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第十二卷:1947-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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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大选举和实施宪政

一 行宪国大的政治意向

蒋介石、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在实行“戡乱”总动员的同时,仍继续部署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准备结束训政、实行宪政,所谓“还政于民”。在国民党方面看来,行宪是抵制社会上与中共进行和谈要求的一种手段。南京《中央日报》曾于是年5月24日发表社论:《和平的根本是行宪》,强调说:“寄语热心和谈的先生们,与其空费唇舌以倡导前车可鉴的和谈,毋宁同心协力来促成宪政,督促共产党也实施宪法,一切听命于人民代表的决议,移疆场的战争于议场之中,这才是实现和平的根本办法,这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福音。”

同时,实行民主改革一直是美国向国民党政府提供援助的先决条件。8月10日,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向蒋介石陈述了他对中国进行民主改革的意见《司徒致国务卿》(1947年8月11日),《司徒雷登驻华报告》,第115-116页。

1.中国应参加反对共产党侵略的国际民主集团。

2.美国一直准备以正当和可能的方式援助中国,条件是现政府必须足以证明其进行改革,以恢复非共产党人民的支持。

3.程序可包括以下措施:

(1)国民党应与政府截然分开,就像民主制度下的其他党派一样(蒋委员长已让郑将军准备一份有关美国两党的材料交他审阅)。(郑将军,即郑介民——引者)

(2)军事方面,在美国军事顾问团帮助下,从目前内战的实际情况出发,按政协原则改组军队。军队短小精悍,训练有素,装备优良,物质充足,士气高涨,这将比目前的军队更有效率,开支更少。如何裁官减兵,这一问题不可忽视。

(3)行政方面,在开始阶段可扩大监察院职权,以制止文官中猖獗横行的贪污腐化现象。在宪法生效日期(12月25日)之前,先宣布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条款生效。但比这更重要的是要树立对民主制度的真谛和价值的崭新的革命精神,具有全新的热情与生意昂然的信念。蒋委员长必须对此有献身决心。他本应是国家的元首,但他太多的只是一党之魁。

1947年七八月间,魏德迈(Albert Wedemyer)奉美国政府派遣访华期间,也对蒋介石和国民党官员就民主改革问题,作了训导式的建议:“政府不应对于批评感到烦恼。我想建设性的批评应当加以鼓励。这样可使人民感到他们是参与政府,成为政府中的一分子……政府应该指出:政府是由人组成的,人有缺陷,能做错事,然政府应当强调错误一经指出,必将采取有效步骤来补救。政府应将有关支出及税收的消息,坦白发表,让全国人民知道,每个人,尤其是富户及大商业公司现在交付多少所得税。任何官吏或个人违法犯罪要公开宣布,并指出所定的处罚。政府个别活动的成绩或良好工作亦要依同一方式公开宣布。所有这些事情,将有助于人民方面对政府的信任。人民需要知道,也有权利知道现在进行什么。政府方面公开的正式公告也能促止反政府者的恶意揣测和反宣传。”《魏德迈中将在国民政府委员会与各部部长联席会议上的讲话摘要》(1947年8月22日),《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下卷,第718页,美国国务院出版品第三五七三号,远东丛书第三〇号,1949年8月发布,公共事务处出版科,中国现代史资料编辑委员会1957年翻印本。“为了恢复及维持人民的信任,中央政府必得立即施行彻底的深远的政治和经济的改革。空言已是不够,实行乃是绝对需要的。必须承认徒有军事力量不能消灭共产主义。”《魏德迈中将结束赴华使命的声明》(1947年8月24日),《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下卷,第720-721页。

因此,蒋介石和国民党一方面通过党团统一来进行改革,一方面急于通过行宪来表现改革的实绩。

但是,要蒋介石和国民党主动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实现民主,开放政权,谈何容易。司徒雷登一再劝蒋介石让陈立夫出国,以减弱CC的影响。但仅这一条,蒋介石也不愿意去做。他向司徒表示:“他本人也考虑过让他(指陈立夫——引者)到欧洲旅行,但眼下鉴于选举日益迫近,他不能没有他。”《司徒致国务卿》(1947年8月19日),《司徒雷登驻华报告》,第119页。仍然是3月间傅斯年批评的作风。那么,蒋介石又怎样来体现行宪的民主性呢?显然,他只能做一些民主的花架子。

对于召开行宪国大,在9月9日召开的国民党四中全会上,蒋介石作了一些布置,其主要着眼点,在于通过大选,向青年党和民社党“开放政权”。蒋介石在闭幕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说:“我们这次选举代表,必须信守下列三个方针,即:(一)党员参加竞选,必须由党提名,绝对禁止自由竞选。任何党员如不听命令,自由竞选,党部即开除其党籍。(二)必须选贤与能。凡本党所提之候选人,必须其人格道德和能力学识,均足以为人民的代表,且为众望所归的人物。青年同志最好不要参加竞选。党部尤不可以选举为迎合青年心理的手段,使他们放弃本身基本的工作,而走上政客的道路。(三)选举必先推社会贤达与友党提名的人士,而后及于本党党员。这一点特别重要。”他希望:“这次国民代表选举的结果,如果本党同志只占半数,则可以说是我们的成功,若是超过半数甚远,甚至占百分之八十或九十,则是本党的失败,而非建国的成功。”《四中全会之成就与本党今后应有之努力》(1947年9月13日),《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22卷,第244-245页。

但是,有着民主政治理念和一定社会基础的民主同盟,由于反对国民党的内战政策,显然不会参加大选,而不久也被迫宣布解散,更何况中共了。国民党的让贤怎能扩大政权的社会基础呢?当时的中国政治,只有通过政协的形态,才有可能在实质上扩大政权的社会基础,向民主政治前进一步。但政协精神已被内战破坏无遗。青年党和民社党在民主的旗帜下,其实仍然充斥着传统的士大夫观念,在社会上并无群众基础。章乃器一针见血地指出,青年党左舜生所主张的“民主”,是“以‘给我官做’为主要内容的所谓‘开放政权’”章乃器:《我与救国会》,周天度编:《救国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49页。。司徒雷登也曾指出:“为扩大政府基础而纳入政府的两个少数党人员,贪心于争权夺利,超过了许多国民党人士。”《司徒致国务卿》(1947年9月29日),《司徒雷登驻华报告》,第132页。蒋介石把行宪国大的“还政于民”,变成向青年党、民社党开放政权,这样的民主政治,当然只能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了。而且,由于国民党内对任何微小的权力都争夺不休,他想向青年党和民社党“开放政权”,也成了一桩徒增纷扰、加深国民党分裂的举措。

二 纷扰的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国民党在四中全会后即着手部署选举事宜。参加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的党派限于参加制宪的党派。由于中共和民盟不参加大选,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党派能够和国民党竞争,而为了确保青年党和民主社会党成员当选为国大代表,使得这次大选体现出党派民主的模样,国民党就只能采取让予的政策。但这种政策又怎能体现民主法治的精神?这本身就存在着深刻的矛盾。

早在7月初,国民党方面,由国民政府副主席孙科与青年党、民社党的胡海门、蒋匀田、左舜生、陈启天等商定,三党选举合作,国民党对青、民两党的竞选采取协助态度。这时候,民主社会党内部发生分裂,以伍宪子为首的革新派从民社党中分出,但仍称民社党。张君劢的民社党力量和影响更为衰弱。国民党四中全会后,三党即具体协商三党联合提名方案。但三党协商非常困难,加上中国交通不便和内战十分激烈,原定10月份举行选举,不能如期进行。9月26日的国务会议上,决定将选举日期推迟到11月21日至23日举行。

