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
蒋介石被张学良、杨虎城扣留后,南京立即调兵遣将,下令“讨逆”;西安也准备应战。一时乌云滚滚,一场新的内战呈一触即发之势。所幸的是,在国内外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内战危机得以化解,西安事变最终获得和平解决。
一 宋氏兄妹的营救活动
张、杨捉蒋后一再向全国声明,他们此举意在“对介公为最后之诤谏,保其安全,促其反省”(114)。事变当天,张在给宋美龄的电报中说:把蒋留在西安,“妥为保护,促其反省,决不妄加危害”,并表示:“学良平生从不负人,耿耿此心,可质天日。敬请夫人放心,如欲来陕,尤所欢迎。”(115)张、杨的这些表示,不是言不由衷的表面文章,而是他们的肺腑之言,是他们发动“兵谏”的真正目的。捉蒋前,张严令奉命执行任务的孙铭九要绝对保证蒋的人身安全,不许伤害。12日晨,当张从电话中得知孙铭九等冲入华清池五间厅未见到蒋的踪影时,非常着急,担心蒋如发生意外,势将引发内战,有违于他发动“兵谏”的初衷。张当时对在场的文武官们表示:若找不到蒋,我便把自己的头割下来,请虎城兄拿到南京去请罪,了此公案,绝不能因为要停止内战,而引起内战。14日,他敦促南京当局派代表到西安谈判。当宋美龄来电要求派端纳来陕见蒋时,张慨然应允。端纳14日到西安后,张请他劝蒋接受西安方面的主张,郑重表示只要蒋答应抗日,就立刻释放他,张还表示将亲自送他回南京,继续拥护他为领袖。
应当承认,张、杨的和平诚意是西安事变能获得和平解决的根本前提;假如没有这个前提,和平解决事变根本不可能,其后果可想而知。正因为张、杨扣蒋的目的只是为了逼他抗日,当宋氏兄妹代表蒋答应抗日条件后,张立即释蒋并送他返京,是自然的了。
西安事变爆发后,宋美龄、宋子文、孔祥熙等旗帜鲜明地反对何应钦的讨伐主张,力主用和平办法救蒋。
奉宋、孔之命赴陕的端纳12月14日见到了蒋介石。这使何应钦等散布的蒋已死亡的谣传不攻自破。端纳传回的事变真相犹如兴奋剂,鼓舞和坚定了主和派和平救蒋的信心,对主战派的讨伐主张是一个有力打击。
14日上午,孔祥熙应宋美龄要求在南京召开高级官员会议,主和派的意见在这次会上占了上风,何应钦的讨伐主张受挫。
张学良本来邀请孔祥熙、宋子文来陕,由于孔代理行政院长职务不便脱身,宋美龄建议改由宋子文、顾祝同前往,并征得张的同意。宋子文17日由沪到京,准备赴陕,遭到何应钦等人阻挠,理由是宋时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委,带着这种官方身份去西安与“叛逆”谈判,有违“纪纲”。19日下午,孔祥熙召开会议,出席者有孙科、居正、何应钦、宋子文、宋美龄、叶楚伧、王宠惠等,经过激烈争辩,决定“准宋委员子文以私人资格即日飞赴西安,营救蒋公”(116)。这是南京主和派取得的又一个胜利,主战派因不得人心再次受挫。原来蒋鼎文携蒋手令到京后,何应钦曾下令停战三日,12月19日到期。为宋子文赴西安“救蒋”提供条件,会议决定“准许至十二月二十二日(养日)暂行停止轰炸”,条件是“张、杨部队在此期间不得向南移动”(117)。
宋子文19日下午2时飞离南京,同行者有他的两名秘书和宋刚从狱中要出来的与杨虎城关系密切、在《活路》事件中被误捕的郭增恺。他们当天在洛阳过夜,20日上午10时飞到西安,张、杨和端纳到机场迎接。张告诉宋,西安方面已拟好条件,准备与南京当局谈判。宋在张学良和端纳陪同下前去见蒋,并获准单独与蒋谈话。宋将宋美龄、孔祥熙的信面交蒋介石,宋美龄在信中表示:“如子文三日内不回京,则必来与君共生死!”(118)蒋看到此处,不禁落泪,一再叮嘱宋子文不要让宋美龄来。蒋对宋说,只有加紧军事进攻,他才能脱险,并将军事进攻的方略秘密告诉了宋。
陪宋来陕的郭增恺在与杨虎城会见中得知,张、杨扣蒋的目的只是逼蒋抗日,绝无伤害蒋的意思,和中共对西安事变持和平解决方针。郭向宋报告了张、杨的和平诚意,建议宋亲自会见在西安的中共代表周恩来。宋委托郭代表他与周恩来会见。周恩来通过郭转告宋:中共未参与西安事变,主张和平解决,希望蒋改变政策,为国家作出贡献,只要蒋抗日,中共当全力以赴,并号召全国拥护国民政府,组成统一战线。
宋在西安只停留了一天,21日便匆忙返京,向宋美龄、孔祥熙报告此行的收获。宋美龄从宋子文的报告中受到鼓舞,看到了和平解决事变的曙光,决心飞陕救蒋。她后来回忆说:“当时除对西安事变已具一种感想:譬之造屋,端纳暨奠其基,子文已树柱壁,至上梁盖顶完成之工作,实为余无可旁贷之责任矣。”(119)12月22日,宋美龄偕同宋子文等一起飞往西安,与张、杨谈判。
二 周恩来在西安的调解
蒋被扣后,中共中央应张学良邀请,派周恩来、博古和叶剑英作为中共代表前往西安,与张、杨共商大计,对事变双方进行调解。周恩来一行于12月15日离开保安,16日到达肤施(延安)城外。刘鼎奉张命乘机前去迎接,第二天(17日)把周恩来等接到西安。
周恩来受到张、杨的盛情款待,当晚就与张学良举行会谈。张介绍了蒋被扣后的表现,南京的动向和各方面的反映。张说:现在争取蒋抗日的可能性很大,只要蒋答应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就释放他,并拥护他做全国抗日的领袖。周赞同张的上述看法,并说:西安事变是震惊中外的大事,但它跟革命战争和群众暴动不同。这次捉蒋,是出其不意乘其不备,蒋虽成了阶下囚,但他的实力仍原封不动地保留着,从各方面考虑,对蒋的处置极需慎重。周指出:西安事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前途:如能说服蒋介石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中国就不会被日本侵略者灭亡,争取一个好的前途;如把蒋杀掉,势将引起更大规模内战,为日本侵略者灭亡中国提供条件,这样将使中国的前途更坏。为争取好的前途,就要力争说服蒋介石,只要他答应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条件,就释放他回去。蒋统治着中国的大部分地区,迫使他走上抗日道路,拥护他做全国抗日领袖,这有利于发动全国的抗日民族解放战争(120)。张、周17日晚会面时,商讨了迎击南京讨伐派军事进攻的部署。鉴于宋子文即将来陕,还商定了与南京谈判的五项条件:“(一)立停内战,中央军全部开出潼关。(二)下令全国援绥抗敌。(三)宋子文负责成立南京过渡政府,肃清一切亲日派。(四)成立抗日联军。(五)释放政治犯,实现民主,武装民众,开救国会议,先在西安开筹备会。”(121)
