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现代的胜利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史
民族主义的涌动使得晚清时期出现了新的史学意识和新的史学。自此以后,关于民族国家概念的纷争以及相应的民族主义方案,一直鼓动着中国史学的发展。或许我们的观察有一些夸张,但是,各种不同的民族主义方案吁请不同的历史合法化自身,并为自己披上一层必然性的外衣。从1920年代末到1970年代末,马克思主义统治了中国史学差不多半个世纪之久,与此相伴的是一种政治信念在中国广为流传,即社会革命带来的转变对于国家的未来是必不可少的。
比起其史学先驱者和竞争对手,马克思主义史学或许更多地是1920年代社会革命运动中政治问题的直接衍生物。到1930年代中期,它已经走上专业化的道路,并于1949年后在政治上成为史学领域的正统。然而,它仍然受制于政治干涉和骚动,社会革命的需求也不断闯入历史研究中。1978年以来,马克思主义丧失了很大一部分号召力(甚至失去更多的是一种活力),年轻一代转向了其他的史学理论,更多地是为了与民族主义方案保持同步,以求纳入全球资本主义经济之中。虽然马克思主义的遗产在制度层面仍然清晰可见,但它为了合法化的目的而呼唤革命的过去(最重要的是共产党和军队);而教科书则继续使用马克思主义历史时间和社会空间的范畴来描述历史,然而,多数的职业历史学者已经远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立场,转向更为细致的经验与文本研究,以求在知识与概念上回答当代的意识形态与文化所关注的现代化和民族认同问题,以及跨民族的文化潮流问题。
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因其公开的政治意图以及与政治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今天非常容易受到驳斥。然而,重要的是,我们不应当忽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概念获取重大意义的广泛知识背景,也不应该忽视马克思主义在创造新的社会史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新的社会史为中国的历史思想带来了全新的时空观念和理论工具,并提供了新的视野来认识社会及其功能与转变。
马克思主义史学的重要性还应当归诸另外两个更深刻的原因。在中国,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后革命讨论虽然不至于完全忽略马克思主义,但是却将其当作中国现代性不受欢迎的阻碍物。而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认为,无论马克思主义的过失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崛起代表了历史思维中现代的胜利。如果马克思主义在现代性的语境下受到指责,不应该是因为它不够现代或反现代,而是因为它太现代了:它坚定不移地信奉现代性的历史意识;信奉对社会的科学理解;坚信这一世俗的假设,即社会发展是社会结构内部运作的产物;认定资本主义社会是历史分析的出发点(与之相反的论调则相信反现代主义的“乌托邦社会主义”);将技术与生产力视作社会发展的首要动力;极其关心社会关系,将其视为历史的根本内容;用现代主义的视角来理解资本主义发展的矛盾——资本主义既是对人类意志前所未有的桎梏(马克斯·韦伯后来称其为“铁笼”),又是一种解放的资源;马克思主义并将异化作为“现代性经验”的温床。[71]马克思现代主义的另一个重要层面,即是它相信普遍规律能够用于解释全球社会历史的进程。马克思主义的这些品质成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基本前提,这一认识的代价便是压制了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性。
马克思主义将历史发展理解为不同生产方式推动下的社会演替,甚至其普遍主义假设也没有预见到这一理解所带来的另一重要后果,即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发展的叙事,比起更“肤浅”的朝代和意识形态更替,更加深入地植根于社会发展之上。从强调特殊性的民族主义视角来看,将来源于欧洲的理论模型生硬地套在中国社会上,是非常错误的。然而这一视角却忽略了指导马克思主义史学更为深刻的假设——尽管社会发展存在着社会分化,并受到社会变迁的阻断,但是社会发展的规律内在于不同社会当中,并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内部一致性。20世纪早期的中国历史学者号召使用通史全面地描述中国历史,从而锚定新的国家自我形象。与过去关照道统的通史不同,新的世俗通史将民族国家作为分析单位。[72]在关于民族主义的研究中,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写道,“一个社会学有机体遵循历法规定的节奏,穿越同质而又空洞的时间,这一观念正是民族观念的准确类比。在此,民族被设想成一个坚实的共同体,在历史中稳定地向下(或向上)移动。”[73]20世纪早期对儒家史学的抛弃剥夺了道统给予历史的超验意义,在其身后留下了安德森继本雅明之后所说的“空洞而同质的时间”。民族主义与其说是一种现实,不如说是一种愿望。它许诺了新的时间性,却最终被证明难以实现。20世纪早期关于历史的激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历史的证据无法被轻易地纳入民族国家的叙述中,由此对如何书写民族国家的历史产生了深刻的分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的概念很难被描述为有机的(organismic)。但是,其结构主义的前提将社会的各个层面汇聚到综合整体中。在不可逃避的自然法则驱动下,这些综合的整体随着时间不断更替。正因为此,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种方法,得以将不可抗拒的历史必然性加诸民族国家历史之上。正如梁启超在三十年前率先提出的那样,马克思主义将历史的重心转向了人民。梁启超试图寻找的是民族国家的暂时性所要求的历史连续性,但它却缺失于政治的上层建筑和帝国的史学之中。
