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土地与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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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国社会的家庭和个体
The Family and the Individual in Chinese Society

在中国,一个人如果比他的父亲死得早,他的父亲就会拍打他的棺材,以示对他不孝——因为他此生和来世都不能继续担负起照顾父母的职责——的象征性惩罚。这种仪式性行为虽然很细微,却是葬礼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它凸显了父与子关系和子与父关系这两种关系的不同,也突出地反映了中国社会与当代西方社会在家庭概念上的差异。在中国,孩子受到重视并非是因为他(她)是一个注定要发挥自己独特潜力的个体,而是因为他(她)能帮助家里干活,能传宗接代从而使家族姓氏得以延续,能照顾年老的父母并在父母故去后料理后事——如果这个孩子是男孩的话就更是如此。

家庭作为一个组织是如此之重要,以至于“家庭主义”(familism也可译为家族主义,考虑到本书语境,这里译为“家庭主义”——译者注)可被视为中国社会价值观和社会组织的定义性特征。家庭主义是“中国社会区别于世界上其他任何类型社会的根本所在”,在这样的社会体系中,是否能够对家庭福祉有所贡献就是评判一个人言行最重要的标准。如果一个人对家庭有贡献,那么他就是好的,否则就怎么都不好。Daniel Harrison Kulp, Country Life in South China: The Sociology of Familis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Teachers College, 1925) , pp. 187—88, 105.也许这么说有夸张之嫌,因为中国人也有家庭以外的生活场域,不过,说家庭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占据着最为重要的位置却是毫无疑问的。家庭是“中国社会秩序的战略核心”。C. K. Yang, The Chinese Family in the Communist Revolution (Cambridge, Mass.: Technology Press, 1959) , p.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