没有实力的民青两党,不能不仰仗国民党的帮助,但他们又贪心很重。10月15日,民社党发言人徐傅霖对记者发表谈话,声明“若民社党不能获得国大代表四百名、立法委员一百名额,该党将保持在野党地位,放弃本年普选”,并表示这是该党“最低限度之要求”《中央日报》(南京),1947年10月16日。。选举即将临近,而三党的协调仍未结束。11月6日,民青两党对国民党方面交来的两党候选人名单都表示不满。张君劢在致吴铁城、陈立夫的信中说:“兹经本党中常会议决认为,台端所提名单中,于本党前提之重要人员,漏列甚多,倘照此公布,将令全党哗骇,有碍于目前合作之局,断难同意。爰再将前开首要名单中,必须产生者,另开名单,计共七十四名,并将台端所开名单中,删去四十四名。至于绥远、山西、山东、东北、河北以及其他未能选举之区域,请查照本党原开首要名单,于提名时,分别补入,以符协定。关于由本党提名之县份,其候补人亦应由本党分别提名。再,职业及侨胞代表人数,原在定额以外,仍请维持原议,合并声明。”左舜生、余家菊、刘东岩在致陈立夫、吴铁城、张厉生的信中说:“顷奉先生等交来之本党国大代表候选人名册两件,经本党中常会研讨之结果,认为与原议大有出入。贵党调整名单之煞费苦心,本党无任钦佩,自能予以体谅。但本党对此名单难于完全接受之实情,亦望贵党特予鉴原。兹特送上最低限度必须增改之名单一份,拟请察照增改,始可公布。如贵党对此增改之名单,尚有不能同意之处,务希将本党国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全部保留,并即约晤,以便商洽。否则,本党对先生等未经采纳本党所请增改之意见,而公布之名单,势必难以承认也。”为此,国民党特意召开中央临常会进行讨论,“各委员为顾全宪政大局计,均主张委屈求全,不使破裂,决定关于各县市之候选同志,能让与者,即予让与,其确有困难之县市,则说明理由,拒其要求”《国民党中央临常会讨论与民青两党互争国大代表名额问题的报告纪要》,《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4辑第8册。

直至11月中旬,三党候选人提名名单才协调成功,先后予以公布。《中央日报》(南京)于11月11日发表社论《国大代表两党提名之公布》,为国民党对外谈苦经说:“两个友党要提名候选人五百六十人,就是说全国各县之中,发生了五百六十个问题,需要国民党来考虑其解决的方法……直至最近五日,民社党将其既经提出的名单抽出四十四人,另提七十四人,更使国民党中央在技术上感觉困难。”结果,国民党提名1758人,青年党288人,民社党238人《大公报》(上海),1947年11月11日、15日。。而国民党提名者中间,还有不少非党员,以贯彻蒋介石要求国民党员让与非党及友党人士的指示。但由于国民党内反对采取“比例”制,反对“保证当选”的舆论很强烈《各省市参议会反对大选采取比例制有关文电》,《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4辑第8册。,因此,这次协调,仅仅是三党的联合提名,以此来提高当选的概率而已。民社党于提出候选人名单后,发表声明,对蒋介石表示感谢:“本党为参加制宪政党之一,今日参加竞选,以肩负共同行宪之责,实为义不容辞。此次虽以候选人之提出,与原来之协商出入过多,致费周折,然为突破行宪困难计,始终与友党委屈商洽。幸有感于蒋主席鉴空衡平、公平处理之精神,乃予接受……此不能不感佩蒋主席之诚恳与友党之相谅,仍望友党今后本此精神,共同继续努力,以利宪政基础之树立。”《大公报》(上海),1947年11月15日,参校《申报》同日第1版。

当时,国民党内外许多人士要求推迟大选。10月18日,在参政会驻会委员会上,余楠秋责问张群说:“政府对人民缺乏诚意,大选何以不能顺从民意而延期?”《大公报》(上海),1947年10月19日。但蒋介石决意举行大选。11月8日,蒋介石约集五院院长及有关部会首长商讨国民大会代表选举与各政党提名事宜,决定仍照常进行。虽其时民社党所提名额与指定地区问题,尚未获解决,但蒋以为“倘再延期,则将益感困难”《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1947年11月8日条。。张治中在邀请司徒雷登与王世杰、吴鼎昌、吴铁城、邵力子、甘乃光等共进午餐时,也讨论了这个问题。司徒雷登于11月19日向国务卿报告中说:“鉴于选举有可能危害和谈的效果,他们建议应该延期选举。邵力子说,他已在国府委员会上提倡过这一行动,但被否决了。他说委员长坚持认为,举行选举是走向宪政的必要步骤。”《司徒雷登驻华报告》,第136页。

11月21日到23日,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如期举行,在几个大城市中一般秩序尚好,而各地的舞弊和纠纷情事则层出不穷。《中央日报》(南京)引用司徒雷登的话以肯定大选:“以美国人眼光看中国大选,难免有不能尽如人意之处。但此事之教育价值,实无法估计。中国经此一开端,即正式步入民主大道,对于国家之民主建设,□当发生至佳之影响。”《中央日报》(南京),1947年11月24日。《大公报》评价说:“一般对这次选举的观感,总认为一般选民不够热心,这可说是我们的经验还少,同时也因为这选举甚安全,毫无危险性,所以不必惊慌”,国、民、青三党都是在朝党,“在朝党选举,况且三党实力悬殊,青民两党根本不会有取而代之的野心,而且也绝无此可能”社评:《国大选举完毕》,《大公报》(上海),1947年11月25日。。但很快舞弊和纠纷事件暴露出来,沸沸扬扬,使国民党自乱阵脚。《黄炎培日记》中说:“为了大选,连日各地怪现象记不胜记。本日国民党控制下的《正言报》称:‘本报连日接读者来函,报道此次大选舞弊之真相,揭露操纵把持以及偷天换日之丑态,不一而足,前后信件五百余起。’同报同日载:‘张君劢强调此次选举仅是骗人戏法,包办选举,扣留选票,涂改选票违法事,不胜枚举,此实盗窃民主。'‘江问渔说,有一亲戚青年女子来沪谋事,某机关招令专写选举票,得酬金一百几十万元。'”《黄炎培日记》(手稿)1947年11月29日。

当时,知识分子对国民党操纵的大选十分冷淡,参加选举的人文盲比较多。如上海北四川路区第一投票所,这一带文化艺术界选民很多,但来投票的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不识字的选民《大公报》(上海),1947年11月24日。。这次投票,采用单记法,即选民要书写被选举人姓名,文盲要请人代书,既易舞弊,错写的废票又很多,笑话百出。而选票在选举前即凭选举权证领取,投票时,选举票是否和投票人相符未加验证,结果,“本届选举之最大弊端,为少数不法之徒,竟利用此种罅隙,事前大量搜集选举权证,甚至区镇公所或选举团体负责人径将选举权证扣留不发,待投票时利用中小学生,轮流投票(实则中小学生,多未达选举年龄),常有一人投票十次以上者,此种情形以第一日妇女选举时最为普遍,当日大行宫、大瓦巷、中华路等投票所几全为市立第一第二女中学生包办(前者属沈慧莲,后者属徐元璞)。二条巷投票所竟有某报记者夏某,临时雇佣贫苦妇女二十余人,轮流投票,每次给钱若干,实为非法”《行政院新闻局揭露关于协助南京办理国大代表普选投票中种种弊端的签呈》(1947年12月17日),《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4辑第8册。

但是,选举的结果,最令蒋介石烦恼的乃是青年党和民社党候选人大量落选,几乎是清一色的国民党员当选为国大代表,这会使大选所要达到的花架子的门面也难以支撑起来。例如,浙江省,民青两党提名十八名,当选仅七名,上海民社党候选人金侯城所获选票估计仅列第十九名。各地办理选举时,国民党员并未如蒋介石所希望的那样,听命于党的提名,许多人按选举法的规定,自由竞选。民青两党原指望国民党能保证他们当选,结果落了空,尤其是民社党。时评指出:“民社党在大选中的失败,一方面是实力问题,其次是准备问题。他们把这次普选看做‘配给’,而不把它当作竞选。这点是致命的错误。”佳木:《民社党当前的心情》,《新闻天地》(上海)第34期,1948年2月16日。其实,与其说是错误,不如说它是一个不具备民主观念的“民主”党。为此,国民党方面,不能不试图予以补救。11月28日,在国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六次国务会议上,张群、莫德惠、吴忠信、居正、余家菊、曾琦、张继、戢翼翘、邹鲁、陈布雷、徐傅霖、于右任十二人提出了《政党提名补充规定》一案,经讨论通过:“(一)凡中国国民党、青年党、民主社会党党员参加国大代表及立法委员竞选者,均须由各所属政党提名。(二)用选民签署手续登记提名者,以无党派者为限。”《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4辑第8册。

本来,出现国民党员自由竞选的情况,最多如蒋介石原来指示的那样,执行党纪,开除党籍,而不能改变选举结果。现在,国民党政府竟以国务会议提案的方式,来企图改变选举结果,完全无视选举法的规定,迫使当选的国民党籍的国大代表退让,强行让民青两党成员递补为国大代表。三党标榜的“民主政治”其虚假性,在这一提案引起的纷扰中也就暴露无遗。

