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导致女真式“御寨”都城功能弱化的若干因素
上文曾经指出,至迟从太宗初年起,后来的上京会宁府事实上已经开始成为金朝的政治中心。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天眷元年建号上京之前,这个政治中心作为一国之都的地位始终不太明确,都城的政治功能相当弱化。究其原因,除了来自观念层面的障碍之外,还受到其他一些因素的制约,使“御寨”无法真正发挥国都的作用。仔细分析起来,这些因素似可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女真军事民主制传统抑制了君主个人权威的发展,熙宗之前尚未形成中央集权的专制皇权,这是女真式“御寨”无法与汉式国都相提并论的重要原因。
在熙宗推行汉制改革之前,由于女真传统的勃极烈贵族议事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还发挥着重要作用,当时的皇权是十分有限的。以皇位继承制度为例。太祖、太宗时代,专制皇权特有的君主世袭制尚未确立,太祖与太宗是兄终弟及,熙宗则是太祖之孙。所以当时也还没有皇太子制度,而是因仍女真旧俗,以元老贵族推选的谙班勃极烈作为皇储。[62]《金史》说:“国初制度未立,太宗、熙宗皆自谙班勃极烈即帝位。……熙宗立济安为皇太子,始正名位、定制度焉。”[63]这样一种皇位继承制度,意味着谙班勃极烈的人选不见得能够合乎皇帝本人的意愿。如熙宗被立为谙班勃极烈,即非太宗之本意。太宗即位后,先是以其母弟斜也(完颜杲)为谙班勃极烈,在斜也天会八年死后,太宗有意传子,“无立熙宗意”,但左副元帅宗翰、右副元帅宗辅、国论勃极烈宗幹、元帅左监军希尹等元老大臣极力推举太祖嫡孙完颜亶为谙班勃极烈,“言于太宗,请之再三,太宗以宗翰等皆大臣,义不可夺,乃从之”。[64]太宗虽身为一国之主,但他并不具备专制皇权应有的权威性和神圣性,因而不得不屈服于元老贵族的选择。
对于金初的君臣关系,宋人有一些很细微的观察。据说太祖阿骨打初至燕京大内,“与其臣数人皆握拳坐于殿之户限上,受燕人之降,且尚询黄盖有若干柄,意欲与其群臣皆张之,中国传以为笑”。[65]这也难怪,女真建国之初,贵族政治凌驾于君主的个人权威之上,在习惯了皇权政治的宋人看来,自然会觉得很可笑。赵子砥《燕云录》讲述的一个故事,最能反映金初君臣关系的真实状态:
金国置库,收积财货,誓约惟发兵用之。至是国主吴乞买(按即太宗)私用过度,谙版告于粘罕,请国主违誓约之罪。于是群臣扶下殿庭,杖二十;毕,群臣复扶上殿,谙版、粘罕以下谢罪,继时过盏。[66]
此事亦见于《呻吟语》,系于绍兴三年(金天会十一年)冬。[67]按《燕云录》一书记载的是作者靖康二年至建炎二年滞留金朝期间的见闻,成书当在建炎二、三年间,故此事似不应晚于建炎二年(即天会六年)。文中说的“谙版”,可能是指时任谙班勃极烈的完颜杲。这个故事向我们生动地诠释了女真军事民主制的传统。我们看到,金初的皇权是如何受到女真贵族的压抑,在朝廷大政上,谙班勃极烈完颜杲和左副元帅宗翰(粘罕)等宗室贵族有权对皇帝进行监督和处罚,甚至可以动用像廷杖这样的非常手段。
另一方面,与有限的皇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金初女真军事统帅的高度集权。《金史·太宗纪》天会二年二月乙巳,“诏谕南京官僚,小大之事,必关白军帅,无得专达朝廷”云云。这里说的南京是指平州,天会元年平定张觉之乱后,镇守南京的军帅是宗望,史称是时南京军政事务“一决于宗望”。[68]金初军事统帅事权之集中、独立性之强,于此可见一斑。关于这一点,宋人也有很深入的观察,范仲熊《北记》详细介绍了他在金军中的见闻:
骨舍与粘罕至相得,而骨舍才尤高。自阿骨打在日,三(二)人用事未尝中覆,每有所为便自专,阿骨打每抚其背曰:“孩儿们做得事必不错也。”一切皆任之,以至出诰敕命相皆许自决,国中事无大小,非经此二人不行。至于兵事,骨舍又专之,粘罕总大纲而已。[69]
范仲熊乃范祖禹之孙,靖康元年为怀州河内县丞,是年十一月,宗翰克怀州,仲熊陷于金,次年四月被遣返南归,其间在宗翰军中盘桓数月,因撰《北记》述其见闻。[70]文中所称骨舍即完颜希尹(《金史》本传谓“本名谷神”,骨舍乃谷神之异译)。在金初的军事统帅中,左副元帅宗翰和元帅左监军希尹的强势强权确实是很有代表性的,这种强势与强权恰恰反衬出君主个人权威的卑弱。