18日下午,周恩来会见杨虎城。周向杨通报昨晚他与张学良谈话的内容,阐述中共对西安事变的看法与方针。杨原来以为中共与蒋打了十年内战,现在蒋既被捉,中共定会寻机报复,即或不立即杀他,也决不会轻易主张放蒋,现在听到中共确定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完全出乎他的预料。他对周恩来说,他这次追随张发动西安事变,完全以张的意旨为意旨,现在更愿意倾听和尊重中共方面的意见,只要张和中共方面意见一致,他是无不乐从的。杨也向周谈了自己的疑虑:蒋将来是否抗日,是否不对发动西安事变的人进行报复,他不能不有所顾虑。周对杨的疑虑表示理解和同情,并作了解释:现在不但全国人民强烈要求蒋抗日,国际上英、美、苏等国也在争取蒋抵抗日本侵略。蒋现在除抗日外,其他的路都走不通。蒋参加抗日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现在,蒋是抗日则生,不抗日则死,他抗日的可能性更大了。至于蒋将来是否报复,这不完全取决于蒋,只要我们西北三方面团结一致,并进而团结全国人民和全国实力派;只要我们紧密团结并有强大力量,蒋想报复也报复不成。再次,这次如果没把握,也决不会轻易放蒋走。杨当时表示同意周的上述看法(122)。周、杨会见时还商议了对付南京主战派进攻的军事部署、调南汉宸来西安帮助工作等问题,并取得了共识。
周恩来在西安还对东北军、十七路军的中下级军官以及在西安的爱国民主人士宣传中共的和平方针。当他了解到在西安的一些共产党员对党的和平方针缺乏思想准备情况后,19日在西安招待所找中共东北军工委代理书记宋黎、中共西北特别支部谢华、徐彬如等谈话,给他们分析形势,传达和解释党的方针,引导他们认识在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时候,阶级斗争应服从于民族斗争,共产党人应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共挽危亡。
周恩来的这些努力,对促成西安与南京谈判并最终和平解决西安事变起了重要作用。
三 蒋介石获释
宋氏兄妹12月22日乘机离京,中途在洛阳停留。宋美龄严令驻洛阳的国民党军队,在未接到蒋的命令时,空军不得派飞机飞往西安,陆军停止向西安进攻。宋氏兄妹飞抵西安稍事休息后,便前往玄凤桥高桂滋公馆看望被关押在那里的蒋介石。蒋突然见到宋美龄十分惊异,“愀然摇首,泪潸潸下”,蒋要求宋美龄等与张、杨谈判时,不要“签订某种文件”(123)。宋美龄向蒋通报了南京的情况,劝他珍惜生命,不宜再轻言“殉国”,而要“为国家努力”。
宋美龄会见张学良,批评张“性太急切,且易冲动”,行动“躁急”。张向她申明兵谏“动机确系纯洁”,绝无“伤害委员长之意”,表明“不要钱,不要地盘”,唯一目的是要蒋答应抗日,至于签不签文件均可。宋见张态度诚恳,“深信其言之由衷”,承认其行动有异于“旧时军阀”。她希望张早日结束事变,释蒋离陕。张表示他个人“亟愿立即恢复委员长之自由,惟此事关系者甚众,不得不征求彼等之同意”。宋催张速将其意转告杨虎城等,并说:凡愿见她者,她均可见,“凡委员长不愿见者,余皆愿代见之”。张学良当夜与杨虎城等商谈后告诉宋美龄:杨及其部将认为“所提之条件无一承诺,遽释委员长,岂非益陷绝境”(124)?
宋美龄在23日和24日两次会见周恩来。“第一次,周首先说明中共没有参与兵谏,并阐明中共和平解决事变的主张。然后,周从中国革命所经历的困难和曲折谈起,说明“九一八”事变后,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共希望团结抗日,一九三五年提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后又变抗日反蒋为逼蒋抗日,但蒋介石对团结抗日要求始终不予理会,当前,是改变政策的好机会,望他们兄妹劝蒋回心转意,这对国家、对个人均有好处。宋说:既然中共有诚意,应在政府领导下,共同努力。周说:只要蒋介石同意抗日,中共拥护他为全国领袖,并且指出除蒋介石外,全国没有第二个适合的人。周又谈到国防、经济上的问题,对唯武器论和抗日长期准备论作了分析和评论(125)。宋希望周劝说杨虎城同意早日释蒋。这次长谈二小时,并约次日再见面。第二天再见面时,宋美龄对周说:“我等均为黄帝裔胄,断不应自相残杀,凡内政问题,皆应在政治上求解决,不应擅用武力。”(126)
宋氏兄妹来到西安,促使蒋介石同意了张、杨提出的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主张。蒋指定宋氏兄妹作为他的代表与西安方面谈判。他说,双方商定的条件,他以“领袖人格”担保,回京后分条逐步实施,但不签署任何文件。
23日,宋子文与张学良、杨虎城、周恩来举行会谈。周恩来提出六项主张,主要内容是:双方“停战”,中央军“撤兵至潼关外”;“改组南京政府,排逐亲日派,加入抗日分子”;“释放政治犯,保障民主权利”;“停止剿共,联合红军抗日”;“召开各党各派各界各军救国会议”;“与同情抗日国家合作”(127)。周表示,蒋只要接受并实行上述条件,中共、红军赞助他统一中国。
宋子文表示同意上述六项条件,并阐述了如下具体实施意见:“提议先组织过渡政府,三个月后改造成抗日政府。目前先将何应钦、张群、张嘉璈、蒋鼎文、吴鼎昌、陈绍宽赶走。推荐孔祥熙为(行政)院长,宋子文为副院长兼长财政,徐新六或颜惠庆长外交,赵戴文或邵力子(张、杨推荐)长内政,严重或胡宗南长军政,陈季良或沈鸿烈长海军,孙科或曾养甫长铁路,朱家骅或俞鹏飞长交通,卢作孚长实业,张伯苓或王世杰长教育。”周恩来“推宋庆龄、杜重远、沈钧儒、章乃器等入行政院”。宋力言“此为过渡政府,三个月后抗日面幕揭开后,再彻底改组”。周表示“原则同意,要宋负责。杜、沈、章可为次长”。
宋提议“由蒋下令撤兵,蒋即回京,到后再释爱国七领袖”。周恩来“坚持中央军先撤走,爱国领袖先释放”。
周还提议:“在这过渡政府时期,西北联军先成立,以东北军、十七路军、红军成立联合委员会,受张领导,进行抗日准备,实行训练补充,由南京负责接济。”宋答:“此事可转蒋。”
周提出:“在蒋同意上述办法下,我们与蒋直接讨论各项问题。”宋答:“可先见宋美龄(子文、学良言她力主和平与抗日)。”(128)
24日,双方继续谈判,宋美龄也来参加。周恩来当天将这次会谈结果向中共中央作了报告:
(子)孔、宋组行政院,宋负绝对责任保证组织满人意政府,肃清亲日派。
(丑)撤兵及调胡宗南等中央军离西北,两宋负绝对责任。蒋鼎文已携蒋手令停战撤兵(现前线已退)。
(寅)蒋允许归后释放爱国领袖,我们可先发表,宋负责释放。
(卯)目前苏维埃、红军仍旧。两宋担保蒋停止剿共,并可经张手接济(宋担保我与张商定多少即给多少)。三个月后抗战发动,红军再改番号,统一指挥,联合行动。
(辰)宋表示不开国民代表大会,先开国民党会,开放政权,然后再召集各党各派救国会议。蒋表示三个月后改组国民党。
(巳)宋答应一切政治犯分批释放,与孙夫人商办法。
(午)抗战发动,共产党公开。
(未)外交政策:联俄,与英、美、法联络。
(申)蒋回后发表通电自责,辞行政院长。
(酉)宋表示要我们为他抗日反亲日派后盾,并派专人驻沪与他秘密接洽(129)。
双方意见既趋一致,周恩来便于12月24日晚会晤蒋介石。周说:“蒋先生,我们有十年没见面了,你显得比从前苍老些。”蒋看着周说:“恩来,你是我的部下,你应该听我的话。”周回答说:“只要蒋先生能改变‘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不但我个人可以听蒋先生的话,就连我们红军也可以听蒋先生指挥。”(130)周接着问蒋为什么不肯停止内战?宋美龄抢着回答说:以后不剿共了,这次多亏周先生千里迢迢来斡旋,实在感激得很!蒋介石接着向周恩来表示:“(子)停止剿共,联合抗日,统一中国,受他指挥。(丑)由宋、宋、张全权代表他与我(指周恩来——引者)解决一切(所谈如前)。(寅)他回南京后,我直接去谈判。”(131)