12月25日,在宪政实施促进会纪念制宪完成一周年的会上,一些对被迫退让表示不服的代表,会晤孙科,要求予以支持。孙科当即回答说:“此次选举太迁就事实,精神上已与宪法相违背。由于采用若干权宜处置,因此发生种种问题。关于国务会议发表之国代选举罢免法补充规定,亦即国民党中央为扶植友党之补救办法。此次友党要求联合提名,保证当选,事实上是强人所难,而为一件不易交卷之事。”孙科认为:“补充规定对当选之国代当然无约束力,因此本人认为,现在既然事已如此,诸位恐怕除了依法律起诉外,并无他法。”《大公报》(上海),1947年12月26日。

12月29日,国民党中常会例会上,又通过了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国民党党员让与友党实施办法规定,国民党党员当选为代表时,得与友党当选之候补人互换,作为党让与友党,与本人无关。当时,一批代表于是日晨到国民党中央党部,向中常会请愿,认为当选人资格不能由任何政党及任何行政机构非法撤销,并要求于12月31日前发给当选证书,否则,将于元旦后诉之国际公论,并依法起诉《大公报》(上海),1947年12月30日。

国民党一方面要应付与中共日趋激烈的战争,一方面要做实行宪政的官样文章,弄得手忙脚乱,正是图虚名而得实祸。大选进行之后,制宪国大原定的1947年12月25日宪法生效的日期,越来越逼近。但各地当选代表名单一时无法齐集,而按照有关法律,国大代表需达到法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2031人,才能召集国民大会。显然,到12月25日召集国大是来不及了。于是,一部分制宪国大代表乘机要求召开临时国大来解决这一问题。但国民政府在12月12日的国务会议上,通过了一个《训政结束程序法案》,规定国民政府职权继续行使到依宪法选出之总统就职为止。同时,将国民参政会的任期也推迟到国大开会为止《中央日报》(南京),1947年12月13日。。这一法案,当即遭到一部分制宪国大代表的反对,他们认为“如欲变更,舍制宪国大会议本身外,任何机关个人不能擅动其只字”,旧约法到时已经失效,“法律绝难略有迁循,而宪法之神圣,更未可丝毫逾假”《大公报》(上海),1947年12月21日。。但国民政府仍然于12月22日由立法院会议修正公布了《训政结束程序法》《中央日报》(南京),1947年12月23日。。12月24日,全国各地选出之国大代表呈报到选举总事务所的,已达2042名,超过了总名额的三分之二。于是,国民政府即于24日明令于民国三十七(1948)年3月29日召开国民大会。《中央日报》(南京),1947年12月25日。

宪法生效日期正是西方的圣诞节。蒋介石早在12月21日晚即发表了圣诞节广播讲话:“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就是耶稣降生一九四七年的圣诞节,将是我们中华民国和全体人民统一、独立、平等、自由新生机运肇始的一天。我们新宪法特点,就是它保证要把基督教理的基本要素,即个人的尊严与自由,普遍的给予我们全国的同胞。这个新宪法确认了全国国民的各种自由权利,它在国家统一与自由之下,于一个自由人民的精神中孕育诞生……我们认为新宪法的实施,只是完成我们建设新中国的最后目标的初步。但这对我们中国三千年来专制政体和封建社会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我愿我们全国同胞,凭着信仰和虔诚,共同一致,努力前进。”《中央日报》(南京),1947年12月22日。然而,空话不可能掩盖铁的事实,假民主的把戏,并不能达到蒋介石和国民党预想的目的。

三 行宪国民大会的召开

1947年12月25日,国民党政府虽然宣布宪法已经生效,但事实上只是一纸空文,社会的政治生活并没有任何改善的迹象。围绕着行宪的问题,政治上的纷扰,却是一波接着一波。

一方面国大代表退让问题,遭到通过自由竞选当选的国民党籍国大代表的强烈反对,国民党中央一再提出妥协方案,均未能说服他们让出代表名额。一方面立法委员选举的纠纷接踵而来。鉴于国大代表选举的教训,国民党中央加强了立法委员提名的审查,并且规定办法如下:“(一)各级选所委员,各政党均有人员参加,关于签署提名立委候选人有无党籍,应由各级选所抄录名单,先送各党各省级党务机关审查,取具正式公文附卷。(二)如确系政党党员,未经政党提名而自由竞选时,应受政党提名补充规定之限制,不予公告。(三)如受政党提名补充规定限制之立委签署候选人,虽经公告,亦应予以撤销。”《大公报》(上海),1948年1月12日。1948年1月21日到23日,举行了立法委员的选举,尽管国民党改善了立法委员的提名让予方法及投票办法,但舞弊事件和让予纠纷,在立法委员的选举中依然未能避免。

3月18日,国大代表开始报到。但是,国大代表纠纷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是日,陈立夫、张厉生、谷正纲同签署提名国大代表当选人代表马文车、盛紫庄、翟宗涛等会谈,劝他们退让,但遭到拒绝。据说,当时签署提名当选的国大代表有600多人,必须以党让党的有170多人,已经取得协议的有37人,也就是说尚有130多人的代表权问题还没有解决《大公报》(上海),1948年3月19日。。19日天还没亮,马文车等50多人就到内政部等候选举总所主任委员张厉生,要求发给当选证书,以便到国大报到。僵持到晚上9时半,他们又离开内政部到陈立夫公馆等候,待陈回家,直谈到半夜也无结果。20日,代表们对外界表示:“我们今后的态度是不退让,不妥协,不请愿。我们的办法是:(一)全体到京,依法报到,参加大会,驱逐非法代表;(二)加紧团结,不受各个击破;(三)以脱党救党;(四)组织真正的民主宪政集团;(五)拥护蒋主席戡乱建国。”《大公报》(上海),1948年3月20日。陈立夫、吴铁城等一度准备向代表们让步,但民青两党国大代表鉴于代表权纠纷,正在商讨对策,没有一人前往报到。25日,蒋介石只好亲自出面和部分代表见面,希望他们“体认革命环境,互让互谅,牺牲小我,顾全大局”《大公报》(上海),1948年3月26日。

蒋介石在这个问题上,在民选原则和政党协议之间,陷入了两难选择的困境。27日,他以国民政府主席和国民党总裁的双重身份发表声明,进行裁决:“兹当国民大会开会之前夕,若干代表当选资格,因政治与法律观点之不同而尚未解决者,余乃负责予以解决。余以为本党同志相互间的问题,应依一般选举之通例,使得票比较多数者当选。至本党同志与友党候选人之间的问题,则应以政治方式为解决。本党同志应本于尊重政党协议与政党提名之精神,放弃其当选资格,俾友党候选人膺选。惟有如此,始能符合召开国民大会之宗旨。”《大公报》(上海),1948年3月28日。28日上午,蒋介石约见民社党的徐傅霖、青年党的余家菊,保证三党合作,并望民青两党国大代表能于28日开始报到。午后,国、民、青三党代表在孙科公馆继续会商,达成协议:(一)民社党名额由260人减至202人,青年党名额由300人减至230人。(二)两党在京代表应于28日晚先行报到《大公报》(上海),1948年3月29日。。青年党发言人就此发表声明:“至于本党所坚持之国务会议关于政党提名补充规定,及党与党间之协议,业经蒋主席郑重宣告执行,故本党决然参加国大,以襄盛举。”《大公报》(上海),1948年3月29日。

但是,被蒋介石要求退让的代表,依仗着“民主政治”的护身符,依然不肯屈服于领袖的权威。28日晨,他们分三组向各方请愿,杨翘新等二十多人宣言要“以绝食争取民权,维护宪法”。9时半,他们到达国民大会堂,进去10人之后,警卫发现情况不对,即阻止其他人进入。这十人进入国大会堂之后,即开始绝食。另一当选代表赵遂初则买了棺材,扬言要在国大开会时,在会堂门口自杀《大公报》(上海),1948年3月29日。。弄得当局没有办法,最后只好交给首都卫戍总司令孙连仲处理。孙即选拔精壮干练人员数十人,并预为觅定房间数十间,备好汽车若干辆,迨至深夜时,乃强行婉劝他们离开国民大会,每车派二人,分别护送至预定处所,使之隔离休息刘凤翰编著:《孙连仲先生年谱长编》第6册,台北“国史馆”1993年版,第3177页。。第二天的国民大会才得以开幕。这场绝食斗争纷扰了二十多天,给这届国大抹了一脸的灰。