由于缺乏中央集权的专制皇权,金初的军事统帅往往拥有对军国大事的决断权和处置权,不妨举一个实例。《金史·太宗纪》天会五年(宋靖康二年)二月丙寅有“诏降宋二帝为庶人”的记载,但据金人《南征录汇》可知,对于如何处置赵宋政权一事,虽有太宗废立之诏,其实主要还是取决于左副元帅宗翰和右副元帅宗望二人的态度。当时宗翰力主废立,宗望则主张保留赵宋藩王,即便在太宗废立诏送达开封城下之后,二人仍为此争执不下。宗望的理由是:“明诏虽允废立,密诏自许便宜行事,况已表请立藩,岂容中变?”宗翰坚执不允,宗望又云:“太祖止我伐宋,言犹在耳。皇帝仰体此意,故令我懑自便。”最终因都元帅斜也支持宗翰的主张,才将徽、钦二帝废为庶人。[71]《大金吊伐录》有一篇《废国取降诏》,其中说到:“既为待罪之人,自有易姓之事。所有措置条件,并已宣谕元帅府施行。”[72]这就是天会五年二月丙寅(六日)的废立诏。据宗望说,除了这个“明诏”之外,还另有一封“密诏”,允许二人“便宜行事”。虽然这一密诏未能保存下来,但事实已经很清楚,太宗实际上赋予了宗翰、宗望二人自行处置赵宋政权的最终决断权。要知道,这意味着最后的结果甚至有可能是与太宗的废立诏相冲突的。
如上所述,由于金朝前期尚未形成中央集权的专制皇权,皇帝所居的“御寨”并不具备汉式国都那样的政治权威和政治影响,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它的政治功能。
第二,金朝前期实行的二元政治体制,造成多个政治中心并存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御寨”作为一国之都的重要性。
金朝建国之初,朝廷中枢权力机构实行女真传统的勃极烈贵族议事会制度,对于所占领的辽地,也一概搬用生女真旧制。如《金史·太祖纪》谓收国二年(1116)五月占有辽东京州县以后,“诏除辽法,省税赋,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即不管是系辽籍女真,还是汉人、渤海人、契丹人、奚人,全都不加区别,“率用猛安、谋克之名,以授其首领而部伍其人”。[73]但一到进入燕云汉地,这套女真制度便行不通了,于是只好因仍原有的汉官制度。元人称“太祖入燕,始用辽南、北面官僚制度”,[74]就是指同时奉行女真旧制和汉制的双重体制。金初的所谓“南面官”,亦即汉地枢密院制度,故《金史》谓“天辅七年,以左企弓行枢密院于广宁,尚踵辽南院之旧”云云。[75]与此相对的“北面官”,主要指当时实行于朝廷之内的勃极烈制度。[76]
严格说来,金初的二元政治仅存在于1123—1138年。天辅七年(1123),汉地枢密院始设于营州广宁(今河北省昌黎县),后迁平州,再迁燕京,天会间一度分设燕京和云中两枢密院,后又归并为一。熙宗天眷元年八月,颁行“天眷新制”,以三省六部制取代女真勃极烈制度;同年九月,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这不只是简单地改换一个名称而已,它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汉地枢密院是作为双重体制中的一元而存在的,而行台尚书省则只是中央尚书省的派出机构。这两件事情的发生,标志着二元政治的终结。[77]
金初的汉地枢密院,是代表女真军事集团势力的汉地最高政权机构,对于朝廷来说,它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张汇《金虏节要》对汉地枢密院的政治背景及其重要地位说得很清楚:
斡离不初寇燕山,粘罕初寇河东,称都统府,至是改曰元帅府,乃刘彦宗之建议也。以谙版孛极烈斜也马为都元帅,伪皇弟卢你移赉孛极烈粘罕为左副元帅,伪皇子斡离不为右副元帅。……东路之军斡离不主之,西路之军粘罕主之,虏人呼作“东军”、“西军”。东路斡离不建枢密院于燕山,以刘彦宗主院事;西路粘罕建枢密院于云中,以时立爱主院事。虏人呼为“东朝廷”、“西朝廷”。[78]
据李涵教授考证,燕京枢密院与云中枢密院的分立是天会四年的事情,主要是为了适应左副元帅宗翰(粘罕)和右副元帅宗望(斡离不)两大军事集团分治汉地的需要。汉地枢密院的性质,其实就是听命于女真军事统帅的“军政府”,而被目为汉人宰相的知枢密院事,不过是都统府或元帅府的僚属而已。[79]由于金初尚未形成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缺乏专制皇权的强有力制约,汉地枢密院遂成为独立于“御寨”之外的政治中心,甚至被形象地称之为“东朝廷”、“西朝廷”。汉地枢密院的高度独立性,实际上也就是女真军事统帅高度集权的表现。
