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抗日战争的爆发
第一节 日本加紧部署全面侵华
日本帝国主义于1937年7月开始对中国发起大规模的侵略战争,这决不是偶然事件所引发的历史悲剧,而是日本军国主义分子梦寐以求的侵华战略之具体实施,也是日本大陆政策发展之必然结果。
以武力侵占中国,把中国变成日本独占的殖民地或附属国,这是日本帝国主义的既定国策。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以武力侵占中国东北三省之后,又把侵略目标对准中国内陆。它不断向邻近东北的华北和内蒙古地区扩展其侵略势力,使中国出现空前未有的民族危机,从而导致中日两国关系日趋紧张。20世纪30年代动荡不安的国际局势,在客观上也为日本对华侵略扩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抓住有利时机,拓展日本在东亚地区的势力,1934年12月7日,日本内阁的陆军、海军与外务三省有关官员经多次协商,达成一份意见一致的纪要,名为《关于对华政策》,然后分别通报各自的驻华机构。该纪要提出的对华方针是:“使中国成为以日本为中心,日满华三国友好合作,确保东亚和平的帝国方针的追随者”;“基本宗旨为在中国扩张我国的经济权益。”根据中国之现状与日本政府的对华政策,上述方针难于立即实现,故应分阶段“逐步追求”。对所谓扩张经济权益,纪要解释说:“实际上是奠定我在中国强固的经济地位。这一政策本身不仅是我国对华政策之根本,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以我方势力控制中国,使该国只能接近我方的有力手段。”当前对中国政局的对策,是促使其自然转化,在转化过程中避免强加于人,同时诱导这一转化向有利于日本的方向发展。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积极而顽强地实施我方认为必要的方针政策”,“使之处于除接近我方以外,别无他路可行之境地”。其中具体的方策纲要,分为一般方策、对南京政权方策、对华北政权方策和对西南派及其他地方政权方策等四项。这四项方策,以对南京政权即中国中央政府的策略最为强硬。比如,“在我方不主动谋求友好,而中国方面又侵害我方权益时,则我方应按自己立场采取必要措施,以严肃公正态度对之”;“要注意利用彼等的内部斗争,改变其抗日政策”;“如因保障我方权益,而采取必要措施的结果动摇了中国政局,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者”;“影响中日接近的最大障碍,是中国基于远交近攻心理的诸般行动及外国给予的援助,对此应力加排斥”。如果这些言词的含意尚不十分明了的话,那么,下面一段就讲得再清楚不过了:“南京政权的存亡决定于其有无打开中日关系的诚意,如无诚意,即将其赶进不能存在的最后境地,此即对南京政权的基本方针政策。”
尽管这是日本政府中三个部门之间达成的方案,因为这三个部门是对华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机关,而且又作为官方的意见正式提出,所以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当时中国的国民党中央政权正忙于内战,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对于日本的步步进逼一再妥协退让,导致日本政府推迟了实施强硬方针的时间。然而,不管时局如何变化,上述方案已经为日本的对华战略定下了基调。
此后,中日两国曾就改善关系问题进行多次谈判,并在某些具体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但由于日本根本没有谋求两国平等友好的诚意,所以谈判不可能有圆满的结果。对日本来说,“日中亲善”只是对外宣传的一个口号。就在谈判期间,日本军方一面抓紧向中国的华北、内蒙地区扩展势力,妄图建立第二个“满洲国”。为了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日本军部早已开始充分准备。日本陆军在“九一八”事变后,每年都制订一份对华作战计划,以备一旦发生军事行动时使用。在1935年制定的下年度对华作战计划中,准备对华北、华中和华南同时发起攻击,具体部署如下:以第七军(包括三个师团和两个旅团)攻占北平与天津地区;以第八军(包括两个师团)同海军相配合,在山东半岛登陆,夺取青岛、济南等重要城市,与第七军合编为方面军,进行华北会战;以第九军(包括三个师团)配合海军攻占上海地区,然后第七、第八军沿平汉铁路南下,第九军溯长江西进,从两路夹击武汉,进行华中会战;另外再以一个师团从福州、厦门、汕头登陆,进行华南会战。次年8月,又制定了1937年度对华作战计划。该计划把上年度的作战部署作了修改,决定再增加三个师团的兵力用于华北作战,增加第十军(包括两个师团)在杭州湾登陆,配合第九军进行华中作战。这样,准备用于对华作战的兵力增加到了14个师团。对此计划,日本海军虽然也采取同一步调,但认为中国正致力于统一,限定局部作战是不现实的,必须做出全面战争的计划。因海军具有较大的机动性,所以一开始即准备去中国所需要的地方,用必要的兵力,迅速达到目的。
1936年8月7日,在“二二六”政变后上台的日本广田内阁举行五相会议,决定了所谓《国策基准》,更以国家基本政策的形式,为对外发动侵略战争,称霸亚太地区确定了总体方案。其中明确提出:日本的根本大政,是“使帝国在名义上和实质上都成为东亚的安定势力”;当前的根本国策,“在于外交和国防相互配合,一方面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的地位,一方面向南方海洋发展”。大陆政策的基本方针,“在于希求满洲国的健全发展,日满国防的巩固,消除北方苏联的威胁,同时防范英美,具体实行日、满、华三国的紧密合作,以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方案中虽没有直接使用以武力侵华的文字,但从日本要在“名义上和实质上”充当东亚盟主,以及“实现日、满、华三国的紧密合作”这两段文字中不难看出,日本政府已把中国同“满洲国”一起列为日本的附属国,除非中国主动向日本臣服,否则武装侵华在所难免。
以上述根本国策为轴心,广田内阁计划统一调整内外各项政策,以适应对外发动侵略战争的需要。首要任务是扩充军备。陆军军备之扩充,以能够同苏联远东的兵力相对抗为目标,特别充实在中国东北和朝鲜的兵力;海军军备之充实,应足以对抗美国海军,确保西太平洋的制海权。其次是调整外交政策。在总体上应以不折不扣完成根本国策为基本原则,军部应对外交机关进行内部援助,避免军部直接出面,使外交机关能够进行有利而充分的活动。第三是革新改善政治行政机构,确立财经政策,并充分运用各种措施,以同上述根本国策相适应。其中包括“指导和统一国内舆论”,“发展执行国策所必需的产业和重要贸易”,“加速制定国防和产业所需重要资源、原料的自给自足计划”,等等。
广田内阁在确定《国策基准》的同一天,还在四相会议上通过了《帝国外交方针》。其基本精神虽大致与前者相同,但较多地采纳了陆军方面的意见。在审议外交方针时,陆军曾一再强调,充实对苏军备预计至1941年才能完成,因此在今后五年内改善国际关系和其他形势是十分必要的。其中的对华方针是:“诱导其不得不改变对日态度,力求实现以共存共荣为基础的日华合作”,“同时努力使华北成为日、满、华共同防御苏联扩展赤化的特殊地区”。依据这一方针,8月11日又决定了《对中国实施的策略》和《第二次处理华北纲要》,其对华策略分为华北、南京政府、其他地方政权和内蒙方面四个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对南京国民政府的政策,已明确提出了“签订防共军事协定”、“签订日华军事同盟”、“解决日华悬案”等三个方面的要求。其中包括聘用最高政治顾问、军事顾问,建立航空联系,签订互惠关税协定等内容。这些要求,实际上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内容之重现。
