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泽如
娄献阁
邓泽如,名文恩,字远秋,号泽如,以号行。广东新会县人,1869年3月19日(清同治八年二月初七)生。祖辈务农,父亲邓传谋经商多年。邓泽如六岁入塾,十一岁随父至阳春习商,业余坚持自学。十八岁时由堂伯邓传合带往南洋谋生,初抵英属马来半岛吡叻州,在悦生店做出纳;不久往来于金宝、芙蓉等地开采锡矿;后长住挂罗庇(即瓜拉比剌),以种树胶营商,逐渐积资致富。识富商陆佑,曾为陆的代理人。
邓泽如侨居国外,亲身体会到侨胞受歧视和压迫的痛苦,希望祖国在政治上进行改革,一度对康有为的保皇党有所同情。1906年7月,孙中山到南洋进行革命活动,自吉隆坡至芙蓉,邓慕名前往谒见。孙与当地华侨开谈话会,揭露清政府假立宪的骗局,并批驳了保皇党散布的“革命可遭瓜分”的谬论。邓拥护孙中山的主张,从此积极追随孙中山参加革命运动。
1907年,邓泽如加入同盟会,并被推为挂罗庇分会会长。翌年,邓与爱国华侨李月池设立麻六甲(今马六甲)中华书报社,传播革命思想。1909年,孙中山将同盟会南洋支部由新加坡迁往庇能(即槟榔屿),胡汉民为支部长,胡因在香港无暇兼顾,该支部事务遂由邓泽如主持。邓对同盟会的工作认真负责,无论是在筹款方面,还是在发展会员、联络同志方面,都能尽力而为。这时同盟会在英属南洋办有《中兴日报》和《阳明日报》,邓作为一个商人,虽不大过问宣传文字,但却热心为报纸从事招股、经营等事宜。
邓泽如自加入同盟会后,即承担筹款任务,诸如钦廉、防城、镇南关、河口及广州新军起义各役军费的募集,他无不力任艰巨,接济军需,支持革命。当时在华侨中募捐起义经费困难很多,经常碰壁受阻,但他能任劳任怨,所以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筹措款项,邓泽如与孙中山通信数十次,凡孙提出的要求,邓总能全力办好,因此受到孙的称赞。孙曾赞誉邓等“筹饷之功,必与身临前敌者共垂千古而不朽”。
孙中山于1910年秋在庇能召集黄兴、胡汉民、赵声、邓泽如等人开会,决定在广州再举行一次大规模的起义,惟需筹款10万元以上,商定由邓负责在英属南洋筹办5万元。会后,邓即奔走各埠进行劝募,历时四十余日,虽逢长子出生,亦全然不顾,“尽力国事,急公忘家”;又偕黄兴同赴各处游说,结果圆满完成任务,为1911年4月广州起义提供了大量经费。同年10月武昌起义后,邓继续在南洋募集经费支援新政权。
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邓泽如应召回国。到南京后,孙拟任邓为广东省都督,邓以“泽本商人,素无政治军事之学识……自度才力不胜”而谢绝。后胡汉民督粤,劝邓出任实业司长及官钱局总办,他也没有应允。邓为谋国家建设,力主开办银行,振兴实业,曾在广东调查矿藏,准备偕华侨投资经营。1913年,邓与国民党广东省支部订立了承办英德、花县灰石矿合同,但因“二次革命”失败而中止,他仍回南洋重理旧业。
孙中山于“二次革命”失败后在日本重组中华革命党,函邓泽如在南洋创立支部并筹款,邓得信后立即奔赴各埠开展工作。部分国民党人反对孙建立新党,邓坚决支持孙中山,受邓影响的南洋多数同志亦均站在孙中山一边。1914年底,中华革命党在南洋设立筹饷局,邓任英、荷两属各埠筹款委员长。1915年,孙中山先后派许崇智、邓铿到南洋宣传党义及办理筹饷事宜,邓泽如在许等协助下,以中华实业公司名义招股数十万元,后将此款源源汇交东京总部和广东朱执信、上海陈其美等,作讨袁活动经费,为废除袁氏帝制做出了贡献。
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继续掌握中央政权。1917年,孙中山率海军南下护法,邓泽如依孙的指示在南洋经营“军事内国公债”,收银三万余元。1920年11月底,孙中山在广州重组军政府,邓应召归国,任内政部矿务局长兼广东矿务处长。
1922年6月陈炯明叛变,邓泽如脱险避往香港,很快同孙中山取得联系,并筹款助孙讨逆。8月,邓被孙中山委任为中国国民党广东支部长,即以支部长名义发表讨陈宣言。10月,又与古应芬、林直勉等组织讨陈办事处,邓为第三科主任,负责“关于经济之运动及收支各业务”。同月,孙中山派邹鲁任驻港讨逆办事机关特派员,派邓任理财员。他们齐心协力,数月之内筹得军饷四十余万元,大部用来联络滇、桂军东下讨伐陈炯明。
此后,邓泽如进一步得到孙中山的器重,历任大元帅大本营建设部长、两广盐运使、大本营参议等职,经常列席政务会议,参与商讨大事。同时仍为国民党广东支部长,迅速恢复了被陈炯明破坏的支部工作。
孙中山得到中国共产党和苏联代表的帮助,于1923年决定改组国民党,委派廖仲恺、邓泽如等9人为临时中央执行委员,廖、邓并为特别会议召集人,共同负责筹备改组事宜。但是,邓泽如反对国共合作,他与林直勉等11人联名写信给孙中山,说共产党利用国民党改组的机会“施行阴谋”, “借国民党之躯壳,注入共产党之灵魂”,谓国民党将被无形消灭。他们还拟定了一个限制跨党办法。由于受到孙中山的批评,他们不得不有所收敛。
