候,一种公共领域就要诞生了。

那么,让我们来看看导致18世纪各国首都产生未知的陌生人环境的各种因素。我们将会探究1750年前后数十年间巴黎和伦敦的人口规模、人口迁徙和人口密度。

谁到城市来?

1750年,伦敦是西方世界最大的城市,巴黎则仅次于伦敦。所有的其他欧洲城市规模远远落后于它们。可以简单地这么说,自1650年到1750年这一百年间,巴黎和伦敦的人口持续增长。这种说法没错,只不过我们必须给它框上各种条件。[34]

下面来看看伦敦的人口增长。伦敦的人口在1595年大约为15万;1632年为31.5万,1700年在70万左右,到了18世纪中期,则变成75万。伦敦在过去两百年来的工业年代的人口增长令这些变化相形失色:在19世纪,伦敦的人口从86万增长到500万。但18世纪的人们并不知道后来的情况。他们只能见到眼前发生的事情,对他们来说,这座城市,尤其是在17世纪中叶那场大火之后,已经变得人满为患。[35]

要估算巴黎在这段时间的人口变化比较难,自1650年至1750年期间,动荡的政局影响到人口普查的工作。最为精确的估计大抵如下:1637年,红衣主教黎塞留[36]的人口普查得出的数字是大约41万;1684年为42.5万左右;1750年则是50万。一个世纪增加这么多人貌似变化不大,尤其是跟伦敦情况比较起来。然而,我们必须考虑到法国全国的背景;正如皮埃尔·古伯指出的,在18世纪上半叶,整个法国的人口并没有增长,实际上可能还减少了。尽管法国的总体人口在下降,但巴黎的人口却在慢慢增长。[37]

这样看来,“增长”在伦敦和巴黎所呈现的态势并不相同,但城市增长本身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如果城市的出生人口多于死亡人口,那么在一定时间之内,增长的人口可能来自城市内部;如果出生人口少于死亡人口,而城市的规模仍在扩张,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即迁入的外来人口数量大于城市自身由于出生—死亡比率而失去的人口数量。塔尔博特·格里菲思和H·J·哈巴卡克研究了18世纪的死亡和出生,他们就医疗和公共卫生的改善在多大程度上降低了死亡率和提高了出生率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但不管这个学术问题如何解决,毋庸置疑的一点是:1750年之前的100年间,巴黎和伦敦的人口增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小城镇和农村迁入的外来人口。人口学家布丰扼要地阐述了这一点。他告诉我们,在1730年,“伦敦必须(从外地)补充出生人口的一半以上才能维持原有的人口数量,而巴黎只能提供自身所必需人口的大约七十五分之一。”[38]

虽说巴黎和伦敦的人口增长各不相同,但外来的移民却是其惟一原因。感谢E·A·莱格里的研究,我们才能够清楚地了解到1650—1750这一个世纪间伦敦的迁入人口数量及其模式。据他估算,在这段时间里,伦敦每年必须迁入8000人才能达到那样的增长。迁入的都是些年轻人——莱格里估计他们的平均年龄是20岁——而且通常尚未结婚。也就是说,和一个半世纪之后美国农民涌入城市的浪潮不同,当时举家迁往伦敦的例子并不常见。利用C·T·史密斯在1951年所搜集的史料,我们能够画出迁入人口的原籍所在地的分布图;多数人来自伦敦郊外大约50英里的地方;在当时,50英里是一段至少需要两天才能走完的旅程。[39]

迁入巴黎的移民情况也是一样的。众所周知,自从路易十四殡天之后,法国的贵族更多地在巴黎生活;但即使在太阳王[40]时代,这些人也没有彻底离开巴黎,而是把它当成避难所,用以逃避虚文矫饰的凡尔赛宫廷生活。他们的回归并不足以扭转巴黎的人口由于婴儿和儿童的死亡而日渐减少的趋势。根据路易·亨利的研究,我们似乎可以合情合理地说,和伦敦一样,巴黎也通过吸纳移民来补充自身的人口;这些移民年轻而且单身,原籍距离巴黎至少两天的路途;而且和英国的情况相同,促使他们离乡背井的并非饥荒或者战乱(这些情况后来才出现),他们离开家园,只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命运。因而我们可以得知,当时的伦敦是一个大城市,其增长的人口至少有一半是从外地迁入的举目无亲的年轻人。巴黎也差不多,它比伦敦小,但相对于当时的其他城市来说规模相当庞大;在全国人口增长停滞的情况下,它的人口缓慢增长;它所补充和增加的人口几乎全部来自同一类迁入的移民。[41]