同年8月25日,广田内阁又决定了1937年以后日本重点实施的七大国策,其主要内容有“充实国防”、“振兴产业和发展贸易”、“确立对满的重要政策”、“整顿改善行政机构”等。另外从1936年开始,日本政府设立专门研究机构,就扩充重要产业进行具体策划,拟订出《重要产业五年计划》。该计划的立足点是“综合运用日满两国资源,其中不足部分靠华北解决”。计划的实施时间为1937年至1941年。与此同时,日本陆军根据第二次世界大战将在1940年前后爆发的判断,于1936年11月拟订出《军备充实计划大纲》,准备在战时“大约配备40个师团及与之相应的各部队,空军约140个中队及与之相适应的各部队”。从这些动向可以看出,日本政府正在大力进行战争准备,伺机向中国等东亚邻国发动侵略战争。
20世纪30年代的东亚地区已是国际关注的热点,日本妄图充当东亚盟主,必然要与西方大国发生冲突。为确立在东亚的霸主地位,日本在外交上采取了一个重大的行动——与欧洲的德国结成同盟。1936年11月25日,日本与德国正式签订了《日德防共协定》及《秘密协定》。《协定》虽然打着“防共”的招牌,实际上不仅针对苏联,同时也针对美、英、法等西方列强。这一协定的成立,标志着日本与德国结成了国际法西斯阵营。
正当日本积极扩充军备、振兴国内产业,以便在适当时期内发动侵略战争之际,中日两国的形势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于1936年12月发生了西安事变,事变和平解决之后,停止了长达十年的内战,在中国共产党和爱国力量的推动下,国民政府对日态度开始趋于强硬。日本国内的一些党派因不满军方对政府的操纵,于1937年1月公开在议会上发表攻击军部的演说,引发了政潮,导致广田内阁倒台。其后,宇垣一成的组阁计划因陆军的强烈反对而流产;2月初成立了威信不高的林铣十郎内阁。由于政党的倒阁运动越来越激烈,林内阁执政未满三月,又于5月31日宣告倒台。6月1日成立了由贵族院议长近卫文麿为首的新内阁。
面对中、日两国出现的新情况,日本政府对原来的对华政策重新进行研究,提出了修正方案。1937年4月16日,日本内阁在四相会议上决定了《对华实施的策略》和《指导华北方针》。新的策略和方针除给南京政府一定的面子和“不进行谋求华北分治”之外,其他苛刻要求没有实质性改变。这一表面的友善态度,当然无法缓解中、日两国间的矛盾。随着南京国民政府对华北地区控制的增强,中、日之间的矛盾与磨擦出现不断加剧的趋势。
对于急于想在中国特别是华北地区扩展其侵略势力的日本陆军来说,这种局面是不能容忍的。6月5日,在中国进行一个半月视察后的陆军教育总监本部部长香月清司向军部提出一份报告,明确指出:“华北形势相当紧迫,因此,中国驻屯军增强兵力很有必要。”6月底,日本参谋本部的井本雄男到华北视察后,在报告中陈述了这样的意见:“日本方面军部派出的人员对中国的动向观察大体一致,但在策略方面存在分歧。少数人的意见认为,应该日华平等互惠,和平共存;而大多数的意见认为,对中国打击一下就能改变局势。”井本在报告了上述意见之后,又加了一句:“这种状态还不明白是不是意味着中日战争。”其实这只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总之,到1937年卢沟桥事变的前夕,要对中国实施“打击”的主张,已经在日本军方高层屡屡被提及。当时在东京政界的消息灵通人士之间,私下已盛传:“七夕的晚上,华北将重演柳条沟一样的事件。”日本陆军参谋本部作战部长石原莞尔也听到了“不久华北要发生什么事情”的传闻。不久以后爆发的卢沟桥事变,正是日本军国主义长期谋划全面侵华的必然结果。
第二节 卢沟桥事变与日本的全面侵华
1937年7月7日,这是中国近代历史上不容忽视的重要一天。那天深夜在古城北平西南卢沟桥畔响起的枪声,成为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一个信号,日本军政当局迅速拉开战争的序幕,把中、日两国人民推进苦难的深渊;这枪声同时也震醒了全中国人民,在中华大地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的民族自卫战争。
日军选择的全面侵华的第一个攻击目标是卢沟桥。卢沟桥位于北平西南的永定河上,历来是北平通往内地的交通要道。明代末年在桥东头建造了一座拱卫京城的城垣,后来称为宛平城。在卢沟桥北不远,平汉铁路桥横跨南北。中国军队控制这个咽喉地带后,进可以攻,退可以守,而一旦该处被日军控制,则北平将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由于卢沟桥具有如此重要的战略地位,所以华北日军早已把目光盯住卢沟桥。
华北日军亦称“中国驻屯军”,最初是根据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而设置的,称“清国驻屯军”。中华民国建立后,改称“中国驻屯军”,司令部设在天津,其兵力根据中、日两国关系的形势而时有增减,大体在千人上下。1935年,日军利用换防的机会,将兵力增加到1771名。1936年广田内阁决定增强中国驻屯军,其定员总数达到5774名,并实行新编制:军司令官由天皇亲任现役将军担任,兵员由一年交替制改为永驻制。改编后的驻屯军设军司令部、旅团司令部、步兵第一第二联队,以及战车队、骑兵队、炮兵队、工兵队、通信队、宪兵队、医院和仓库。新编制于同年6月上旬编组完毕,驻屯军司令部、第二联队及军直属部队驻扎天津及丰台,其他步兵部队分布于塘沽、滦州、山海关、秦皇岛等地。步兵旅团司令部及第一联队(欠第二大队,该大队驻天津)驻北平。
1936年7月,日军第一联队第三大队强行进驻北平西南部的丰台,与当地中国驻军发生冲突,中国驻军被迫从丰台撤出。丰台是连接北宁线和平汉线的铁路交通枢纽,是平津地区重要的战略据点之一。丰台不是《辛丑条约》规定的各国驻兵地点,日军强占丰台,无疑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同时也给驻守平津地区的中国第二十九军造成很大威胁。日军占据丰台后,为以后新的侵略行动创造了有利条件,这就进一步加剧了华北的紧张局势。
进入1937年后,日军在华北地区的军事活动空前频繁。3月上旬,日本参谋本部将驻华武官喜多诚一、中国驻屯军参谋、关东军参谋等召回东京商议对华问题。春夏之间,教育总监本部、参谋本部及陆军省的高级官员先后来华北视察。他们有的深入张家口、大同、济南等地,有的甚至还探查北平郊外第二十九军的防地。与此同时,华北日军也不断进行各种军事演习。至五六月间,驻丰台日军的演习从白天延续到晚上,日本中国驻屯军的高级官员也常来卢沟桥一带视察演习,检阅部队。这些模拟实战的演习,早已超越日本中国驻屯军的正常范围。西方国家根据《辛丑条约》在华北的驻军都是象征性的,不仅人数很少,而且没有什么正规的军事活动。然而驻屯丰台的日本军队不仅活动频繁,而且不断去战略要地卢沟桥一带演习,演习活动一直以中国驻军的阵地为假想敌,演习地点更是十分靠近中国驻军阵地,演习时使用的枪弹也由原先的空包弹换成实弹。所以,日军的每次演习,都有可能演变成一场对中国军队的突然袭击,引发双方之间的军事冲突甚至战争。
