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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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与大爷的官司

石季婉心情好的时候,也会与后母说上几句话。

但一旦她心情不好,就会把自己关进卧室里。

在她心里,母亲虽然远在法国,但是任何人都取代不了她。

母亲虽然走了,但是姑姑的家里还留有母亲的气息,她所知道的世界上最好的一切,不管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都在这里了。

她把世界强行分作了两半,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神与魔。

属于她父亲的这一边,代表的是中国,必定是不好的。

而属于她母亲和姑姑的一边,代表的是西方,是最好的一切。

虽然在她的成长中,她的母亲和姑姑并没有给予她多大的帮助,但是她们当年敢于出国的英勇行为,却令她感到深深的自豪。

再加上她母亲和姑姑从国外回来之后,一个个摩登时髦的穿着打扮,也令她羡慕不已,她甚至来不及地想赶快长大,也成为像她们那样的人。

所以,她已经被母亲和姑姑成功地给洗脑了,对她们所讲述的西方生活,不由得心向往之。

虽然有的时候,她也喜欢鸦片的云雾,雾一样的阳光,屋里乱摊着的小报。

看着小报,和父亲谈谈亲戚间的笑话,那是自母亲走后,属于他们父女间最好的时光。

她知道父亲是寂寞的,在寂寞的时候他喜欢自己。

但是,自从父亲有了后母之后,便再也不会寂寞的了;而她的母亲,也就再没有机会回到这个家里来了。

也就是说,后母不仅从她身边夺走了父亲,基本上还堵死了她母亲再回到她父亲身边的可能。

虽然她知道,她母亲当初是很坚决地提出要离开父亲的,但是在内心深处,她还是希望母亲能够有一天会回心转意,再次回到她和弟弟身边。

不过现在,这一切都不可能再实现了。

石文珊和李素君两个人的感情看上去还不错,两个人互称对方姐姐。

石文珊叫李素君“七姐”,李素君叫石文珊“三姐”。

两家算起来还是亲戚,因为李素君的婶婶,是石文珊的外公的大哥的女儿。

也就是说,石文珊母亲的堂姐,亦即是石文珊的表姨,嫁给了李素君的叔叔。

石文珊怕侄女误会她与李素君的关系亲密,看上去好像背叛了丁绯琼一样,就向石季婉解释道:

“我是因为打官司的事情要联络你父亲。”

“是表舅爷的官司吗?”石季婉问道。

“不是。”

“那和谁打官司?”

“和你大爷打官司。”

她指的是她同父异母的大哥石玉鲁。

“和大爷打什么官司?”石季婉一脸的困惑。

“我们小的时候,他把我们的钱给侵吞了。”

“哦。”

“奶奶去世的时候,我们还小,什么都在他的手里。”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吧,还能要得回来吗?”

“我们有证据。”

“那为什么以前不打,现在才打呢?”

“我现在打官司是因为需要钱,你表舅爷的官司,我在帮他的忙。”最后一句,石文珊说的有些含糊,像是有些心虚似的。

哦,原来还是为了义哥哥的父亲。

石季婉问:“姑姑以前就知道这件事么?”

“分家的时候,我们只想着尽快摆脱你大爷,急着搬出来,当时不是很清楚。你大爷大妈管的太多,跟他们一起住简直就是受罪。

你大爷动不动就搬出孔夫子的大道理,对我和你父亲要求很严格。你父亲都结婚了,还得处处听他的。等他都有了两个孩子了,才准他自立门户,我就也跟着走了。就这样,他还感觉伤透了他的心呢。”

“哦,我不知道大爷是这样的人。”

“哎,简直是伪君子,以前老对我哭。”

“大爷也会哭吗?”

“当然会了。”

“为什么哭呢?”

石文珊一开始不太想说,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气愤地开口了:

“他哭是因为没把我给嫁出去,天天念叨说,我是他的心事,说他死了叫他拿什么脸去见老太爷,一说到老太爷,他就哭了。”

“还有这事?”石季婉觉得很可笑。

石文珊苦笑了一下:

“我那时候长的丑——当然现在也不好看。我以前长得又高又胖,别的女孩子细胳膊细腿的,长得像火柴棍一样,我觉得自己长得像一扇门板。

我十三岁时就发育了,你奶奶过世之后,他们让我去住一阵子,你大妈看见了,大吃了一惊,忙笑着对我说‘不成体统’,把我带到她房间里,赶紧坐下来剪块布给我把胸脯缚住。

她教我怎么缝,要我穿上,然后才说‘好多了’。其实我觉得这样反倒让我看起来像个鸡胸。

我的头发太厚,辫子太粗,长刘海也不适合我;有胸部又戴眼镜,看上去真像个欧洲胖太太穿旗袍。”

听了姑姑的这一番自我评价,石季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她只说了一句:“真恐怖。”

石文珊说:“那时候看到亲戚们人人都很漂亮,恨不得自己能换个人。大爷一看见我,就说什么心事之类的,说没脸见老太爷,动不动就哭。我听的都烦了,就对他说‘别给我说这些了’,然后抬起脚就走了。”

石季婉有些不解,按说长兄如父,大爷管姑姑,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呀。

“现在想想,以前我也还是又凶又心直口快。”石文珊说起这些,很有些沾沾自喜的样子。

“我和你妈妈出国时,”石文珊接着说,“他极力阻拦,后来没有成功,气得要死。所以我们从国外回来后,一直就没有去看过他们。”

“你们回来后,一直跟大爷没有来往吗?”

“嗯。”石文珊点了点头。

石文珊的母亲刚去世时,石玉舟才十六岁,石文珊十一岁,大哥石玉鲁三十三岁。

家里的房产和地产,虽然已经按照石文珊母亲的遗嘱分好了,但是由于石文珊兄妹二人年纪尚轻,所以他们名下分得的产业,都由石文珊同父异母的大哥石玉鲁暂时负责托管。

石玉舟娶妻生子后,拖家带口的,要去天津工作,他们兄妹三个这才基本上算分了家。

房屋、地产、不动产都有契据,容易分割清楚。

但是,三人的父亲石明宵留下的一批宋版书,则引起了纠纷。

当时的宋版书已经很值钱,全在大哥石玉鲁的手中。

石玉鲁曾经在前清时中过举,后来听说科举制度取消时,曾经失望得大声痛哭。

他认为,这批宋版书是父亲传给他的,弟弟妹妹小的时候,对这个并不感兴趣,所以这批宋版书不能当作遗产来进行分割。

况且后母去世时,遗嘱里也并没有提到这批宋版书,他觉得事实上后母已经默认由他来继承了。

但是石文珊认为,那也是遗产的一部分,应该把它分作三等份,由兄妹三人平均进行分配,不应该由大哥一个人独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