因而,在这两个城市的人口构成中,一类特殊的陌生人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单身的他或她切断了过去的社会关系,来到一座相当遥远的城市。实际上,在谈到他们所在城市的人口状况时,18世纪20年代的伦敦人或巴黎人通常用“大杂烩”、“难以捉摸”、“值得怀疑”和“尚未定型”来形容这些外来人。在笛福[42]笔下,由于出现了很多外地来的人,伦敦“人满为患”,因此政府部门和管理条例面临着新的挑战。他找不到任何词语来描绘这些新来的人,只能称他们为“各色人等的大杂烩”。除了“爱尔兰游民”之外,这些人之中似乎并不存在任何社会秩序。而且由于他们毫无组织,笛福还预言曾经涌入这座城市的他们将会被冲刷出去:“依鄙人愚见,今日之伦敦虽曰人满为患,然则汇聚此地之盲流,其来固若洚水之喷涌,其去亦将如退洪之猛洩。”[43]

马里沃的《玛丽安妮的生活》和《暴富的乡巴佬》[44]也同样将巴黎视为一个流动的陌生人汇聚的城市。在这两本小说中,马里沃将巴黎描述为一个五湖四海的人都能够“通过”的地方,因为整座城市已经充满了“不知底细的”移民。对原来的巴黎人来说,他们越来越难以了解“交谈对象的真实人品”。

1900年的纽约人或波士顿人对外来的陌生人也有一番描述,让我们来将它和上述形象进行比较。在美国的城市,人们刻板地用种族来看待陌生人;如果某个陌生人被归为劣等种族,那么他将会被目为下等人或者危险人物,从而遭到本地人的排斥。但在笛福或马里沃的小说中,我们看不到这种刻板的归类;他们所熟悉的陌生人城市并不能从种族、经济或者民族上加以区分(伦敦的爱尔兰人除外)。移民通常孤身而非举家迁徙,这一事实使得他们的“底细”更加不为人所知。

人们常常把伦敦形容为一个大“wen”。现在这个词有超级大都市的意思,但在18世纪初期,它的含义却并不美好;当时它的含义是一个流出各种脓液的肿瘤。人们也用“不知底细”等来形容城里新出现的人群,但这个词恰如其分地体现了隐藏在那些较为文雅的词汇之后的憎恶。这些人彼此之间如何打交道?他们孤身只影,甚至尚未成年便来到他乡异里,也跟外国来的移民不同,身上缺乏那种一目了然的陌生性。他们将依赖什么条件来判断彼此的交往?人们应付这种各色人等的大杂烩时,将会用上什么样的知识?过去有何种类似的经验可供参考?

当我们用“人口增长”来描述这两个城市时,这个词并不仅仅意味着一些中立的数字。它指明了一种独特的社会事实。由于城市变得越来越大,它的居民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他们住哪里?

人们或许会以为这些人会分别住进城里不同的区域,每个城区都有特定的经济和社会特征。这样区分陌生人就会变得容易一些。然而,自1670年之后,不管是在巴黎还是在伦敦,这种社会生态学的进程常常中断和出现混乱的情况——讽刺的是,混乱恰恰是试图解决日益增长的城市人口的计划造成的。

从逻辑上来说,城市有两种方式可以用来安置增长的人口:扩大城市的面积,或者让同一个地方容纳更多的人。几乎没有一个城市的增长模式如此简单,即要么拓展空间,要么加大原有城区的人口密度。它也不仅仅是同时增加土地面积和人口密度的问题,因为人口增长并非“能够预测的”现象,人们无从用渐进的重新规划来容纳每一次人口增长。人口增长通常迫使整个城市的生态环境进行重组,我们必须把城市当作晶体,它的每一次重新合成都必须加入更多的构成这种晶体的物质。

如果走上17世纪40年代的巴黎或者1666年的大火之后的伦敦街头,我们将会吃惊地发现,一些以现代的标准来说极其狭窄的空间聚集了非常多的人口。马路两旁密密麻麻地挨在一起的房子每间至多只有两三米宽,然后这些建筑群之间会突然出现一些巨大的开阔空间。实际上,如果我们来到巴黎城墙附近的新建筑或者伦敦城与威斯敏斯特之间的无人地带,我们见到的将不会是建筑密度逐渐降低的情况,而是一种突如其来的断裂:从拥挤的街道变成几乎像农村一样零零落落的房子。