汉地枢密院对于朝廷的独立性,在官员选任一事上表现得最为明显。赵子砥《燕云录》说:“金国、渤海、汉儿、契丹等,若差知州、通判、知县、场务官,更有元帅府亦差除;即如外知州、知县,若两处朝廷差官,元帅府更差,即是三人互相争权也。”关于汉地枢密院与朝廷在选任州县官员上的矛盾纠葛,他还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丁未(天会五年)冬,宰相刘彦宗差一人知燕山玉田县,国里朝廷亦差一人来,交割不得,含怒而归。无何,国里朝廷遣使命至燕山拘取刘彦宗赐死,续遣一使来评议,彦宗各赂万缗,乃已。[80]
刘彦宗时任知燕京枢密院事,由于自行辟署汉地州县官员,导致燕京枢密院与朝廷之间发生了一场严重冲突,但此事最后还是被刘彦宗用钱摆平了。这里说的“国里朝廷”当然就是指“御寨”之女真朝廷,之所以特意说明是“国里”朝廷,正是因为汉地还有“东朝廷”和“西朝廷”的缘故。“国里朝廷”的说法,想必也是出自金人之口。又据赵子砥说,还有更甚者,有时不但“两处朝廷差官”,再加上“元帅府更差”,矛盾就愈加复杂了。由此可知,金初汉地枢密院的存在,对“国里朝廷”的政治权威构成了巨大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国之都的“御寨”恐怕只能是徒有虚名了。
第三,金代帝王的捺钵遗俗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都城的政治功能,这也是“御寨”与京师的地位名实不副的一个原因。
金朝的捺钵可以说是女真人传统渔猎生活方式的象征性保留,金代帝王摹仿和因袭辽朝四时捺钵制度,春水秋山,乐此不疲。直至宣宗南迁以后,捺钵之制才趋于消亡。[81]
据宋人说,大约从熙宗天眷二年起,金朝捺钵开始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是冬,金主亶谕其政省:自今四时游猎,春水秋山,冬夏捺钵,并循辽人故事。”[82]与契丹的四时捺钵相比较,金朝捺钵的季节性不像辽朝那么分明,虽有“春水秋山,冬夏捺钵”之说,实际上只有春水和驻夏时间较长,也比较有规律,所谓“秋山”是指驻夏期间的围猎活动。
由于史料匮乏,金朝前期的捺钵没有留下太多记载,但在金、宋文献中仍然可以找到一些零星的线索。上文提到,据《金史·太宗纪》记载,天会二年曾在上京(御寨)和长春州、泰州之间建设驿道,可能是为了春水捺钵的需要,估计金初暂且在辽朝春捺钵旧地行春水。熙宗即位后,于天会十三年“建天开殿于爻剌”,[83]此后爻剌遂成为熙宗朝春水的主要场所。《金史·地理志》上京路下有小注说:“其行宫有天开殿,爻剌春水之地也。有混同江行宫。”但《金史》没有说明爻剌的具体位置。据贾敬颜先生考证,爻剌当在会宁府宜春县境:“宜春县取义于宜于‘春水’,亦即春水爻剌之地,境内辖有鸭子河,故当求于今扶余、肇州等县地,兹暂订宜春于(吉林省)扶余县东南小城子古城,以待进一步探讨。”[84]朱熹在谈到金朝前期的捺钵情况时说:“金虏旧巢在会宁府,四时迁徙无常:春则往鸭绿江猎;夏则往一山(原注:忘其名),极冷,避暑;秋亦往一山如何;冬往一山射虎。”[85]宋人所称的鸭绿江实际上就是混同江(鸭子河),故朱熹说的“春则往鸭绿江猎”也是指的爻剌春水。
驻夏(或称秋山)是金代捺钵的主要单元之一。金朝前期的几代皇帝一般都在山后地区驻夏,山后的炭山是辽朝传统的夏捺钵之地,其地在今河北省沽源县境内,契丹语称为“旺国崖”,《辽史》中又多称“陉头”、“凉陉”,都是指的这个地方,金代文献中通称此地为凉陉。自太宗时起就有在凉陉驻夏的记录,天会七年二月发布的《差刘豫节制诸路总管安抚晓告诸处文字》说:“今缘逆贼逃在江浙,比候上秋再举,暂就凉陉。”[86]说明是年太宗即驻夏于凉陉。熙宗朝驻夏山后,《金史·熙宗纪》有明确的记载。另外宋代文献中也有线索可考,天眷三年,熙宗指责左丞相完颜希尹说:“凡山后沿路险阻处令朕居止,善好处自作捺钵。”[87]就是针对山后驻夏一事而发。