至此,蒋已基本上接受了西安方面提出的停止内战,一致抗日条件。释蒋返京问题便提上了议事日程。可是,在什么样条件下释蒋,西安各方面的意见并不一致。张学良认为蒋介石已接受抗日条件,主张立即无条件释蒋;杨虎城担心蒋报复,主张有条件地释蒋;张、杨的部下也大都主张有条件地释蒋;中共也主张有条件地释蒋。中共中央提出的释蒋条件是:南京政府宣布国内和平,与民更始,蒋介石发表内容相同的宣言;全部中央军向豫绥两省撤退;部分地释放爱国分子和共产党员。宋氏兄妹却一再要求张即刻放蒋,争取圣诞节蒋能回到南京。张学良面对双方压力,担心拖下去会出乱子,决心早日释蒋。24日下午,张对情绪激烈的设计委员会成员们宣布,他即将释蒋,并要亲自送蒋回京。张说:“这是关系国家民族命运的天大的事,做错了一点,我们担不起。”(132)他解释要亲自送蒋回京时说:“这次事变,对蒋是个很大的打击,我们现在不但要放他走,而且今后还要拥护他做领袖,还要同他一起共事。所以,我们现在万不能再难为他,我们要给他撑面子,使他恢复威信,今后好见人,好说话,好做事。我亲自送他就是这个意思。……另外,我亲自去也可以压一压南京反动派的气焰,使他们不好再讲什么坏话。”(133)
24日晚,张对东北军高级将领王以哲、何柱国、董英斌等正式宣布,他即将放蒋,并亲自送到南京,向中央请罪,恢复蒋的威信。王以哲等怕蒋变卦,劝张不必送蒋到京。张坚持要送,并向他们交代:关于东北军,听命于学忠;关于抗日联军总部之事,听命杨虎城;有事多和周恩来商量。
25日中午,宋子文去新城大楼恳求杨虎城同意放蒋,杨仍坚持没有保证条件不能放蒋走。下午,张学良约杨虎城来对他说:“现在不走不行啦!夜长梦多,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我今天决心送蒋走。我想我在几天内就可以回来的,请你多偏劳几天。假如万一我回不来,东北军今后即完全归你指挥。”(134)杨对这样放蒋有意见,但他一向尊重张学良,此时又为张的真诚所感动,同时也因为近来他也听说十七路军军官在酝酿什么事情,怕出乱子,于是便慨然同意了张的意见,并同张一起送蒋去机场。下午3时半,他们乘汽车从蒋的住处出发,直奔西郊机场。张、杨怕部下知道会出事故,行动十分秘密,连周恩来也没通知。
蒋介石登机前对张、杨表示:“我答应你们的条件,我以‘领袖的人格’保证实现,你们放心,假如以后不能实现,你们可以不承认我是你们的领袖。”他把答应的条件又重复一遍:“一、明令中央入关之部队二十五日起调出潼关,从本日起如再有内战发生,当由余个人负责。二、停止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三、改组政府,集中各方人才,容纳抗日主张。四、改变外交政策,实现联合一切同情中国民族解放的国家。五、释放上海各被捕领袖,即下令办理。六、西北各省军政,统由张、杨两将军负其全责。”(135)
张学良登机前把事先写好的手谕面交杨虎城,内容是请杨自25日起代理他的职务,万一有事,东北军要听从杨和于学忠指挥。
下午4时,蒋同宋美龄乘坐的飞机起飞。宋子文同张学良乘坐张的飞机也随即飞往洛阳。
周恩来听到报告,方知张已送蒋去机场,他匆忙赶到机场想劝阻张不必送蒋去京,但他到机场时,张乘坐的飞机已飞上了蓝天。
四 张学良被扣
蒋介石偕宋氏兄妹在张学良陪同下于25日下午到达洛阳。蒋在洛阳令张给杨去电,将仍扣留在西安的卫立煌、陈诚、蒋鼎文、陈调元等将领释放。杨25日深夜接到张的电报,翌日晨经与王以哲、周恩来等商议,27日将所有被扣人员释放,乘机离陕。几天后又应南京方面要求,把扣留的几十架南京飞机也放走。
12月26日,蒋一回到南京,即命陈布雷杜撰了一篇《对张杨的训词》在报纸上发表,把他在西安获释说成是由于他“伟大的人格”的感召,回避了他对张、杨做出的承诺。
张学良到南京一下飞机,即受到军统特务和宪兵的监视,先被软禁在宋子文公馆。蒋通过宋暗示张应有来京待罪的表示,张给蒋写了一封信,说自己“生性鲁莽粗野,而造成此次违犯纪律,不敬事件之大罪”,表示“愿领受钧座之责罚”(136)。蒋把此信分送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并在呈文中要求免去他的“本兼各职,并严加处分”,同时要求给张以“国法军法”处分,并说:“现该员已亲来都门,束身请罪。”(137)
12月29日,居正主持召开国民党中央第三十一次常委会议,说蒋在西安被扣期间“持浩然之正气,昭示伟大之人格,使倡乱者衷诚感动,悔悟自白”,认为蒋“毫无引咎可言”,对其“所请辞职,应予恳切慰留,自请处分一节,应毋庸议”(138)。接着召开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将张送交军事委员会依军法处理。
12月31日,由李烈钧担任审判长,朱培德、鹿钟麟担任审判官的高等军法会审对张学良进行审判。在审判会上,张说他痛恨和反对“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因为他对蒋介石极端信服,先后数次将自己意见用书面及口头方式向蒋陈述,均遭到拒绝和痛斥,在“无法表现意见于我们的国人,也无法贡献于委员长”的情况下,才不得不“用此手段以要求领袖容纳我的主张”。张声明此举“并无别的要求”,绝不是为了“地盘金钱”,“完全为要求委员长准许我们作抗日一切的准备及行动,开放一切抗日言论,团结抗日一切力量”(139)。几年后李烈钧与人谈起这件事时说:“那简直是演戏,我不过是奉命扮演这幕戏的主角而已!张汉卿光明磊落,对话直率,无所畏惧。张汉卿发动西安事变,是反对蒋介石独裁,谋求全国团结一致抗日,他问心无愧,有什么畏惧呢?当审讯张汉卿时,张问我在湖口起义反对袁世凯复辟称帝,如果这是正义的行为,那么,西安事变用兵谏的方式谏止蒋介石独断独行,何罪之有,他几乎把我问倒了。我无可奈何,只得不让他再讲下去。”(140)张终以“首谋伙党对于上官为暴行胁迫”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褫夺公权五年”(141)。
蒋介石既授意李烈钧出面“审张”并判了刑,自己又向国民政府呈请将张“应得罪刑予以特赦,并责令戴罪图动,努力自赎”。(142)在上海的孔祥熙1月3日也致电国民政府,要求准蒋所请,对张“准予赦宥,以示宽大”(143)。
1月4日,林森主持召开第二十二次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决定对张实行特赦。当天发布命令说:“张学良所处十年有期徒刑本刑,特予赦免,仍交军事委员会严加管束。”(144)这一纸“管束”令,宣告张学良从此失去了自由,过着被幽禁的生活。
五 西北“三位一体”局面的瓦解
蒋介石扣留张学良后,便着手瓦解西北地区的“三位一体”局面。1月2日,蒋离开南京回奉化溪口养伤,处理其兄蒋锡侯的丧事,并遥控对陕甘善后的处理。蒋指令在南京的何应钦负责与西安方面联系;派戴笠来往于南京、溪口间,负责联络;任命顾祝同为西安行营主任,并于1月6日飞赴洛阳,暂住洛阳车站办公,准备随时开往西安。
国民政府行政院根据蒋的旨意,于1月5日决定派顾祝同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西安行营主任;杨虎城、于学忠撤职留任;陕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辞职照准,任命孙蔚如为陕西省政府主席;驻甘绥靖主任朱绍良辞职照准,派王树常为甘肃绥靖主任。并以国民政府名义于当天发布。
