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爻和卦爻辞
筮占和八卦
《周易》的上经是三十个卦爻辞,下经是三十四个卦爻辞,所以《周易》的经是六十四个卦爻辞构成的。六十四卦是从八卦演化出来的。八卦的每一卦是由三个爻构成的。爻和卦又是怎样来的呢?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八卦的根底我们很鲜明地可以看出是古代生殖器崇拜的孑遗。画—以象男根,分而为二(--)以象女阴,所以由此而演出男女、父母、阴阳、刚柔、天地的观念。”
跟郭沫若的说法不同的,是汪宁生《八卦起源》。他调查西南少数民族的占卜法,有与《周易》相似,并不牵涉到生殖器崇拜。他说:
与古代筮法最相似的还要算四川凉山彝族的占卜方法,名叫“雷夫孜”。“毕摩”(彝族巫师)取细竹或草杆一束,握于左手,右手随便分去一部分,看左手所余之数是奇是偶。如此共行三次,即可得三个数字。根据这三个数是奇是偶及先后排列,判断“打冤家”、出行、婚丧等事。
由于数分二种而卜必三次,故有八种可能的排列组合情况,何者为吉,何者为凶,是因事而异的。
偶偶偶——不分胜负(中平)。
奇奇奇——非胜即败,胜则大胜,败则大败(中平)。
偶奇奇——战斗不大顺利(下)。
奇偶偶——战必败,损失大(下下)。
偶奇偶——战斗无大不利(中平)。
奇偶奇——战必胜,掳获必多(上)。
偶偶奇——战斗有胜利希望(上)。
奇奇偶——战斗与否,无甚影响(平)。
古代的筮法很明显属于“数卜法”的一种。所谓重卦,就是六十四卦,所谓画卦,应只有八卦。重卦的筮法,即用蓍草四十九根一分为二,每各除去四的倍数,视其余数是九、七,还是六、八,决定是阳爻还是阴爻,共卜六次,每卦包括六爻。画卦的筮法,必然和彝族“雷夫孜”法一样,是只卜三次,每卦包括三爻。排列起来,就和“雷夫孜”法一样,只能有八种可能排列情况,即只有八种卦象。每次所得的奇数或偶数究竟如何来表示呢?最简单的也是最自然的办法,当然就是用一画代表奇数,用二画代表偶数。我想,这就是阳爻(—)和阴爻(--)的由来,这就是八卦的由来(奇奇奇是乾卦,偶偶偶是坤卦等等)。
总之,八卦原不过是古代巫师举行筮法时所用的一种表数符号。它既不是文字,又与男女生殖器无关,当然更不是龟卜的兆纹所演化。像《周易》所代表那样复杂的筮法是很晚的东西。
这里指出八卦中的阳爻和阴爻,不过表示占筮时所得的奇数和偶数,和生殖器无关。每卦三爻,表示占筮三次,得到三个奇偶数。分为奇偶,又要占筮三次,就可得到八种不同的符号,即成为八卦。
八卦又怎么代表天、地、山、泽、雷、风、水、火八种事物呢?庞朴《八卦卦象与中国远古万物本原说》:
我们如果设想,在八卦之前,有一种观念,有一种思想资料,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气、水、火、土。八卦出现以后,继承了这种资料,并适应于八卦的“八”数,把它扩展为八种,有无可能呢?
为证明这一论点,先来过细检查一下天、地、山、泽、雷、风、水、火。这八种东西中,火与雷本是相通的。《左传·僖公十五年》记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归妹》的上卦震变为《睽》卦的上卦离。史苏占之曰:“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就是说,从卦名来说,震是震(震指雷),离是离(离指火),二者互异;但从它们所象征的东西即卦象来看,“震之离,亦离之震”,并无多少不同,“为雷为火”,基本一样。
再看地与山。《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记陈侯使周史筮公子完生命运,遇《观》之《否》, 《观》的上巽下坤,变为《否》的上乾下坤。占曰:“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这两个卦里都没有山象,但占辞里冒出一个山来。……其实,坤是土,也是山。占辞的“山也”,原是指《否》的下卦坤而言,……所以,在《左传》“易”说中,地与山也是相通的,它透露了卦象的一些渊源。剩下的四种东西中,水与泽,虽无文献上的根据,但说它们相通,想来并无大碍。天与风,可否认为都是气的变形呢?“大块噫气,其名为风”(《庄子·齐物论》), ……风本是气,总能说得过去。至于天,后来有气之轻清者为天的说法。……因此,八卦所象征的八种元素,归并起来只是四种:气、水、火、土。
这四种元素,在古希腊哲学和古印度哲学里,都曾被当做世界的本位,看来并非偶然。因为它们是人类得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当着人们发生了思考自然界之所以的时候,可说是不假思索地、也无法超脱地以自己为标准,想象整个世界的存在也离不开它们,于是便认定它们为万物之产生、构成,最后又复归而去的东西,即认为它们是世界的本原。
筮法和阳九阴六
由奇偶两数的占卜三次,就形成八卦。奇偶数转为阴阳,占卜三次转为六次,这就有了六十四卦。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共三百八十四爻,爻分阴阳,阴爻--称六,阳爻—称九,这又是怎么来的?这可以跟上文谈到凉山彝族的“雷夫孜”,联系到筮法来看,筮法见于《易·系辞传上》,所谓“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即三变成一爻,十八变成六爻,六爻即成一卦。