马克思主义被应用于社会分析,是由于1920年代城市革命运动失败,新组建的共产党不切实际地以为他们能够控制革命运动和国家。社会分析的最初目标是认定可以团结的势力(尤其是阶级力量),从而制定一项成功的革命战略。对于现状的争论很快就引发了对历史的争论——究竟哪一种历史能够最好地为现实服务?此时,马克思主义已经具备一种强烈的历史决定论,并同时受到科学正统通史观的支持。[74]
虽然马克思主义史学是革命运动的直接产物,但它回答的问题却可以回溯到革命的民族主义起源。早在1902年,激进的改革者梁启超便撰文指出,为了把自身组建成一个民族国家,中国人民首先要在历史之镜中看清自己,以便从一开始就了解自己。过去的历史在这方面失败了,因为它们只关心统治者。现在需要的是一部社会和人民的历史。[75]虽然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人们做了各种试验,但是直到1920年代,对于社会历史的呼声才逐渐壮大起来——这是由于在国外受教育的历史学者从欧洲和北美带回了最新的潮流。在很多情况下,中国知识分子都是以相反的方式接触到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他们首先是通过欧洲和北美的当代思想而认识到马克思主义,这种主义此时已经成为欧洲思想的内在部分。之后他们才从马克思的著作中直接读到马克思主义。从政治上说,中国的知识分子更了解列宁而不是马克思,他们是经由列宁而认识马克思的。同样,通过了解当代社会史(比如美国的新史学),他们认识到了社会史写作,并进而发现,马克思主义遗产已经被纳入当代社会史的基本前提中。
不过,对于社会史的兴趣从属于中国思想界更广泛的社会转向。彼时的社会动荡带来了对社会力量的新意识,这些力量包括妇女、工人和农民;而知识分子在反抗旧有的精英文化时,对通俗文化、民间文化还有少数民族文化都变得更加敏感起来;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则将社会革命正式纳入政治议程。[76]社会革命的思想在20世纪初便进入了中国思想界。早期的社会革命观念坚持任何重大的政治与文化变革都要进行社会重构,而现在的社会革命观念则认为,除此之外,还应当让新兴的社会力量来主导革命——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们会加倍关注这些力量、其结构语境,以及它们在政治中发挥的历史作用。在后“五四”时代,马克思主义正是中国思想界社会转向的受益人,它在重新定向这一思想倾向时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无政府主义社会革命观念在较早时期占据上风不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更加强调社会因素对于政治和意识形态活动的决定作用。这使得理解历史力量的构成成为必要,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引导它们走向未来,这进一步表明了社会史之于政治的重要性。[77]
马克思主义史学概览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书写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阶段,1927—1937年,当时历史的书写由革命的问题所推动,其特点是充满了论辩和阐释的多样性,这使得人们更加熟悉不同流派的马克思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应用于中国社会时产生的历史和理论问题。第二个阶段是马克思主义的专业化和集中书写的时期,从1930年代中期到1960年代早期,马克思主义史学被纳入一种正统框架中,特别是在1949年新政权建立之后。第三个阶段是贯穿于197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时期,革命问题再一次进入历史写作中。早一辈的主要历史学者受到不公正待遇,他们的马克思历史主义由于在阶级问题上太过保守而受到批判,结果导致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简单化;而从长远来看,正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和对中国社会的不适用,使得马克思主义受到了进一步的怀疑。
第一阶段:1927—1937
就理论的多样性和解释的开放性而言,第一阶段可能是最有意思的。1930年代,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把握尚浅,并受制于革命的偏见。另外,当时研究的指导原则并非是史学理论的全面性,而是革命的战略考虑,这导致大多数情况下解读的草率和随意。不过,这一时期的争论建构了马克思主义的解读框架,并产生了一些具有持久史学价值的开创性成果,这都有助于澄清马克思主义在理解中国历史方面的问题。有两个人脱颖而出,他们的贡献为塑形这一时期的讨论发挥了重要作用。陶希圣(1899—1988),这位通常被共产党马克思主义史学史所忽略的人物,是一名国民党马克思主义者。他对中华帝国广泛的研究为以下领域开辟了新方向:历史分期、资本主义、中国历史上的封建主义,以及法律、家庭、政治思想研究。另一位是郭沫若(1892—1978),一位著名的知识分子和文学家,在1949年后的知识分子生活中具有重大影响,他开辟了古代社会研究的新天地。
如上所述,1930年代的历史讨论,植根于1925—1927年城市革命失败时产生的革命问题。当国民党转而攻击共产党,并彻底打消了社会改革的希望时,城市革命戛然而止。这些讨论围绕着中国社会的性质展开,对这一性质的确定似乎是未来革命的重要先决条件,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如何理解革命中可以团结的力量。与共产国际(苏联)领导人关于中国革命的讨论同时进行的,是关于中国社会究竟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讨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将决定中国是否可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具有讽刺意味的一件事情是,共产国际领导人关于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力量的不经意评论,却被理解为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理论问题以及中国社会所具有的结构特征。其结果是,历史研究变成了在过去中寻找证据,以便为当下的论断服务。[78]