同一天,南京以军政部名义发表整理陕甘军事善后办法。其内容主要有两项:
甲、人事方面:
1.顾祝同为西安行营主任,承军委会委员长之命,综理陕、甘、青、宁军事。
2.以王树常为甘肃绥靖主任。
3.以杨虎城为西安绥靖主任,冯钦哉为第二十七路总指挥,杨虎城、于学忠自请处分,从宽撤职留任,戴罪图功。
乙、驻地区分:
1.万耀煌、樊崧甫、毛炳文、鹿万钟各部,及李默庵纵队,分驻潼关、朝邑、渭南、西安、咸阳、宝鸡以及天水一带,又胡宗南、孔令恂、关麟徵各部,仍驻原地。
2.第十七路军直属各警备旅团,移驻正宁、栒邑、淳化、耀县、乾县、麟游、永寿、灵台、宁县、长武、邠县等县,孙蔚如第十七师移泉甘泉、郾县、中部、宜君等县。
3.冯钦哉部另编第二十七路,仍驻防大荔、蒲城、白水、澄城、郃阳、韩城、宜川等县原防地。
4.第五十一军、五十七军、六十七军、骑兵军及一〇五师、一〇九师、一一二师(即张部),一律恢复十二月一日以前之原位置(145)。
按照这个办法,蒋介石的嫡系部队进入陕西并占据陇海路沿线的要害地带;蒋的嫡系将领顾祝同掌握西北军事大权,推翻了他离陕时把西北军政交张、杨负责的口头承诺。
南京方面为了使西安方面接受上述办法,在军事上做了新的部署:将包围西安的30万中央军划“分为五个集团军,以顾祝同、蒋鼎文、朱绍良、陈诚、卫立煌分任第一至第五各集团军总司令,而以刘峙为前敌总指挥。第一集团军位置于潼关以西至华县沿陇海铁路附近地区,最前线在华县、赤水间;第四集团军位置于第一集团军的右翼,亦即渭河以北的地区;第五集团军位置于第一集团军的左翼,亦即华山以南的地区;第二、三两集团军则位置于陕甘边境,其最前线在咸阳附近;以此对西安形成两面夹袭的态势。”(146)
蒋介石回京后背信弃义的行为,特别是扣留张学良,激怒了西安方面,刚刚趋向缓和的西安与南京间的关系又重新紧张起来。西安方面强烈要求蒋介石恢复张学良的自由,请张回陕主持一切。1月5日,西安方面发出由杨虎城领衔、东北军和十七路军多名高级将领署名的通电,揭露“中央军队匪惟未遵令东还,而反大量西进”的事实,指出“张副司令既领罪于都门,虎城等亦惟以救亡为职志,而中央犹煎迫不已,使不免于内争,则谁肇内乱之端,谁召亡国之祸,举世自有公评,青史自有直笔”,并严正表示:南京“若不问土地主权之丧失几何,西北军民之真意为何,全国舆论之向背如何,而惟知以同胞血汗金钱购得之武器,施于对内,自相残杀,则虎城等欲求对内和平而不能,亦惟有起而周旋,至死无悔。”(147)同一天,杨虎城致电蒋介石,要求蒋恢复张学良的公权,指出:“此间情形,张副司令一日不来,则军民一日不安。”(148)
蒋介石的几十万军队摆好了夹击西安的态势,没有立刻发动进攻,而是一再强调采取以政治为主、军事为从的方针解决陕甘善后,这与当时的形势有关:一是日军大量增兵华北,正加紧准备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民族危亡的客观形势,不容许大规模内战再次发生。而蒋刚刚在西安做出了不再进行内战的承诺,他也不愿承担重新挑起内战的罪名;二是广大群众和地方实力派反对进攻西安。直接面临内战威胁的陕西人民派出20名代表于1月7日到潼关会见国民党四十六军军长樊崧甫,“陈述陕民哀吁和平赤忱”,要求南京“对陕事以政治解决,俾得培养国力,一致对外”。他们发表通电说:“旬日以来,交通迄未恢复,潼关复又进兵。设不幸因误会而启衅端,则此仅存之国力将对消于内战之中,其何以制方张之寇焰。”(149)广西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1月17日发表通电,指责南京是“勇于对内,怯于对外”,要求当局“迅行制止入陕军队,采取政治解决办法,以弭内战而培国力”(150)。1月15日,由四川刘湘领衔,广西李宗仁、白崇禧联署通电全国,呼吁南京“急令入陕部队停止进行,勿得逼之过戚,相煎太急”(151)。三是南京担心陕甘红军再次渡河入晋,抄蒋军后路。当时想在南京和西安间进行和平斡旋的甘肃省财政厅长陈端于1月13日向孔祥熙指出:中央军如向西安进攻,红军与东北军、西北军“势必向晋豫流窜”,星火燎原,“势必全部赤化”。他建议“最好中央军暂取缓和态度”,力求和平解决(152)。同一天,蒋介石在给刘峙、顾祝同、何应钦的电报中也指出:“此时我军向西安进攻,赤匪必有一部向晋边渡河攻晋,以牵制我军。此着非常危险。”他提出:“河东防务未固以前,我军暂勿向西安进攻。”(153)
张学良在南京被扣后,1月4日,以杨虎城为首的西安三方面高级负责人研究决定:东北军、十七路军和红军三方面团结一致,组成抗日联军,作必要的军事准备,以对付蒋军的压迫,但应争取和平解决,以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初衷。西安方面确定,集中主力消灭由潼关西进之敌,抽调部分兵力牵制西线胡宗南等部。具体作战方案是:在渭南的赤水至长安,选择有利地带构筑七道防线;在张学良未归前,由杨虎城统一指挥联军;红军秘密集结于淳化、栒邑地区,再经三原赶到高陵地区,依情况参加渭北作战或经蓝田突击中央军李默庵部。
南京和西安方面都调兵遣将,但双方在军事对峙的同时,又展开了和平交涉与谈判。
蒋为使西安方面就范,1月7日给张学良写信,就南京提出的陕甘军事善后办法作了补充:一,东北军集中甘肃,其统帅人选可由张推选;二,杨虎城酌留若干部队在西安,以便行使绥靖职权。蒋在信中还令张劝“告虎城及各将领”,“切实服从中央命令”,“必须立即决心接受,不可有丝毫犹豫”,“若再不遵中央处置,则即为抗命”(154)。1月8日戴笠自奉化溪口到南京把此信面交张学良,张当即给西安的杨虎城等写了信,劝他们接受蒋提出的办法,并允派与南京有关系的东北籍人士王化一、吴瀚涛去西安送信并口头转达他的意见。
1月9日王、吴二人离京飞陕。临行前,王、吴会见了被幽禁中的张学良,张对他们说:“何应钦调兵遣将,战事有一触即发之势,如果发生冲突,必使抗日力量因内战而受到损失,和我初衷完全相反”,张请王、吴转告东北军将领:“(一)东北军和东北各阶层人士团结一致,不要给蒋有可乘之机拆散我们,只要能精诚团结,我就能回去,否则回去也没用;(二)和杨虎城将军及十七路军密切团结,不受国民党的离间;(三)和国内各方面同情我们的人士,设法联系,取得支持。”(155)
王、吴到西安转递信件转达了张的口信,劝说杨虎城等接受南京命令,以免引起战端。杨同两军将领和有关方面经过磋商,1月10日向王、吴表示:将遵照张副司令意见,停止军事行动;关于军队改编及善后问题,待双方协商后再作决定。王、吴二人1月11日飞返南京复命。
1月13日,米春霖奉蒋命携带南京提出的甲、乙两案飞陕,供西安方面择一而行。甲、乙两案的内容是:
甲案:东北军移驻甘肃和陕西邠州以西的西兰公路上;十七路军驻泾、渭河以北地区;红军乃返陕北;中央军进驻西安,在沿陇海路潼关至咸阳段驻十二个团;陕西省政府主席仍委十七路军方面的人充任。
乙案:东北军(包括驻甘肃的于学忠部)移驻安徽和淮河流域;十七路军移驻甘肃;红军仍返陕北;中央军进驻西安和关中地区;安徽省主席可委东北军方面的人充任,陕西省政府主席可委十七路军方面的人充任。
