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诗的感情之内容
人的感情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一部分是人与自然之间的感情。当然两者往往交织在一起,有时又难以区分。今略述如下:
一 爱情
《孟子·告子》篇云:“食色,性也。”《礼记·礼运》亦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意思是说对食物与异性的需要是人的本能。朱光潜对此作了如下分析:
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红楼梦之精神》进一步指出:“男女之欲,尤强于饮食之欲。何则?前者无尽的,后者有限的也。前者形而上的,后者形而下的也。”因此诗歌抒情的内容将爱情置于首位是理所当然的。朱光潜专门分析过这个问题:
明代的何景明谈道:“夫诗,本性情之发者也,其切而易见者,莫如夫妇之间,是以《三百篇》首乎雎鸠,六艺首乎风。而汉、魏作者,义关君臣朋友,辞必托诸夫妇,以宣郁而达情焉,其旨远矣。”[18]清代的袁枚也认为:“诗者由情生者也。有必不可解之情,而后有必不可朽之诗。情所最先,莫如男女。”[19]
男女恋爱是人类普遍的社会现象,已经持续了数千年,《诗经·邶风·静女》就是一首描写古代年轻男女约会的诗:
余冠英将其翻译成了白话诗,今也录之如下:
《说文·邑部》:“邶,故商邑,自河内朝歌以北是也。”故址在今河南汤阴东南邶城镇。城隅为城上的角楼,是公共场所,不打仗时很少有人去,所以是青年男女约会的好地方。这首诗写了约会时两情相悦的欢乐情绪,好在写得有点儿曲折。第一章写小伙子按照约会的时间和地点赴约,却偏偏没有见到心上人,急得抓耳挠腮,团团转。事实上,姑娘早就来了,故意躲着不见,看看小伙子的表现。这样的开头出人意料,也更有趣味。第二章写姑娘给小伙子一个惊喜,不但早来了,而且还给他一个礼物。礼物虽然只是一把新鲜的红管草,但礼轻人意重。它传达了一个信息,表明爱情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姑娘爱着小伙子。弗罗姆专门分析了爱情的馈赠:
第三章写小伙子收到礼物后的感受:只要是女朋友送的,不论什么礼物都特别美,因为它表明双方的爱情已经升级。“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概括了人们的普遍感受。
明末清初的钱谦益说:“有真好色,真怨诽,而天下始有真诗。”[22]孔子说过:“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23]可见好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只是诗人不敢大胆地表现它,但是也不见得,试读关汉卿的〔仙吕〕《一半儿·题情》:
此曲写坠入情网中的一对男女相互亲昵时的情景。第一句告诉我们时间是白天,因为夜晚窗外通常都是寂静无人的,只有在白天才会考虑到外面有没有人的问题。第二句告诉我们两人正处于热恋之中,因为如果两人彼此刚有好感,则不会出现如此亲密的动作。如果两人已经结婚多时,男子似乎也没有必要跪在床前要求亲热一番。前两句写男子蓄思已久,一旦瞅准机会就有所动作,一个“忙”字将其迫不及待的心情给充分地表现了出来。后三句将女子面对恋人大胆的亲昵动作时半推半就的心理与神态给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所以曲调的名称就叫《一半儿》。
人们常说爱情是诗歌的永恒主题,这句话是有道理的。我曾要求同学们收集民歌民谣,同学们收集到了不少情歌,其中有一首丹阳民歌是这样唱的:
这首情歌是女子唱的。春天什么时候会有露水呢?清晨与夜晚。看来诗中的男女经常在一起要待很长时间,以至于那位女子感受到了露水可能会打湿对方的鞋子,使她想到并且真的做了一双绣鞋送给自己的情人,以表达自己对情人的体贴。后两句生动地表现出双方分别时难舍难分的情景。女主角还透露这样一个信息:如果你对我好,我会在感情上加倍地回报你。
二 亲情
血浓于水,有着血缘关系的亲情通常格外深厚。其中母爱当然处于首位。提到母爱我们自然会记起孟郊的《游子吟》:
据《新唐书·孟郊传》可知,孟郊(751—814)字东野,湖州武康(今浙江德清)人。《唐摭言》卷十称他“贞元十二年(796)及第”,《唐诗纪事》卷三十五称他“年五十,擢调溧阳尉”。《全唐诗》本《游子吟》题下有“自注迎母溧上作”数字,可见此诗作于诗人担任溧阳尉时。弗罗姆说:“母子关系本质上就是不平等的,一方求助,另一方给予。正因为母爱的这种利他性,无我性,人们才公认它为最高类型的爱,最珍贵的情感纽带。”[25]本诗正是对最崇高的母爱的颂歌。《论语·宪问》云:“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弗罗姆也指出:“爱是我们对所爱者的生命与成长的主动关切。没有这种关切就没有爱。……爱与操劳不可分离。人只能爱他为之辛劳顾复者,反之,他也只能为他所爱者而辛劳顾复。”[26]诗人的成就在于将母亲对自己的关注与操劳,将母亲担心儿子迟迟归来的心理活动,选择了“临行”这一容易激发惜别之情的关键时刻,通过母亲“密密缝”地补衣服这一具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描写,给表现了出来。不仅如此,诗人还将自己的报恩思想比成“寸草心”,而将母爱比成“三春晖”,并且将它们作了鲜明的对比,从而有力地反衬出母爱的伟大。诗人对母爱的感受也是所有人(特别是游子)对母爱的感受,因此引起了广泛而持久的共鸣。宋人刘辰翁说:“有能率意自道出于孤臣怨女所不能者,随事纪实足称名家,即名家犹不可得,或一二语而止,如孟东野‘慈母手中线’‘归书但云安’,极羁旅难言之情。”[27]明人高棅称该诗“千古之下犹不忘,谈诗之尤不朽者”[28]。
孟郊能写出这首千古不朽的诗篇,与他家境贫寒,文战不利,长期饱尝游子生活的艰辛有关。孟郊参加科举考试一再失败,不得不长期在外奔波,因此思念家庭、思念母亲的情绪特别强烈。试读他的《闻砧》诗:
杜鹃声与断断续续的猿声是最悲哀的,白居易的《琵琶行》就有“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诗人用它们来反衬杵声更加悲哀。因为听到杵声,他想起家中的老母与妻子又在为自己准备过冬的衣服,盼望自己回家了,思念家乡的情绪不言自明。全篇运用听觉形象也是非常成功的。
当代台湾诗人筱晓的《蹲在水龙头下的妇人——献给母亲》[29]也写得非常感人:
此诗可圈可点之处颇多。同《游子吟》一样,此诗也选择了告别的场面作为自己抒情的题材,因为此时母子团聚享受天伦之乐与母子分离让儿子外出去求取发展机会的矛盾到达了高潮。第一节写儿子向母亲告别,但是母亲却低着头面对水池,没有向儿子挥手告别,可见母亲不愿、不忍,甚至反对儿子离去。第二节写拴不紧的水龙头在一滴、一滴、一滴地滴着水,可见母亲的心没有想着干活,而是在想着儿子。其中“一滴”“一滴”“滴落”用分行排列的方式,既写了水滴的样子,又写了水滴的声音,颇有新意。第三节写“我转身离去”,却仍然感到弯腰的母亲成为一路的街景,说明儿子也不忍离去,始终在挂念着母亲。
在男权社会里,母爱是由儿子表达的,父爱则由父亲表达。弗洛伊德的理论颇有道理,儿子写诗多歌颂母亲,而父亲写诗多表达爱女之情。如欧阳修的《哭女师》、梅尧臣的《戊子三月十一日殇小女称称三首》、高兰的《哭亡女苏菲》,都是写父女之情的名篇,我们就不细加讨论了。