1937年7月7日晚上7时半,来自丰台日军兵营的第一联队第三大队第八中队在卢沟桥附近进行演习。事后日方称,当晚10点40分左右该中队听到从龙王庙附近中国军队的阵地上射来数发子弹,然后在大瓦窑西面集中点名时,发现少了一名士兵。中队长决定“断然膺惩”,一面作战斗准备,一面派人骑马去丰台向大队长报告。半夜12时左右,接到报告的一木清直大队长通过电话向北平城内的牟田口廉也联队长报告事件经过,并提出丰台驻屯部队立即出动的意见。联队长同意出动,并指示:迅速去现地,作好战斗准备,再去找卢沟桥中国驻军进行交涉。8日零时20分,日军第三大队出动了主力部队,于3时20分占领一文字山山头,并在山上开设无线电台。凌晨4时整,牟田口联队长根据一木大队长听到中方有“第二次”枪声的报告后,即判断为中方的敌对行为,命令开始战斗。5时整,大队长发出第二号作战命令:大队自龙王庙与铁道线之间向永定河沿线挺进;各部队以已经展开的态势向各自目标前进;步兵炮作好向龙王庙及铁路桥头一带射击的准备。8日上午5时30分,一木大队长立即下达攻击前进的命令,步兵炮也向龙王庙及中国驻军阵地集中射击。
根据日方的记载,7月7日晚第八中队在点名时发现少了一名传令兵,感到事态严重,因而采取了一系列对应措施。然而,该士兵并无其他意外,只是向第二小队传令时,因天黑失足掉进十来米深的沙坑内,头部受到撞击而晕倒在那儿。直至次日黎明时分,才恢复知觉,回到位于大瓦窑的中队内,这时事态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另外,7月8日凌晨当丰台日军以战斗队形向中国驻军阵地前进时,处于右翼第一线的第八中队,在挺进到距中方阵地很近的地方时,仍看不到中国军队有什么抵抗迹象。仅从上述由日军当事者所陈述的经过中,即可以清楚地看出,所谓卢沟桥事变,实际上是由日本丰台驻军一手挑起的。不论射击之事的真相如何,7月7日晚上在卢沟桥一带演习的日本军队没有受到任何损伤。如果日本军队不想蓄意挑起事端的话,中、日两国军队的武装冲突决不会发生。然而,华北日军指挥机关仅根据一个电话报告,未予调查核实,即通过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久太郎与华北冀察当局进行交涉,横蛮无理地宣称:顷间在卢沟桥演习,仿佛听见驻宛平城内之军队发枪数响,结果失落士兵一名,“要求进入宛平县城搜索失兵”,中方如不允许,(日方)即将以武力强行进城。中国第二十九军副军长兼北平市市长秦德纯接到报告后,为弄清事实真相,立即派河北省第三行政区专员兼宛平县县长王冷斋、冀察外交委员会主席魏宗瀚、委员林耕宇等去北平日本特务机关交涉,并与日方人员连夜去现场调查。此时松井已接到失踪士兵归队的报告,但仍无理要求待查清士兵失踪原因后再进行谈判。而丰台日军正进行发动攻击的准备。在此情况下,所谓调查、谈判云云,不过是为日军即将发动的军事进攻作掩护而已。
7月8日凌晨,日军从东、东南、东北三面包围宛平城。4时20分,华北驻屯军第一联队长牟田口廉也下令开始战斗。5时左右,日军步兵、炮兵率先向驻龙王庙及卢沟桥一带的第二十九军发起猛攻。对于日军的无理挑衅,在卢沟桥一线的中国驻军没有退让。他们受全国人民抗日救亡运动的影响,决心誓死捍卫国家的主权与民族的尊严。第二十九军顽强奋战,吉星文团所部一排全排壮烈牺牲,铁路桥东端终被日军占领。与此同时,日军另一部则由龙王庙渡永定河,企图进袭长辛店,第二十九军毅然抵抗。此后,日军仍攻势不断。8日下午3时许,日军开始炮轰宛平城,第二十九军所部予以还击,双方展开炮战。当日晚,日军一部突过永定河,进占铁路桥墩以西地区。面对日军进攻,第二十九军坚守阵地。9日,吉星文率部开始反攻,一举击败日军并击毙日军大队长一木清直,把日军赶至永定河东岸。此后,日军改变策略,他们一面抓紧部署新的进攻,同时又提出和平解决的要求。当日十时半起,中日双方部队向永定河东西岸后撤,等候谈判解决。
华北地方当局与日方的最初会谈还是有结果的,这就是9日秦德纯与松井久太郎达成的口头协议:(一)双方立即停止射击;(二)双方军队各撤回原防地(日方坚持要求中国军队撤至永定河西岸);(三)宛平城防由冀北保安队担任。但是,在事变现场的日军于7月10日夜间袭击中方,占领了龙王庙,次日第二十九军反击收回了失地。
中、日两军在卢沟桥一带发生冲突的消息,引起了日本军方和日本政府的高度关注。与华北相邻的关东军最先做出反应,于8日早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应付方案。关东军认为,与苏联在乾岔子岛冲突的事件刚达成协议,估计目前北方是安全的,所以应借此机会,对冀察给予一击。同时主动向参谋本部请战,称二个独立混成旅团的主力和空军之一部已作好立即出动的准备。侵朝日军与关东军一样,也向中央报告,“鉴于华北事件的爆发,已以第二十师团之一部作好随时出动的准备”。另外,7月8日清晨4时25分,华北日军向东京陆军中央部发出一份至急电报,报告丰台驻屯军一部在夜间演习中,“因受中国军队不法射击,立即进入敌对状态”的情况。9时10分,又发出第二份电报,宣称:“我军于5时30分对其进行攻击,并占领永定河堤防线,对卢沟桥城内的中国军队,正予以解除武装中。”得到上述消息之后,日本陆军中央内部就有人主张乘此机会,“依靠行使武力,把郁结的华北悬案一举解决”。还有人主张,组织一支由几个师团为基干的部队开赴华北,平定华北地区,进而占领整个中国。而陆军参谋本部作战部长石原莞尔等人则不赞成这一观点,认为对华战争的时机尚未成熟,必须推迟发动。石原曾是策动“九一八”事变的主谋之一,西安事变后又到中国内地考察,看到了中国民族团结的力量,因而竭力主张扩充日本的军事实力,在取得对中、苏两国的优势之后,再实行称霸东亚的国策。在此之前,尽量避免小的冲突,以免影响整个战略目标之实施。在石原的要求下,8日晚上,以日本陆军总参谋长名义给中国驻屯军司令发出了“为了防止事件扩大,要避免进一步行使武力”的临命第四〇〇号指令。第二天又发出一项具体指示,以“撤退卢沟桥左岸中国驻军;对将来作出保证;处罚直接负责人;赔罪”等四项条件为解决事变的基础,在处理中避免触及政治问题。
应当指出,日本军方的所谓“不扩大方针”,实质是以中国军队单方面的退让与妥协为前提的,而不是出于真正的“不扩大”事态、避免战争的考虑。但即便如此,在日本参谋本部下达不扩大指令的同时,陆军大臣杉山元也下令京都以西各师团的老兵延期复员,这样可以增加四万现役军人,以供扩大对华战争之需。陆军省军务局也抓紧与参谋本部作战课磋商,研究向华北增兵问题。对华采取军事上强硬立场的主张迅速高涨。7月9日上午,日本内阁召集临时会议,讨论处理华北问题的对策,决定了“不扩大事件”,“到有危险时再采取适当措施”的敷衍方针。而7月10日,日本陆军拟就了一份派兵方案,身为作战部长的石原也表示赞同,他对于迅即抛却“不扩大方针”有如下的辩解:“如果沿着不扩大主义走下去,岂不应该停止动员吗?这是一般的想法。……其实,所谓不扩大方针是政治上的希望,而在现在因为有战斗行动,所以通常就要考虑到动员的必要。”
7月11日上午,日本内阁召集五相会议,就派兵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后,下午马上召集内阁会议,对派兵等问题做出正式决定。首先,将卢沟桥事件正式定名为“华北事变”。同时,对事件做出五项处理决定,主要内容是:派遣五个师团的兵力去华北,先派朝鲜、满洲两个师团,国内三个师团准备动员;派兵之目的是显示威力,达到中国军队赔罪与对将来作出保证;不答应要求时给予打击;坚持不扩大,现地解决的方针。上述决定报请天皇批准后,当晚6时24分,以日本政府的名义公开发表了《派兵华北的声明》,声称“政府在本日内阁会议上下了重大决心,决定采取必要措施,立即增兵华北”,公然对中国政府进行武力威胁。
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出兵华北,是在全面侵华的道路上走出了关键的一步。7月11日晚上,参谋总长分别下达调兵命令,限令关东军的二个独立混成旅团于12日、13日出发,于17日和19日在北平近郊的顺义、高丽营结集;驻朝鲜的第20师团于13日开始紧急动员,17日乘火车去华北,18日达到天津、唐山、山海关一带集结;关东军的一个航空团于12日集结于天津。为加强现地指挥力量,又任命对华持强硬态度的原教育总监部部长香月清司中将为中国驻屯军司令官。香月于12日下午飞到天津,连夜拟订出一份入侵华北的方案,13日一早电告东京,请求批准。