刚从南京被移往奉化溪口扣押的张学良也托米春霖捎信给杨虎城和各将领,盼他们“速即商讨,下最后果断”,如认为“此二案之一案无问题,那是更好,盼即刻表示受命”(156)。显然,甲案虽也使中央军入陕进驻陇海路沿线,顾祝同掌西北军事大权,但东北军、十七路军和红军驻地接近,有利于维持“三位一体”局面。张倾向接受甲案,不无道理。可是西安方面认为,当时最迫切的问题是争取张学良迅速返回西安,这个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无从谈起。杨虎城和东北军方面决定派李志刚和鲍文樾随同米春霖一起飞往南京,要求蒋早日释张返陕。李志刚等16日到南京,17日转赴奉化见蒋,转达西安方面的意见。蒋不允,说张自己不愿回去,愿跟他学修养、读书,你们不要强迫他回去。蒋要求西安方面服从命令,在甲、乙两案中择一而行。李志刚18日离奉化时,蒋把一封亲笔信让他带交杨虎城,嘱其返陕后向杨等转达他的话,要杨立刻拆除华阴、华县一带防线,让顾祝同进驻西安。
李志刚等带着蒋、张的信1月20日飞返西安。张给杨和东北军将领的信表示断不可以他个人的出处作为解决当前问题的焦点;强调“目下最要者”是接受鲍文樾上次带去的甲项办法,“以免夜长梦多,或者违反我等救国不祸国之初衷”(157)。西安方面仍坚持要求蒋必须先把张学良放回来,否则不能接受南京提出的任何方案,并谴责蒋在给杨虎城的信中企图分化东北军与十七路军的关系。杨又派李志刚第二次去南京、奉化。李在南京会见于右任、冯玉祥、何应钦、陈立夫等,均不得要领。1月23日李到溪口,向蒋详细报告杨虎城等人的态度与要求,遭到蒋的拒绝,蒋向李志刚宣布,今后西安方面可派代表到潼关与顾祝同谈判,不要再来南京、奉化了。
从1月24日起,双方在潼关就西安方面接受甲案的有关问题进行谈判。西安派出的代表先是米春霖、谢珂,后增加李志刚;南京方面的代表是顾祝同。在谈判中,围绕东北军在西兰公路咸阳至邠州段驻防是一个军还是四个团;十七路军在西安附近是否驻防两个旅;特别是张学良出处复权,是在两军移动前,还是移动完毕后;第三者(红军)移动时(返回陕北),是补助50万还是30万;双方讨价还价。至1月底,双方达成协议,且按此协议东北军已开始从前线撤军。
张学良被扣后,东北军内群龙无首,以于学忠、王以哲等为首的老派和以应德田、孙铭九等为首的少壮派围绕营救张学良的分歧和矛盾日益尖锐,愈演愈烈。少壮派坚持蒋不放张返陕就不惜与南京决一死战;老派反对打仗,主张通过谈判救张。十七路军内部也有类似情况。杨虎城本人基本上主和,有时亦摇摆不定。
随着西安与南京间和平谈判的进展,东北军少壮派的主战活动日趋嚣张。1月20日左右,他们发起请战签名活动,鼓吹为救张不惜与南京作战。1月27日晚,少壮派头目应德田、孙铭九、苗剑秋等向周恩来请愿,要求中共支持他们的主战主张,声言中共如不同意他们的主战,将不惜先与中共决裂。
1月30日下午,周恩来、叶剑英驱车到云阳镇红军前线总部,与在这里的张闻天、博古、彭德怀、任弼时、王稼祥等中共中央负责人研究西安的和战形势。大家认为,从全局看,西安应该“接受甲案,实现和平,在接受甲案后,南京如果继续进攻,我方则实现自卫战。”可是,这个主张不能为东北军、十七路军接受。现在只有两种选择:或者友军打我们不参加,同友军完全处于对立地位,使友军变为敌军;或者同他们一同打,在打的过程中仍同南京谈判和平,如打得好和平仍然有望,如打败则使友军从实际经验中相信我们的和平主张,在更不利条件下实现和平。但不论打与不打,为和平奋斗的基本方针仍不变(158)。会议决定:只要东北军、十七路军两方面朋友团结一致,意见一致,红军可以暂时保留原来的和平主张而支持他们的主张,跟他们一起同中央军作战。周恩来、张闻天等于30日22时将云阳会议决定电告延安请示,两小时后中共中央复电同意,指出:“(甲)和平是我们基本方针,也是张、杨的基本方针。(乙)但我们与张、杨是三位一体,进则同进,退则同退。我们不能独异失去张、杨。(丙)向张、杨两部表示我们始终同他们一道,在他们不同意撤兵以前,我们不单独行动,协助他们争取更有利条件。(丁)用以上态度争取最后的和平。”(159)周、叶当晚返回西安,分别向杨虎城和东北军将领及少壮派通报了中共中央的上述决定,叶剑英还同两军参谋人员具体研究了军事部署和作战计划。
此前,1月29日东北军在渭南召开军官会议,40余人参加。王以哲因病未出席,委托董英斌代为主持。何柱国发言主张和平,说这样对救张有利,对东北军前途有利;应德田在会上作长篇发言,坚决反对和平,坚持张不回来决不撤兵。会议决定在张未回来前,中央军如进逼则不惜一战。与会者都在此决定上签了名。
王以哲、何柱国等不愿执行渭南决定,又无法说服少壮派,31日派飞机去兰州接来了于学忠,因于是张临走时指定的指挥东北军的代理人。于到西安后,东北军中的两派都要求他支持自己的主张。当晚,在王以哲家中召开三位一体最高会议,由杨虎城主持,与会者有于学忠、王以哲、何柱国和周恩来。于学忠发言时支持王、何的意见,主张先撤兵,慢慢再营救张副司令回来。王以哲、何柱国同意于的意见。杨虎城说十七路军在捉蒋、放蒋、送蒋及放走南京飞机等问题上,都和东北军采取一致行动,现在仍愿与东北军一致行动。周恩来说,我们原来就主张先撤兵再设法救张,可是你们两方面有些人主张不撤兵,先救张回来。为了三方面团结,我们改变了自己的主张,现在你们既然一致主张先撤兵再设法救张,我们当然同意。
三位一体最高会议作出决定后,大多数原来主战的军官都服从了这个决定,但应德田、孙铭九等少数人仍坚持主战立场,2月2日上午派卫队团连长于文俊率部冲入王宅,杀害了卧病在床的王以哲;同时派人前去杀害何柱国未果。他们认为王、何二人不忠于副司令,出卖副司令。他们想杀掉王、何后,拥护于学忠来执行渭南会议决议。
“二二”事件引发了东北军的分裂和内讧。2月2日下午,杨虎城、于学忠签发不撤兵命令,渭南前线的东北军指挥官刘多荃、缪澂流拒绝执行,3日晨他们自动撤出渭南前线,北渡渭河到达高陵,为中央军进入西安敞开大门;刘多荃的一部兵力还奉命掉转枪口,开到临潼,威逼西安,声言为王以哲报仇。此时,应德田、孙铭九、苗剑秋等不知所措。周恩来严厉批评了他们的错误,同时为避免事态扩大,以利于团结抗日,2月4日,派人将应、孙、苗三人送往三原红军总部。与此同时,杨虎城用武力迫使孙铭九控制下的东北军卫队团撤出西安,东北军内一场大规模的互相残杀才得以避免。
应德田等出走后,刘多荃派人将于文俊杀害,祭奠王以哲。对东北军联共抗日做出过重大贡献,根本未参与“二二”事件的高福源也被刘多荃下令枪杀。
周恩来得知王以哲遇害消息,立刻偕同叶剑英赶到王宅吊唁。2月4日,毛泽东、朱德等中共中央负责人电唁王以哲家属,称赞王将军“努力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但国家民族之干城,亦爱国人民之领袖”,对他因“主持和平,力求统一团结,乃见恶于不顾大局之分子,遽以身殉”,表示痛悼(160)。表明中共对少壮派应德田、孙铭九等人破坏团结、危害和平行径表示愤慨,揭穿了敌人散布的中共支持少壮派破坏和平的谎言。
“二二”事件还使东北军放弃甲案,接受乙案,全体东开,导致三位一体瓦解。王以哲被害后,东北军中的一些高级将领对中共和杨虎城产生误会,他们在高陵会议上决定放弃原来已决定接受的甲案,改为接受乙案,东北军东调豫皖地区。周恩来力劝东北军接受甲案,留在陕甘与红军、十七路军靠拢,保持三位一体局面,以便日后共同东出抗日,但这一建议未被他们接受。东北军接受乙案后,各路中央军向西安进逼。2月8日,宋希濂指挥的中央军第三十六师首先进入西安。第二天,顾祝同进入西安。此前,杨虎城已离开西安,前往三原。顾进入西安后,根据蒋介石旨意,派代表前往三原邀请杨虎城回城履行绥靖主任职务。杨2月14日离开三原,返回西安。