随着国民大会召开日期的临近,总统和副总统选举问题,又露出了新的纷扰的端倪。按原定日期,国民大会应于1947年12月25日召集,总统、副总统选举问题,自当在此以前作好充分准备。但事实上,到是年底,无论是人选问题,还是选举办法问题,国民党都尚未准备。新年一过,国民党内桂系集团领袖、北平行辕主任李宗仁开始表示准备参加副总统竞选。1月8日晚,李宗仁在北平宴请外国记者,发布了竞选意向。据报道:“李曾对人说:蒋先生要好太切,脾气太躁,不免欲速则不达,我愿意为他帮忙。他相信蒋主席定为总统,所以决竞选副总统。某记者问,这样是否将离开华北,李氏幽默答称:作了副总统,坐镇华北,岂不更好?”《大公报》(上海)1948年1月9日第2版。按:第二天,北平行辕新闻处副处长黄雪邨否认李宗仁有这一类的谈话,相关内容参《世界日报》1948年1月10日。——笔者。

北京大学校长胡适得悉这一消息,竟十分兴奋,于11日写信给李宗仁,抄录了自己从前做的《中国公学运动会歌》第一章:“健儿们,大家上前!只一人第一,要个个争先!胜固可喜,败也欣然。健儿们,大家向前!”并表示:“我佩服先生此举,故写此短信,表示敬佩,并表示赞成。”李宗仁得到胡适的鼓励,于14日即复信胡适,反劝他加入赛跑,“参加大总统的竞选”,并认为“以学问声望论,先生不但应当仁不让,而且是义不容辞”《世界日报》(北平),1948年1月15日。。胡适的政治判断力,虽然一再遭到他的好朋友傅斯年的批评和校正,但同他的哲学思想一样,并无长进。一个责任内阁制下的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只是一种象征,按例就不是政治竞争的重要目标,何况区区副总统。胡适对于李宗仁竞选副总统所包含的违宪的政治结果,也就是说,蒋介石将预定为一个实权总统,而不是一个象征性的国家元首,竟茫无所觉,还要对李宗仁竞选副总统表示祝贺,他对宪法、民主和法制的态度也就可想而知了。尽管胡适鼓励李宗仁个个争先,他自己却并不打算身体力行。15日,他对记者说,“我从没有作竞选总统的打算和考虑”,并主张“总统应由政党的代表产生出来”《世界日报》(北平),1948年1月16日。。其实,胡适如果主动参加自由竞选总统的活动,倒是可以给这次竞选活动增加一些活力的,也可以避免后来在他当“总统”的问题上给他人作猴子耍。

总统候选人问题尚未明确,副总统竞选活动倒开始热闹起来。于右任、程潜、孙科等都有各方面人士推举参加竞选副总统,不过,他们本人的表现好像还不如助选集团来得积极。谦让是中国的美德,公开的竞争,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区区副总统,要兴奋起来,也不容易。正如李宗仁所说:“我是个乡下姑娘,到城里来也想自由恋爱,但究竟不太习惯。”《世界日报》(北平),1948年3月12日。3月14日,孙科还在对记者说:“直至今天,没有决定参加竞选,也没有决定放弃竞选,因为在党对这个问题还没有决定办法以前,我个人未便有什么表示。最近李宗仁先生来信问我的态度,我也这样答复他。”《世界日报》(北平),1948年3月15日。直到国大代表开始报到之后,正式的竞选活动才开始。3月20日,李宗仁的助选班子才在上海召开了上海各界拥护蒋主席竞选总统、李宗仁竞选副总统大会,由杨虎任主席,得到上海名流和工商界有力人士,如颜惠庆、陈光甫、杜月笙的支持。22日,李宗仁从北平乘军用飞机到达上海,进行竞选活动,当天即在国际饭店举行记者招待会,进行自我介绍,“目的在倡导民主政治的作风,他如能当选,必以三十多年来从政治军的经验,辅佐未来的大总统,一定对戡乱刷新政治有很大帮助”,并表示政见说:“行宪后的政府,应由前进分子组织,也就是说,应以人才主义代替党派关系。”《大公报》(上海),1948年3月23日。23日,李宗仁又表示赞成自由竞选《大公报》(上海),1948年3月24日。。这时候,于右任、程潜、孙科的竞选活动也先后展开。25日,孙科正式招待记者,宣布参加副总统竞选。孙科原任国民政府副主席,为主席蒋介石的副手,竞选副总统又系蒋的授意,等于以原来的国民政府主席、副主席的班子参加行宪政府的竞选。所以,孙科公开宣布说:“我要是放弃副总统的竞选,就对不起蒋主席了。”《大公报》(上海),1948年3月26日。续后,莫德惠(代表东北人)、徐傅霖也加入了竞选副总统行列,居正则象征性地表示要竞选总统。

蒋介石作为一个独裁者,事无大小总要亲自过问,精力分散,而又异常辛苦。尤其是战争屡屡失利,军务倥偬,他又年过六十,深感力不从心,为此曾埋怨部下说:“现在有很多人批评,以为统帅部对各级将领限制太多,拘束过严,这是不合事实的。如果我们一般将领能够彻底奉行命令,誓死达成任务的话,那我何至象今天这样的辛苦?”《胶东军事检讨会议开幕致词》(1947年10月19日),《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22卷,第286页。张群也说:“领袖无论在清晨,或午夜,有时甚至通宵,时时均有电话,或是接前方报告,或是给前方指示,不但在政治上要日理万机,而且还要管军事。这种忧劳的情形,自己多年来在中央服务,侍随左右,当然晓得。但再没有比这次到行政院后更为清楚。”《张群在行政座谈会上的总提示》(1947年8月2日),《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4辑第4册。本来,无论行什么宪,都不可能动摇蒋介石的权力和地位,显然,在事务十分繁忙的情况下,他对总统、副总统竞选问题,在事先并不十分在意。国大即将召开之际,蒋介石才不能不来考虑总统、副总统竞选问题,这时候他才发现,一堆麻烦事已经摆在面前不易清理了。这里有三个问题,一是他自己当总统还是当行政院长?二是总统、副总统由政党提名还是自由竞选?三是自己当总统,谁来当副总统?

1948年3月29日,第一届国民大会举行开幕式,秘书长洪兰友作开幕前报告。这届国大,法定人数3045人,依法选出2908人,至29日,报到1694人,是日出席1639人。一部分代表正在途中。蒋介石致开幕词,他强调:“我认为,今天国家和人民,戡乱与行宪应该同等重视。我们不因戡乱而延缓宪政的实施。反之,我们正因为要保障宪政的成功,不能不悉力戡乱以铲除这个建国的障碍与民主的敌人。”对于大会本身的任务,他作了限制:“这次国民大会是行宪的第一届大会,宪法甫告施行,利弊得失之所在,还没有具体的经验可供修改的参考。因之,大会的使命,只是行使选举权,以完成中华民国政府的组织。”《大公报》(上海),1948年3月30日。

蒋介石的这一主张立即遭到反对。张知本认为:“现行宪法绝对有修改之必要,如强制不准修改宪法,则事实上已违宪……个人认为代表现有之职权乃有名无实,代表仅以六年一次之集会,为代表全国人民行使政权之象征,实觉空洞,无妨仿照过去参政会驻委会之机构,成立国大驻委会,以三千代表每五百人轮值一年。”《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3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选举和召集国大代表,只是为了选举一个虚权的总统和副总统,这样的国民代表大会,自显得多此一举。但立法原意,在非国民党派系方面,原担心国民党借人数众多、无法议事的国民大会,以贯彻其一党专制之实,因此,为贯彻议会民主制度,妥协地架空了国民大会的权力。所以,张知本等人重新扩张国大权力的要求,自然遭到其他派系的反对。国民大会副秘书长雷震于4月30日散发的小册子《国民大会走到那里去》中指出:“试问以数达三千以上之代表,怎能集合一堂以讨论国家大事——立法原则或复决法律?以会期一年一次或数年一次的集合,又怎能以举监督政府之事呢?……故现行宪法的设计,有他匠心独运之处,并不是不合理的。”为现行宪法辩护。

四 总统选举和政府组成

在战争环境和交通落后的中国,国民大会的召集,很费了一番周折。开幕之后,这个国民大会却慢悠悠地开始举行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直到这时,蒋介石才来解决国民大会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问题,即总统、副总统选举问题。