日本内阁的决定和出兵声明,是卢沟桥事变发生后日本政府正式作出的第一个侵华方案,它十分清楚地表明了日本要强占中国华北的意图。值得注意的是,它是以虚伪的言词掩盖了扩大侵略的企图,在文件中多次使用“不扩大”、“现地解决”的词句。此后一段时间,日本军政当局一面抓紧部署对平津地区的军事入侵,一面继续高唱不扩大的调子。
中国政府方面最初得悉卢沟桥事变发生的消息后,并没有采取重大的外交措施。7月8日,仅由外交部亚洲司日苏科长董道宁在会见日本副武官大城户时指出,卢沟桥事件责任不在中方,要求从速向日本参谋本部及陆军省报告,转令华北驻屯军迅即停止军事行动。大城户表示此系一小冲突,决不至将事态扩大,并承诺向东京方面报告。当时,在军事应对方面,南京当局还是较重视的。蒋介石于7月8日获悉卢沟桥发生事变后,当即命令冀察当局固守宛平城,全体动员以备战事扩大;同时又电令正在山东乐陵的宋哲元速返保定指挥。当日,蒋介石令军委会办公厅主任徐永昌转示参谋总长程潜,即刻准备增援华北,同时电令兰封绥靖主任刘峙调派一师开赴黄河以北,庞炳勋部则由正太路方面开赴石家庄策应。7月9日,蒋介石又令平汉路孙连仲第26路军两师向石家庄或保定集中,并于当日电召正在四川主持整军会议的军政部长何应钦回南京部署应战准备。10日,蒋介石又两次复电冀察绥靖主任宋哲元,一面命其“从速构筑预定之国防线工事”,一面示意可在不丧失丝毫主权的原则下与日方进行谈判周旋。12日,卢沟桥事件第二次会报会议决定派参谋次长熊斌北上,向宋哲元传达蒋介石“不挑战、必抗战”的指示,即可以忍耐缓兵,但“仍须作全般之准备”,“卢沟桥、宛平城不可放弃”。可以说,当时中国政府处理卢沟桥事变的立场,是让宋哲元为代表的华北地方当局在备战守土的前提下,在现地与日方周旋。
在发生事变的现地,日本方面不断向第二十九军和冀察当局施加压力。7月10日,日本驻屯军向第二十九军代表张自忠提出:向日军道歉、处分肇事者、中国军队撤出卢沟桥附近、彻底取缔抗日团体等要求。次日晚上,双方签署了《卢沟桥事件现地协定》(即“秦德纯、松井协定”):一、第二十九军代表声明向日军道歉,并对责任者给以处分,负责防止今后再惹起类似事件;二、中国军队和丰台驻屯的日军过于接近,容易惹起事件,因此卢沟桥城周围及龙王庙驻军,改由保安队维持治安;三、对于蓝衣社、共产党及其他各抗日团体,要采取措施并彻底取缔。仅从该《现地协定》内容来看,冀察当局为了避免事态的扩大,对日方的无理要求极度忍让,并作出了很大的妥协,且事先并没有把《现地协定》的内容报告南京当局并征得同意。如果联系到签署该《现地协定》的同一时间,日本政府已经决定出兵华北并且下发了调兵令,那么《现地协定》的交涉与签署,只能起到麻痹中方的作用,而绝不可能制止日本扩大侵略。
7月12日,宋哲元命令二十九军,为履行11日《现地协定》由中国方面首先撤退,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得抵抗。7月14日,宋哲元本人以其代表张自忠等人,就处分事变责任者、道歉、北平城内治安维持等问题,分别与日本驻屯军方面进行了交涉。而南京当局则颇为担心宋哲元的一味妥协退让。7月12日,蒋介石致电宋哲元,指示仍应从速进驻保定,不宜驻津;并电令北平市长秦德纯,勿中日军缓兵之计。7月13日,蒋介石复电示宋哲元:“卢案必不能和平解决,无论我方允其任何条件,而其目的,则在以冀察为不驻兵区域,与区内组织用人皆得其同意,造成第二冀东,若不做到此步,则彼必得寸进尺,决无已时,中早已决心,运用全力抗战,宁为玉碎,毋为瓦全,以保持我国家与个人之人格。”要宋与中央共同一致,无论和战,万勿单独进行。7月14日,蒋介石回复宋哲元关于应否放弃天津的请示电,指出天津绝对不可放弃,务望从速集结兵力应战。
就在中、日双方在事变现地不断交涉的时候,在东京的日本军部认为中方在拖延的同时向华北调遣兵力,决定采取强硬措施,对中方施加新的压力,遂于7月16日决定:限定7月19日必须由宋哲元正式道歉,处罚责任者,包括罢免冯治安,撤退八宝山附近的部队,在7月11日提出的解决条件上,改为由宋哲元签字。如在限期内不履行日方要求,即停止现地交涉,讨伐二十九军,并立即将需要之国内部队,派往华北。在期限满了后,即使中国方面对上述要求事项的态度有所软化,也要使二十九军退出永定河右岸地区。也是在7月16日当天,日本关东军独立混成第一旅团在酒井镐次少将率领下到达密云;独立混成第十一旅团集结于天津;第二十师团从日本国内出发运往华北。日本军国主义的战车已经向全面侵华的目标推进。
第三节 蒋介石发表庐山谈话国民党决定实现抗战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得以和平解决后,国共两党从对立走向和解与合作,南京国民政府对日本的态度也趋于强硬,对于日本的步步进逼已经不再轻言退让。到了卢沟桥事变前夕,蒋介石认识到:“中国自强之意义与责任,应具必战之决心,而后可以免战,乃得达成不战而收复失地之目的。”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爆发初始,华北的局势尚不明朗,蒋介石正在庐山牯岭。7月8日接到事变的报告后,蒋介石曾做出如下的判断:倭寇在卢沟桥挑衅矣,彼将乘我准备未完之时使我屈服乎?与宋哲元为难乎,使华北独立化乎?决心应战,此其时乎?此时倭寇无与我开战之利。蒋介石当日即电示宋哲元:“宛平城应固守勿退,并须全体动员,以备事态扩大。”另外,蒋介石决定动员中央直属部队六师北上赴援,9日至12日该六师中央军停驻于河南边境,向日方示以“不避战事”之决心,甚至已经“决定在永定河与沧保线持久战”;另一方面通过外交途径与日本进行交涉,试图把华北的军事冲突控制在局部范围内加以解决,“非至万不得已,不宜宣战”。当时蒋介石决定中央军北调且进入河北省境内,更多的是让各方面认识到南京政府不会在军事上作出让步的决心,尤其是希望能够阻遏日军进一步扩大军事行动。
为应付事态扩大,南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备战措施。7月11日晚,军政部长何应钦在军政部召集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就卢沟桥事件举行第一次会报,决定使一切军事准备由平时进入战时状态,并详细拟订作战方案。7月12日晚召开的卢沟桥事件第二次会报进一步讨论了“部队准备案”,其第十条明确规定:“必要时令第三者出绥东侵内蒙,以扰敌之侧背。”
卢沟桥事变爆发时,适值国民党在庐山举行谈话会,诸多高层官员和上层知识精英对中日间新的军事冲突十分关注。如陈布雷7月11日的日记记载:“十一时到官邸,闻北事消息极恶劣,与辞修等谈极愤慨。”次日的日记:“日方企图扩大之消息继续传来,令人忧愤不止。”7月13日的日记:“日军侵略益露骨,季鸾来谈,深以发动全面战为不可免。”当时刚上庐山参加谈话会的周佛海在日记中也写到:“闻北方当局对日有屈服消息,以后恐对外问题演成对内问题,中央应付更不易,思之怅然。”可见,当时普遍认为这一次中日战事势将扩大。另一方面,中日在军事行动之外的较量呈现出复杂的态势,并且引起国民政府内部的分歧。7月11日,在南京的日本使馆参赞日高向中国外交部发出威胁意味十足的声明:中国中央当局如动员部队,“日方必下最大决心”。与此相应,7月13日,中国外交部长王宠惠从蒋介石电话中得知中央军已开入河北后,“甚慌张”。不过,当时包括蒋介石在内,都愿意接受西方国家出面调停中日冲突。7月14日,王世杰曾要求中英庚款理事会理事杭立武以私人名义向英国驻华使馆表示,希望英国出面调停。7月15日,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在南京向王宠惠提出调解的意见,并问中方是否愿意事态扩大。蒋介石得悉之后,即表示:中国绝对的只谋自卫,不愿扩大,并愿接受英方斡旋。