在1666年大火之后的伦敦和17世纪80年代的巴黎,这两座城市的人口分布开始出现了新的形式。至于焚毁或者开垦的土地,人们并没有简单地将其填满。在一种新规则的支配下,这些土地被重建成广场,而且这种广场无论从外观还是功能上都跟中世纪城镇的广场有着根本的区别。虽说都是和中世纪的过去决裂,伦敦和巴黎两地的广场设计理念之间的差异却非常明显。但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对过去的颠覆却产生了相同的社会后果。

17世纪80年代兴建的巴黎广场受到之前两件事的影响。首先是伯尼尼[45]在罗马的杰作,其次是路易十四和他的建筑师在凡尔赛的建设。伯尼尼在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之前设计了斜边广场(Piazza Obliqua),这个广场颠覆了文艺复兴时期广场设计的核心理念。在文艺复兴时期,广场的设计应该突出空间封闭性和严肃性;但伯尼尼希望通过形式的设计来凸现空间的空旷。17世纪80年代的巴黎建筑师采纳的正是这样一种理念:在密集的市区建筑之间插入空旷的空间。最初体现了这种理念的是1685—1686年间建设的凯旋广场(Place des Victoires)。[46]

对巴黎城来说,这样一种尝试的意义在于:人口分布的规划即将和人类设计出来的无限空间的幻觉联系起来。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造成巨大空间的幻觉这种设计原则贯穿在旺多姆广场(1701年动工)和残疾人广场(1706年完工)之中,并在雅克—昂格·加布里埃尔[47]设计的协和广场(1763年落成)中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

有部分设计这些巨大城市空间的建筑师原本是为了建设凡尔赛宫而接受训练的;例如,哈尔杜因—曼沙尔[48]在主持了凡尔赛宫的工程之后,就参与了旺多姆广场的建设。凡尔赛宫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地方,它的单间、套房和花园无不体现了居住者的高低贵贱;起初人们认为它弥补了17世纪60年代的巴黎的不足之处;但18世纪初期的巴黎也是对凡尔赛宫的矫正。这些空旷的市区广场将不会容纳临近街道的各种活动,街道将不会成为广场生活的入口。和凡尔赛宫所有建筑物强调的重点不同,广场本身并不承载社会意义,它只是限制在其内部发生的活动,这些活动主要是人流和车流的通过。除此之外,这些广场在设计之初,并没有打算为逗留或聚会的人群提供便利。因此,哈尔杜因—曼沙尔设法使摊贩、杂技团和其他形式的街头贸易无法在他所设计的广场上找到立足之地,并且广场上的咖啡店只能在室内营业,驿站更是彻底被清除到广场之外。[49]

巴黎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名闻遐迩的广场生活因此遭到了削弱。这儿的广场曾经有过各种各样的功能,保罗·苏克尔曾说过城里的各种活动在同一个地方“交叠”;但现在巴黎的群众生活已经烟消云散了。[50]

实际上,正是为了清除出这些巨大空间而进行的拆迁和建设活动迫使部分巴黎人口从1660年的城市中心搬到较为偏远的郊区。18世纪初期,残疾人广场附近的贵族和为数众多的婢仆迁徙到玛莱区;圣叙尔皮斯教堂前面的空地也是另一群贵族及其扈从移家圣日耳曼牧场区的空旷地带之后清理出来的。随着巴黎人口逐渐增加,这些大广场周边地区的人口密度变得更加大了,但这些中心地带再也不是原来那些人群能够聚集在一起举办各种活动的地方了。[51]

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巴黎的广场是开放地带,和作为受限制地带的住宅恰好相反。18世纪初期这些意义重大的广场既调整了巴黎城的人口分布,也重构了人群的功能,因为它们改变了人们聚集的自由。召集一群人变成了某种特殊的行为,人群只在三种地方汇聚:咖啡厅、公园和戏剧院。

