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让虚假数字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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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内部审计的概念、作用和方法

1.1.1 内部审计的概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内部审计实务、理论及审计技术的不断完善,现代审计关于内部审计有了更新的定义。国际上,1999年6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第59届年会,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它的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一种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提高它们的效率,从而帮助机构实现目标。

这一定义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内部审计是一种社会活动,这一活动作为“服务业”,不仅提供类似独立审计的“保证”服务,而且还提供咨询服务;

(2)内部审计活动的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和改进机构运作效率,这里可以通俗地把机构理解为一个企业、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等;

(3)内部审计要帮助机构实现其目标,必须落实到风险管理过程的评价和改进过程中。

从内部审计的定义,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内部审计活动不但有其“服务”的目标和范围,还有“实现服务”的方法、手段和技巧。

我国在2003年3月时,由时任审计长李金华签署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4号令),对我国现行内部审计定义进行了新的表述,具体为: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这一定义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关于内部审计的定义异曲同工,只是更为通俗、简明和便于理解。

1.1.2 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一个独立的监督部门,其主要工作是评价本企业及所属各部门的经济活动。内部审计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定本企业经济安全运行,为本企业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为本企业的发展大局服务,促进本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等很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1. 内部审计的防护作用

内部审计本身就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人员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经济行为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使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得到健全和更有效执行,这样能揭示并建议改正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失控点,为防止企业管理出现程序上的错误或舞弊提供保障。

内部审计人员(以下简称“内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工作规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经济活动及其经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这种日常查核,一旦发现违法、舞弊行为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能通过实施“要求合理解释”“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监督其改正措施的执行效果”等多项程序,使错误、舞弊行为得以改正,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内部审计的防护作用,还集中表现在有效的内部审计能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企业运行面临着各种风险,比较常见的如市场风险、坏账风险和决策风险等。而通过针对这些风险项目的经常性的内部审计活动,由内部审计单位对存在的或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协助权责单位进行处理,可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将企业面临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并尽可能规避风险。

2. 内部审计的制约作用

内部审计发挥其“保护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保证企业遵纪守法”的防护作用,一方面能为企业查漏补缺,另一方面也起到了很好的制约作用。因为内部查核人员有“向上级主管报告”的权力,这就好比企业的“第三只慧眼”,能在日常的查核中,给那些想舞弊的人、存在不正之风想法的人很好的警示,避免其犯错误。即可谓“我们认为在对我们找茬的人,其实是在救我们,是我们真正的朋友”。内部审计,就是企业内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敌人式的朋友”。

3. 内部审计的鉴证作用

审计中关于鉴证的定义,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比如被审计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如投资人、债权人)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程度。通俗地讲,就是注册会计师以自己审计后的结论用审计报告的形式提醒各财务报表使用人:“我以我的经验认为,您正在阅读的这份报表是可以信赖的或不可信赖的。”

区别于独立审计的鉴证作用,内部审计的鉴证作用不能外延到除企业以外的其他相关人员,但是,它可以在企业内部为某个部门、某个项目、某个人提供鉴证。比如,有的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实行了领导班子在任时的定期审计,通过采用一定程序,对在任的领导班子进行定期审计,能向相应的上级单位提供鉴证:我们在一定范围内,确认现在的领导班子是廉洁的,是亲力亲为、勤勉的。这种鉴证行为,有助于监督企业领导依法办事,遏制腐败,促进企业廉政建设,也为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考察提拔干部提供有力依据。

4. 内部审计的促进作用

内部审计的促进作用,比较突出地体现在专项审计上。

比如,在大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通过不定期地开展对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的审计,能规范下属实体遵章守纪,正当经营,依法办事。这样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整个集团公司良性发展。

又比如,由于内审人员能系统地获得第一手的,最真实的企业历年的财务数据,故通过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能发现影响企业财务成果和经济效益的各种因素,并据此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各种消耗,发挥企业不同类型的资本潜能,为企业增加收入和降低成本提供数据支持。

虽然内部审计本身是非常科学有效的企业管理活动,如果其有效运行,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效益、实现企业的目标等方面都有非常好的监督和促进作用。但是,就我国目前内部审计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于受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不健全、独立性不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再加上国内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内部审计的手段较独立审计要落后很多,审计程序也不规范,因此不同企业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情况差异很大,部分企业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其潜能还非常大。

1.1.3 内部审计的方法

从某种意义上讲,审计活动就是收集、鉴定和综合运用审计证据,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并做出审计结论的过程。所以,审计人员如何完整、准确、真实地收集审计证据,有效控制审计证据的质量,使审计证据更具有可靠性对整个审计工作就非常重要。按《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证据》第八条的说明,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用包括审核、观察、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七种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1. 审核