由于捺钵制度的存在,金朝诸帝一年之中往往有半年以上的时间不住在都城里。总的来说,金前期的捺钵时间较长,中后期时间较短。如春水,太祖、太宗朝详情已不可知,就熙宗朝的情况来看,每年春水少则一两个月,长则四五个月,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春水”;而世宗、章宗时期,每次春水大都在25天至40天左右。至于驻夏,与辽朝的夏捺钵也不完全是一回事,金朝皇帝的驻夏往往包括夏秋两季,因此也有人姑名之为“夏秋捺钵”。
金朝皇帝的春水秋山,动辄历时数月,在此期间,国家权力机构便随同皇帝转移到行宫,使得春水秋山行宫成为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重要场所。太祖、太宗时期的情况因缺乏记载无从知晓,姑以熙宗朝为例。熙宗时的汉制改革,其中部分内容就是在爻剌春水行宫进行的。天眷二年二月乙未至五月乙巳,熙宗春水于爻剌,“三月丙辰,命百官详定仪制”;“四月甲戌,百官朝参,初用朝服”。[88]另外,金宋两国的绍兴和议也是在爻剌春水行宫签订的。据《金史·熙宗纪》,皇统二年(1142)二月二十七日,“宋使曹勋来许岁币银绢二十五万两、匹,画淮为界”,正式签订了绍兴和议。而这年的二月三日至三月八日,熙宗一直住在爻剌的春水行宫天开殿。南宋方面的史料也记载说:“签书枢密院事何铸、知閤门事曹勋至金国,见亶(即熙宗)于春水开先殿。”[89]这条史料可以与《金史》的记载相印证,惟“开先殿”为“天开殿”之误。
我们知道,辽朝的五京制度徒有虚名,契丹王朝真正的政治中心是在捺钵和斡鲁朵,而不是在五京之中的任何一个京城。[90]金朝的春水秋山虽然不像辽朝的四时捺钵那么典型、那么严格,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也不像辽朝那么大,但不可否认的是,捺钵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都城的政治功能,尤其是金朝前期更是如此。
综上所述,金朝初叶的“御寨”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国都,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由于缺乏中央集权的专制皇权,没有一元化的政治体制,再加上四时迁徙的捺钵遗俗,注定了女真式“御寨”无法发挥汉式国都的重要作用。于是我们便不难理解,作为一国之都的金上京会宁府,为什么直到建国20多年后才有州府名称和京师名号。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未及补入正文之笔记】
岳珂《桯史》卷五“赵良嗣随军诗”条:……余读《北辽遗事》,见良嗣与王瓌使女真,随军攻辽上京,城破,有诗曰:“建国旧碑胡月暗,兴王故地野风干。回头笑向王公子,骑马随军上五銮。”上京,盖今虏会宁,乃契丹所谓西楼者,实耶律氏之咸、镐、丰、沛。(吴企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63页)岳珂亦沿袭了自《松漠记闻》《系年要录》以来的错误,这或许可以说明这种误解的普遍性。
[1]在海陵王迁都燕京后,上京之号一度被废。《金史·地理志》“上京路”:“海陵贞元元年迁都于燕,削上京之号,止称会宁府,称为国中者以违制论。大定十三年七月,复为上京。”中华书局点校本校勘记指出,《海陵纪》正隆二年(1157)八月甲寅有“罢上京留守司”的记载,据此推断海陵削上京之号应是正隆二年的事情(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册,第578—579页)。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四绍兴二十三年(1153)三月小注引海陵王迁都燕京改元诏,有“上京、东京、西京依旧”的说法(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682页),可知贞元元年迁都时尚未削去上京之号,《金史·地理志》此处所记不确。
[2]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六绍兴五年正月所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光绪三十四年许涵度刻本,1987年,第1196页。