在伦敦,广场供人群自由聚集的功能也在1666年到1740年这段时期走到了终点,只不过经由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而已。1666年的大火之后,人们推动了很多重建伦敦城的计划,最大的规划是克里斯托弗·列恩[52]提出的。这些计划几乎立即遭到英王查理二世的否决。这些计划若是得到落实,将会给伦敦添加很多装扮市容的景点,类似于伯尼尼在罗马的杰作或者随后哈尔杜因—曼沙尔在巴黎所建的广场。实际上,对列恩规划的批判正好意味着人们拒绝不久前在伦敦市区落成的那种广场,即伊尼戈·琼斯[53]设计的女修道院花园。[54]

但是通过修建广场来调节城市人口分布这个理念并没有被抛弃。女修道院花园区的贝德福德公爵和布卢姆斯伯利区的南安普顿伯爵开始在广场四周修建住宅区,那些广场“杂乱无章地分布在一个区域上,各自独立,但彼此之间并没有完全断开”。这些广场的重要特征是它们不会像女修道院花园那样,被小贩、杂技演员和卖花女之类的人填满;而是会种上各种灌丛和树木。[55]

人们常说英国人把住宅建设在封闭的花园周边,是因为他们试图在城市的建筑中保留乡野的感觉。这种说法只有一半是对的。布卢姆斯伯利区这些房子本质上是城市住宅,而且是成批建设而成的;它们和伦敦未受大火焚毁的市区那些正在兴建的房子十分相似。如果有个现代人能够想象一片玉米地中央突然出现了一座摩天大楼,还有停车场、交通灯和所有服务设施,并且大楼的建设者事先知道玉米地周围将会很快出现其他摩天大楼,那么这个现代人将多少能够体会到贝德福德公爵和南安普顿伯爵在开发他们的地产时的心态。[56]

这些星罗棋布的广场的创造者十分坚决地将商业活动排除在广场区域之外。贝德福德公爵向当局申请立法,驱逐在广场摆卖兜售的小摊小贩。尽管这道禁令在17世纪90年代期间很难得到落实,但它在18世纪20年代生效。广场本身变成了自然博物馆,周边则是极其复杂的住宅。实际上,那些开发者的期望实现了。人们在这些广场附近盖房子,这片区域的人口渐渐变得和老城一样稠密。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巴黎还是伦敦,在通过广场规划对人口进行重新安置的过程中,广场本身不再是一个多功能的场所,也不再是一个聚会和观察的场所。广场因为受到限制而不再成为自由区域,当时的人们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笛福栩栩如生地描绘了18世纪20年代的情况:

伦敦浩劫,市容全毁;楼宇如雨后春笋,栉比鳞次,兴建者恣意无忌……但求一己之便利……遍观全城,触目皆杂乱无章、奇形怪状之楼阁,观者惟茫然若失,不知身在何方而已矣。[57]

城市的增长意味着它失去了中心城区,失去了核心区域。在笛福看来,这种增长并非一种假以时日便会慢慢成熟的现象。它让人觉得突兀:

今世诚乃历史之紧急关头,以文人之眼观之尤然……伦敦内外,楼阁台榭,连绵不绝;广袤之地,日见增益;荒郊野岭,咸成市肆第宅;人口稠密,直谓举袂成幕,挥汗成雨。畴昔沧海桑田之变,今日已成见惯之事,况乎其间历时未久,无非数载光阴……[58]

伦敦和巴黎的人口带来的社会问题,其实也就是如何成为一名陌生人或者和陌生人共处的问题。而城市人口密度加大带来的社会问题,则是这些陌生人该在什么地方经常性地出现、以便各类陌生人的形象能够得到定型的问题。原来的聚会场地,也即多用途的广场,已经被侵蚀了;在巴黎,广场自身成为景点,而在伦敦则变成自然博物馆。人口的分布状况就这样创造了一个未知陌生人的环境。

尽管如此,假使城市中社会群体的等级结构依然原封不动,这些互为观众的陌生人或许就能够避免多数法律约束的重担,而且在现成的场景框架之内即可保证信任的激起。因为人们将能够以这种等级结构的地位、义务和礼仪为标准,用于判断所遇到的陌生人;等级或许依然能够充当信任的准绳。但和人口变化紧密相连的首都的经济侵蚀了这一准绳,使得人们不再能够用等级来确切地判断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因为在和陌生人打交道时,等级变成了一种不确定的标尺,所以观众的问题就产生了。