民国以来,立法意向,往往企图以法律制约现实的政治局面,而不是根据现实政治制定法律,因而法律和现实政治无法协调。人们明知法律超前,因而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为迁就现实起见,反应麻木,真正的法制社会也就无法建立。蒋介石面临的问题是,尊重宪法呢,还是迁就现实?蒋介石先表示要尊重宪法,准备请胡适出任总统,自己出任行政院长。3月30日下午3时,王世杰向胡适传达了蒋介石的意见。据《胡适日记》记载:“蒋公意欲宣布他自己不竞选总统,而提我为总统候选人。他自己愿做行政院长。我承认这是一个很聪明、很伟大的见解,可以一新国内外的耳目。我也承认蒋公是很诚恳的。他说:‘请适之先生拿出勇气来。’但我实无此勇气!”31日晚上8点15分,王世杰来讨回信,胡适犹豫再三之后,经不住诱惑,表示愿意接受,但仍说:“第一,请他考虑更适当的人选。第二,如有困难,如有阻力,请他立即取消:‘他对我完全没有诺言的责任。'”但到4月1日,胡适又动摇了,告诉王世杰,他还是决定不干参《胡适日记》1948年3月30日到4月1日,手稿影印本,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版。。4月3日夜,蒋介石亲自找胡适谈话,胡适终于又上了圈套。第二天,胡适告诉胡颂平说:“昨天夜里,蒋先生约我到他的官邸谈了很久。他将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里提名我为总统候选人。他说在这部宪法里,国家最高的行政实权在行政院,他这个人不能做没有实权的总统,所以愿将总统让给我,他自己当行政院长;或者由他当总统,要我担任行政院长。蒋先生的态度如此诚恳,我很感动,于是我说,‘让蒋先生决定吧’。我这个人,可以当皇帝,但不能当宰相。现在这部宪法里,实权是在行政院——我可以当无为的总统,不能当有为的行政院长。”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6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2022-2024页。象征性地进行竞选,实际上由蒋介石这位国民党总裁、未来的行政院长遴选为总统,在“大粪堆上插一朵花”,这就是民主?胡适忘记了他的朋友傅斯年的忠告,这位仍然保持着浓厚的士大夫意识的自由主义者,他的民主理念也仅此而已。

蒋介石劝了胡适之后,于4月3日就来劝李宗仁、程潜停止副总统竞选,他认为“军人不应竞选,免蹈民国初年军人把持政治之覆辙”《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1948年4月3日条。。蒋介石的这个理由很难成立,他本人不也是军人吗?难道他的权力不就是在军事权力之上建立起来的吗?大家都是过来人,他的要求,自然遭到李宗仁和程潜两人的断然拒绝。蒋介石当时是要孙科出任副总统,并根据国大代表纠纷的经验,主张总统、副总统候选人由党提名。但这时,自由竞选的锣鼓已经敲响,难以收场了。尤其是李宗仁,当时在国民党阵营内,人望甚好,美国方面对李也十分关注。据美国《时代周刊》驻华记者葛鲁恩(Frederick Gruin)报告:“有一件事情很确实:傅泾波与司徒大使坚决拥护李宗仁参加副总统竞选,当蒋总统以高压手段干涉时,二人都感惊恐不已。他们对于李宗仁并不存有幻想——他从前是一位军阀,具有军阀的种种缺陷。但他们觉得他能虚心接受忠告。他是改革的真实象征,且能成为蒋总统与一般自由分子间的桥梁。”《美国时代周刊记者葛鲁恩八月八日复高德裴尔及鲁斯两氏电》,《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4辑第3册。按:高德裴尔系《时代周刊》外交编辑,鲁斯系《时代》、《生活》两刊主人,此电系密电,由董显光秘密获得,于1948年8月19日译呈蒋介石。——笔者。李作为桂系的领袖,竞选一个无权的副总统,在政治上别有深意。据黄绍竑回忆说,李宗仁有密信给他,李要竞选副总统的理由,其中有:“李宗仁认为蒋介石必然失败。竞选如成功,遇有机会即可同中国共产党和谈收拾残局”,“他判断北平一定守不住,不愿束手当俘虏,即使竞选副总统不成功也好借口离开北平。”黄绍竑:《李宗仁代理总统的前前后后》,《文史资料选辑》第60辑,第29页。也就是说他要在副总统的位子上等待机会,从蒋手中接收国民党的军政权力。所以,李宗仁一定要竞选副总统,而蒋对李之竞选十分不满。但蒋在事先并无准备,临时抱佛脚,就弄得手足无措了。当时,李宗仁认为,他对自己参加竞选,早就请示过蒋介石,蒋并无异议;而且,他事先还曾征求过孙科的意见,孙科曾表示不参加竞选副总统,对李竞选副总统表示支持,因此,他坚持要参加自由竞选参《李宗仁回忆录》、黄绍竑:《李宗仁代理总统的前前后后》、王捷三:《李宗仁竞选副总统琐记》、周一志:《孙科、李宗仁竞选副总统的形形色色》(《文史资料选辑》第32辑),程思远:《李宗仁先生晚年》。各回忆录所述内容各有出入,大体如此。。据说,孙科决定竞选副总统之后,曾要求蒋介石于3月28日召开国民党临时中央全会,决定用政党提名副总统的方式,通知发出后,于右任十分恼火说:“这孩子连我的老帐也不买?要用政党提名来压倒我吗?我本来争不过你,不过你不能把我竞选的机会也拿去。”于是,于右任邀同李宗仁、程潜及一般党国元老晋见蒋介石,要求自由竞选褚光明:《副总统争夺战幕后》,《世纪评论》(南京)第3卷第16期,1948年4月17日。

蒋介石既要胡适任总统,又要孙科任副总统,这一班子大概孙科是不会承认的,孙科之竞选副总统是以蒋介石任总统为前提的。那么,胡适任总统,谁来任副总统?从现有资料看,蒋介石并无以胡、孙为竞选班子的明确选择,司徒雷登向国务卿报告中的班子搭配,即孙任总统、李为副总统,或胡任总统、孙任副总统,不过是一种猜想《驻华大使(司徒雷登)致马歇尔国务卿》(1948年4月2日),《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下卷,第822页。。因此,蒋介石劝胡适任总统,确实是权术之意味极大。胡适只知道自己要当总统了,他的副手是谁?从现有资料看来,他连想都没有想过。胡适的学者气太浓,很容易受人愚弄,确实不是一个政治长才。

4月4日,国民党举行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总统、副总统人选问题,由蒋介石亲自主持。中委们普遍拥护蒋介石作总统候选人,而对于副总统竞选问题,则见解不一。于右任、邹鲁、甘乃光等主张自由竞选,而王世杰、潘公展、张道藩等主张政党提名竞选。蒋介石在会上致词,还在作尊重法律的表示:“我于审慎考虑之后,认为第一任总统应具有下述之条件:(一)了解宪法,认识宪政,确保宪政制度。选择一能守法执法之人为实现民主之最好保证。(二)富有民主精神及民主思想,且为一爱国之民族主义者,根据宪法,实现三民主义,建立民有、民享、民治之中国。(三)忠于戡乱建国之基本政策。真正之民主主义者始能充分了解独裁与立宪政府间之差异。(四)深熟我国历史、文化及民族传统。共产党明显意欲破坏我国家的生存,且亦决心破坏我国之历史、文化及民族传统。(五)对当前之国际情势与当代文化有深切之认识,借而促进天下一家理想之实现,并使中国成为独立自尊的国家,处于国际大家庭中之适当地位。”他建议:“吾人可提一具有此种条件之党外人士出任总统候选人,并支持其当选。”《蒋委员长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上之演词》(1948年4月4日),《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下卷,第823页,《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未收入此演讲,《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1948年4月4日条所载与白皮书有所不同,其中并有:“近有人擅自竞选副总统,余认为违反党纪。”按照蒋介石的条件,这个人当然就是胡适。但是,中委们除了吴稚晖和罗家伦赞成蒋介石的意见之外,仍拥护蒋介石为总统候选人,对于副总统候选问题,则大体上同意自由竞选。