[3]见《直斋书录解题》卷五伪史类《金国节要》,徐小蛮、顾美华点校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41页。
[4]《中兴小历》卷一八系于绍兴五年三月(《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17页),《系年要录》卷八四记在绍兴五年正月末(第1388页)。
[5]见《大金国志》卷九《熙宗孝成皇帝一》,崔文印校证本,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36页。
[6]朱国忱:《金源故都》,哈尔滨:《北方文物》杂志社刊行,1991年,第30—39页。
[7]参见刘浦江:《再论<大金国志>的真伪——兼评<大金国志校证>》,《文献》1990年第3期,第96—108页;收入氏著《辽金史论》,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第335—356页。
[8]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83册,第878页。
[9]见《金史》卷四《熙宗纪》,第84页;卷六《世宗纪上》,第139页。
[10]许子荣:《<金史>天眷元年以前所称“上京”考辨》,《学习与探索》1989年第2期,第141—147页。
[11]施国祁:《金史详校》卷三上,光绪六年会稽章氏刻本,叶29b。按辽之宁江州在会宁府之西南,宁江州一战是生女真起兵攻辽之首役,故施国祁有此揣测。
[12]《靖康稗史笺证》,崔文印笺证,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页。
[13]《靖康稗史》之五,见《靖康稗史笺证》,第188—189页。
[14]参见傅乐焕:《青宫译语笺证——宋高宗母韦太后北迁纪实》,《辽史丛考》,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14—325页;崔文印:《靖康稗史笺证》前言,第6—7页。
[15]《靖康稗史笺证》,第1页。按《靖康稗史》一书自宋以后诸家书目皆未著录,仅高丽有抄本存世,清末始传入国内,民国二十八年王大隆刊印的《己卯丛编》收入此书。
[16]近年出版的王颋《完颜金行政地理》“建置录三”中,有关于会宁州、会宁府的行政沿革情况:“收国元年,立会宁州,军事,隶黄龙府路,治会宁县。天会元年,更会宁府,京师牧,隶会宁府路。天眷元年,更上京牧。贞元元年,更上京留守。”又谈到会宁县的沿革情况:“收国元年,析立会宁县,隶会宁州。天会元年,隶会宁府。”(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第125页)此说并无史料依据。
[17]《金史》卷四《熙宗纪》,第73页。
[18]见《钦定重订大金国志》卷九《熙宗孝成皇帝一》天会十三年下四库馆臣按语,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383册,第878页。
[19]《大金国志》卷二《太祖武元皇帝下》谓天辅六年(1122)“大宴番、汉群臣于乾元殿”云云(第28页),显然是误抄宋代文献的结果。
[20]参见景爱:《金上京宫室考》,《文史》第36辑,1992年,第249—255页。
[21]《金史》卷六〇《交聘表上》在天会三年正月之后、六月之前有这样一条记载:“辛丑,宋龙图阁直学士许亢宗等贺即位。”中华书局点校本校勘记指出,此“辛丑”当为六月辛丑(第5册,第1392、1415页)。据《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说:“于乙巳年春正月戊戌陛辞,翌日发行,至当年秋八月甲辰回程到阙。”按是年六月辛丑朔,许亢宗一行到达上京的时间当在五、六月间。
[22]《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靖康稗史笺证》,第39—40页。
[23]洪皓:《松漠记闻》,《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3、16页。
[24]王可宾《金上京新证》(《北方文物》2000年第2期,第86页)认为,洪皓所称“上京即西楼也”,这里说的西楼是京师的代名词,并未混淆金上京和辽上京。此说恐系误解洪皓原意,辽金传世文献及石刻史料中所见西楼均为专称,并没有代指京师的用法;况且《松漠记闻》同卷又有“阿保机居西楼”的说法,所指尤为明确。