由于兄弟姐妹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朝夕相处,相互之间的感情与其他人相比,通常要深一些。写兄弟之情的杰作当首推苏轼的《和子由渑池怀旧》:
嘉祐元年(1056),苏轼时年20岁,苏辙17岁,兄弟俩在父亲苏洵的带领下赴京赶考,次年双双考取进士。嘉祐六年又同应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策问,苏轼授大理寺评事、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公事,苏辙授商州军事推官。苏轼由汴京(今河南开封市)赴任,苏辙一直将他送到郑州。两人话别时谈到当年赶考路过渑池,在雪泥中艰难跋涉的情景,苏辙还特地写了一首诗《怀渑池寄子瞻兄》,开头两句便是:“相携话别郑原上,共道长途怕雪泥。”当苏轼西行来到渑池时,感触颇多,便写了这首诗。前四句虽由原作引起,但是以设问开头,接着以一个新奇的比喻作答。正是这个形象化的议论,将人生经历的偶然、短暂、变化莫测充分表现了出来,遂形成了“雪泥鸿爪”这样一个千古流传的成语。颈联也是针对原诗而作,苏辙原诗第六句“旧宿僧房壁共题”,自注:“昔与子瞻应举,过宿县中寺舍,题老僧奉贤之壁。”苏轼在诗中告诉他奉贤已经去世,只留下放置他骨灰的小塔,旧日两人的题诗因壁坏而无法寻觅了。可以说往事还历历在目,仅四年多时间,就壁坏人亡,成了过眼云烟。诗人通过对生活细节的描写,进一步加深了对人生短暂的感受。苏轼于尾联下有自注云:“往岁马死于二陵,骑驴至渑池。”“二陵”指南陵和北陵,是渑池县西的两个大山包。此两句重提旧事,一方面是出于和诗的需要,以勾起双方对往事的回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自己的这首诗首尾呼应,在结构与情绪上显得统一与完整。感情是在共同的生活与奋斗中产生并加深的,苏轼兄弟感情深厚,并善于用诗歌表现出来,在中国诗歌史上堪称佳话。
写兄妹之情的名篇,可以王安石的《示长安君》为代表:
王安石的大妹妹,名文淑,是尚书比部郎中张奎的妻子,封为长安县君。县君在宋代是授予五品官员的母亲与妻子的一种封号。王安石称赞她“工诗善书,强记博闻,明辨敏达有过人者。循循恭谨,不自高显。晚好佛书,亦信践之,衣不求华,食不厌蔬”[30]。嘉祐五年,王安石奉命出使辽国,这是他出发前写给妹妹的诗。首句回忆少年时代兄妹间聚多别少,生活快乐,关系融洽,所以偶尔分别,彼此也难舍难分。宋人魏泰说过:“近世妇人多能诗,往往有臻古人者。王荆公家最众,张奎妻长安县君,荆公之妹也,佳句最为多。”[31]如果与上面所引王安石的话联系起来看,则王氏兄妹少年时代在一起写字读书作诗,其乐融融是可想而知的。为了前途,王安石有时也随父兄出外奔走,有诗为证。其《题西太一宫壁二首》之二云:“三十年前此地,父兄持我东西。今日重来白首,欲寻陈迹都迷。”江淹《别赋》云:“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所以少年时代,兄妹不忍离别也是人之常情。次句写岁数大了,各人都有了自己的家庭,别多聚少,匆匆相聚,又匆匆告别,更令人难受。两句诗对兄妹间相聚与分别的生活经历作了概括的描述。颔联写得好。人的一生多多少少都要参加一些宴会,我们可能有这样的体会,有些宴会隆重,讲究排场,与会者之间的关系倒不一定密切,主办宴会的人也许别有所图;有些宴会,随便,不拘形式,与会者之间的关系却非常密切,主办宴会的人纯粹是为了交流感情。正如陈文华所说:“这二句的好处在于能准确地选择家庭生活中的细节,运用恰当传神的词语,创造出一个温暖的家庭氛围的意境,以实证虚,说明自己的手足之情和家庭之乐,以见‘怆情’的真实。”[32]颈联采用对比的手法写相离的时间是多么漫长,相聚的时间是多么短暂。“湖海”泛指东南沿海地区,据清人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可知,嘉祐二年,王安石知常州,嘉祐三年二月至嘉祐五年五月,在金陵(今南京)提点江东刑狱。辽国的首都皇都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波罗城,用“尘沙万里”来形容征程是为了增加悲凉的气氛。尾联写还没有离别就盼望着重逢的日子。雁足传书典出《汉书·苏武传》。全诗写了过去、现在与未来,都渗透着浓郁的兄妹之情。
