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类
唐代有关地理著述的全貌,以及在地理学上的成就,是属于地理学史的研究范围。这里仅就现存的包括残存的几种和研究唐史有关的地理著述作讲述。
按全国行政区划记述的地理书即《四库提要》史部地理类的所谓总志,除《旧唐书》和《新唐书》里的两种地理志和《通典》的州郡典外,现存的有《元和郡县图志》和残存的《括地志》,《太平寰宇记》虽是宋代地志,但有不少唐代资料,也可一并讲。
《括地志》唐魏王李泰撰清孙星衍辑本八卷 贺次君《括地志辑校》四卷
李泰为唐太宗第四子,撰《括地志》是封魏王时事,后以夺嫡见谴,最后封濮王。《旧唐书》卷七六太宗诸子传有濮王泰传,谓:“〔贞观〕十二年,司马苏勖以自古名王多引宾客,以著述为美,劝泰奏请撰《括地志》,泰遂奏引著作郎萧德言、秘书郎顾胤、记室参军蒋亚卿、功曹参军谢偃等就府修撰。……十五年,泰撰《括地志》功毕,表上之,诏令付秘阁,赐泰物万段,萧德言等咸加给赐物。”《唐会要》卷三六修撰:“〔贞观〕十五年正月三日,魏王泰上《括地志》五十卷,上嘉之,赐物一万段,其书宣付秘阁。初,泰好学,爱文章,司马苏勖劝泰表请修撰,诏许之,于是大开馆宇,广召时俊,遂奏引著作郎萧德言、秘书郎顾胤、记室参军蒋亚卿、功曹参军谢偃等,人物辐辏,门庭若市,泰稍悟过盛,欲速其成,于是分道诸州,披检疏录,凡四年而成。”可见此书是李泰为要结声誉招集诸文士所纂集,与高宗时章怀太子李贤招集张大安、刘讷言等注《后汉书》之事相类似,又经奏请,是半官书性质。《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作五百五十卷,序略五卷,《会要》所说五十卷上当脱“五百”二字。此后宋人引用或称《坤元录》,《玉海》卷一五引《中兴书目》及《宋史》卷一五七艺文志均著录魏王泰《坤元录》十卷,已非《括地志》五百五十卷之旧,以后并此十卷本也失传。清代先后有几个辑本,以孙星衍辑本较为通行。孙辑有嘉庆二年自序,谓:“其书称述经传山川城冢皆本古说,载六朝时地理书甚多,以此长于《元和郡县图志》,而在其先。……其残文时时见于传记所引。张守节作《史记正义》,不能博考书传,独恃此疏证古地名。《通典》、《太平御览》、《太平寰宇记》亦引之,或称为《坤元录》。《路史》注引有《括地象》,按其文亦即此书,罗泌仅从他书抄撮,故讹“志”为“象”字。《玉海》所引多于《史记正义》者,其时据《史记注》善本,王应麟亦不见本书也。序略起魏武时置郡,惟见《初学记》,盖其下卷,余书未见引据……此本既辑取传注,但依序略所载诸州编次为八卷,非原书卷第之旧。”案孙辑即以《初学记》州郡部所引序略残文为卷一(但孙序谓此残文为序略之“下卷”,则有语病,因为序略本共五卷,此残文当是《初学记》撮要抄录,不必定在一卷之中,更不能说是“下卷”),卷二至八各州县残文则大多从《史记正义》所引辑出排比而成。近年贺次君《括地志辑校》,以序略为卷首,诸州县分四卷,较孙辑多出几十条,自较善于孙辑。
此书据《会要》所说是“分道诸州,披检疏录”,多根据过去的旧地志资料,详于历史沿革,因此《史记正义》多引用它来解释古地名,所辑出的多是这方面的资料,这对研究唐史用处不大。但既纂修于贞观时,对当时的行政区划州县设置自必逐一记述,这倒是研究唐史地理的第一手资料,可惜这些资料多未被《正义》引用。
版本 (1)孙辑本刻入《岱南阁丛书》中,有原刻本、民国博古斋影印本。(2)清光绪湖北崇文书局《正觉楼丛书》重刻孙辑本。(3)清光绪朱记荣《槐庐丛书》重刻孙辑本,附补遗一卷。(4)1980年中华书局版贺次君《辑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