[25]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宋人亦有能够分清辽上京与金上京者。如《契丹国志》元刻本卷首所载《契丹地理之图》,在祖州和木叶山以东有一“上京”,这是指辽上京;而在混同江(今松花江)以北又有所谓“新上京”,这显然是指金上京。据笔者考证,《契丹地理之图》当出自南宋人所作《契丹疆宇图》,其成图年代应在绍兴八年(金天眷元年,1138)之后,下限不应晚于绍兴二十七年(金正隆二年,1157),参见本书所收《<契丹地理之图>考略》,第145—152页。
[26]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八《北直九》“涞流河”,贺次君、施和金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册,第855页。
[27]《东三省舆地图说》“临潢府考”附记,《曹廷杰集》上册,丛佩远、赵鸣岐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77页。
[28]金毓黻:《东北通史》(上编),长春:《社会科学战线》杂志社翻印本,1980年,第401页。
[29]景方昶:《东北舆地释略》卷一《金上京会宁府考》,《辽海丛书》本,沈阳:辽沈书社影印本,1985年,第1002—1003页。
[30]贾敬颜:《东北古代民族古代地理丛考》之十四“《辽志》的一段误文”,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新西兰霍兰德出版有限公司,1993年,第44页。此文最初以《东北古地理古民族丛考》为题发表于《文史》第12辑,1981年9月。
[31]冯永谦:《辽上京附近水道辨误——兼考金上京之曲江县故址》,《辽金史论集》第2辑,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第105—119页。参见张修桂、赖青寿:《辽史地理志汇释》,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2—19页。
[32]参见景方昶:《东北舆地释略》卷二《金史上京路属地释略·会平州》,第1007页;鸟居龙藏:《金上京城及其文化》,《燕京学报》第35期,1948年12月,第136—137页。王颋《完颜金行政地理》“建置录三”说:“天会二年,立会平州,军事,隶会宁府路,治会平县。……天会二年,析会宁县立会平县,隶会平州。”又谓“会平县治今黑龙江双城市东南,……今双城市东南十里有‘双古城’,疑一为周特城,一为会平县故治”云云(第125—126页)。作者之勇于推测,令人生畏。
[33]《元一统志》卷一“大都路·建置沿革”,赵万里辑校,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上册,第2页。这条佚文辑自《日下旧闻考》卷三七“京城总纪”,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点校本,1981年,第2册,第588页。
[34]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二,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所引,第1740页。又《会编》卷二四四所引张棣《金虏图经》也有类似记载,文字大同小异。
[35]见《直斋书录解题》卷五伪史类《金国志》,第141页。
[36]《元一统志》上册,第221页。这条佚文辑自《满洲源流考》卷一二。
[37]《东三省舆地图说》“金会宁府考”,《曹廷杰集》,上册,第163—166页。
[38]景爱:《金上京的行政建置与历史沿革》,《求是学刊》1986年第5期,第91—96页。前揭许子荣《<金史>天眷元年以前所称“上京”考辨》已对这一误解做过详细辨析。
[39]任崇岳:《谈晋皖豫三省的女真遗民》,《北方文物》1995年第2期,第61页。
[40]《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六,绍兴五年正月所引,下册,第1197页。据活字本及清白华楼抄本校正。