然而,日方却步步向国民党当局施加压力。7月17日,日本驻华使馆武官持一通告往递军政部长何应钦,意谓中国中央军队若违反1935年夏季的“何梅协定”,而遣送军队及空军入河北时,日方将采取断然处置,其责应由中国负之。同日,日本使馆代办日高向中国外交部递交备忘录,要求:“(一)中国停止挑战之言动;(二)不妨碍日方与冀察地方当局商定解决办法之实行。”当时行政院在南京举行会议,商议如何答复日方之要求,外交部长王宠惠倾向对日方迁让,并派高宗武赴牯岭向蒋介石报告。蒋介石的庐山谈话,就是在此背景下作出的。
7月17日,蒋介石在庐山谈话会上发表演讲时,指出:“中央认定卢沟桥事件,为中日交涉的最后问题,要和日本作最后的解决。……我们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了!”他表示中国“并不是求战,而是应战”;提出了对日交涉的三点“最低限度”:一、“决不能再订第二个塘沽协定”;二、“绝对不能容许”“在北平造成第二个伪组织,使华北脱离中央”;三、“日本不能要求撤换”华北地方官吏。此后,为了因应时局发展,7月19日蒋介石向外界公开发表了对待卢沟桥事变的声明,明确提出了解决事变的四项最低限度的条件:“(一)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四)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的约束。”蒋介石最后明确指出:“总之,政府对于卢沟桥事件,已确定始终一贯的方针和立场,且必以全力固守这个立场,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我们知道全国应战以后之局势,就只有牺牲到底,无丝毫侥幸求免之理。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这是卢沟桥事变发生以来,国民政府领导人首次公开发表的声明,其立场非常明确,就是希望和平解决事变,但为捍卫领土主权不惜抗战和牺牲。
7月19日,蒋介石在庐山谈话会上“最后关头”的演说公开发表的当天,他在日记中写道:“闻喜多对敬之谈话与高宗武之报告后,决定发表告国民书。但此意既定无论安危成败在此不计。惟此为对倭最后之方剂耳!”“应战宣言即发,再不作倭寇回旋之想,一意应战矣!”这表明,当时蒋介石确实考虑不惜与日本的侵略进行军事抗争。
蒋介石在庐山谈话会上做演讲和随即公开对卢沟桥事变的声明,的确极大振奋了包括国民党政权中有识之士在内的全国的爱国民意,但还不足以统一体制内的思想主张。日方在华北扩大军事冲突,调集重兵强占平津,这对中国方面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战乎?和乎?当时,部分高官以及与国民党高层关系密切的若干知识精英,对于中、日一旦发生大战后的结局颇为担忧。如军政部长何应钦也曾“再三以战争为虑,倾向退让”,提出不妨把二十九军冯治安部南调保定;实业部长吴鼎昌散布“战必败、不战必大乱”的观点;胡适则与蒋梦麟均倾向于忍痛求和,认为与其战败而求和,不如于大战发生前为之。胡适还向蒋介石面交了关于和议的书面主张。政治与知识精英的畏战求和观点有着社会的基础。如上海的英国商会与新闻界领袖曾托话给王世杰:如英国政府正式调停,以承认伪满与平津不驻兵为解决条件,中央政府愿商量否?对此,王世杰认为:如英、法等国不能出任保证及制裁之责任,则中央政府断不能接受此款解决办法。而蒋介石对于胡适所提和议意见,认为军心摇动极可悲,不可由彼(蒋)呼吁和议,亦不可变更应战之原议,但蒋同意王宠惠以外长资格仍与日本外交官周旋。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卢沟桥事变发生之后,国民党当局采取了调中央军北上的措施,目的是想以此来提醒日方,中方已有充分的战备措施,企盼达到不战、免战而维持现状。随着日本在军事与外交双重施加压力,中国政府与知识精英中的畏战悲观情绪、寄望外来调停的幻想一度颇为严重。蒋介石本人虽然也有过类似的免战企盼,不反对外来的调停,但在7月17日的庐山谈话和19日的声明中,蒋介石十分明确地宣示了领土主权不能退让、不求战而准备应战的立场。这是国民党走向抗日的重要步骤,但是还不能表明国民党政府已经从整体上作出应战的决策,必须通过当时中央决策体制的实际运作,才能克复高层与知识精英的惧战希和的主张,真正迈出抗战的步伐。
蒋介石在庐山发表对卢沟桥事变的原则立场之后,华北地方当局曾向南京报告与日军达成的协商结果。对此,南京方面在不松懈战备的同时,一度认为局势有缓解的可能,“以后当注重撤兵与交涉问题”。然而,数日内华北局势急转直下,日本大举调兵向中国军队发起进攻,蒋介石意识到作出抗战决策的时机业已迫近,准备承担起领导抗战的最高责任,并考虑了由政府发布自卫抗战宣言的时机。7月底平津地区被日军占领后,国民党高层一致认识到中、日两国间的全面冲突已经迫近,一场大战不可避免。除了走向抗战之外,已经没有别的选择。那么,国民党具体是在什么时间以及如何做出军事抵抗即抗战的决策的呢?
8月初,国民党中央“为应付非常时期工作起见,经决定由常务委员及各部部长组织联合办公厅,所有对于下级党部之指导与内部工作之规划,随时会商办理”。这意味着抗战的决策呼之欲出。
根据蒋介石本人的日记,抗战的决策是在1937年8月7日作出的:“晚国防党政联席会议,午夜始散,决定主战。”
同一天,王世杰日记有较具体的记载:“今日上下午均开国防会议,军事各部会长官及由外省应召来京之将领阎锡山、白崇禧、余汉谋、何键、刘湘等均参加。中央常务委员及行政院各部部长于晚间该会开‘大计讨论’会议时亦出席。会议决定积极备战并抗战,惟一面仍令外交部长相机交涉。”
铁道部长张嘉璈在当天的日记里,则记下了更多的与会者的姓名,以及发言内容:上午八时在国府大礼堂开国防会议,出席者除蒋介石外,有汪精卫、张群、冯玉祥、阎锡山、何应钦、唐生智、吴鼎昌、俞飞鹏、钱昌照、俞大维、周至柔、钱大钧、陈绍宽等,以及白崇禧、何键、何成濬、黄绍竑、熊式辉、余汉谋、秦德纯、朱绍良、王宠惠、邹琳;当天“晚在励志社与中政会开联席会议,除上午到会会员外,加林主席、张继(监察院)、四院院长及叶楚伧、陈立夫、蒋内政部长、王教育部长等”。“先由主席令何部长报告卢沟桥事变之经过及其措置,军委会徐厅长报告军事准备(甲、敌我之态势 乙、战斗系列 丙、集中情形),次讨论大计”。张嘉璈日记中对蒋介石的讲话记述最详:“此次战事关系国家生死存亡,胜则复兴,败则数十年或一百年不能恢复,希望大家去成见,平心发表意见,迨决定后则不问胜负,义无反顾。”“敌军力比我强,经济力未必一定比我强,外交孤立,德亦未必为日助。但俄国此时不遑与日作战,英安定欧洲之不遑,无力顾及东方,美则向来取独立行动,故我方亦无实在援助。有一二学者说如能保持数十年和平,即以承认放弃满洲亦所不惜。果如是何尝不可,但恐不可得。且以为今日中日之战,非以国与国战相论,乃以革命政府与某一国之战,自问革命政府无与中国可敌者。”张嘉璈日记中还有汪精卫等数人的发言要点,如汪精卫:“先述九一八后日日所希望之全国一致之会议,今始得实现,亦可稍慰。敌人虽无止境,仍视我之抵抗力为转移,准备虽为敌人所不许,然战争仍可进行准备,且更加强。”张继:“应断绝国交,明白表示态度。”林森:“从前说抵抗,此须进一步说应战,来则应之,应否宣战或断绝国交,视对方情形而定。”阎锡山:“我们须有战之决心为后盾,但备战时须有最大之努力,一面估计本身力量。中央与地方力量须打成一片。至友邦关系亦不能不顾及。”刘湘:“条件至不能承受唯有战,力虽不能相敌,然精神作用亦是要素。须使战事延长以待变化,更须运用战略。”程潜:“对敌须运用,彼速则此缓,彼退则此进。”张嘉璈还记载了会议表决蒋介石提议的情况:“蒋先生结论:战争是最后的决心,我方方针照原定方针进行,进退迟速之间由中央作主,何时战亦由中央决定,各省与中央取一致进行,无异言异心。”“全体起立赞成前项决议,十一时半散会。”根据所记,蒋介石的主战态度很明确,且能够引领其他与会者的表态,较顺利地通过了抗战决策。