东北军各部队1937年3月初全部东开,分驻豫南、皖北和苏北地区。他们驻地分散,互不统属,不久接受南京改编,被缩编为四个军,分别由于学忠、缪澂流、刘多荃、吴克仁任军长。十七路军也被南京改编,除投蒋的冯钦哉师和另外两团外,其余部队被编为第三十八军,由孙蔚如任军长。蒋“认为如杨仍留国内,对西北军的整编,预计将增加不少的困难,因此,力主送杨出国”(161)。1937年3月29日,蒋当面逼杨辞职出洋,杨被迫于4月27日提出辞呈,4月30日获准,6月29日出国“考察”。抗战爆发后,杨满怀抗日报国激情返国,刚踏上国土即遭逮捕,长期被关押。1949年蒋介石逃离大陆前夕,下令将杨虎城杀害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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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学良文集》第2集,新华出版社1992年版,第1192页。
(2) 张学良:《西安事变忏悔录》,《张学良文集》第2集,新华出版社1992年版,第1194页。
(3) 《李克农致毛泽东、彭德怀电》(1936年1月18日),未刊件。
(4) 《毛泽东致彭德怀转李克农电》(1936年1月20日),未刊件。
(5)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第4页。
(6) 见《中共党史资料》第22辑,第2页。
(7) 见《刘鼎札记》,引自《刘鼎在张学良那里工作的时候》(三),《党的文献》1988年第4期。
(8) 《周恩来关于与张学良商谈各项问题致张闻天毛泽东彭德怀电》(1936年4月10日),《中共党史资料》第33辑。
(9) 《刘鼎札记》,引自《刘鼎在张学良那里工作的时候》(三),《党的文献》1988年第4期。
(10) 《周恩来关于与张学良商谈各项问题致张闻天毛泽东彭德怀电》(1936年4月10日),《中共党史资料》第33辑。
(11) 《刘鼎札记》,引自《刘鼎在张学良那里工作的时候》(三),《党的文献》1988年第4期。
(12) 《周恩来关于与张学良商谈各项问题致张闻天毛泽东彭德怀电》(1936年4月10日),《中共党史资料》第33辑。
(13) 《刘鼎札记》,引自《刘鼎在张学良那里工作的时候》(三),《党的文献》1988年第4期。
(14) 《刘鼎札记》,引自《刘鼎在张学良那里工作的时候》(三),《党的文献》1988年第4期。
(15) 《周恩来关于与张学良商谈各项问题致张闻天毛泽东彭德怀电》(1936年4月10日),《中共党史资料》第33辑。
(16) 申伯纯:《西安事变纪实》,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6页。
(17) 《王世英同志关于西北军与白区工作概况向中央的报告》(1936年3月),未刊件。
(18) 申伯纯:《西安事变纪实》,第56页。
(19) 申伯纯:《西安事变纪实》,第98页。
(20) 张学良:《西安事变忏悔录》,香港《明报月刊》第3卷第9期,1968年9月。
(21) 《西安事变资料》第1辑,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66页。
(22) 应德田:《张学良与西安事变》,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6页;孙铭九:《回忆杜重远先生二三事》;《杜重远》,新疆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08页。
(23) 侯御之:《忆亲人杜重远同志》,《人民日报》,1983年6月5日;胡愈之:《我的回忆》,江苏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6、296页。
(24) 应德田:《张学良与西安事变》第75页;栗又文:《西安事变与张学良将军》,《西安事变资料》第2辑,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2页。按:一说此次会晤在上海。
(25) 张学良:《西安事变忏悔录》,香港《明报月刊》第3卷第9期,1968年9月。
(26) 李云汉:《西安事变始末之研究》,近代中国出版社1982年版,第38页注68;王禹廷:《细说西安事变》,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78页。
(27) 侯御之:《忆亲人杜重远同志》,《人民日报》,1983年6月5日。
(28) 米暂沉:《杨虎城传》,陕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87页。
(29) 应德田:《张学良与西安事变》,第76页。
(30) 1979年9月14日著者访问沙千里纪录。
(31) 张学良:《对总部全体职员的训词》(1936年12月13日),《解放日报》(西安),1936年12月16日。
(32) 张学良:《在西安市民大会上的讲演词》(1936年12月16日),《解放日报》(西安),1936年12月17日。
(33)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名人全宗档案》,《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82页,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
(34) 《解放日报》(延安),1946年12月13日。
(35) 《周恩来在双十二事变二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未刊件。
(36) 申伯纯:《西安事变纪实》,第98页。
(37) 申伯纯:《西安事变纪实》,第98页。
(38) 王菊人:《记西安事变前后的几件事》,《西安事变亲历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140—141页。
(39) 王菊人:《记西安事变前后的几件事》,《西安事变亲历记》,第140—141页。
(40) 中共东北军党史组编:《东北军与民众抗日救亡运动》,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93页。
(41) 中共东北军党史组:《东北军与民众抗日救亡运动》,第95页。
(42) 中共东北军党史组:《东北军与民众抗日救亡运动》,第95页。
(43) 张学良:《对总部全体职员的训词》(1936年12月13日),《解放日报》(西安),1936年12月16日。
(44) 孙铭九:《临潼扣蒋》,《西安事变亲历记》,第221页。
(45) 解方:《西安事变前后张学良将军的政治思想变化》,《西安事变资料》第2辑,第168页。