国民党中的马克思主义者建立起了论辩的基础,他们为国民党的政策辩护,声称中国既不是封建的也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介于两者之间;这种观点后来受到许多人的追捧,并在马克思主义者中间制造了多年的分歧和论辩。这种观点最有可能来源于俄国理论家卡尔·拉狄克(Karl Radek)。陶希圣是这一观点在中国的最佳代言人。陶希圣是一名受过法学训练的知识分子,他颇具影响力的历史研究成果发表于1920年代晚期,为我们勾勒了1930年代早期社会史论战的轮廓。1920年代早期,陶希圣受到英国法学家亨利·梅因(Henry Maine)的影响,对宗法制度与法律的关系很感兴趣,并撰写了这方面的文章。他真诚地于1927年加入国民党,此后一直为国民党的各种学术部门工作。凭借社会史方面的著作,陶希圣成为了国民党内重要的左派理论家。他总的来说支持社会变革,反对右派坚持文化和意识形态正统。[79]
像所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一样,陶希圣顺理成章地接受了社会样式的普遍性以及社会发展的秩序,这些马克思都曾在欧洲社会的发展中加以指认。虽然社会样式的确切数量和性质(特别是关于人类发展的最初阶段)取决于人们如何理解马克思以及后来的马克思阐释者,但是大家几乎一致认为,封建主义是资本主义诞生的舞台。随着论战的展开,陶希圣不止一次改变了他关于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看法,但他对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关系的认识却始终如一。他的改变主要围绕着社会转型的具体时间。
很多人认为,当时的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这与斯大林的解释一致,这一观点也成为了共产党的指导思想,认为中国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封建社会,而大多数人都认为周朝[约公元前一千年]是封建社会的开端)。彼时,中国的体制与中世纪欧洲的封建主义相似,中国的政治理论长期以来将其描述为“封建”,这个词是对“feudal”的翻译。这一观点否定中华帝国从公元前2世纪以来存在变迁,更不用说后来的所有变迁了。因为这些变迁不足以导致生产方式的变化——这一命题被认为不证自明,因为中国从未发展出资本主义社会。而认为当时的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这与“托派”的观点有关)的人,也附和这一观点。不过他们认为,随着欧洲人的到来,中国已经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中。
陶希圣认为,中华帝国已经超越了封建主义,但却从未完全发展为资本主义社会。[80]不过他并不是唯一这样认为的人,卡尔·拉狄克也倾向于托洛茨基关于中国的这一看法,拉狄克在莫斯科孙中山大学的讲座中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观点。陶希圣的补充在这一论点上更确切地把握了中国历史。他也不同于拉狄克和其他“托派”,他认为,虽然中国已不再是一个封建社会,而且已经脱离封建社会很长一段时间,但封建势力仍旧对中国政治具有影响力,因而必须是革命的对象。革命的任务是政治性的,换言之,不是社会性或经济性的——那些拥护这样或那样阶级斗争的人通常会有这样的观点。
陶希圣对中国历史的解读含有两个关键的理论假设。第一个假设是,封建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最根本特征在于,政治与经济权力集中于同一阶级手中,这一阶级使用“经济以外”的(政治)手段来榨取剩余价值。另一个是马克思的“商业资本主义”概念(不同于工业和金融资本),俄国理论家波格丹诺夫(Alexander Bogdanov)对其作了解读。商业资本有能力摧毁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但它并不一定导致资本主义的发生。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区域性的劳动分工早在周代后期就导致了商业化,进而引起私有财产的兴起、城市化以及新阶级的出现,它取代了周朝的封建贵族阶级。然而,这一新阶级不同于后封建时期的欧洲资产阶级。它将商业与土地所有权结合起来,从而让资本永远附属于土地。由于城市中心一直处于农业经济的支配之下,资本从来没有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而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力量建立起新的(符合资本主义定义的)生产方式,商业寄生性地促使区域专业化,并不定期地导致系统的不稳定。
陶希圣的诠释在1930年代的论战中起到了开创性的作用,而他所引入的社会经济问题,标志着中国社会史研究的新起点,尽管后来研究相同题目的学者对这些问题的起源并不清楚。陶希圣的著作多次再版(包括以日文出版)。[81]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著作中存在着原创性的问题(他借鉴了拉狄克与波格丹诺夫),经验资料的严谨性也有不足。然而陶希圣与同时期参与史学论战的人的截然不同之处,就在于他坚持追索历史问题。1930年代中期,作为北京大学的教授,他主管的中心出版了研究中国历史的第一本社会经济期刊《食货》。他早期著作中的论题,不断出现在关于中国社会的讨论中,这些讨论既来自于中国和日本学者,又是马克思主义或者后马克思主义式的。这些论题甚至影响了以社会学为出发点的历史学者,比如欧洲和北美的艾伯华和魏特夫(Karl A.Wittfogel)(二人事实上在1930年代访问过中国,并与陶希圣进行了讨论)。在今天关于中国社会的历史分析中,这些问题仍然没有消失,虽然现在它们是以不同的形式被提出来的。
