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6.断发与断颈
原文
公孙弘断发而为越王骑,[1]公孙喜使人绝之曰:[2]“吾不与子为昆弟矣。”[3]公孙弘曰:“我断发,子断颈而为人用兵,[4]我将谓子何?”周南之战,公孙喜死焉。[5](《韩非子·说林下》)
注释
译文
解说
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文明发达,位于长江流域的越国被视为蛮夷之地。本来,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并无高下优劣之分,正如《礼记·王制》所言:“中国夷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不同的民族各有自己感觉舒适的居所,自己觉得可口的饮食,自己感到合适的服饰,自以为方便的用具和完备的器物。然而,这些物质形式又具有极强的符号意义,表征不同的群体和文化。所以,孔子评价管仲时说:“微管仲,吾其被(pī)发左衽矣。”孔子用披散头发、衣襟向左这种具体的生活细节的改变,说明其他民族对华夏民族的征服,可见对生活方式的文化价值的重视。因此,公孙弘为越国君主做事,依照当地的习俗,改束发为断发,在他的同胞兄弟看来,这是对本族文化的背叛,是家族的耻辱,于是毅然同他断绝关系。
在公孙弘的观念中,两个人都是为了利益而替君主卖命,其本质并无不同,只是一个“断发”、一个“断颈”而已。公孙弘先断发,这是对本族文化的尊重让位于对现实利益的追求;公孙喜后战死,则是以生命博取功名富贵的必然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