[41]《直斋书录解题》卷五伪史类《金国节要》,第141页。
[42]《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宣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引马扩《茆斋自叙》,第31页。
[43]均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所引,第1750、1752页。
[44]参见刘浦江:《范成大<揽辔录>佚文真伪辨析》,《北方论丛》1993年第5期;收入氏著《辽金史论》,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02—414页。
[45]《金史·地理志》上京路小注(第550页)云:“庆元宫,天会十三年建。”《后妃传上》(第1502页):“太祖钦宪皇后纥石烈氏,天会十三年,尊为太皇太后,宫号庆元。”
[46]《金史》卷四《熙宗纪》,第72—73页。据景爱《金上京宫室考》,天眷元年建成的宫室建筑有敷德殿(朝殿)、宵衣殿(寝殿)、稽古殿(书殿)等。
[47]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诸录杂记”所引,第726页。
[48]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建炎二年八月庚申条,第346页。
[49]《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宣和五年六月九日引苗耀《神麓记》,第127页。
[50]钱正、姚世英:《墬理图碑》,见曹婉如等编《中国古代地图集(战国—元)》,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46—49页。
[51]见《中国古代地图集(战国—元)》,图版72。
[52]《靖康稗史》之六,见《靖康稗史笺证》,第225页。据邓子勉先生考证,《呻吟语》为宋人李浩所撰,李浩曾随徽、钦二帝北迁,绍兴十二年随韦太后同归,见氏著《<靖康稗史>暨<普天同愤录>及其编著者等考辨》,《文史》2000年第3辑,第169—177页。
[53]《大金国志》卷二《太祖武元皇帝下》,第28页。同书卷三三《燕京制度》(第470页)亦云:“国初无城郭,星散而居,呼曰‘皇帝寨’、‘国相寨’、‘太子庄’。后升皇帝寨曰会宁府,建为上京。”
[54]《靖康稗史》之五,见《靖康稗史笺证》,第189页。
[55]《靖康稗史》之七,见《靖康稗史笺证》,第244、246—249页。
[56]《金史》卷三〇《礼志三》“宗庙”,第727页。
[57]景爱:《金上京》,北京:三联书店,1991年,第14页。
[58]《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见《靖康稗史笺证》,第38页。
[59]见前揭景爱:《金上京宫室考》,第250页。
[60]《金史》卷四《熙宗纪》,第73页。按《松漠记闻》卷下载有天眷二年奏请定官制劄子及答诏,三上次男氏谓天眷二年实为天眷元年之误,此当依《熙宗纪》系于天眷元年八月,见氏著《金史研究》第二卷「金代政治制度の研究」,东京:中央公论美术出版,1971年,第293—295页。
[61]《金史》卷五五《百官志·序》,第1216页。
[62]关于金初的皇位继承制,请参看唐长孺:《金初皇位继承制度及其破坏》,收入《山居存稿》,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478—484页。
[63]《金史》卷八〇《熙宗二子传·赞》,第1798页。
[64]《金史》卷七四《宗翰传》,第1699页;参见卷四《熙宗纪》,第69页。
[65]《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二宣和四年十二月六日,引蔡絛《北征纪实》,第86页。
[66]《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六五绍兴四年十二月“虏主吴乞买以病殂”条,引赵子砥《燕云录》,第1194页。
[67]《靖康稗史》之六,见《靖康稗史笺证》,第224页。
[68]《金史》卷七四《宗望传》,第1703页。