陶希圣与国民党的联系使得他的马克思主义一开始就受到质疑。当国民党于1945年失势后,陶希圣的形象就变得相对模糊起来,而他所作出的贡献便不再与他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了。然而,郭沫若的命运却不尽相同。作为第一阶段的另一位重要历史学家,他对中国历史的理解最终取得了正统地位——特别是在1949年以后。[82]郭沫若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史学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而且在文学和哲学领域首屈一指;1949—1978年,他是中国科学院的院长。除了“文化大革命”中相当短的一段时期,他在知识分子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郭沫若于1910年代中期留学日本,在1920年代的文学运动中崭露头角。1927年他加入共产党,但在同年大革命失败后立即回到了日本,之后在那里度过了十个年头。不同于其他参加马克思主义讨论的人,郭沫若几乎没有兴趣讨论革命战略,或者加入到与革命有关的论战中。他的著作《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上海:联合书店,1930年)处理的是早期中国社会,此书将他卷入了论战,在随后的几年中,正是同一历史时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并左右了他的历史研究。
郭沫若的理论正统,甚至可以说他的教条主义,从深层次上反映了他作为一名经验主义汉学家同时又具有文学敏感性这一事实。这听上去有些讽刺,但也说明了为什么他的研究具有吸引力。在关于过去的解读中,他坚信可以用技术性的方式解读马克思主义,同时结合于国外和国内一种最为传统的哲学研究。郭沫若研究的名声(和恶名)是因为他主张早期中国社会(从商到周)完成了从原始的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转变,前者由氏族组织加以统治,后者则与古希腊和古罗马类似,并一直延续到两千年前封建王朝的建立。虽然郭沫若用不同的社会关系来描述不同的历史阶段,但是从一种阶段向另一阶段的过渡却是由科技进步完成的——铜、铁、更先进的冶铁技术以及蒸汽,催生了从原始、奴隶、封建直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化。并且,这一顺序也不得与理论要求产生任何的分歧。他写道,“铁的发现,论理应该是在周初,不然那农业发达的原因就无从说明,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社会变革的时期也无从说明了。”[83]当因果关系在理论上加以确认过后,社会样式的历史顺序也就随之建立了起来,因为理论要求的是,每一个阶段都是前一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下一阶段的缔造者。
郭沫若将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论主张或多或少地强加于他的实证研究之上。他研究的重点是解读商周时期的考古材料,最为重要的是甲骨文和青铜器,这将他置于历史研究的前沿。不过,他的理论架构让他提出一些全新的问题,用以考察中国关键转型时期的社会与政治组织。郭沫若的分析受到恩格斯著作的启发(尤其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而恩格斯书中很多的理论结论都是建立在《古代社会》(Ancient Society)一书之上,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在书中考察了无国家社会中的亲属关系结构。这些作品使郭沫若将财产关系(奴隶私有财产的出现)、亲属组织(家庭的崛起,伴随着母系向父系社会关系的转变)、国家(取代了氏族组织)以及意识形态(社会与自然关系的看法也发生了转变)这些转变联系起来。所有的这些转变都来源于新的铁器技术所导致的农业进步。这一解释在结构上的决定论是显然易见的。不过,它提出的重要问题,也激发了国内外对这一时期的新研究和争论。郭沫若此后不断修正论点,但是他对于中国社会历史的叙述仍然保持了早期研究中的基本框架。
如果认为1930年代早期的社会史论战集中于陶希圣的后封建商业社会,或者郭沫若所认定的奴隶社会(商周),这不免有一些夸张。在争论中同样重要的是“专制社会”或者“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观点。甚至在1930年以后,苏联领导人已经明令禁止在马克思主义中对其进行讨论,共产国际在华顾问,还有像魏特夫这样的社会学家,仍然对这些观点青睐有加。论战经常围绕着一些细微的差别,却为大家提供了互相批评的机会。陶、郭两位学者的阐释很大程度上为论战提供了基础,并且成为了讨论的出发点,以此来表述历史分期所包含的不同主题,并阐明这些分期所依据的不同的马克思与恩格斯的理论主张。到1930年代中期,随着论战偃旗息鼓,大家似乎达成了一种四阶段分期的共识(原始/氏族/亚细亚的——奴隶——封建——资本主义),而陶希圣则在他的解释中加入了奴隶制阶段。不过,大家仍然不同意分期发生的具体时间,同样引起争论的是中华帝国社会究竟是封建的,还是后封建和前资本主义的。到1930年代末,郭沫若的解释因为最符合共产党的革命策略,而最终取得了优势地位。
第二阶段:1930年代中期—1960年代初
到1930年代中期,左翼职业历史学家取代了第一代学者(未必以实际年龄计),后者对历史的兴趣直接来自他们参加的1920年代的革命运动。如果说早期的争论使得马克思主义语言在对中国历史的讨论中本土化了,那么正是在接下来的一个阶段中,马克思主义史学带来了一些主要的历史研究成果,并且对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考察。我已经提到了陶希圣在北京大学的活动。陶希圣和他在北大的研究小组,包括后来以社会史研究著称的学者如杨联陞、全汉昇,开始转而从事详细的中国社会专题研究。在一本最早的中国社会史文集中,25篇文章中的6篇最初发表在《食货》杂志上。[84]该研究小组还为魏特夫的《中国社会史:辽(907—1135)》(History of Chinese Society, Liao[905—1135],Philadelphia: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1949)收集了研究资料。陶希圣本人在1930年代中期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中华帝国制度的研究,还有四卷本的中国政治思想研究,这是马克思主义第一次被应用于中国思想史上,也是第一个以社会为基础的中国思想研究。[85]