随着抗战决策的通过,国民党当局在战时体制的构建上有了较大的进展。
8月11日,国民党中政会开会,决定设陆海空军大本营,由大元帅代表国民政府主席行使统帅海、陆、空军之权;另置国防最高会议,并下设国防参议会,以容纳党外抗日分子。8月12日,国民党中常会开秘密会议,决定自该日起全国进入战时状态;并通过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关于推定蒋介石为陆、海、空军大元帅的提议,还正式通过了中政会关于设立国防最高会议的决议,原由五届二中全会决议设立之国防会议和五届三中全会决议设立之国防委员会,均请中央执行委员会撤销。国民党中政会提出并由中常会通过的《国防最高会议条例》共11条,其中规定:“国防最高会议为全国国防最高决定机关,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负其责任”;“国防最高会议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为主席,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为副主席”。这实际上指定由蒋介石担任主席。其委员由五个方面的官员担任:一、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秘书长,组织部、宣传部、民众训练部各部部长,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二、立法院院长、副院长;三、行政院秘书长,内政、外交、财政、交通、铁道、实业、教育各部部长;四、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参谋本部总长,军政部、海军部部长,训练总监部总监,军事参议院院长;五、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主席得在上述委员中指定九人为常务委员。这些成员,实际上已经包括了党政军各方面的首脑人物。国防最高会议的职权为:“一、国防方针之决定;二、国防经费之决定;三、国家总动员事项之决定;四、其他与国防有关事项之决定。”另外,还授予蒋介石紧急命令权:“作战期间,关于党政军一切事项,国防最高会议主席得不依平时程序,以命令为便宜之措施。”国防最高会议还设置国防参议会,由主席指定或聘任若干人充任。国防最高会议“主要沿袭国防委员会,是抗战之初结合党政军权的全国国防最高统一指挥机构”。国防最高会议有权统辖军事、外交、财政、经济、交通、实业各方面的事务,并且明确由蒋介石执掌最高、最终的决策权。这一机关的设立,表明国民党的最高决策体制开始向战时体制转变,国民党已经决定实施抗战。
第四节 “八一三”事变和国民政府发布自卫抗战宣言
日本政府向华北派遣重兵,强行侵占北平和天津后,一面继续部署兵力,扩大对华北的侵略,同时又在上海点起战火。这是它在侵华战争中的一个重大步骤。当时的上海,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从政治上看,沪宁地区是国民政府政治活动中心,上海是首都南京的一道屏障。从对外关系上看,上海租界林立,西方国家各种驻华机构大都集中于此。从经济上看,上海又是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和经济、金融中心,以及远东闻名的贸易港口。日本把上海作为新的入侵目标,是其侵华战争进一步走向扩大的明显标志。
日本侵略上海的“八一三”事变由日本海军一手挑起,这是日本陆海军联合侵华的开始。日本的陆军与海军,虽由于利益不均而时常发生矛盾,但在对外侵略方面却始终目标一致,互相配合。日本前外相重光葵曾指出:在对华侵略方面,“陆军的态势是北进,海军的态势是南进”,因此,进入30年代以后,“在北方由陆军之手挑起事端的话,在上海一定由海军之手挑起什么事来”。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占中国东北之后,陆军把苏联作为假想敌人,大力扩军备战,军费开支急遽膨胀;海军不甘落后,从日本退出裁军条约之后,开始大规模地建造军舰,以同陆军保持均势。陆、海军统帅部各有一套独立的机构,不受内阁管辖,连海外派遣机关也不例外。他们每年制定一套对假想敌国的作战计划,经天皇批准后即着手准备。早在1936年订立下年度对华作战计划时,海军即要求将“出兵上海”列入陆军计划之内,理由是,“在日华冲突的情况下,仅仅出兵华北是不充分的,在上海也必须出兵”。陆军原先不同意这一意见,由于海军的坚持以及考虑到对华侵略必须得到海军的支持,于是答应“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陆军必须出兵”,并将两个战时编制的师团派往上海,以保护当地日本侨民。
卢沟桥事变发生后,日本海军中央部分析了各种形势,认为这次事件波及全中国的可能性很大,于是马上采取对应措施:首先命令在台湾进行陆、海军合作演习的第三舰队终止演习,返回原来的警备地区;接着又向全国海军部队发出备战电报;军令部亦很快决定了“用兵方针”。该方针是为可能发生全面战争而准备的,其中指出:“鉴于在中国一旦发生局部事件常会波及到全国之实态,作为海军,主要任务是预备在波及到全中国各地时,保护我们的权益和在华的侨民。”为此,作出三项用兵准备:一、配备承担保护运输的直接协助陆军之兵力;二、配备预防青岛方面事态恶化的兵力;三、配备在华中、华南事态恶化的兵力。在积极备战的同时,7月11日,海军军令部和陆军参谋本部经过协商,签订了有关华北作战的《陆海军协定》和《陆海军航空协定》。两个协定虽为华北作战而制定,但具体内容包含了华中和华南方面。其中规定:“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保护在青岛、上海附近的侨民”,“陆海军协调作战”。对于作战任务之分担与兵力配备,协定规定:对于华北作战,由陆军担当,海军在海上护送与配合;对华中与华南方面,主要由海军担任警戒,在情况恶化时为保护侨民,陆军向青岛及上海附近派兵,预定由国内调派二个师团,陆海军协同作战。在航空方面,以陆军为主力,消灭华北地区敌方航空势力,必要时由海军航空力量协助;华中、华南地区敌方航空势力以海军为主将其消灭,陆军为自卫而进行航空作战。海军方面主动与陆军签订上述协定,主要是为在中国南方发动战争做准备。
控制上海,是日本海军的既定目标。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它的注意力始终集中在上海。7月16日,驻上海的海军第三舰队司令长谷川清向海军军令部报告:“如果局限战域,则有利于敌方兵力之集中,深恐将使我方作战困难。……为制中国于死命,须以控制上海、南京为要着。”因而提请政府在上海方面也发动战争。与此同时,他们开始寻找挑起事端的藉口。7月24日,驻屯上海的日本海军陆战队突然宣称,“队员宫崎贞雄在四川路与狄思威路口被中国人带走”,要求上海市政府及公共租界工部局调查,同时又派陆战队士兵在闸北一带实施戒严。为防不测,中国驻守上海的保安队也加强了戒备。双方连续对峙了三天,上海的形势骤然变得紧张起来。正当双方冲突一触即发之际,7月27日,中国船民在距上海300公里之遥的镇江附近的长江里救起一名将要溺毙的外国人,后查明就是那个“被中国人带走”的日本兵。据宫崎自述:“因为违反军纪去娼寮游荡,过后恐怕要受处罚,就潜登日本轮船溯江而上,途中投水自尽,未能死成。”失去继续挑衅的藉口以后,日军的气焰才有所收敛。