高亨《周易古经今注·周易筮法新考》,先讲三变成一爻。
一变 以四十九策演之如下:
一演 将四十九策任意分为两部分,即“分而为二以象两(天地)”。
二演 从一部分中取出一策放在中间,即“挂一以象三(天、地、人)”。
三演 将挂余之策,每四策为一组数之,即“揲之以四以象四时”。
四演 数至最后,或余一策,或余二策,或余三策,或余四策,取而夹之指间,即“归奇于扐以象闰”。
五演 取另一部分,每四策为一组数之,即“再揲之以四”。
六演 数至最后,或余一策,或余二策,或余三策,或余四策,取而夹之指间,即再“归奇于扐”。
七演 取指间所夹之策而挂之,所谓“再扐而后挂”。
右一演毕,其结果有两种:一,余四十四策。二,余四十策。
二变 以一变所余之策,再照一变作七演。二变毕,其结果有三种:一,余四十策。二,余三十六策。三,余三十二策。
三变 以二变所余之策演之如一变,右三变毕,其结果有四种:一,余三十六策,九揲之数,是为九,为老阳,是为可变之阳爻。二,余三十二策,八揲之数,是为八,是为少阴,是为不变之阴爻。三,余二十八策,七揲之数,是为七,是为少阳,是为不变之阳爻。四,余二十四策,六揲之数,是为六,是为老阴,是为可变之阴爻。
这样经过三变得出一爻,经过十八变得出六爻,成一卦。再说经过三变,它的结果有四种,即老阳为九,少阳为七,老阴为六,少阴为八,这即是四营。但一卦六爻,分阴爻为六,阳爻为九,却没有七、八,这是为什么?按《周易正义·乾》“初九”《正义》:“但七为少阳,八为少阴,质而不变,为爻之本体;九为老阳,六为老阴,文而从变,故为爻之别名。”七八是属于不变的阳爻、阴爻,九六是属于可变的阳爻、阴爻。在占蓍时,先求得六爻成一卦,再从这一卦中求得变爻,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周史蓍陈敬仲遇《观》之《否》,即先求得《观》卦,再从《观》卦中求出变爻来,用《否》跟《观》比,只有倒数第四爻不同,即倒数第四爻从阳爻变成阴爻,即看《观》卦的六四爻辞来定吉凶。在占蓍时要看变爻,所以只称九六了。
一卦有六爻,阳爻称九,阴爻称六。讲到这六爻的次第时,是倒数的。如《乾》卦,初九是倒数第一个阳爻,九二是倒数第二个阳爻。为什么倒数而不从上到下地顺数呢?《说卦》说:“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因为数过去的事都是顺着时间数的,从远到近,象说夏、商、周,是顺着时间数下来的。《易》是讲未来的事,是从近推到远,如从今年推到明年后年,是逆推上去的,是“知来者逆”,所以《易》的六爻是倒数上去的。
卦爻和卦爻辞产生的时代
《易·系辞传下》说: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这里说的包牺,即伏羲。这里说八卦是伏羲创作的。这里又说伏羲按照《离》卦的形象作网,来捕捉鸟兽和鱼。这个《离》不是八卦中的离,是六十四卦中的《离》卦。因为八卦中的离是象火,根据火的形象不能创作出网来,只有根据六十四卦中的《离》卦才能创作出网来(见《系辞传下》注)。这说明这里认为六十四卦也是伏羲创作的。
李镜池《周易的作者问题》里说:
传统的说法,《周易》的作者是“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汉书·艺文志》),就是伏羲画八卦,文王“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即作六十四卦和卦爻辞),和孔子作“《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的《易传》。伏羲作八卦之说,是根据《系辞传》,但《系辞传》没有肯定文王演《易》,只说:“《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当文王与纣之事耶?”“《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肯定文王作《易》、孔子作《易传》的是司马迁。《史记》的《周本纪》、《日者列传》和《报任少卿书》都说文王演《易》。《孔子世家》说:“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自从这位权威的史学家这么一说,遂成定论,二千年来,怀疑的很少。……
至于《周易》的作者,是比较难于确定的问题。关于作者,我们以为《系辞传》所说的比司马迁的肯定较为合理。所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 “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只就它的时代背景说,至作者姓名则不能确指。这是根据卦爻辞得出来的论断。而所谓伏羲,也并非实指其人,伏羲和上古的一些帝王如有巢、燧人、神农等,不过是学者们对于人类社会的起源和发展的程序上拟想的人物,他们的名字只代表时代。所谓伏羲作八卦,只意味着八卦的来源很古远而已。……顾颉刚先生根据卦爻辞所载故事,如“箕子之明夷”, “康侯用锡马蕃庶”等,证明是出于文王之后,文王不可能见到这些事迹,也就有力地反证这个传统说法的错误。……
关于作者问题,我们的看法是:《易经》卦爻辞是编纂成的,有编者,姓名失传,可能是周王室的一位太卜或筮人,即《周礼·春官·宗伯》所说“掌三《易》”的人。编纂时间约在西周中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