1930年代后期和战争年代还出现了大批马克思主义或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历史学家,他们在1949年之后成为了中国主要的历史学家,其中包括范文澜(1893—1969)、翦伯赞(1898—1968)、侯外庐(1903—1987)、吕振羽(1900—1980)、白寿彝(1909—2000)和周谷城(1898—1996),等等。依托于社会史大讨论,他们的作品开始不断出版,而在抗日战争期间则进一步发展壮大。另一方面,这些思想家更沉浸于理论之中,他们中的许多人接受了历史及其他学科的正规教育,比如社会学和经济学。[86]他们也是1920年代革命浪潮的产物。有些人那时起就积极参与革命政治;而另一些人则在国家救亡运动中成为了激进主义者,这一运动是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回应,于1930年代中期席卷了中国。他们中的大多数于1937年后在延安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其中一些人,比如周谷城,在1949年前后仍然与国民党左派(中国农工民主党)保持密切关系。不论政治派别如何,他们通过马克思主义化的民族主义来表述自身的激进主义。这一意识形态取向同时影响了他们的历史研究,特别是出版于1940年代的通史。这种通史第一次用宏大的叙事讲述了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这一过程植根于工人和农民反抗阶级和民族压迫的斗争之中。这些著作在1949年后不断再版,在塑造中国的历史意识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它们在1980年代过后丧失了很大的影响力。[
争论在第二阶段没有终结,但它不再具备第一阶段自由论战的特点。历史学家对于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解读越来越受限制。受制于正统理论,他们对于中国历史的解读方案也越来越狭窄。一些解读是直接与政治相关的,中国共产党将斯大林的五阶段(原始/奴隶/封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历史分期普遍化了。但是也存在另外一种政治,即历史的政治。以上提到的人物都是学术精英中的佼佼者,他们以默认的方式享有官方学者和知识分子的地位。而争论只允许在他们所划定的范围内发生——除了控制的强度和解释可允许的范围不同之外,中国和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不同。
解释的范围受到五阶段历史分期法的限定。历史学者尽可以讨论这些阶段的性质,以及一阶段向另一阶段过渡的时间。但与1930年代初的争论不同,那时对于中国历史的多种分期和解读反映了各种不同的政治立场,而现在的辩论被限制在单一历史分期的框架中,以此来表述政治以及史学正统的地位。
那段时间并不缺乏争论,焦点仍然集中于“原始”氏族组织向奴隶制阶级社会的过渡,以及接下来向封建制的过渡。封建制的不同形式成了分歧的另一个领域,同样引起争论的是中华民族的形成及其民族构成的问题。人们围绕中国历史中未能开花结果的“资本主义萌芽”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争论的主题还包括如何评价历史人物及他们的思想。阶级形成以及历史中的群众斗争成为新的标准,以评定这些历史人物究竟有助于意识形态的进步还是退步。[87]
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有助于表明历史学者如何运用五阶段历史分期来解释中国的历史,以及它对这些解释带来的各种限制。[88]虽然该书的写作是一项集体工作,但范文澜提供了解释框架。在当时历史学者的观点中,这一框架绝对算不上是有代表性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当时的学者对历史分期以及分期背后的理论预设都达成了某种共识。范文澜自己不断根据批评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另一方面,他的观点引人深思,有助于激发进一步的研究。一位正统的历史学家将范文澜的著作称为第一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中国通史,它开启了“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的新阶段”。[89]这位历史学家还写道,郭沫若的重要之处是他强调人类发展的普遍性,翦伯赞传播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侯外庐则强调中国的特殊性,而范文澜最为成功之处便是“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则与中国社会的特性结合了起来”。相同的评价也被用于描述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这或许并不是一个巧合。[90]
范文澜将19世纪以前的中国历史——尤其是汉民族历史——分为三个阶段。[91]从北京人的发现到公元前三千年末期,这是原始社会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后来被称为“中国”的区域被一些部落占领,它们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诸部族以不同名称在不同的区域居住。他们向内组织为“公社”。这是一个“小康”社会,不存在私有财产和阶级区分。传统史学提到的具有传奇色彩的统治者,即“三皇五帝”(他们是儒家史学中的圣人皇帝,传统上将这一时期定位于公元前三千年的前半叶),是这些部族的祖先,他们在原始社会的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原始社会在公元前三千年的中期达到鼎盛。[92]
公元前三千年末期,原始社会开始发生转变,到公元前两千年,转变的高峰出现于中国商代的奴隶社会。这一过渡发生在(仍然具有神话性质的)夏朝(约公元前三千年中期至公元前两千年中期),劳动分工、私有财产、继承权(包括部族的领导权)都伴随着生产和交换的发展而出现。在这个已经农业化的社会中,奴隶劳动力变得很重要,而公社所具有的统治地位则开始衰落。这一时期见证了中央政权的巩固,统治者也第一次成为世袭。正是在商代(公元前16世纪—前1066年),奴隶制生产方式全面建立起来。生产力因为金属工具取代石器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这次转变中,这一因素起到了关键作用。畜牧业仍然在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但是由于私人耕作者已经与奴隶制造同时存在,伴随着手工业生产和商业的发展,农业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93]