城市布尔乔亚的变化

18世纪上半叶,英国和法国的经济在国际贸易方面取得了迅猛的增长。自1700年至1780年,英国的外贸翻了一番;主要的出口市场由欧洲转变为英国自身的海外殖民地。法国则乘虚而入,占领了原先和英国往来的其他欧洲国家市场。[59]

贸易的增长对这两个国家的首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伦敦和巴黎既是主要的港口,也是远洋航运的商业金融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货物经由这两个城市进出口以及在国内各省份流转。蒸蒸日上的贸易同时带来了物理性的和社会性的后果。在伦敦,和新建的广场促使市区扩张一样,泰晤士河上蓬勃发展的贸易推动了城区的西进。而在巴黎,塞纳河上兴隆的货运生意也使市区向西扩张,市中心瓦匠区[60]沿线和城市之岛[61]周边各处码头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泊位和仓库。[62]

社会性的后果是,贸易的增长创造了金融业和商业的职位,也给城市社会带来了新的管理部门。说到这两座城市的“布尔乔亚的发展”,我们指的不是专事生产的阶级,而是货物配送的从业阶层。到城里来的年轻人在这些商贸行业找到工作;实际上,当时出现了某种劳动力短缺的情况,因为要求工人能读会写的岗位多于识字的求职者。和人口密度的平衡一样,城市中工作岗位的平衡也通过晶体重组的方式进行:18世纪两国首都的新兴贸易活动并不是以原来已有的行业为基础而展开的,城市的整个经济结构围绕着它进行了重组。例如,对于小手工业者来说,码头的商铺太过昂贵;因而他们开始搬出中心区,而后又搬离了首都;与此同时,商人则搬了进去。

就这群批发商布尔乔亚的兴起而言,我们所要关心的问题是他们有没有一种清晰的阶级认同,因为如果没有的话,他们彼此之间更会有一种未知陌生人的感觉。

曾经有个作者这样评论巴黎,他说它的布尔乔亚知道他们是一类新出现的人群,但并不知道他们到底属于哪个阶层。在17世纪的“宫廷和城市”年代,商人阶层倾向于掩盖自己的出身;但18世纪的商人和先辈不同,他们更有自信。然而,这群处于社会中间阶层的人依然弄不清他们自己的身份:他们是新的阶层,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阶层呢?狄德罗[63]创作了一些剧本描绘当时的布尔乔亚生活,比如《一家之主》[64];剧中人物把没有土地的他们依然能够生存,甚至还能过得不错当成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关于商业阶级缺乏这种“我们是谁”的正式宣言,原因之一是他们的自信也许尚未变成骄矜。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考虑到这个阶级的经济形成过程,人们很难给它下确凿的定义。这是每个人都能进入的阶级,一个全新的、不断扩大的阶级;它是流动的而不是世袭的阶级。城市中的贸易持续发展,市场的本质也随之改变,所以和文艺复兴时期前后的商业阶级比较起来,它的阶级界限要模糊得多。原来的市场竞争都是为了取得在某个地区的专营地位或者对某种货物的垄断经营,但在18世纪初期,市场发生了变化,商家的竞争是在某个地区之内或者围绕某种商品而展开的。正是这种市场变化使得各类商人无法确定自身的中间阶级身份。

例如,不管是在伦敦还是巴黎,出售大量商品的露天市场都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人们从船上出售货物,也在特定的城区做买卖。和中世纪的市场不同,圣日耳曼市场和霍勒市场是永久的交易场所,每个售货者均有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17世纪40年代,随着修女院花园大楼的落成,伦敦也开始对市区的露天市场进行规范化整顿。然而,市区贸易的营业执照不同于原来的进出口许可证。原来那种某些特定的公司垄断经营某些特定商品——比如茶叶一度由东印度公司专营——的情况不再出现,一些公司通过公平竞争或屡见不鲜的违法手段出售同一种商品。因而,市场竞争的本质不再是夺取某个区域的垄断经营权,而是变成在同一个区域内部比赛谁的生意更好。由于这两个城市成为国际销售和采购中心,它们的内部市场的竞争变得激烈起来。[65]

