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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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现代装饰艺术概念

装饰从现代学科分类上讲,通常被作为造型艺术的一个艺术门类和一种艺术样式。装饰的狭义概念是装扮与修饰,即加诸于物品表面的“文采”,是指有装饰意味的花纹或图形,其目的就在于美化生活。而广义上的装饰则包罗万象,几乎可以延伸至人们日常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方方面面。装饰是指一定的艺术加工方法和手段,是将构想付诸实践的艺术技巧或制作方法;也指艺术的过程、一定的艺术形态;是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所从事的精神生产,是意识形态的产物,它通过秩序化、程式化、理想化强调形式美感,从而成为表达人类审美感受和审美情趣的物化形态。

艺术家庞薰琴先生说过:“图案,就是设计一切器物的造型和一切器物的装饰方案。”图案从空间形态分类可分为平面图案和立体图案:平面图案是指在二维空间创作图案作品,如装饰画、织物图案、扎染、蜡染等。立体图案是指在三维空间中创作的图案样式,如建筑上的装饰纹样、日用器皿、浮雕等。

图案从题材的角度可分为植物图案、动物图案、人物图案、风景图案和几何图案。从艺术风格分类可分为传统图案和现代图案。传统图案也称“古典纹样”,是世代相传的图案造型。如历史上经典的卷草纹、缠枝花卉纹、云纹、兽面纹。现代图案是指具有鲜明的现代气息的图案,符合当代人的装饰与审美标准。如包豪斯的现代抽象设计、康定斯基的现代主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