当时制宪的指导思想虽然是责任内阁制,宪法条文也有相应的规定,但实际上,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相当于皇帝的权威。虚权总统的思想实际上并不为国民党人所接受。国民党军政界的普遍观念和宪法的政治规则是不协调的。而且,蒋介石正指挥三军,如果蒋介石不任总统而任行政院长,军事指挥体系显然也是一个大问题。中国难言法治,人们宁肯迁就事实,而不愿去尊重一纸空文。8日,丁宣孝等156人即开始联名签署推荐蒋介石出任首届大总统,他们认为:“总统日理万机,责重事繁,非大才大德者不能胜任。”《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9日。无论宪法是怎样规定的,在他们心目中,总统就是一个无上的权威。蒋介石本人也没有改变总统权威的观念,所以,他在4日的会上说:“中正身为本党领袖,为本党当然之总统候选人。”《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下卷,第823页。而如果按宪法原则,政党领袖自当出任行政院长。但显然,在中国政界心目中,这个行政院长的名誉是不够崇高的,也就是这个名义的权威性不足以震慑群伦。这是当时的现实政治思想。所以,尽管蒋介石表示自己愿意按照宪法来“协助总统”,但显然和他的真实意愿相冲突。

5日,国民党中常会继续讨论总统、副总统选举问题。蒋介石做足了尊重宪法的表示之后,就要部署现实的政治结构,让法律迁就现实。当时,蒋介石本人还是重视法律规定的制约作用的,所以,他不能在现存的宪法体制下出任总统。但当时民青两党不赞成修宪,蒋也不便于即行修宪。因此,要在现存宪法之下,让蒋介石出任一个实权总统,必须有个折中的办法。据程思远回忆,在5日的中常会上,张群起来解释说:“并不是总裁不愿意当总统,而是依据宪法规定,总统是一位虚位元首,所以他不愿处于有职无权的地位。如果常会能想出一个补救办法,规定在特定期间,赋予总统以紧急处置的权力,他还是要当总统的。”程思远:《李宗仁先生晚年》,文史资料出版社1980年版,第5页。6日,临时中全会举行第二次大会。办法找到了,会上最后决定蒋介石为第一届总统候选人。对于竞选提名办法,则根据蒋介石的书面提示,决定:“(一)本届总统、副总统之选举,本党不决定候选人,本党同志在国民大会中得依法联署,提名参加竞选。(二)下届总统、副总统之选举,本党应于选举前三个月召开本党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本党候选人,并由总统候选人推荐副总统候选人,通告全党同志一致遵照。(三)下届选举时,凡本党党员非经本党决定为总统或副总统候选人者,不得自由竞选。”《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7日。蒋介石不能不作出了一个迁就党内反对派的决定。显然,他已很难按照自己的意图去控制选举的局面了。

当时,国民大会进程十分拖沓,开了好几天的会,还没有进入国民大会职权的正题。按照宪法,本届国大代表的职权仅限于选举总统、副总统,职能十分简单。但国民大会的这种简单职能同国民党统治危机异常严重的形势非常不合拍。代表们强烈地希望对当前局势发表自己的政见。因此,要求修宪、扩大国民大会职权的呼声也很高。这部宪法的可行性,真是大有疑问的。所以《大公报》社评指出:“既是第一次国民大会,实际只有选举总统、副总统一项事情。每个代表只须在选举票上画两个圈,真是一举手之劳,最多一小时可了。而要开二十几天的会,自然就要在选主席、抽席次、订议事规则等等之上,来打发时间了。”社评以醒目的标题主张:《假若修改宪法——首先应该删去〈国民大会〉一章》《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10日。

确实,仅仅选举总统,代表们大可不必千里迢迢来聚会,中国交通落后,许多代表还在途中,不能按时到会,既然长途跋涉来到首都,当然就要找事做。而总统、副总统选举问题,国民党中央也还没有准备好。代表们闲来无事,于是,在讨论议事规则时,不愿把自己的议题局限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8日,国民大会在《议事规则》的第一章总则中增列了一条:“国民大会开会时,得听取政府施政报告,检讨国是,并得提出质询建议。”《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9日。自行扩大了职权。10日,大会才通过了会议日程表:17日讨论修改宪法问题,19日选举总统,23日选举副总统,24日闭幕。中间的其余时间听取军事、经济、政治报告。

蒋介石根据国民大会的要求,于9日代表政府向大会就经济和军事问题作了报告。当时,军事形势日趋严峻,代表们忧心忡忡。蒋介石向代表们担保说:“大家要知道,我必定在三个月到六个月以内,肃清其在黄河以南整个集结的匪部。我对军事从不肯轻易预测,自剿匪以来,凡我所宣示的,无不如期达到。”《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10日。续后几天,国防部长、财政部长等相继作了报告。代表们纷纷要求追究军事失利的责任,要求蒋介石明是非,信赏罚,挥泪斩马谡,事实上是指目陈诚。最后,山东代表赵庸夫慷慨直言:“应请政府杀陈诚以谢国人。”《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13日;杜聿明:《辽沈战役概述》,《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第8页。赢得了全场的响应。湖南女代表徐慧玉在发言中要求“清算豪门和接收大员的资产”,全场为之大鼓掌《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16日。。当然,国民大会只是扩大了清议的职能,代表们的激动情绪,只要蒋介石一出场,就平静下来,不能解决任何一个实质性问题。

4月15日夜,国大主席团发表了总统候选人名单,蒋介石获得了2489名代表的提名,居正获得了109名代表的提名。16日正式公告。为了满足蒋介石扩大总统权力的要求,在15日的会议上,由东北代表莫德惠等提出了一个《提请制定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案》,王世杰作了补充说明:“本提案的用意,是要求行宪戡乱并行不悖。宪法对于政府的限制太严,在国大闭会后,没有适当办法使政府切实负责。要叫政府实行宪法,其结果不是(一)守宪守法,不能挽救危难,便是(二)为戡乱而蔑视宪法……总之,我们要行宪政府可以戡乱,戡乱政府可以行宪。”《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16日。

同时,张知本等689人提案要求修改宪法,原文为:“宪法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国民大会之职权如左:一、选举总统、副总统。二、罢免总统、副总统。三、创制立法原则。(新增)四、复决有关人民权利义务之法律。(新增)五、修改宪法。六、复决立法院所提之宪法修正案。前项第三款至第六款之政权行使办法,由国民大会制定之。’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国民大会每二年集会一次,如届总统任满,该次集会应于任满前九十日举行,均由总统召集之’。”《第一届国民大会实录》,《国民大会实录》第一编,台北“国民大会”秘书处1961年编印,第217-218页。

4月16日,第一审查委员会全天审查修宪提案,莫德惠案没有反对意见,张知本案遭到民青两党的强烈反对。在休息时间里,国民党的王宠惠、陈布雷、王世杰、谷正纲与民青两党的陈启天、孙亚夫等商量结果为:“一、制定临时条款,必须通过。二、国大两年后开会讨论修改宪法问题。”《国民大会》,中华年鉴社1948年印行,第41页。修宪问题也就搁置了。

至18日,国民大会通过了宪法增加《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赋予总统以紧急处分的特权,规定:“总统在动员戡乱时期,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或应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为紧急处分,不受宪法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程序之限制。”《国民政府公报》第3129号,1948年5月10日。也就是总统的处置,可以避开立法院,仅经行政院即可成立。虽然,宪法规定采用责任内阁制,但蒋介石的现实政治生活,他要侵犯行政院职权,只是举手之劳,但对立法院职权,则心存顾虑。因此,这一条款,并无侵及行政院职权的文字。蒋介石出任总统的前提成立,19日,国民大会即以2430票的绝对多数,选举蒋介石为总统,陪选的居正仅得269票。于是,蒋介石从一个虚权总统,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合法”的独裁总统。《观察》杂志一针见血地指出:“‘临时条款’的制定,是十足表现了政府一只手颁布了宪典,另一只手又把它撕毁了。”楼邦彦:《论〈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观察》(上海)第4卷第10期,1948年5月1日。

同总统选举平淡如水相反,一个无关紧要的副总统选举却出乎意料的激烈。23日,国民大会进行副总统选举,投票结果,票数分散在六位候选人之间,没有一位候选人得到足以当选的法定多数,即国大代表总额的过半数。李宗仁得754票,孙科得559票,程潜得522票,居于前三名。按《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必须进行第二轮投票。原定24日闭幕的国民大会只好延期。第一轮投票之后,竞选更为激烈。是日,南京《救国日报》登载了一篇披露孙科与蓝妮关系的文章,攻击孙科。于是,粤籍国大代表一百多人,由上将薛岳、张发奎等亲自出马,将救国日报社捣毁。同时,蒋介石也亲自召见贺衷寒、袁守谦,面嘱他们立即为程潜助选,并拨出一笔相当可观的竞选费交他们支配,利用程潜的影响力,来分散李宗仁的选票,不让李在第二轮投票中获胜《李宗仁先生晚年》,第7页。。4月24日,按规定在23日投票的前三名副总统候选人中进行圈选。结果,李宗仁得1163票,孙科得945票,程潜得616票,仍然没有人获得法定的国大代表总额的过半数当选。按规定,必须在这三人中间再次圈选。

