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书纪年》与出土文献研究之一:《竹书纪年》考(全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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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關於對古本《竹書紀年》分析

關於古本《竹書紀年》的結構、卷數、字數、内容、注釋、資料來源、性質、價值、亡佚等問題。

關於古本《竹書紀年》的結構。古本《竹書紀年》的内容與結構是長期困擾學者的難題,同時又是學者輯佚和研究古本《竹書紀年》必須解决的問題。綜合研究《晉書》、《中興館閣書目》、王應麟的研究與古本《竹書紀年》輯佚文字的内容與特徵,我們終於可以得到一個可信的結論。古本《竹書紀年》分爲《紀年》、《紀令應》、《雜事》三部分,《紀年》、《紀令應》、《雜事》是性質不同的文獻。《紀年》編年相次,著書文意大似《春秋經》,語言簡潔,記事明晰;《紀令應》屬於占候,專門記述奇異的現象與應驗;《雜事》細緻繁瑣,記載傳聞、異事、瑣事、神話等。由於内容相關,荀勖、和嶠將它們放置在一起,南宋初期的《中興館閣書目》真實地記載了這一情况。這三種文獻與古本《竹書紀年》輯佚文字特徵吻合。這個發現對於輯佚古本《竹書紀年》與復原古本《竹書紀年》,重新發現《紀令應》與《雜事》,正確解讀古本《竹書紀年》,以及區别古本《竹書紀年》與今本《竹書紀年》都有重大的價值。

關於古本《竹書紀年》的卷數與字數。《竹書紀年》原簡十二篇,包括《紀年》十篇、《紀令應》一篇、《雜事》一篇。由於歷經戰亂,傳抄亦誤,至於隋時已有《竹書同異》一卷,故隋代《竹書紀年》十三卷。唐代《竹書紀年》十四卷,分卷出現新變化,又多出一卷,北宋時期仍然保留着《紀年》十四卷的記録。南宋時期《竹書紀年》三卷是殘卷,包括《竹書紀年》的卷四、卷六、《雜事》。《竹書紀年》原簡十二篇,以每篇五千字左右計算,古本《竹書紀年》六萬字左右。《竹書紀年》原以紀事爲主,類魯《春秋》,遠不及《左傳》之詳細。

關於古本《竹書紀年》的内容。包括古本《竹書紀年》的起止,紀年與建正,載晉、魏事與晉、魏以外事、與汲冢出土《紀年》簡牘的關係,荀勖與和嶠注,晉至元初古籍徵引古本《竹書紀年》特點。

起止:古本《竹書紀年》載三代事蹟,終於魏襄王二十年。黃帝至於堯舜事蹟殘缺,另爲一卷,屬於《雜事》。

紀年與建正:古本《竹書紀年》紀事三代以王紀年,入東周,晉以晉公紀年,晉滅,以魏王紀年,皆用夏正,以建寅之月爲歲首。

古本《竹書紀年》載晉、魏事與晉、魏以外事:東周以下,記載晉、魏事蹟,仍有他國事蹟,不特晉、魏也。

古本《竹書紀年》與汲冢出土《紀年》簡牘的關係:汲冢竹書出土後,荀勖等整理,以隸字寫之。文字雖異,其原則當是實録其文,今所見《穆天子傳》者即可爲證。所以,儘管會存在一些問題(文字隸定、整理次序及闕簡等),古本《竹書紀年》是汲冢出土《紀年》簡牘的實録,如同宋人整理金文一樣,亦求隸定。汲冢出土的《紀年》簡文即爲《竹書紀年》的原本,出土後經荀勖與和嶠整理而流傳的《竹書紀年》,實際是整理本。在晉代存在荀勖與和嶠《竹書紀年》、續咸《汲冢古文釋》兩個整理本、束晳《汲冢書抄》筆抄本、徐廣《汲冢紀年》校勘本。分析徵引例,五代以前的著述多徵引《竹書紀年》標明出處,尤其是原有的稱謂。學者所稱的古本《竹書紀年》實際是晉代不同整理本的統稱。

荀勖與和嶠注:荀勖、和嶠本《竹書紀年》有荀勖、和嶠注。關於《竹書紀年》荀勖、和嶠注,學者以往罕有討論。實際上,《太平御覽》等存有荀勖注而爲學者以往所未識也。

晉至元初古籍徵引古本《竹書紀年》特點:晉至元初古籍徵引古本《竹書紀年》缺乏完整系統的五帝資料,略於三代,詳於東周,訛誤甚多,編次錯亂。基於以上事實,我們認爲古本《竹書紀年》在晉南北朝隋唐時期亦是殘缺不全的,尤其是三代以上殘缺尤甚,而且編次錯亂,絕非完整系統的今本《竹書紀年》可比。