在《城市的经济》一书中,简·雅各布斯认为,在这种城市增长的影响下,人们为了摆脱和他人竞争的压力,将会不断地寻找尚未有竞争的地区,追求可供出售的新货物和新服务。总体而言这个观点让多数历史学家觉得恼火,但稍加改变,用它来解释这两个城市中的一种特定现象也不无道理。当手工作业的区域被毁之后,父亲让儿子接过衣钵的难度要大得多。原因很简单:父亲无法把一切都交给儿子。他能够把资产或者手艺传下去,却无法给儿子留下稳定的熟客群体和源源不绝的原料供应。再者,在那些促使父亲为了赢得竞争而辛勤劳作的条件的影响下,儿子很容易产生另立门户的打算,企图通过从事贸易或者那些在他们看来竞争不那么激烈的工作(实际上这种表象通常是假的)来为他们的技艺开辟新的市场。18世纪初期伦敦和巴黎的贸易扩张使得子承父业的现象更为少见。由此造成的结果是,人们很难仅仅通过一个陌生人的家庭背景来判断他是“谁”。[66]

在18世纪城市经济重组的过程中,市场竞争引起的阶层错位从商人延伸到手工业劳动者。这种情况在行会中体现得最为明显。17世纪晚期,巴黎和伦敦的大多数劳动者都加入了各种各样的行会;但到了18世纪,加入行会的劳动者人数锐减。有些学者——如桑巴特[67]——通常认为,内中原因在于行会并不适合顺应工业社会而出现的流动劳工市场。但这种解释是错误的,因为工业社会在18世纪尚未来临。正如卡普劳指出的,其时城市工人的生活中有一些直接的原因促使他们放弃行会工作,加入较为不固定的职业。一个人从学徒变成业主从理论上来说是可能的,但实际上机会相当渺茫。在18世纪的巴黎行会,“不管是终身学徒还是房间装饰工,这些工人极其贫穷,而且咸鱼翻身的机会等于零;他们憎恨这种生活境况甚至多过憎恨他们那些不加入行会的兄弟”。退一万步说,就算桑巴特是对的,18世纪行会的衰落确实是因为其功能跟不上时代的变化,但当时的人们故意拒绝加入行会这一判断也是正确的,因为对年轻人来说,即使父亲的会员资格使得他拥有在该行业工作的权利,这个年轻人也未必有活可干,“前途”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68]

中间阶层争相出售和别的商家相同的货品,与此相似,下等的劳工阶级争相出售其他人也能提供的服务。17世纪末期,打算替人帮佣的劳工数量远远多过聘请仆人的岗位;这种劳动力过剩的状况在18世纪持续恶化。这些佣工的供给超过需求太多,乃至他们若带着孩子便很难找到东家——同样是为了打理家务,比起养活原来的仆人全家,自然是只雇佣成年的佣人省钱。通过城市转口的国际贸易的规模愈大,城里的服务经济便会愈加四分五裂,手工业和服务业内部的竞争就会愈加激烈;人们不再能够依靠工作的区域来划分不同的人群。[69]

在这两座蓬勃发展的城市,它们的人口和经济共同导致了未知陌生人的出现;至少在短期之内,人们难以通过事实认定来定位未知的陌生人。当人们离乡背井来到城市,姓氏、社会关系和风俗习惯已经无助于确定他们的身份。当大量的人口被安置在各处广场周边,而这些广场又不是聚会和社交的地方,通过日常的观察来认识这些陌生人就变得更加困难了。当复杂的市场竞争拆毁了各种经济活动之间固定的藩篱,职业“地位”也无助于确定人们的身份。上辈人和下辈人的身份断裂变得更为常见;子承父业让位于另谋生路,不管儿子比父亲更加潦倒还是更有出息。

所以人们很难用诸如你从哪里来、你属于哪儿、我在马路上碰到你的时候你在干什么之类的标准来判断陌生人的身份。我们可以再拿这种情况来跟20世纪初期纽约的人口状况相比较:移民到纽约的人的身份,可以通过他们所说的语言立刻得到定位;他们通常全家移民,或者拖家带口乘坐火车;他们聚集在城里的种族聚居区,甚至还依据他们在原来的国家所居住的城市甚至乡村聚居在种族聚居区之内的同一个街区。在纽约,每个种族聚居区的功用曾经类似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巴黎广场的用途。街道既是购物区,也是人们集会和随意观察他人的地方,而且街道的中心地带往往建有教堂。18世纪中期巴黎和伦敦的陌生人缺乏这些自动的组织模式。