[69]《三朝北盟会编》卷六一靖康元年十一月六日引范仲熊《北记》,第460页。
[70]参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诸录杂记”引范仲熊《北记》,第731页。
[71]李天民辑:《南征录汇》,《靖康稗史》之四,见《靖康稗史笺证》,第140—142页。此段末有小注:“见《武功记》《秘录》《随笔》《劄记》《日录》。”
[72]《大金吊伐录校补》,金少英校补、李庆善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384—385页。
[73]《金史》卷四四《兵志》,第992页。
[74]《金史》卷七八“传赞”,第1779页。
[75]《金史》卷五五《百官志·序》,第1216页。
[76]李锡厚《金朝实行南、北面官制度说质疑》(《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不同意金初曾实行过南、北面官制的说法,按元人无非是借用辽朝北、南面官制之称来代指金初的二元体制而已,此处似不宜太拘泥于字面的意思。
[77]陶晋生《女真史论》(台北:食货出版社,1981年,第34—37页)将1123—1150年称为二元政治时期,即以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撤销行台尚书省作为二元政治终结的标志。我认为这种说法欠妥。所谓“二元”,一元是指女真制度(勃极烈制),一元是指汉制(汉地枢密院)。自熙宗废弃勃极烈制以后就全盘实行了汉制,“二元”已无从说起。海陵撤销行台尚书省,只是准备迁都燕京的一个步骤,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这与二元政治的兴废没有什么关系。
[78]见《三朝北盟会编》卷四五,靖康元年四月十五日所引,第339页。以活字本校正。
[79]李涵:《金初汉地枢密院试析》,《辽金史论集》第4辑,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180—195页。
[80]《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诸录杂记”,引赵子砥《燕云录》,第725页。前一段引文窒碍不通,以活字本、明抄本、清白华楼抄本校改数字,恐仍有讹误,但其大意可以明白。
[81]有关金朝捺钵的系统性研究,请参看刘浦江:《金代捺钵研究》(上、下),连载于《文史》第49、50辑,1999年12月、2000年7月;收入氏著《松漠之间——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289—328页。
[8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三,绍兴九年(1139)冬,第2142页。《大金国志》卷一一《熙宗孝成皇帝三》将此事记于皇统三年(1143),不可信从。
[83]《金史》卷四《熙宗纪》,第70页。
[84]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东北卷)》,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165页。按:据《金史》卷二四《地理志》(第551页),宜春县“大定七年置,有鸭子河”。
[85]《朱子语类》卷一三三《本朝》七“夷狄”,王星贤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8册,第3192页。
[86]《大金吊伐录校补》,第535页。
[87]《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七绍兴九年七月,引苗耀《神麓记》,第1418页。
[88]《金史》卷四《熙宗纪》,第74页。
[89]《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四,绍兴十二年二月戊子,第2313页。
[90]参见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72—2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