關於古本《竹書紀年》資料來源。古本《竹書紀年》夏商周紀都是有細緻的大事記,既非來自經、諸子,又非來自於譜牒或曆推,而是依據對夏商周歷史有完好記載的史料。古本《竹書紀年》夏商紀細緻的夏后、商王爲核心的大事紀,其最初的保存只能是周王室,而非晉國所有。依據古代社會的通例,王室或皇室在保有上代或當代史料有絕對的優勢。古本《竹書紀年》的周紀是以周王爲核心的大事紀,晉國等諸國事蹟稀少,證明它不是晉室爲基礎而編纂的,而是以周王室的西周史料爲基礎編纂的。古本《竹書紀年》周紀只是來自周王室的。古本《竹書紀年》晉紀以晉侯紀年,風格類似於以魯公紀年的《春秋》,是以晉史《乘》爲本,又參考諸國春秋而修定的史書。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是以魏史爲本,又參考諸國史記而修定的史書。總之,古本《竹書紀年》作爲一部通史,必廣采書籍而爲之。

關於古本《竹書紀年》的性質。學者有不同觀點:正史、非正史、私修史書、魏史官修史書等,皆缺乏詳細論證。古本《竹書紀年》應是魏國史官的作品,屬於編年通史。古本《竹書紀年》是否魏國正史取决於史官的著述是否被政府所認可。所以,古本《竹書紀年》是魏國史官所撰編年通史。杜預已將《春秋經》、《竹書紀年》視爲三代史書之體,干寶等模仿《春秋》、《竹書紀年》編寫國史。《隋書·經籍志》將《竹書紀年》列爲古史之首,并認爲《春秋》、《竹書紀年》屬於三代正史的體例,《唐六典》猶得其真。《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將《竹書紀年》列爲編年類之首,《宋史·藝文志》的排列完全是不明所以。今人以今學問之眼光,視古本《竹書紀年》是已知的古代中國第一部編年體通史。杜預、干寶等、《隋書·經籍志》、《唐六典》的見解是正確的,而《舊唐書·經籍志》以下則屬於片面的見解,遠不如杜預、干寶等、《隋書·經籍志》的見解深刻。《春秋》、《竹書紀年》屬於三代正史的體例,這對於正確認識古本《竹書紀年》至關重要。

關於古本《竹書紀年》的價值。《紀年》部分最爲可靠的是魏紀、晉紀,其次是夏紀。都與晉的地域有關,這可能與晉地保留夏代祀典有關。存在疑問的是周紀、商紀,緣由或爲傳抄訛誤,或爲整理錯亂。《紀令應》部分是研究占候的珍貴資料,對於研究三代文化的多樣性有重要價值。《雜事》只是瑣事的記載,取材存在很大問題,價值不甚大,疑問甚多。

關於古本《竹書紀年》的亡佚的年代與原因。汲冢《竹書紀年》原簡在晉永嘉之亂後不復存在。《隋書》、《舊唐書》、《唐六典》等實録《竹書紀年》的卷數完整。根據《崇文總目》不著録、《高麗史》宣宗八年闕書目録以及高麗書目亦無《汲冢紀年》可以確定,北宋仁宗時官藏圖書闕《竹書紀年》。南宋《中興館閣書目》記載《竹書紀年》僅剩十四卷中的三卷,缺失太甚。元代書目没有著録《竹書紀年》,元人著述徵引《竹書紀年》都是轉引。今本《竹書紀年》最早出現於明代嘉靖時,在體例、卷數、内容,都與古本《竹書紀年》不符,完全是古本《竹書紀年》亡佚以後的作品。基於以上事實,我們認爲,古本《竹書紀年》原簡亡佚於永嘉之亂,而書亡佚於元代。關於古本《竹書紀年》亡佚的原因,有些學者以爲是由於古本《竹書紀年》中存在與正統相抵觸的觀念,所以不受重視,於是消亡;有些學者以爲由於輕視而致失傳,皆與晉唐宋元學者對《竹書紀年》重視的事實不符。古本《竹書紀年》的亡佚的真正原因,一是書災,二是毁於戰火,尤其是戰争,當是導致古本《竹書紀年》亡佚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