让我们来澄清这种缺乏判断身份的准则的情况,因为我在这里所做出的描述,可能会令读者认为古代政制时期大都会市民居住的地方是一个卡夫卡式的抽象世界,这个世界的人们毫无特征,难以相互区分。这种想法和史实不符;18世纪的都会是这样一个地方: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费尽心机来认识和定义他们和陌生人的关系;关键的一点在于,他们不得不费尽心机。由于受到城市生活的客观环境的影响,人们不再相信其他人的原籍、家庭背景或者职业等“自然的”、常见的身份标签。努力认识自己和其他人的关系,努力赋予这些社会交往一种固定的形式,也就是努力创造一种有意义的观众意识。通过将新的城市社交仪式和旧的宫廷交际礼仪进行比较,我们或许能够理解当时的人们如何从一个陌生人的环境中创造出有意义的观众意识。其中牵涉到的是,两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在初次会面的社交戏台上该如何提问、寒暄、介绍和交谈。

宫廷和城市的相互影响

若有人在18世纪50年代观察巴黎人和伦敦人的言谈举止,他必定会吃惊地发现,这两座城市的差别并不大,反倒是它们各自关于礼貌的定义迥然相异。他还会注意到如果跟英国和法国截然不同的宫廷生活比较起来,这两座城市已经变得十分相似。

英王查理二世之后的宫廷生活和法王路易十四之后的宫廷生活背道而驰。俭朴的清教教规得以施行之后,英国人发现他们的社会出现了一种新的宫廷生活,宫廷中人不拘礼节,宽厚敦和,致力于解决管理的不善和政局的混乱;这种情况从1660年持续到1688年。“投石党之乱”[70]平息后,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国人却发现宫廷生活变得秩礼分明,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这种情况延续到1715年为止。在英国,伴随着1690年之前一日千里的城区发展的,是越来越稳定的政局和宫廷生活;也就是说,伦敦的发展和稳定的、受到限制的君主政制的发展是携手共进的。而在法国,国王的力量和巴黎的力量是相互对抗的。路易十四修建了凡尔赛宫,不再在杜伊勒里宫长住,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他的王公大臣,使他们无处可逃,只能乖乖地呆在等级森严的皇宫中。直到1715年路易十四崩殂,路易十五治下的法国政府重回巴黎,凡尔赛宫的诸种纲纪方告废弛。因此,从政治方面上来说,英国和法国的宫廷历史比较起来恰好相反。但就社交方面而言,它们不乏相同之处。

在17世纪中期的宫廷中,爵位官阶不同的人彼此寒暄时会根据对方的身份,用上一套复杂的谀术;而且不止法国的情况如此,德国、意大利和英国也一样。当然,被阿谀奉承的一方是地位较高的人;有爵位和没有爵位的人进行交谈时,使用表明社会地位的头衔对双方来说都是得体的:侯爵先生和讼师先生说话。这些场合的恭维就是当着别人的面赞美他那些众所周知的优点。在圣西门的回忆录中,我们见到人们彼此“称赞”,说着诸如“得见阁下,鄙人三生有幸,久仰阁下……”之类的客套话,后面跟着一长串战功、家庭关系或者——当和地位稍低的人交谈时——这个人身上某些为人所称道的懿范。在初次会面尽力奉承某个人是一种和他或她建立社会关系的方法。[71]

以宫廷为主的社交圈的结构使得此类寒暄和恭维相当容易。除了凡尔赛宫之外,这些宫廷都很小,所以某个人的名声和背景很容易在小圈子里面传开。关于凡尔赛宫鼎盛时期有多少人,各种估计数字相差甚巨;但根据圣西门和诸如瓦伦·哈密尔顿·刘易斯之流的现代作家的作品,我们很清楚的一点是:只有取得某种官爵的人才有可能在凡尔赛宫相遇,这类人也不多,所以人们有可能在相互介绍之前,便已从口耳相传中了解到对方的底细。更何况在交谈中取得主动相当重要,人们和陌生人会面之前,往往会先打探对方的情况。[72]

这种场合自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闲话。人们会毫无顾忌地搬弄他人的是非,巨细靡遗地谈论那些人犯了什么罪、出了什么绯闻或者有什么虚伪的表现;因为在宫廷中,所有这些私人的事情都躲不过众人的耳目。此外,闲话和社会地位的关系非常清晰。在圣西门的回忆录中,下级从来不向上级表示他知道——或者实际上他听到——有关这个上级的闲话;而上级则可能不带恶意地表明他听说过关于这个下级的闲言碎语,甚至在初次会面时询问这些传闻究竟是真是假。