奴隶反抗奴隶主的阶级斗争,最终导致商朝的毁灭,并建立了持续三千年之久的封建体制。封建制度的历史占据了《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编的大半部分,在接下来的三编中同样如此。为了说明发生于此阶段的重大历史变迁,范文澜将封建体制分为四个阶段,或者应该说是三个阶段,因为最后一个阶段又进一步分为了两个子阶段。[94]发生于这一漫长历史时期中的社会变革是多层面的,范文澜仔细地将其提炼为阶级结构的转变,这成为一个阶段区别于另一阶段的主要标志。之所以将这一漫长时段称为“封建”,是因为长期存在的特定社会关系,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不同身份掩饰下的地主统治耕种者阶级,这些耕种者也有各种不同的身份——独立生产者、农奴和奴隶。范文澜的解释回避了发展的目的论;这一时期的重大变革,尤其在最后一千年中,虽然出现了高度商业化的社会,却没能阻碍一些根本(或处于主导地位的)土地关系的重现。其中一些甚至可以追溯到周代早期,比如伴随商业化出现的独立生产者,但他们又经常被迫沦为农奴和奴隶。
如果加以总结的话,第一阶段对应于周代,贯穿了公元前一千年。周代的封建制与宗法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其主要特征是贵族阶层,贵族的权力来源于宗族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另一方面,农奴劳动力取代了商代的奴隶,与自由劳动者和早先奴隶阶级的残余者共存。这一时期的后半段见证了地主阶级的诞生,他们向封建贵族的权力发起挑战,而贵族内部本身也存在严重的分层,并易于产生内部冲突。农奴将自身的阶级斗争带入这些冲突当中。他们在逐步解放自己的过程中,又加入到不断膨胀的独立农耕者队伍中。这些斗争也创造了政治大一统的趋势,周代早期的列国在战国时期(公元前5至前3世纪)减少为七雄,并最终在秦代建立起一个专制统一的帝国。范文澜借用毛泽东的论点,认为这种情况不同于统一的民族国家,后者存在于资本主义制度下,却同时保留了早先时期的封建特征。正是在这一阶段的早期,“中国”这一术语首次被用来表示处于中心的国家,一种民族意识出现了。这一意识是以阶级为基础的。在那时和接下来的时期中,统治阶级继续使用统治王室(王朝)来确定其身份,而在人民中,“中国”的意识已经打下根基。
秦的统一迎来了封建制的第二阶段,该阶段持续至隋代(公元6—7世纪)。秦之后紧接着的是汉,汉朝持续了四个世纪(公元前3世纪晚期至2世纪末),汉朝通过官方等级制度而创造了一个新的士绅阶层。到了汉末,这一新阶级通过“士族”巩固了势力。士族成为新的土地所有权组织单位,他们通过征用自由农民的土地而扩大其土地范围,而自由农民再次沦为依附农奴和奴隶。士族之间的斗争导致了另一个分裂时期。紧接着便是非汉族的入侵,再次导致中央政权在南北朝时期解体。隋朝(589—618)的统一结束了这一情况。
接下来便是唐朝(公元618年至10世纪初)——它开启了封建制的第三阶段。虽然唐朝经历了一些政治风波,但开国的几个世纪见证了经济增长,特别是南方的进一步开拓。唐朝还重新分配了土地,重新创造了农民生产者阶级。经济扩张带来了贸易的增加,特别是与外部世界的贸易,进一步促进了宋代(公元10世纪中叶至1275年)蓬勃的经济活动。由于北方少数民族的压力,宋朝被迫迁往南方,因而被划分为南北两个时期;北方少数民族的压力在蒙古人入侵时达到高潮,并建立了元朝(1275—1368)。科举制度的建立,以及它逐渐向下层士绅和平民开放(至元代包括商人阶层),扩大了帝国政府的社会基础。
明朝(1368—1644)推翻了元朝,之后是清朝(1644—1911),中国社会进入了封建时期的第四也就是最后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央专制权力的巩固伴随着巨大的经济发展,包括手工业生产的巨大进步,这标志着“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新的统治阶级不仅是土地所有者,还参与了商业活动。在被统治者中,继土地使用权的三种形式后,又增加了佃户制,这预示着土地关系的进一步商业化,虽然商业化,尤其是手工业生产,也可能导致奴隶劳动力的死灰复燃。但是,资本主义制度从未出现。相反,19世纪中叶开始的帝国主义入侵建立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
虽然范文澜的研究并不是唯一一部受马克思主义指导和启发的通史,但是运用四卷本详细描述中国历史的确是一个重大成就。比起致力于重新解读中国历史的前辈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范文澜的著作在研究水平和论证的复杂性上,都将历史学推向了一个新层次。
范文澜的著作受人称道之处,正是在于理论的灵活性、分析社会力量和空间差异时显示出的复杂性、重视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社会特征,以及敏锐地评价历史人物和事件对当代中国产生的正面和负面影响。范文澜确实灵活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力图摆脱斯大林技术决定主义史学的桎梏。在使用阶级结构作为标准划分历史时期时,他首先考虑社会关系和行为人。不过,他拒绝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为历史变迁的首要动因。他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为历史原动力所发挥的作用随着历史时期不同而不同。他致力于考察历史的复杂性。汉族社会在地域上存在着差异,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而中国还共存着不同的少数民族,这让历史变得更复杂了。他同时认识到阶级关系的复杂性。不同阶级内部不仅存在差异,而且多个阶级的形成也可以同时发生,尽管某一阶级的形成会占据主导地位,进而定义了总体的社会关系。自始至终,范文澜都坚持以历史的态度审视过去:过去与当下有着矛盾的关系,为了更恰当地评价过去所发挥的历史作用,我们需要回到历史的语境中去处理它。[95]