审核是指内审人员对企业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审核这些记录或文件的目的是获取审计证据,验证审计结论。

审核可以是检查原始凭证,看其是否有涂改、伪造痕迹等;审核也可以是检查、审阅和复核书面资料,看其是否按内部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连续编号、由各经手人签字确认等;审核还可以是将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核对,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核对,报表的数据与有关账本的数据核对,账薄与报表中前后期的数据相互核对等。

通过审核的方法,内部审计人员能取得各种有效证据,例如土地使用权证、保险单等外部凭证,其颁发机关会非常谨慎,内审人员对其进行审核后取得的审计证据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审核是最常见、最有效的审计方法之一。

2. 观察

观察是指内审人员对企业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实地察看,以取得审计证据的方法。

通过观察获取审计证据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需要审计人员具有非常严谨的思维、非常丰富的审计经验,对审计项目的所有细节非常了解。这就好比刑警办案,在同一案发现场,不同“功力”的刑警能获得不同价值的证据,没有足够多经验的刑警,可能会错过很多关键证据。运用观察法来取得审计证据,是真正的“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不仅如此,很多时候,在相关人员获知自己在“被观察”时,其从事活动或执行程序可能与日常的做法不同,这就不利于审计人员取得真实、有效的证据。

实际内审工作中,“观察”一般会与“询问”等取证方法结合起来实施:在观察具体经济活动的同时,审计人员可以询问陪同审计的被审计人员或业务活动的执行人员,以便获得更多有效的审计证据。

通过观察,内审人员可以发现企业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找到其薄弱环节,为后序审计工作的方向提供指引。但由于观察结果很难用简单的文字、数字具体描述,因此,该方法在实际审计过程中虽然很常用,但只能起辅助作用。

3. 监盘

监盘是内审人员通过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对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抽查而取得审计证据的方法。

通过监盘,内审人员能获得第一手的实物证据,能确认企业的有形资产是否确实存在。但要验证存在的资产是否确实为企业所拥有,仅仅靠监盘取得实物证据是不够的。所以,实际审计时,监盘还常常与审核、函证等审计方法结合起来运用。

在某些情况下,监盘也是评价资产状况和质量的一种有用方法。这一点非常好理解,比如一个钢材厂的存货明细账显示其产成品全部为优质钢,那么,在监盘的时候,内审人员就正好能看到所有的存货。这些钢材是光泽亮丽、表面平滑的好钢还是光泽暗淡、表面存在疤痕的劣质钢,有一些基本识别常识的内审员就能有大概印象。

说明

监盘时,如果盘点日在结账日后的某一日进行,盘点的实存数应再通过调节技术将其调节至结账日的实存数,然后与结账日账存数进行核对,才能确认账实是否相符。

4. 询问

询问是指内审人员利用手中已掌握的部分资料、证言、证据以及其他线索,对被审计部门当事人、证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当面进行口头询问,以便进一步了解和核实有关情况,查清事实,获取新的证据和线索的审计方法。

询问取证的审计方法贯穿于审计全过程。虽然一般情况下,除非相关人员主动举报,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重大舞弊的行为,询问取得的证据也不足以直接形成某项审计结论,但由于询问可以直接获得大量信息,尤其是通过分别询问不同知情人,比较分析他们对同一事实描述的异同,可以为还原事实真相提供审计方向,所以内部审计工作中,询问被用到的频率非常高。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内审人员可能会遇到被询问对象不配合,或故意隐瞒事实、说假话、做假证甚至百般狡辩等。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审计人员除了要能及时识破外,还需要掌握一定的询问技巧,尽量获取有效的审计证据。

5. 函证

函证是指内审人员为了获取某些重要项目客观事实的证据,通过直接向有关的第三方发函,来了解情况和取得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通常可能会使用函证的审计事项有: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债权类项目的审计;对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债务类项目的审计;对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重大投资项目等事项的审计等。

如在审计证据分类中提及的那样,由于得到了外部第三方的确认,通过函证获取的审计证据,其可靠性一般都较高。因此,函证是受到高度重视并经常被使用的一种重要的审计方法。

6. 计算

计算是指内审人员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所以计算又可以称为“重新计算”。

在实际审计时,涉及计算的范围非常广泛:内审人员可能会计算某一月份某一产品的销售总额是否正确,也可能需要加总日记账和明细账,或者是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的计算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等。

通过计算确认审计证据时,如果发现确实有计算错误,需分析出现差错的原因,分别处理。如果仅仅是偶然有错,并推断其为无意的差错,则需要求被审部门及时更正;如果是频繁发生差错,或推断其存在故意舞弊的可能,则需加大抽查比例,甚至对所有重要项目全部执行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