(46) 《解放日报》(西安),1936年12月13日。
(47) 《张学良杨虎城告全体将士书》(1936年12月16日),《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20页。
(48) 《解放日报》(西安),1936年12月19日。
(49) 见孟吉荣:《西安事变时张杨两军的军事部署》,载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西安事变资料选编》第二集,1980年5月印行。
(50) 何应钦:《西安事变的处理与善后》,台北1984年版,第21页。
(51) 指万耀煌,当时在西安已被张、杨扣留——引者。
(52) 何应钦:《西安事变的处理与善后》,第21—23页。
(53)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5页。
(54) 孔祥熙:《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68页。
(55) 何应钦:《西安事变的处理与善后》,第24页。
(56) 《冯玉祥日记》第4册,第847—848页。
(57) 孔祥熙:《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117—118页。
(58) 原载罗家伦:《我所认识的戴季陶先生》,引自何应钦:《西安事变的处理与善后》,第32—33页。
(59) 《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临时联席会议记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307页。
(60) 《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暨政治委员会会议记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310页。
(61) 《冯玉祥日记》第4册,第848页。
(62) 《陈立夫与西安事变》,《团结报》第1340号,1992年9月26日。
(63) 邓文仪:《西安事变与中国命运》,《革命文献》第95辑,第369页。
(64) 邓元忠:《三民主义力行社史》,台湾实践出版社1984年版,第573页。
(65) 邓文仪:《西安事变与中国命运》,《革命文献》第95辑,第578页。
(66) 邓元忠:《三民主义力行社史》,第578—579页。
(67) 邓文仪:《冒险犯难记》下册,台湾学生书局1973年版,第91页。
(68) 孔祥熙:《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116页。
(69) 孔祥熙:《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117页。
(70) 孔祥熙:《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117页。
(71) 宋美龄:《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26页。
(72) 宋美龄:《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27页。
(73) 宋美龄:《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29页。
(74) 符致兴编译:《端纳与民国政坛秘闻》,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322页。
(75) 黄仁霖:《西安事变及其余波》,《革命文献》第95辑,第283页。
(76) 孔祥熙:《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119—120页。
(77) 孔祥熙:《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120一121页。
(78) 孔祥熙:《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125页。
(79) 孔祥熙:《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126页。
(80) 《革命文献》第94辑,第143页。
(81) 白崇禧:《对于西安事变的认识》,《六一运动后白崇禧的言论》,南宁虎声报社编印,1939年9月初版,第74—75页。
(82) 李宗仁、白崇禧12月14日复何应钦电,《革命文献》第94辑,第143页。
(83) 《桂林日报》1936年12月24日。
(84) 李金洲:《西安事变亲历记》,《革命文献》第94辑,第248页。
(85) 《西安事变资料》第1辑,第193页。
(86)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73页。
(87) 《李世军致秦德纯电》(1936年12月23日),《团结报》第1173号,1991年2月13日。
(88) 《孔祥熙致宋哲元·韩复榘电》(1936年12月24日),《团结报》第1173号,1991年2月13日。
(89) 《国闻周报》第13卷第50期,1936年12月21日。
(90) 《解放日报》(西安),1936年12月25日。
(91) 《西安事变资料》第1辑,第178页。
(92) 《西安事变资料》第1辑,第179页。
(93) 《救亡情报》西安事变号外,1936年12月18日。
(94) 《救亡情报》西安事变号外,1936年12月18日。
(95) 此电见于下引杜重远致黄炎培、杜月笙信中。
(96) 1936年12月19日杜重远致黄炎培、杜月笙信,原信由编者保存。
(97) 《大公报》(天津),1936年12月20日。
(98) 刘少奇:《关于过去白区工作给中央的一封信》(1937年3月4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第152页。
(99) 引自张培森等:《张闻天与西安事变》,《党的文献》1988年第3期。
(100) 《张闻天西安事变前后发言和电报六篇》,《党的文献》1988年第3期。
(101) 引自张培森等:《张闻天与西安事变》,《党的文献》1988年第3期。
(102) 《张闻天西安事变前后发言和电报六篇》,《党的文献》1988年第3期。
(103)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第111—112页。
(104) 《周恩来致毛泽东并中央电》(1936年12月18日),《文献和研究》1986年第6期。
(105) 《申报》1936年12月23日。
(106) 《毛泽东关于向陈立夫提出五项合作抗日要求致潘汉年电》(1936年12月21日),《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形成》,第167页。
