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新型城镇生态环境建设
3.1.1 新型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的概念
新型生态城镇的创建目标是达到社会文明生态化、经济循环化、自然可持续,把城镇置于生态系统之中,强调城镇是区域生态系统的一个有机子系统,城镇的建设活动受到各种生态因子的制约,同时对生态系统产生影响。新型城镇的生态规划实际上是把生态思想注入城镇的整体规划之中,以城镇生态的理论为指导,以实现新型城镇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为目的,为城镇居民创造舒适、优美、清洁、安全的生存环境。所以生态规划对于新型城镇生态环境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新型城镇生态环境建设是在一个城镇的范围内,利用生态学和工程学的方法,以现有的生态环境为基础,对人类-生态-环境系统的多因素、多层次、多目标进行设计和调控,优化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在这个系统中,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互融合、高效发展、良性循环。新型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应用景观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进行规划,以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为依托,以建设新型生态城镇为目标。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是建设新型生态城镇的必要条件。
首先,加强环境管理。产业结构不合理、布局不当、盲目发展高消耗高污染的工业是城镇生态环境恶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必须对城镇快速发展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冲击有充分的认识,做好城镇环境保护的规划;制订各种有效的环境管理措施和政策,增强环境保护机构的能力;建立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制止城镇的环境污染转移,严格审批工业项目,杜绝污染严重的项目上马;建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让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和环境管理。
其次,完善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法律保障体系是新型城镇环境保护的根本保证。要制订和实施促进城镇生态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生态补偿、人才激励、人口控制等政策,建立城镇生态环境保护的评价、监督、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城镇环境管理的法规制度,加大现有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严禁破坏和无序开发各类自然资源,严格执行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立环境保护专业机构和执法队伍,不断提高城镇生态环境管理人员的素质,切实提高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水平;进一步健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城镇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严格监管,分工合作,形成城镇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3.1.2 新型城镇生态环境的特点
新型城镇生态环境的特点如下。
1)城镇规模小,生态环境的开放度高于城市,自然性的一面更强。城市生态系统是人工化的生态系统,系统中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分布呈倒金字塔状,系统从外界输入物质和能量,在进行耗散的同时向外界输出废弃物,系统的运作依赖于外环境输入和接受废弃物的能力等因素。而城镇的生态环境系统由于规模较小、发展水平较低,如一叶小舟淹没在农村生态系统的海洋中,对于一般城镇,其对城镇系统之外的物流和能流的依赖明显地弱于工业型和商业型城镇,更弱于城市系统。
2)城镇由于历史及经济水平的限制,生态环境没有明确的规划,处于自发或被动状态。城镇的发展历史及性质不同,生态环境状况也有很大的差异,在历史上以旅游为主的城镇生态环境质量是保持最好的一类,交通枢纽型城镇更注重服务设施的完善,基础设施系统的完备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3)现代的中国城镇是农村城镇化的产物,一方面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另一方面城市由于环境问题和产业结构而转移出来劳动密集型或污染型行业向城镇集中。
4) 环境保护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市、县、乡政府只重视经济建设忽视环境问题,城镇的环境管理没有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于环境容量相对较小,不严格控制源头污染,容易出现严重的环境问题;城镇规划和管理水平较低,大都没有制订城镇发展区域发展规划,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现实的环境污染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相当落后;农村区域性、流域性、跨地区性环境污染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所取得的经济价值不能抵消长远的负面影响;城镇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污染严重。
3.1.3 新型城镇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
生态环境模式受当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镇,才有可能拿出更多的资金进行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建设;居民重视生态环境消费,对环境质量的要求高,对生态环境建设投资的认同度也高,有助于生态环境的保持与维护。
生态环境建设须依托当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状况,具有地域差异性。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原有的资源,使其向更有力的方向发展;生态资源条件优越的城镇比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城镇更容易治理和建设。东部沿海地区处于湿润半湿润的季风气候条件下,与西部干旱半干旱大陆性气候条件相比,新型城镇的生态环境对人类活动和自然变异干扰的抵抗能力更强,生态恢复的周期和治理投入也相对小。
根据城镇生态保持或破坏程度、资源利用状况、城镇的历史及特色、经济发展水平和模式等可以将新型城镇的生态模式分为工业开发型、生态农业型、旅游服务型、历史文化名城型、城市卫星型和生态退化型几种类型。各种类型的新型城镇的发展模式的具体情况,详见第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