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及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单位领导进行报告,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为抢救受伤人员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应记录现场原始状况,并做好标记。事故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事故调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控制事故后果的进一步扩大。同时,还应该向上级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事故发生情况。本节着重从安全组织管理的角度介绍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应急救援的组织措施
根据我国最新制定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任何生产经营单位都应该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确定抢险救援人员、救生设备、运输车辆、医疗器械和救护医生,以便在事故发生后,马上启动救援系统。救援组织应由单位领导挂帅。对于特大、重大和较大事故,一方面要积极组织抢救,一方面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和专业救援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以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现场的控制措施
事故救援人员和事故调查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在积极组织救援的同时,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局部封闭,如设置路障、圈定事故现场边界、布置现场警戒等。事故发生后,有的事故可能会再生或会继续发展,为此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充分准备。救援指挥人员应当具有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较为丰富的指挥经验,做到科学果断,危而不乱,调动一切力量控制事故或灾情扩大或蔓延。
三、应急救援的技术措施
事故的发生本质上是由于能量不正常转移或不希望的能量意外释放所造成的结果。由于不同形式的能量突然释放所酿成的事故不同,事故的后果也就不同,即通常人们所说的事故大小、事故范围不同。
一些波及范围较大、性质严重、致因复杂的事故,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继续发生事故的可能。如较大的坍塌事故、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火灾事故、化学事故等,这些事故显然性质不同,但又相互联系,因此必须采取技术控制措施阻断事故连锁反应的渠道,如采用通风稀释、应急、照明、临时支护等安全技术手段,控制事故再次发生的危险或可能。同时要加强对参加现场救援人员的保护,做到承担救援风险而不盲目冒险。
四、负伤人员的紧急救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对伤员实施紧急救护。在负伤人员撤离现场前,救援人员应根据负伤人员的伤势情况做好简易处置,如人工呼吸、止血、骨折临时固定等,并注意救护姿势和使用担架,尽量避免拖、拽,以免加重伤情。对重危人员在送往医院途中,应有医护人员护理陪送,真正做到安全、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