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与中古史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略论唐朝祥瑞制度

祥瑞是一种观念,也是一种制度,是古代中国特有的一种意识形态表达方式,是中国古代天人关系的一种政治体现。祥瑞代表天意,但相关的制度规定都针对人间,所以每每成为现实政治的一部分。考察唐朝的祥瑞之制,对于我们全面理解唐代的天人关系和制度精神,皆有一定帮助。本文利用包括敦煌出土文献在内的史料,考察唐朝祥瑞之制,发现唐朝的祥瑞控制和利用,制度性的要件都相对完备,可见唐朝的祥瑞之制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长期发展的结晶。

自然物体或自然现象,被人们赋予意义,且以天意的名义表达政治寓意,是古代中国人认识自然、应对自然的一种特殊表达系统,因为自然物体与自然现象在政治上的含义有轻重之分,所以古人对此进行分类分等,统称为祥瑞,并针对不同的等级,采用不同的对策。对于祥瑞,有四个等级的划分,不同等级的祥瑞有不同的处理规定,大瑞出现,普天同庆。因为祥瑞的出现与发现有密切关系,甚至于发现祥瑞这也能体现某种天意,于是发现祥瑞往往对发现者的政治前途影响巨大。与此同时,如果没有一个相对完整的确认程序,就无法应付企图利用祥瑞的人群,于是祥瑞的发现、确认,都有程序性规定。当然,确认程序会受到朝廷政治需求的极大影响,所以总体上观察,祥瑞之制总会服务于朝廷政治。此外还有祥瑞的保养、收护,祥瑞的记录、入档保存等等,都有明确的制度性规定。这些制度,一方面证明古代王朝对于祥瑞现象的重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祥瑞问题在古代中国有过一个逐渐发展的历程,是今天的研究者应该给予一定重视的课题。

祥瑞问题,通常往往会被认为属于迷信之事。现在看来,祥瑞作为古代的特殊意识形态,不仅属于当时的政治观念,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特殊反映。自然物体与自然现象的神圣化,可以认为是人类尊重自然的戏剧化体现,至少证明人类重视自身行为的自然反应,人类并非完全自以为是、为所欲为。所谓天意,在现实政治中并非倾向明确,天意往往为人所用,包括朝廷的执政者,也包括各式各样的反对派。即使把祥瑞完全归类给政治,也有很多的研究志趣可以发掘。

以儒家理论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国家意识形态,在中国古代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国家的系统价值观,举凡政府政策的是非正误,国家代表人物的举手投足,无不囊括在系统评价之中。国家的核心政策,无不与民众相关,而正确与否,则存在天意评价的层次,祥瑞观念因此出现。《白虎通》写道:

天下太平,符瑞所以来至者,以为王者承天统理,调和阴阳,阴阳和,万物序,休气充塞,故符瑞并臻,皆应德而至。德至天,则斗极明,日月光,甘露降。德至地,则嘉禾生,蓂荚起,秬鬯出,太平感。[1]

祥瑞是天意积极的表达方式,与此相对,则有消极意义的表达方式,那就是“灾变”。《白虎通》写道:“天所以有灾变何?所以谴告人君,觉悟其行,欲令悔过修德,深思虑也。”[2]其实,只有祥瑞和灾变共同组合,才是天意的完整信息。虽然古代政治中,因灾变而激起的政治事件史不绝书,但从制度视角观察,祥瑞才是构成相关制度的主要因素,吉凶之间,人间的偏好还是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