三 友情
由于志同道合等原因,在手足之情之外,人与人之间也会产生亲密的友情。试读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黄鹤楼故址在湖北武昌城西长江南岸蛇山的黄鹤矶上,相传始建于三国孙吴时,1956年因修武汉长江大桥而拆迁。《南齐书·州郡志》云:“夏口城据黄鹄矶,世传仙人子安乘黄鹄过此上也。边江峻险,楼橹高危,瞰临沔、汉。”广陵为广陵郡郡治,故城在今扬州市东北。
首句写送别的地点。武昌为九省通衢,是我国东西南北的交通枢纽。黄鹤楼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俱佳,正是朋友欢聚的好地方。次句写送别的时间,“烟花”二字极其形象地将江南地区暮春时节的美景给表现了出来。前两句写李白与孟浩然具有欢聚的大好时间与地点,却不得不在这大好的时间与地点送别,遗憾惆怅之情油然而生。
三句“孤帆远影碧空尽”表明李白一直注视着孟浩然乘坐的船,直到船消失在水天相接的尽头,形象化地表现了李白对孟浩然依依惜别的深情。四句用长江之永恒来反衬交游时间之短暂与人事变化之难以把握。刘永济指出:
此诗构思非常巧妙,作者以时间地点为序,由近及远,一气呵成,宛如大江东去,奔流而下。此诗利用黄鹤楼之高与长江之远,将送别的视野展现得十分开阔。写景如画也是本诗一大特点。
李白与孟浩然感情深厚,有着共同的思想基础,李白还写过一首《赠孟浩然》诗:“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王士源作于天宝四载(745)的《孟浩然集序》称其“文不为仕,伫兴而作,故或迟。行不为饰,动以求真,故似诞。游不为利,期以放性,故常贫。名不继于选部,聚不盈于担石,虽屡空不给而自若也”[34]。这几句话相当准确地概括了孟浩然为人与写诗的特点。用这几句话形容李白的作风也是比较恰当的。看来李白与孟浩然的心是相通的。李白共写过五首赠或寄孟浩然的诗,而写给杜甫的诗只有两首,可见他与孟浩然的友谊是多么深厚。
孟浩然也非常重视友谊,下面我们就以他的《过故人庄》为例:
首联写吃的是农家饭。黍是一年生草本植物,子实淡黄色,去皮后叫黄米,比小米稍大,煮熟后有黏性,可以酿酒、做糕等。杀鸡做黍米饭在农村是用来招待客人的。《论语·微子》篇谈到子路向荷蓧丈人了解情况,荷蓧丈人“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孟浩然招待客人,也是“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35]。吃着这样的农家饭,显得自然而亲切。颔联写的是山村景。郭指住宅区的外围。寥寥十字就写出了故人庄优美的环境,四周远有青山,近有绿树。颈联写说的是家常话。轩是堂之前沿,有围栏,长廊有窗。场圃是收谷物、种蔬菜的地方。《诗经·豳风·七月》“九月筑场圃”,《传》曰:“春夏为圃,秋冬为场。”《笺》曰:“场、圃同地。自物生之时耕治之以种菜茹;至物尽成熟,筑坚以为场。”第五句进一步描写了庄园的近景。陶渊明《归园田居五首》之二云:“时复墟里人,披草共来往。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第六句用其意,描写宾主之间有着共同语言和情感,这种语言同一般的庄园主没有什么差别。尾联写对下次聚会的期待,也就是写对这次聚会的肯定。饭菜之可口、景色之宜人、交谈之投机、关系之融洽、心情之愉快等等都跃然纸上了。我们应当特别注意,恰恰是这两句诗,将宾主的审美情趣、文化修养与一般的庄园主区分开来了。因为自从陶渊明写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后,菊花就成了隐逸高士的象征。一般的庄园主可能只关心桑麻的生长情况,不大会种菊,也不会为欣赏菊花而专门设宴或赴宴。