在70年后的伦敦和巴黎,说闲话的模式改变了。为了清晰起见,让我们来分析同一个要是在过去也能进入宫廷的社会阶级。1750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提醒他的儿子:如果有人正在向他介绍某个人,切忌提及这个人的家人。因为人们无法确切地知道一个人和他的家人之间存在什么样的情感关系;而由于伦敦的“混乱”,人们甚至无法确切地知道一个人的家庭是不是完整。当时两地的人口相当稠密,而且又充满了陌生人,人们很难在相互交谈时阿谀对方、称赞对方的人品。于是人们发明了一些用于寒暄的客套话,这些客套话越空泛越好,而且用词务求华丽,它们本身就能使听者甘之如饴;人们无论和什么人进行交谈,都可以用上这些套话,而不会显得唐突冒昧。实际上,恭维的要点在于赞扬对方,却显得委婉而客观。[73]

例如,在马里沃的《玛丽安妮的生活》中,当玛丽安妮第一次在巴黎参加盛大的宴会时,她吃惊地发现那儿的宾客极其热情与健谈,他们很少谈论她没有听说过的人,和她交谈时的分寸也把握得很好,丝毫没有刺探她自己的私生活。18世纪的城市社交礼仪恰好和17世纪中期的宫廷社交风格相反。初次见面时,人们通过各种新的礼仪建立起社会关系;而这些新的礼仪则以承认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为基础。[74]

受到城市环境的影响,说闲话呈现出一种特殊的属性。如果你和某个相识未久的人搬弄其他人的是非,伏尔泰写道,那么你就侮辱到他了。他人的是非不再是初次见面的人所能搬弄的话题,说闲话成了友谊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标志。如果交情不深,说别人闲话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听你说的人可能会把你说的话讲给那个人听;甚至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说起一个女人多么放荡,却不知站在你面前的就是这个女人——这种事情在18世纪30年代屡见不鲜。因而,大城市的人们在初次结识的时候不再谈论有关私人的事情。[75]

18世纪40年代,很多作家不厌其烦地宣扬逢人且说三分话的观点,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也许是其中最为著名的一位。在写给儿子的信中,切斯特菲尔德不断地强调,若要在这个世界中生存,就必须向其他人掩饰自己的感情。切斯特菲尔德在1747年的一封信中写道:

尔等极易堕入圈套,受奸猾之徒摆布玩弄,盖因初出茅庐者,常怀赤诚之心也……吾儿已涉人世,交游须加谨慎。待人谦恭有礼,惟亦须抱怀疑之意;阿谀奉承固然无妨,倾盖如故则大可不必。[76]

几天之后,切斯特菲尔德再次强调了他的建议——实际上,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切斯特菲尔德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一再告诫他的儿子,在巴黎和伦敦这样的大城市,只有戴上面具才能避免掉进“陷阱”。切斯特菲尔德的用词非常刻板:

与人倾谈,切勿论及自己,勿图以汝之志趣私事,博听者粲然。须知汝感兴趣,彼等或觉无聊乏味;况且自身私事,宜守口如瓶。[77]

切斯特菲尔德再三援引他年轻时所犯的错误。年轻时他受到家人的保护,对伦敦的现实一无所知,以为坦诚和率直是良好的道德品质;当他开始在伦敦过上成年人的生活之后,这些美德让他付出了代价,“对自己和其他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塞维涅夫人[78]相同,切斯特菲尔德也是在豪门贵族之家成长起来的,但在18世纪40年代,他将塞维涅夫人的“灵性”视为会带来危险的性格,因为他的社会生活环境已经不再是皇室宫廷,而是充满了陌生人的大都会。

18世纪中期是伟大的社交年代,但它的民众却似乎配不上这样一种荣誉。生活的客观环境迫使人们彼此怀疑对方的身份,而且这种怀疑并非和情感毫无关系。正是由于对未知陌生人的忧虑,才会出现诸如切斯特菲尔德的建议(“自身私事,宜守口如瓶”)之类的言论;对客观环境的忧虑因此增强了客观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是一件披在陌生人身上的斗篷,使得人们再也无法通过各种现实因素来给他进行“定位”。那么,这些不善于社交的人如何创造了一个社交活动如此频繁的社会呢?他们利用什么工具来建立彼此之间的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