当日本陆军在平津地区部署完毕,准备发动全面攻击时,日本海军也要在上海动手了。7月27日,日本陆军向海军通报,决定向平津两市发起攻击,海军军令部次长嶋田立即表示:“今后陆海两军统帅部应更密切地合作。”次日,在陆军参谋本部兼职的海军军令部高级参谋横井忠雄大佐,向上司提出一项建议,认为这次出兵华北,转变为对华全面战争的可能性很大,为消除日中邦交的癌症,猛烈促使中国政府反省,必须下决心给予一次痛击。“如果让战争缓慢转变,使战局延长的话,会产生各种内外困难,事态变得不容易收拾。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尽力在短期内使中国丧失战斗意志,迅速结束战争”。“根据目前情况,单凭武力作战要让中国屈服,尚需要相当时日。最好的办法是在行使武力的同时,造成中国的财政混乱”。横井的意见,当时代表了海军内部多数人的意见。很清楚,他们是要尽早对中国的经济中心上海发动攻击。
8月初,日本政府下令,将长江沿岸城市的日本侨民向上海撤退。8月6日,海军又下令在上海的日侨全部撤退至日本租界。撤退在华侨民是日本有史以来第一次,这直接关系到日本海军的面子。这次海军主动采取这一措施,说明其内部早有安排,这是即将要在上海采取军事行动的一个信号。同一天,军令部向海军省提出:“为保护青岛及上海侨民的生命财产,请内阁尽快批准,立即派遣所需的陆军兵力。”
正当日本海军中央部迫不及待要求向上海增派陆军兵力之际,上海的日本海军陆战队已开始向中国方面挑衅。8月9日,最后一批日侨撤退到上海,日本海军的后顾之忧已告解除。当晚5时许,日本海军陆战队西部派遣队队长大山勇夫与一等水兵斋藤驾驶汽车,强闯上海西郊的虹桥飞机场,并开枪打死一名劝阻的保安队员。中国保安队当即开枪还击,将两人击毙。这就是“虹桥机场事件”。事发后,上海市政府于当晚通知日方,共同派员去现场勘验,并由日方运回尸骸。对此事件,中国方面由上海市长俞鸿钧通知日本驻沪总领事冈本季正,约定通过外交方式予以处理。但日本以“大山事件”为藉口,蓄意扩大事态。第三舰队司令长谷川声称,所以发生事件,“是因为中国方面的战备超出了必要的程度,要求首先立即撤退保安队以及撤除停战协定地区内的军事设施,并暂时保留提出正式的解决条件”。同时立即进行作战部署,从长江到黄浦江排列战舰30余艘,又从日本佐世保等地调来海军陆战队士兵3000余人。冈本总领事亦向俞鸿钧市长提出:“撤退保安队”与“所有保安队之防御工事应拆除”二项为解决事件的先决条件。俞鸿钧答复称:中方“已自动令饬保安队步哨之贴近日侨居住区域者一律离开”,但冈本继而要求双方派员决定保安队撤退之距离。俞鸿钧驳称,上海系中国土地,“无所谓撤退,更无所谓距离”。自《淞沪停战协定》签订以来,上海市内已不驻扎中国的正规军队,仅有保安团、警察总队等少数维持社会治安的武装力量。为维持这个国际大都市的稳定,当然不能再撤走治安人员而使上海处于无警察的状态,所以俞鸿钧拒绝了日方的无理要求。
日本海军中央部接到有关报告,一面要求陆军立即出兵上海,一面指示驻沪海军继续向中方提出要求事项。并特别提醒,在外交交涉时要谨慎从事,因为“事态之解决,终究只能依靠武力,然而陆军派兵需要相当时日”,在陆军派兵的情况下,必须在动员后的20天才能发动攻击,所以目前要回避开战。这样,日本海军开始演出上海版的卢沟桥事变。
8月10日,日本内阁确认了就地保护上海侨民的方针,并批准了准备派遣陆军部队的提案。海军内部不像陆军那样有明显的不同意见,因而对华强硬论就成为制定各种侵略方案的基础。他们把处理这个事件提到与日本前途相关的高度,耸人听闻地宣称:如稍有迟缓,“失去对策机宜,就会使我国作为东亚安定势力的地位有名无实,帝国的国威国权只能白白委之泥土”。翌日,海军军令部举行首脑会议,确定了事件处理方针,认为“大山事件发生之原因,是由于上海附近保安队军事力量之增强”,“如果采取中国方面能够容忍的温和解决的话,必留下祸根,贻误将来,维护上海侨民的权益,将越来越困难。限于不从上海全面退却,在近期里再次行使我们的实力,必须促其反省的时机到来了”。“且目下进行的外交交涉,前途遥远,徒费时日,如不采取断然措施,必后悔莫及”。在这些激进主张的推动下,海军省部首脑经过会商,认为目前已到派遣陆军的时机,决定立即提交内阁讨论。
日本陆军也支持出兵上海的提案。8月12日,陆军参谋本部拟出派兵纲要,决定立即向上海派遣两个师团,组成一个军;8月15日开始动员。陆军省军事课又对上述纲要作了补充,要求立即召开临时内阁会议和军事元老会议,从全局出发,确定处理事变的根本方针。同时要使陆、海两军不仅在战役范围内协作,还必须站在处理事变的全局上互相配合。陆军的支持,进一步助长了海军的气焰。应米内海相的请求,日本内阁于当晚召开四相会议,通过了陆军的派兵方案,决定交第二天上午的内阁会议正式决定。陆海军统帅部则连夜会商,研究出兵上海的具体问题。陆军方面明确表示:“最初海军是持援助陆军大陆政策的态度,时至今日,陆军也好,海军也好,必须站在同一立场上考虑问题”;对中国之膺惩,必须用尽各种手段,包括“彻底轰炸城市,使用化学武器”;为能够自由运用上述各种手段,需要正式宣战。在日本军政最高当局层面,充斥着军国主义的嚣张狂妄。
实际上,日本陆军对侵略上海也早有准备,他们事先派遣间谍刺探上海与南京等地的军事、经济情报,编撰了《上海及南京附近军用地志概要》、《上海市资源调查》等资料,在此基础上,制订了侵略上海的作战预案。其方针是:“以一个精锐的兵团在浏河镇一带登陆,派主力在吴淞方面登陆,击破阻击之敌后,占领上海及该地北方的重要阵线。”具体要点是:主力在浏河、吴淞登陆,歼灭上海周围之敌,并希望得到海军陆战队的掩护;如有需要,攻击黄浦江上游,切断沪杭铁路;击破正面敌人后,占领上海及其北侧重要阵地,掩护租界;以一部兵力在租界内登陆,增援海军陆战队。登陆后,迅速占领上海附近的机场,并加以扩充。这些方案,在日本陆军决定出兵上海后,被参谋本部列为必读的参考资料。
日本内阁四相会议的派兵决定以及陆军全力支持的消息,以最快的速度传到了上海,正同中国保安队紧张对峙的日本海军陆战队顿时感到有了依靠,于是不待陆军援兵到达,即于13日上午向中国军队挑衅,制造了1932年“一二八”事变以来的第二次上海事变。
与此同时,日本内阁会议正式就派兵问题作出了决定,会后由内阁官房长官以谈话形式发表一项声明,宣称:“今日内阁会议就适应一旦有所变化的当前紧急事态采取之措施,进行了种种协商。该方面形势之恶化,责任完全在于中国方面。在此情况下,政府为在该方面使中国方面放弃挑战态度、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除对中国政府进行严厉交涉外,已对保护侨民问题采取万全措施。”次日,日本海军陆战队继续在上海市区同中国驻军展开激烈战斗,中日双方都出动飞机协助攻击。中国空军轰炸了侵入黄浦江的日本军舰。日本海军航空部队的飞机则分别从“加贺”号航空母舰以及长崎、台北基地出发,轰炸了南京、南昌、杭州、广德等中国空军的机场。当天下午,日本海军发表声明,称“此前帝国海军曾一忍再忍,今则不得不采取必要而有效的一切手段”。当天傍晚,又向在上海的第三舰队下令:“除原任务外,要与派遣军协同,确保必要地区,消灭该方面的敌陆军及在华中的敌航空兵力;同时要控制必要的海面,必要时应击灭敌舰艇。”
8月14日晚上,日本政府再次召开临时内阁会议,审议由陆军提出的表示政府决心的声明草案。阁员们因不了解军队的意图,提出了各种意见。陆军大臣杉山元代表军方作了回答。对于已决定向上海派兵,最后如不需要时该怎么办的提问,杉山回答:“在目前危急的情况下,不作那样的考虑。如果不需要援兵,希望转用到华北,华北是决不会安定的。”对于战争继续扩大,是否算全面战争,战争的目的何在,是否要推翻南京政府,是否要改变事变名称等重大问题,杉山虽表示继续坚持不扩大方针,但已作了明确的暗示:“把战争目的定为改变南京政府(原注:打倒南京政府之意)是个重大问题。没有考虑事变向全面战争转化。尤其是把作战目标定在什么地方,这是统帅上的问题”;“对于更改事变的称呼,必须意见一致”。其意思十分明显,军方对于推翻中国政府之事,正在考虑之中,只要内阁的意见一致,马上可以成为政府的决策。