范文澜的研究毫无疑问是他和共事的历史学家的共同成果。虽然这一研究坚持正统的历史分期[96],但是社会构成的内部差异如何表现在不同社会中,一种社会构成何时何地会被另外一种所取代,这些问题本身还需要激烈的争论。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范文澜的研究(通过挑战郭沫若和其他人的解释)为上述问题作出了特定的贡献。从理论上说,范文澜希望尽可能脱离斯大林所使用的范畴。我们不清楚是否他早期接受的传统经典教育,影响了他对历史人物的把握,因为范文澜对历史人物的矛盾态度也与1940年代党的意识形态极其类似。
从方法论来说,这部著作表现出的“价值”并不仅仅是个人的,也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特点,即试图调和历史以迎合理论的要求。范文澜将自己的态度描述为“实事求是”[97],这意味着不一定需要理论的支持,因为理论不仅需要有倾向性地解读数据,而且要对既有理论进行改造。在这些矛盾的激励下,范文澜所找到的材料事实上为表明中国社会的复杂性作出了重要贡献。有倾向地解读以及修正理论是为了在现有理论框架下容纳这些复杂性。二者缺一不可。
我认为,可以确定的是,上述通史也受到毛泽东对历史看法的启发。毛泽东认为,这些研究符合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新取向。新民主主义的核心是,“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则与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这一原则指导了范文澜这样的历史学家的研究,而范文澜也承认,这正是他的理论取向。他的研究不仅坚持认为,过去在理解当下时具有相关性(正如毛泽东从1930年代末就开始强调的那样),而且还强调毛泽东评价过去的方法。这一方法不是对过去加以消极的否定,而是采用一种历史的态度,运用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来衡量历史的价值,并且评估过去究竟是有助于进步还是退步。而范文澜对于中国历史中民族意识发生的分析,或许最能表明马克思主义内部的民族主义转向。这一分析明显不同于斯大林对于民族主义的认识,斯大林认为民族主义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产物,同时作为一种发展模型,它发源于欧洲历史。然而,范文澜认为,与欧洲不同,中国民族主义的发生,是由于中国文化空间意识的兴起。此外,这一意识在老百姓当中最为强烈,尤其是在被压迫的农民中,而统治阶级中的进步成员有时也会加入到这一潮流中,不过,只有“劳动人民才是历史的主人”。[98]范文澜的叙事将农民反对压迫的斗争与民族的形成紧紧编织在一起。不过,他并不否认其他阶级所发挥的进步作用,这或许正是新民主主义对当下和过去的理解。正由于此,范文澜的研究成为了马克思主义史学新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三阶段:“文化大革命”
在“文化大革命”这一阶段,无论五阶段发展论如何对历史的复杂性加以限制,它们仍然无法被革命所容忍。此时,由上头指导的革命,将矛头指向党自身和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革命再一次闯入历史研究当中,要求历史研究为反对“阶级敌人”的革命服务。早在1960年代就爆发了一场关于“历史决定论和阶级立场”的争论。这场争论谴责老一辈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缺乏阶级意识,不肯指认他们过去的阶级地位,企图隐藏自身的反动企图。[99]意识形态的巨变并没有结束历史研究,但却缩小了研究的范围,并严格限制了对历史的解读。[100]五阶段论分期仍然是历史的框架,存在于早期史学中的民族主义同样如此,但是现在强调的是人民反抗统治者的阶级斗争,这需要用更严格的框架来理解过去以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范畴。这样一来,历史的复杂性便被抛弃了。在评价历史时,黑白分明的阶级忠诚(更加着眼于当下),代替了对文化人物与问题(包括历史)更为复杂的社会分析。此时一个新兴的阶级取得了意识形态上的霸权地位,它试图恢复革命前的社会关系(来开展阶级斗争)。对于此,老一辈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似乎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的攻击导致了一位著名历史学家的惨剧。1968年,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与妻子一同自尽。
回过头来看,翦伯赞之死也预示着统治中国历史学近四十年的马克思主义支配霸权地位的终结。当历史研究工作在1980年代得以恢复时,在一片对革命的讨伐和向世界开放的声音中,马克思主义很快就被其他竞争范式淘汰了,竞争者源于当代西方自由主义历史学,尤其是现代化话语,还有前马克思主义时代的本土史学理论,其中也包括国学研究。
结论性意见:遗产
当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寻求现代性的一个内在部分时,它同时也是现代历史意识、思想和实践进入中国现代性的主要媒介。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缺陷的过分关注不可避免地会低估其历史重要性,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在塑形历史意识与历史实践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主导了史学领域四十年。民族主义的出现启动了史学领域,之后这一领域却变得空洞并与时代疏离,直到马克思主义提出一种统一和全面的历史叙述,从而将过去与现在、国家与社会、社会阶级、族群和意识形态等等连接起来。或许马克思主义史学中的整体主义有些过头,但是它所建立的结构性关联成就了一种全新的、建立于社会与经济基础之上的历史解读方式。反思历史的社会与经济进程,不仅能产生新的视角,以发现过去未见之事,而且可以催生全新的研究模式。即使受到意识形态的限制,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还是开启了广泛的研究领域,涉及从日常生活到哲学的社会的所有方面,而它们之间的结构关系需要再次加以审视。其遗产直到今天仍然影响着我们的研究,而他们的著作也提醒我们,当代中国史学在追求马克思主义历史的替代品时,为其所抛弃的问题付出了代价,因为这些问题对于实现一种革命的宏图来说至关重要。[101]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失败,也让我们知道了他们视野的局限性。他们坚信历史的目的论,所有社会如果想要达到社会主义的普遍终点,都必须遵循预先设定的路线,经过明确划定的阶段,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的普遍彼岸。这种信念同样需要相信历史发展的普遍性,这就同时将马克思主义从一种理论变成了一种人类发展模型。这一普遍性的模型事实上起源于一种特定的历史,它要求重新审视历史,并利用它所提供的天平重新测量历史,以得出预知的结果。它建立在欧洲的历史发展之上,而这一历史还未曾在其他地方得到复制。因为中国从未发展出资本主义,因此其历史就是一个失败的历史,而并非一种替代性的发展路径。历史研究揭示的复杂经验也必须放置在模型的范畴之内,这样便不必考虑历史发展的不同可能性。在处理中国“封建”社会的问题时,将封建制的起源确定在周代早期,并且认定它自始至终都反对“资本主义萌芽”,便非常明显地表现了这一倾向。