1924年1月,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正式确定了联俄、容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邓泽如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但他并未改变反共立场。同年6月,他与张继、谢持一起以国民党中央监委会名义,向孙中山和国民党中央执委会提出弹劾书,谓“中国共产党员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员之加入本党为党员者,实以共产党党团在本党中活动,其言论行动皆不忠实于本党”, “希即从速严重处分”。孙中山、廖仲恺等不为所动。7月,国民党中执会决议发表宣言,表明坚持“一大”路线,“对于规范党员,不问其平日属何派别,惟以其言论行动能否一依本党主义政纲及党章为断”, “仍望我诸同志在此时期中继续努力,……屏除疑惑”。
孙中山1925年3月逝世后,胡汉民暂时代行大元帅职权,邓泽如及国民党内一部分右翼分子聚集在胡的周围,常假座胡寓、“文华堂”、“慰庐”俱乐部进行活动。他们先是反对改组大本营、成立国民政府的决定,想要把持中央,贯彻其排斥共产党的主张,为此邓出面上书“弹劾政治委员会未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而发表政府改组”,被廖仲恺等人驳回;以后他们又多次策划“清党”,以排斥共产党人,并谋划对付左派人物的办法。他们尤恨廖仲恺,必欲除之而后快,以至不惜采取暗杀手段,由胡毅生、朱卓文等收买凶手,于8月间将廖仲恺杀害。
廖仲恺遇害后,胡汉民、林直勉等与廖案有关或有重大嫌疑的人多出走、逃跑、被捕或被软禁,惟邓泽如没有受到触动,且被任命为财政部长。但他心怀畏惧,很快离开广州。同年11月,邹鲁、谢持等人在北京召开西山会议,邓虽未到会,却出钱资助。1926年1月,邓泽如再次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监察委员。
1927年4月初,吴稚晖等人以中央监察委员名义提出所谓弹劾共产党案,要求对共产党首要人员进行非常处置,邓泽如从日本赶回,表示完全赞同,并领衔通电,称国民党三中全会和武汉联席会议为共产党所操纵,否认会议所采取的坚持革命、反对独裁的各项措施的合法性,为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提供了依据。嗣后,邓又到南京出席国民党部分执监委员会议,支持蒋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5月,宁方国民党中央常委及各部长会议决定组织“清党委员会”,邓泽如被推为七委员之一。9月,宁汉沪合流成立特别委员会,邓被任为海外部长、政府委员和总理葬事筹备委员会委员。但因国民党内各派势力争夺激烈,他随胡汉民滞留上海未去就职,不久特委会无形解体。
这时的政局极为动荡。张发奎、黄琪翔等于同年11月在广州兵变,拥护汪精卫,反对桂系。12月又爆发了共产党人领导的广州公社起义。邓泽如自上海急电南京国民党中央,指责汪精卫等对于张、黄兵变“不独参预逆谋,实为发纵指示”,又说广州公社起义“则为养奸成祸”,乃是“主谋正犯”,要求派兵去粤镇压。以后邓与古应芬奉派赴粤调查,共同炮制了一个报告书,说汪等“罪过丛积,已非朝夕”,应“通缉归案,依律从严处办”。
1928年2月,蒋介石主持召开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仍以邓泽如为国民政府委员。但邓对蒋有所不满,曾谓:“四次全会全操于个人之手……余不愿同流合污”,因此既不到会,也不就职,并通电否认四中全会名称,认为1927年3月在武汉召开的三中全会不合法,说蒋等已被武汉的中央指为反革命开除党籍,如果“以为有效,则蒋等既丧失党员资格,何能出席于四次全会;以为无效,则何得有四次全会之名?”
1929年,邓泽如继续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中央监委,但他态度消极,很少过问政事。此后数年,他除游山玩水、看书写字外,曾把从前所经历及搜集的有关国民党历史的材料编成八册初稿,于1930年交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后以《中国国民党二十年史迹》为书名出版。
1931年2月,胡汉民因与蒋介石发生矛盾被蒋所扣,邓泽如支持胡,于同年4月联合古应芬、萧佛成、林森以四监委名义对蒋提出弹劾。随后国民党反蒋各派和西南军事实力派在广州开“非常会议”,另组“国民政府”与蒋对立,邓为该政府委员之一。“九一八”事变后,宁粤议和,于11月召开国民党四大,粤方“非常会议”及“国民政府”撤销,成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南执行部和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邓仍被推选为第四届监委、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委员及西南政务委员会委员。
1934年12月27日邓泽如病故于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