第二天,日本政府为表明出兵上海的态度,发表了《帝国政府声明》。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声明》除开颠倒近几年中日关系的事实,重弹卢沟桥事变以来各项声明中的老调之外,明确宣称,这次采取断然措施,“膺惩中国军之暴戾,促使南京政府反省”之目的,是“根绝在中国的抗日排外活动,铲除如发生今次事变那样不祥事件之根源,并举日、满、华三国融和提携之实”。卢沟桥事变刚发生时,日本政府在7月11日的声明宣称:“希望由于中国方面的迅速反省,而使事态圆满解决”。至7月27日,仍在声明中宣称:“切望今天依然由于中国的反省,把局面限定在最小的范围内,看到迅速地、圆满地解决”。那两次声明都没有放弃“不扩大”,“现地解决”之口号。而这次《声明》只字不提“不扩大”,并把全面地从根本上调整两国关系作为出兵上海的基本目标。这表明,日本政府把战火延烧到上海之后,实际上已放弃不扩大方针,走上了全面侵华的道路。
正当南京国民政府抓紧部署全面抗战之际,上海日军于8月13日向中国驻军发起了攻击。蒋介石于当天深夜向淞沪警备司令官张治中下达发动总攻击的命令,要求“对倭寇兵营与其司令部之攻击,及其建筑物之破坏与进攻路线,障碍之扫除,巷战之准备,皆须详加研讨”。次日即8月14日上午,国防最高会议在南京霞谷寺抗敌及革命阵亡将士墓堂前举行了首次全体会议,军政部长何应钦、海军部长陈绍宽报告了战事情形,会议作出如下决定:“外侮虽告急迫,政府仍应在首都不必迁移”;“此次对日抗战,不采宣战绝交等方式,并由外交部斟酌情形,向国联提请予侵略者以经济制裁”。同日,国民政府发表了《自卫抗战声明书》。《声明书》一开头即表明:“中国为日本无止境之侵略所逼迫,兹已不得不实行自卫,抵抗暴力。”接着,历数日本的侵略事实,中国政府为和平所作之种种努力。在揭露日本言行不一、横生衅端,一再扩大战域,妄图“实施其传统侵略政策整个之计划”的阴谋之后,向全世界宣告:“中国今日郑重声明,中国之领土主权,已横受日本之侵略;国联盟约,九国公约,非战公约,已为日本所破坏无余。此等条约,其最大目的,在维持正义与和平。中国以责任所在,自应尽其能力,以维护其领土主权及维护上述各种条约之尊严。中国决不放弃领土之任何部分,遇有侵略,惟有实行天赋之自卫权以应之。日本苟非对于中国怀有野心,实行领土之侵略,则当对于两国国交谋合理之解决,同时制止其在华一切武力侵略之行动;如是则中国仍当本其和平素志,以挽救东亚与世界之危局。要之,吾人此次非仅为中国,实为世界而奋斗;非仅为领土与主权,实为公法与正义而奋斗。”这份声明虽然没有明言“宣战”,但却是7月中旬蒋介石在庐山谈话会上发表对卢沟桥事变的基本立场以来,国民政府对于实施抗战最清楚的昭示,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此后,中国出现了全面抗战的局面。
为了承担起领导抗战的重任,谋求战略与战术之密切配合,国民政府于8月20日设立大本营,以作为对日作战之最高统帅部。蒋介石以大元帅的身份于当天连续发出多项训令,颁布战争指导、作战指导计划等方案,开始指导全国的抗战。其中的《国军战争指导方案》是一个总体指导纲要,该方案第一条首先明确了大元帅的职权:“大元帅受全体国民与全党同志之付托,统率海陆空军,及指导全民,为求我中华民族之永久生存,及国家主权之领土完整,对于侵犯我主权领土,与企图毁灭我民族生存之敌国倭寇,决以武力解决之。”同时拟定了大本营组织系统表:大本营设参谋总长、副参谋长各一员。参谋总长指挥大本营各部,辅助大元帅策划全局;副参谋总长襄助参谋总长指挥幕僚,达成全任务。大本营内设立总机要室及第一至第六部,分别执掌军令、政略、财政金融、经济、宣传、训练等六方面事务,另外还有后方勤务部、管理部及训练总监部等机构。
8月27日,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公布大本营组织条例,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使海、陆、空军最高统帅权,并授权委员长对于党政统一指挥;决议当常务委员会不能按期举行会议时,应提会之案件,由常务委员三人先行批行,报告常会追认。中央政治委员会应提会各案,先由政治委员会主席批行,再报告政治委员会追认。起初,还曾考虑在大本营之下设六个部(分司作战、政略、财政金融、经济、宣传、国民指导)。据蒋介石日记,在8月下旬已经进一步讨论了大本营组织要领及其发布和地点,“如迁都则应在重庆,大本营则在洛阳,行政院则在衡阳”。
大本营为在作战指挥上的方便,根据战略需要设置战区司令长官部。司令长官部直属大本营,司令长官承大元帅之命,统辖战区内一切军事、政治、党务事宜。战区司令长官部的组织系统由大本营统一确定:在司令长官和副司令长官之下,设参谋长、政治部、军法执行部及军政部军需处。因每个战区所辖部队较多,所以在司令长官部之下,又设数量不等的集团军总司令部,总司令承司令长官之命,仅负作战指挥之职。集团军总司令部设正副总司令及参谋长,下辖军二至五个,独立师一至三个。
根据中日两国的军事态势,大本营随即颁布《国军作战指导计划》,根据作战地域设立五个战区:第一战区辖河北及山东北部地区,由大元帅蒋介石兼任司令长官;第二战区辖晋察绥地区,司令长官为阎锡山;第三战区辖苏南(长江以南)及浙江,司令长官为冯玉祥,顾祝同任副司令长官;第四战区辖闽、粤两省,司令长官为何应钦,余汉谋任副司令长官;第五战区辖苏北(长江以北)及山东,司令长官由大元帅蒋介石兼任,韩复榘任副司令长官。在五个战区之外的地区,再设立四个预备军。第一预备军由李宗仁、白崇禧任正副司令长官;第二预备军由刘湘、邓锡侯任正副司令长官;第三预备军由龙云、薛岳任正副司令长官;第四预备军由何成濬、徐源泉任正副司令长官。至于海军和空军各部队,则分别归海空军总司令部管辖,以协助陆军作战。海空军总司令亦直属大元帅指挥。当天任命陈绍宽为海军司令;空军司令由大元帅蒋介石兼任,另任命周至柔为前敌总指挥。
大本营在划分作战地域、设置组织系统的时候,同时也给各部队下达了作战任务。直接与华北日军对峙的第一战区,“应即派有力之一部(约两军),近迫当面之敌,实行柔性之攻击,同时抽调在平汉路北端部队(机动性大而富于游击战之经验者)约三师,归第二战区长官指挥,向怀来、万全之线以北转进”。第二战区“为华北惟一之屏障,务须永久固守,以为国军尔后进出之轴心”。第三战区“对于侵入淞沪之敌,应迅速将其扫荡,以确保京沪政治经济重心”。第四战区,“对敌海陆军之骚乱,完全战备”。第五战区,主要为应付日军强行登陆作战,根本打破日军登陆之企图。各预备军“除命令所示者外,各依指定之地区,迅速集中完毕后,根据各战区前方会战之经验,各自实施(必要时可与中央各军事学校连络)适当战时之教育,并保有随时应命之机动性”。海军在参与淞沪会战的同时,“以闭塞吴淞口,击灭在吴淞口以内之敌舰,并绝对防止其通过江阴以西为主”。空军“应集中主力,协同陆军先歼灭淞沪之敌(以敌舰及炮兵为主要目标),尔后任务另规定”。其他直属各部队,任务与预备军相同。从以上安排来看,国民政府已决定动员全国的军队和其他各方面的力量,以投入这场正义的民族自卫战争。
但是很快国民党最高决策者意识到,在军事委员会之外另设实体性的战时军事最高指挥机构并无其必要,最可行的便是“以军委会代大本营”。于是,在9月1日的国防最高会议上,蒋介石在报告中提出,此前对大本营的组织过重形式,且现时仍以在表面上避免战争之名为宜,因之决定暂时搁置把大本营实体化,而是把军事委员会适当改组,将拟设置各部置于军事委员会之内。旋即明确军事委员会设八部及负责人:黄绍竑(作战)、朱绍良(管理)、俞飞鹏(后方勤务)、熊式辉(政略)、吴鼎昌(经济)、陈公博(宣传)、陈立夫(国民指导)、翁文灏(国防工业),以及张群(秘书长)。此后一直到抗战结束,军事委员会发挥了国民党战时最高军事统帅机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