我们必须要记住,在这些讨论中一直存在着两种意义上的“封建”:一个是源自欧洲历史的马克思主义概念;另一个是中国思想史中特定的中国概念,后者指的是承认地方官员自主性的去中心化体制。不管采用何种形式,二者都有自己的历史。处于全盛期的封建制被定位于周代早期,历史学家认定,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封建制也出现在同一时期。郭沫若与范文澜这样的历史学家非常清楚二者的区分。郭沫若警告过不要将二者混淆起来。范文澜,与之前的陶希圣一样,注意到了此封建与欧洲封建主义在本质上的不同。他写道,“封建制度和宗法制度是分不开的。”[102]这一差别确实非常重要。从理论上说,欧洲封建制是基于契约关系,而中国的封建制度却植根于宗法制度。这一差别或许会使二者具有不同的发展轨迹,然而,普遍主义的发展模型却对此不加考虑。同样不考虑的是帝国交替时产生的所有变革及其内部的发展。到帝国晚期,社会已经明显发展成为商业化的社会,这一点并没有受到重视,这是因为资本主义从未在中国存在过,而只有资本主义的形成才能导致封建制的终结。于是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将社会的状况定义为“萌芽”。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过多地将目的论与马克思主义联系在一起。虽然分析的范畴可能是马克思主义的,但是资本主义的目的论绝不是马克思主义所独有的特征。现代化话语的一个核心预设,便是将马克思主义视作现代化话语的变体,即便是一种后资本主义的变体。198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的替代方案在这方面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自那时以来,旨在替代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便认为三千年的中国历史均持久不变且停滞不前,这与三千年封建主义的解释并无大的区别,只不过作者运用“系统论”取代了马克思主义而已。一种相同的失败感也出现在受现代化话语影响的著作中。在这些研究中,过去发展的荣耀并不能掩盖通往资本主义道路上的最终失败。对过去更积极的评价,则试图通过修正历史来强调历史中的某些因素如何预示了资本主义在当前后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成功,而不是去寻找欧洲现代性的替代路径。这些研究虽然认识到进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对当代中国的重要作用,却只强调造成资本主义的那些力量如何在中国社会自主地发展,并最终在全球化的中国开花结果。[103]
与过去不同,现在人们并不关注在欧洲现代性下社会关系如何造成了不同的社会,而最多关注科学和技术如何使得欧洲在现代性发生方面发挥了先锋作用,以及这些科技如何从一个社会移植到另一个社会,以便实现现代性的扩散,从而让其他社会担当起相同的领路人角色。同时,对“历史的主人”(即劳动人民)的兴趣也开始减弱,因为劳动人民已经失去了政治上的重要性,并且在经济上被边缘化了。劳动者不再是英雄的无产者和农民,只不过是生产者。曾经阻碍了现代性发展的“封建”文化以复仇之势卷土重来,它不仅是中国现代化的资源,更被视为中国走向成功、保持稳定、秉持民族特色的保障。
马克思主义仍然在历史学界中存在,但仅仅是众多流派之一,而且并不是最重要的一种。如果马克思主义继续作为一种历史世界观和方法论存在下去,那么它需要借助一种与以往不同的身份——最有可能的便是成为众多研究方法之一种,或者只是某种研究方法的组成部分。[104]虽然这会让马克思主义的身份变得模糊起来,但是也有好的一面,它可以让马克思主义从一种发展模型变成具有启发性的分析工具。陶希圣和周谷城的著作便是马克思主义史学中的先例。同时,这也能将马克思主义敞向当代历史意识的发展,更加注意内部和外部的互动如何产生了“中国”(和其他)意象所携带的社会与文化复杂性,从而让历史研究超越意识形态的视域,因为这些意识形态受制于民族国家所设定的空间与时间上的目的论。
也许同样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要求历史研究关注日常活动与斗争在社会结构形成中发生的作用,从而更复杂地理解经济、社会、政治过程如何结构了日常生活,这便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所坚持的自下而上的社会史。不过,在其研究中,这一社会史却经常让位于元历史结构(metahistorical structures)所主张的决定论。马克思主义也应当受益于向当下历史研究发起的挑战。这些历史研究预示着,在全球互动这一共同历史中,同时存在现代性的替代性轨迹。相对于其他历史方法,马克思主义更能面对这些挑战,因为它将视角集中于社会的固有发展,并对进程和结构加以理论上的持续关照。当前的社会发展变得更加复杂了,因为承认边界的模糊就要质疑内/外的区分,而这些区分一直以来是描述历史中社会、政治、文化单元的关键因素。
最后,与其他理论方法的共存可能要求批判地考察马克思主义,这一批判也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和方法论上的对手。马克思主义不能再自居为科学的真理,而是应将自身定位为一种历史分析模式。这一模式对于人类社会有着特定的视域,但是其合法性并不依赖于它远大的抱负,而是在不否认社会复杂性的同时,证明它有能力为人类未来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