副总统的竞选到了白热化的阶段。本来,副总统只是一个储备位置,不应该发生激烈的竞争。但一则,国民党统治的危机十分严重,蒋介石的地位已经发生动摇,因此,替补者的地位明显地增值了。二则,国民党内外对于蒋介石和国民党中央党部,即CC系的统制政策,已经十分厌恶,许多人希望利用副总统选举,对这种政策进行冲击。由党提名的方案,既已不成立,党内的反对派就有了活动的空间。这是国民党在危机面前的进一步分裂。副总统选举第二轮投票之后,蒋介石又要贺衷寒、袁守谦把他们争得的票全部改投孙科,并示意程潜放弃竞选。结果,反而引起他们的不满。当时有消息说,支持孙科的方面,对李宗仁的攻击将大为强化,包括攻击李的夫人郭德洁贪污,给李扣红帽子(指李亲共),等等。24日,在国民大会上,有人散发了两份传单,一份题为“请代表先生注意!反对威胁政府贪污跋扈军人李宗仁当选副总统”,一份题为“‘加官以后’,就要接演‘逼宫’,李宗仁竞选内幕,请不要吃狗肉,不要吃‘糖衣毒药’”祁又慈:《竞选副总统搬出杀手锏》,《新闻天地》(上海)第40期,1948年5月16日。参《观察》第4卷第10期、《新闻杂志》新第1卷第3期报道。。蒋、桂之间的角逐,形势对李宗仁不利。李宗仁竞选的“参谋长”黄绍竑主张以退为进,宣布罢选。但李宗仁一时不能接受。

24日晚,程潜招待其竞选团,正式声明:“本人已受命放弃继续竞选副总统。”但他的竞选团仍要支持程潜到底,如程潜放弃竞选,他们的六百多票,宁可全部作废《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26日。按:程在书面的声明中,并未写入“受命放弃”字样。——笔者。。于是,李宗仁方面再次研究面临的形势,到25日晨3时,也决心宣布放弃竞选。李宗仁正式致函国大主席团,指出“有人以党之名义,压迫统制,使各代表无法行使其自由投票之职权”,认为“竞选已失其意义”,宣布“正式声明放弃竞选”《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26日。。李的助选团在报上登载大幅声明:“最近有人散发传单,公开攻击李宗仁先生,谓李先生当选副总统就要逼宫,或三个月就要逼迫领袖出国……李先生为表明其光明磊落之态度,已向国大主席团正式声明,放弃副总统竞选。”《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26日。25日上午,国大集会时,议论纷纷,许多人进场后没有签到。这天正好是星期天,当即动议休会一天。中午以前,孙科也宣布放弃竞选。

虽然,这届国大完全是国民党一党垄断的国大,但为了摆出自由、民主的样子,宣布自由竞选,然而又不愿放弃统制政策,国民党内部自身发生了矛盾、冲突和分裂。竞选的政治游戏做不下去了,国大就收不了场,国民党外的人士就来为国民党内的纠纷圆场。国大推举胡适、于斌主教等五人,分别和李宗仁、孙科、程潜接洽,希望他们三人继续参加竞选。蒋介石也不能不亲自出马,召见白崇禧,表示:“党内同志参加副总统竞选,绝对可以自由竞选,外传的约束投票之说,完全无稽。”《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27日。

国大休会三天之后,至28日,重打锣鼓重开张。是日,举行了副总统的第三轮投票,结果,李得1156票,孙得1040票,程得515票,仍无人当选,不得不进行第四轮投票,进行最后的决选,即在前两名候选人中圈选,得票比较多数,即可当选。入晚,李宗仁在宴请国大代表进行竞选活动时,公开宣布:“上月我与程潜先生同一天到达南京,当天我就去拜访程先生。我们两人对于政治改革的主张是一致的,我们都赞成改革应从人事着手,应该起用新人。我们两人曾早经约定,在这一次竞选中,谁的票数较少,就把谁的基本票让给对方。明天是最后一场的竞赛,中国的前途似乎都要在明天这最后几秒钟决定。”《大公报》(上海),1948年4月29日。李宗仁得到程潜的支持,获胜就有了把握。4月30日,李宗仁以1438票对孙科的1295票,击败孙科当选。然而,对于国民党而言,这场政治游戏不过是两败俱伤而已。《观察》杂志的特约记者评论说:“在现在的世界上,有这么一个政党,全党的人不作他图,专门找自己的麻烦,无缘无故制造一些不可解决的纠纷,企图毁灭自己。真是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观察特约记者:《副总统选举的曲折》,《观察》(上海)第4卷第10期,1948年5月1日。美国驻华大使馆公使衔参赞克拉克(Lewis Clark)致国务院远东司长巴特沃斯(W. Walton Butter worth)函中,反映蒋、李矛盾说:“李宗仁在这件事上是一个失败者。在选举之后,他每周遇见蒋介石二到三次,但他们除了天气之外,没有什么可说的。蒋介石拒绝和他商量任何重要的事情,并且,李也无权力做任何事情。”FRUS, 1948, Vol. 7, p.332.

5月1日,国民大会走完了过场,丢下了它所标榜的在中国建立“民主”的任务,终于宣布闭幕。翌日,《大公报》(上海)发表社评说:“(国大)在人民的观感上是个空虚……会里会外,原是很热闹的,怎好说是空虚呢?假使空虚之外尚有所有,那么:(一)显示国大的性质及其存在根本有问题;(二)代表们代表民意的百分比难以统计;(三)政党还不甚懂得它在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尤其政党还不甚懂得它与民主选举的关系及其运用;(四)‘大’、‘小’代表们所表现的民主风度,似乎都还不够;(五)宪法已经戳了一个洞,它今后的形状将演变成什么样子颇为难知;(六)最后的副总统竞选给国民党本体划了一道刻痕。”《国大观感》,《大公报》(上海),1948年5月2日。《世纪评论》说:“有人作了一个比方说:我们的民主宪政,好像是一个十八世纪的乡下姑娘,硬要穿戴起二十世纪最新的服饰,远看很摩登,近看四不象,处处学洋化,举手抬脚就会露出破绽来。结果是既没有学到摩登,也失去了朴实的本色。”志徐:《副总统选潮》,《世纪评论》(南京)第3卷第18期,1948年5月1日。

另据《黄炎培日记》记载:“徐子为自国大归来详谈。子为说:国大总费用9000亿,孙科竞选费2000亿,仅国防一部四月底止追加预算已达24万亿。”《黄炎培日记》(手稿)1948年5月3日。按:原预算为999.6895亿元(《国民大会实录》第1编第96页)。——笔者。正是劳民伤财,徒耗元气,而又无补实事。陈立夫在《成败之鉴》一书中,也就事论事地承认国大的失策:“我非常后悔,我不坚持改为遴选,是一生最大的错误,我违反了民主的原则,而要求同志们谦让,是一件不合人情的作法,其影响之大,我应该负责的。这个时候李宗仁竞选副总统,有很多代表对中央很不满意,本来他们不会去帮助李宗仁的,那时对中央不满的都去帮助他了。中央不希望李宗仁被选出来,大家偏要把他选出来。这一下意气用事就出了毛病。我们大陆的丢失,这件事具有直接、间接的影响。”陈立夫:《成败之鉴》,台北正中书局1994年版,第359页。为了挽救危机所采取的措施,激化了国民党内的派系之争,反而加速了国民党政权的崩溃。

只有在华的美国人对这场议会民主的游戏,由于李宗仁的当选而感到某种程度的满足。美国学者指出:“司徒雷登的调查研究,日益迫使他重新估价蒋介石的领导。尤其重要的是,在这拼死挣扎的过程中,蒋介石在1948年5月任命顾祝同为参谋总长和余汉谋为陆军总司令。司徒雷登把他们说成‘在任何情况下都一事无成和避而不战方面,有着悠久的和杰出的记录’。从这个结论出发,司徒雷登和他的首席助手、公使衔参赞克拉克,主动地给蒋介石物色非共产党的选择对象。对于许多观察员来说,在这方面,看起来前景是好的:尤其是在4月底的事件之后,当时,国民大会不顾蒋介石的积极反对,选举李宗仁为国民政府副总统。”W. W. Stueck: The Road to confrontation,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81, p.69.