(107) 《中央关于西安事变问题致周恩来同志电》(1936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第123页。
(108) 《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资料》第3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1页。
(109) 《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致苏联驻华临时代办斯波利瓦涅克电》(1936年12月16日),《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17卷,第670页。
(110) 《西安事变资料》第1辑,第208页。
(111) 《关于西安事变的参考资料及调查》,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A—6—1—5—10—4。
(112) 《驻日大使许世英五次电告》,《西安事变资料》第1辑,第210—211页。
(113) 《驻日大使许世英五次电告》,《西安事变资料》第1辑,第211页。
(114) 《张、杨对时局宣言》(1936年12月12日),《解放日报》(西安),1936年12月13日。
(115) 《团结报》第1158号,1990年12月22日。
(116) 孔祥熙:《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140页。
(117) 孔祥熙:《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140页。
(118) 蒋介石:《西安半月记》,《西安事变资料选辑》,西北大学历史系中国现代史教研室1979年4月编印,第509页。
(119) 宋美龄:《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38页。
(120) 见罗瑞卿、吕正操、王炳南:《西安事变与周恩来同志》,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45—46页。
(121) 《周恩来致毛泽东并中央电》(1936年12月17日),《文献和研究》1986年第6期。
(122) 见申伯纯:《西安事变纪实》,第147—149页。
(123) 宋美龄:《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40页。
(124) 宋美龄:《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43页。
(125) 《西安事变简史》,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85页。
(126) 宋美龄:《西安事变回忆录》,《革命文献》第94辑,第46页。
(127) 《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70—71页。
(128) 《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71—72页。
(129) 《周恩来选集》上卷,第72—73页。
(130) 申伯纯:《西安事变纪实》,第157页。
(131) 《周恩来、博古致中央书记处电》(1936年12月25日),《文献和研究》1986年第6期。
(132) 申伯纯:《西安事变纪实》,第159页。
(133) 申伯纯:《西安事变纪实》,第160页。
(134) 申伯纯:《西安事变纪实》,第161页。
(135) 申伯纯:《西安事变纪实》,第162—163页。
(136)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80页。
(137) 《革命文献》第95辑,第88页。
(138) 《革命文献》第95辑,第109页。
(139) 《国民党军事委员会高等军法会审关于张学良的审判笔录》,《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82页。
(140) 《西安事变亲历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第368页。
(141) 《国民党军事委员会高等军法会审关于张学良的判决书》,《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83页。
(142) 《中央日报》(南京),1937年1月1日。
(143)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89页。
(144) 《中央日报》(南京),1937年1月3日。
(145) 何应钦:《西安事变的处理与善后》,台湾1984年版,第121—122页。
(146) 何应钦:《西安事变的处理与善后》,台湾1984年版,第129页。
(147)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92页。
(148)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93页。
(149)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102页。
(150) 《广西各界抗日救国会霰电》(1937年1月17日),《团结报》第1174号,1991年2月20日。
(151)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123页。
(152)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113页。
(153)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取编》,第196页。
(154)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103页。
(155) 王化一:《我在西安事变前后的一些经历》,《西安事变资料选编》第2集,第53—55页。
(156)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117页。
(157) 《张学良文集》第2集,第1122页。
(158) 《周恩来等关于对张、杨友军军事行动方针的意见》(1937年1月30日),《文献和研究》1986年第6期。
(159) 《毛泽东等致周恩来等电》(1937年1月30日),《文献和研究》1986年第6期。
(160) 《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香港同泽出版社1995年版,第298页。
(161) 何应钦:《西安事变的善后与处理》,第1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