5月8日,行宪后的第一届立法院又告开幕,而立法委员当选问题又起纷争。民青两党在事先曾就立委名额问题,与国民党方面(由陈立夫负责)讨价还价。国民党中常会暨选举指委会于1947年11月22日举行的联席会议上曾决议:“与友党商谈原则,其让给名额以不超过立法委员总名额五分之一(总名额773名,五分之一,约合155人)为限,仍由吴铁城、陈立夫两委员代表本党妥为洽商。”《国民党中常会暨选举指委会联席会议纪要》(1948年11月22日),《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4辑第8册。国民党方面曾想尽办法,怎样避免国大选举的那种结果,保证民青两党候选人当选。但选举的实际结果,民青两党仅二十一二人当选,余皆落选。国民党中央企图以扩大立委名额的办法,来解决民青两党的名额问题,但遭到立法院的否决。5月6日,民青两党发表联合声明,指责国民党方面“自食诺言”,并指出:“此次立委选举,系由政府配票,选票根本未到选民之手,故所谓票多票少,只是政府配票之结果,而非选民选举之结果。”《大公报》(上海),1948年5月6日。对于国、民、青的纷争,《大公报》发表萧贤的文章,评判说:“事实是,保证名额兑现了,不合法的选举也算合法,保证的名额不兑现了,于是声色俱厉地来揭发别人的黑幕。这样的政党政治的方式,我们老百姓实不敢赞同,不知民青两党有何解释?最后,我们老百姓希望,三党的纠纷不要再扩大。中国今天的国际地位,已经够低了,何必再加些丑事让人家笑话!”《三党立委名额纠纷的评判》,《大公报》(上海),1948年5月14日。这一纷争直到7月才了断。

立法院开会后,院长、副院长选举在国民党内部又起纠纷。当时,国民党中央提名孙科、陈立夫出任立法院正副院长。孙科竞选副总统失败后,竞选立法院长一职,已无问题,但陈立夫作为CC系的头目,出任立法院副院长,遭到一部分立委的强烈反对。他们准备推举傅斯年当副院长,由安徽省青年团省团部书记长汪少伦去和胡适商量。胡适不大赞成这件事,就去找夏鼐商量。夏鼐认为:“立法院本届立法委员,CC派占过半数,拥护傅先生者,决不能成功;反以此致遭CC派之仇视,以为傅先生或傅先生之政界上朋友欲争立法院之天下。所谓‘吃不着羊肉反沾了一身的膻’。傅先生是非梧桐不栖、竹实不食的鹓雏,然CC必以为傅先生来争他的腐鼠,最好能打消此一运动。”但要征求傅斯年的意见,时间上已来不及。恰好,傅斯年3月间有信给芮逸夫,表示不愿当立委,芮曾给夏鼐看过。胡适即按夏鼐的主意,依据这封信,写信给汪少伦,希望打消这运动。但反CC派仍干得很起劲夏鼐致傅斯年函(1948年5月17日),王汎森、杜正胜编:《傅斯年文物资料选辑》,傅斯年先生百龄纪念筹备会印行,台北1995年版,第230页。。15日晚,立法委员三百多人集会,由黄统主席散发了一份有296人签名的书面意见:“关于副院长的人选,为了国家的利益、民主的前途,我们不欢迎一个讲统制、弄手段、阻碍进步的人。”也就是指陈立夫,他们建议推选远在美国的傅斯年为副院长《大公报》(上海),1948年5月16日。。据程思远说:“黄埔系、三青团、朱家骅系、政学系以及其他无党派的立法委员在新街口东南角一家银行二楼上举行午餐会,相约另举傅斯年当立法院副院长,以与陈立夫抗衡。”《李宗仁先生晚年》第11页,据前引夏鼐的信,是在安乐酒店开会。于是,胡适即向报界公布他给汪少伦的信,其中,傅斯年于3月11日致芮逸夫的信中说:“我那一区在共产党手,他们无法选,即选我也决不干。此事去年早对山东当局说明矣。”转引自胡适致汪少伦的信,《大公报》(上海),1948年5月17日。17日选举的结果,孙科、陈立夫分别以558票、343票当选为立法院正、副院长,傅斯年以236票落选。

立法院正式开始行使职权,国民政府委员会即于5月19日举行最后一次国务会议,宣告国民政府职权到5月20日终止,也就是所谓“训政”时期的政府组织宣告结束。国民政府,作为大革命时期的国民革命产生的政府名称,至此正式取消,改称中华民国政府。《国民政府公报》于5月20日起,也改称《总统府公报》。不过,由于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局面,并没有因为“行宪”的结果而有所改变,人们习惯上仍把这个“行宪”的中华民国政府称为国民政府和国民党政府。

5月20日,蒋介石和李宗仁正式宣誓就任总统、副总统。是日晚,蒋介石召集国民党军政要员,征求对行政院长人选的意见。蒋介石提名张群或何应钦出任院长,而他自己更倾向于选择张群。张、何两人则均表示辞谢。但CC系本与政学系不和,因而动议在国民党籍的立法委员中搞一次意向测验的假投票。21日晨,当举行假投票时,张群也离京飞渝。投票结果,何应钦得票较多。吴铁城即将结果向蒋介石报告,供蒋参考。于是,蒋介石于23日晚决定提名有自由主义者背景的翁文灏为行政院长,并于24日晨召集国民党中常会临时会通过这一提名,翁本人也只是当日晨才知道这一决定,表示愿意接受。然后,蒋介石将这一提名交立法院讨论。立法委员们在讨论时认为:“在目前的情势下,我们应该信任总统,我们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不敷衍一下。”《大公报》(上海),1948年5月25日。所以,立法院也就没有请这位未来的行政院长发表施政意见,即进行投票,并以489票的绝对多数通过。蒋介石提名一个没有政治实力、没有施政准备的人出任行政院长,而这个人,也就匆匆忙忙、糊里糊涂地接受这个任命,立法院则予以敷衍通过。按照宪法,采取的是责任内阁的政治制度,行政实权应该由内阁掌握。但我们从这个内阁的产生过程,可以看到这个责任内阁的地位,同民国初年的责任内阁的地位,何其相似乃尔。翁文灏没有掌握行政实权的能力和可能性,行政实权仍然在总统蒋介石手里。这个宪法的价值也就可想而知了。

6月1日,新的行政院组成。王世杰仍任外交部长,何应钦取代白崇禧出任国防部长,王云五出任财政部长,并仍邀民青两党入阁,等等。但这个内阁马上发生危机。一则,白崇禧被挤出内阁,出任战略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华中剿匪总司令”。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蒋介石不放心桂系的两个实力人物同在中央供职。白崇禧一气之下,跑到上海,不肯就任新职。二则,民青两党由于立法委员问题没有解决,因而仍拒绝入阁。

直到7月初,青年党和民社党才与国民党就今后逐步解决立委问题达成谅解。7月4日,青年党发言人王师曾发表声明:“本党基于对国家之责任感,及接受友党合作之诚意,决定继参加监察院及提名司法院大法官、考试院考试委员之后,提出参加行政院之人选,继续参加行政院,以分担一部分之政务责任,期能对国事有所裨益。”《大公报》(上海),1948年7月5日。5日,青年党的左舜生、陈启天到南京出任农林部长和工商部长。不久,民社党也发表声明:“本党除以最大之信心,相信政府实现其最后之允诺外,凡本党当选立委,决定自本月十三日出席,依各国在野党不论议员多寡之成例,本党立委自应本人民之委托,期对于为民立法及监督政府有所贡献,以奠行宪之始基。”《再生》周刊第224期,1948年7月25日,转引自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民主社会党》,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368页。国大和组府的纷扰才告一段落。

至于用行宪的花架子来换取美援的打算,当然也就依然无法落实。美援姗姗来迟。连一向支持蒋介石的美国院外援华集团的努力,也越来越困难了。他们组织的中国事务委员会当时通过发送邮件来呼吁援华(蒋介石政府),但据统计,自1948年3月到1949年4月期间,“尽管发送了超过145,000封信给从前的捐助者,但只成功地筹集到15万美元多一点。它的影响,很显然,已经因为蒋政府的崩溃而被损坏了”T. C. Jespersen: American Images of China, 1931-1949,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