孟浩然的田园诗写得特别好,是因为他与一些归园田居的诗人写的诗有很大的不同。朱自清分析道:“诗人的‘归田’,大概是说说罢了,心里总还想着作官的。所谓‘身在江湖,心存魏阙’,正可描写这种人,这种诗。这也可以说是儒家思想作底子,道家思想作幌子。”[36]所以归田诗人写的田园诗,往往用田园生活做题材,来表达自己对政治生活的感受,可以说他们写的田园诗往往不是纯粹的田园诗。孟浩然“素业唯田园”[37],他原来就是一个庄园主,虽然也参加过科举考试,也想当官,失败后也发过牢骚,但是总的来说他还是热爱田园生活,对于未迈入仕途,也不是特别在意,而且他本质上就不是“归田”诗人,所以能写出一些纯粹意义上的田园诗。写家常事、家常景、家常饭、家常话,以及通常情况下的环境之美与人情之美是本诗所具有的独特价值。此诗对仗工稳,但是又像古诗那么朴素自然,使人浑然不觉,可以说本诗的内容与语言形式达到了完美的统一。
四 民情
弗罗姆说:“人同情弱者,由此而萌生对人类兄弟的爱;人爱自己,由此也挚爱孤独无援者、羸弱无力者和陷入困境者。同情蕴涵对他人的理解,以他人自居。”[38]同情人民大众属于道德的范畴,是一种高级的社会性情感。
在中国诗歌史上,许多诗人写出了一些反映民众疾苦的诗,如宋人张俞的《蚕妇》:
此诗首二句连同题目,写了时间、地点、人物,使读者觉得为作者亲眼所见,而且事情就发生在昨天,因此倍感真实而亲切。蚕妇为什么要“泪满巾”呢?这两句诗造成了悬念,引起了人们的阅读兴趣,也引出了下文,显得很自然。如果前两句是肖像描写的话,后两句则是心理描写。在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然天下事往往并非如此。作者利用因果关系的不合理,道出了蚕妇内心的不平,故有震撼人心的作用。此诗采用口语的形式,通俗易懂,千百年来流传不衰。
张俞能写出这首反映民生疾苦的诗是有思想基础的。他的生活一度非常贫困,他本人解释自己没去当官有三个原因:母亲死了无钱安葬,父亲老了没有能力让他安度晚年,自己无田可耕,租着别人的房子居住,[39]所以他对老百姓的苦难既熟悉又同情,还专门写过一篇《恤民亭记》,要当官的“勤恤其民”。[40]
当官者同情老百姓的,也不乏其人,清人郑板桥就是一个例子,试读他的《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
这是一首题画诗,“年伯”原指与父同年登科的长辈,明以后泛称父辈。“中丞”,官名。清代都察院中的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以及巡抚称中丞。首句写诗人夜晚睡不着觉。为什么?诗人写失眠通常由于思念配偶。郑板桥所写《怀扬州故居》也说明了这一点:“楼上佳人架上书,烛光微冷月来初。偷开绣帐看云鬓,擘断牙签拂蠹鱼。”次句却出人意料,将竹声与民间疾苦声联系在一起,产生这种错觉显然是作者对民间疾苦长期思虑存想的结果,作者对民众的关心也就不言而喻了。三句写官小,不少小官非但不关心民间疾苦,而且还在老百姓的头上作威作福,应当说这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第四句又出人预料地说即使官小,也要将老百姓的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的事情挂在心头。此诗好在旗帜鲜明,虽只有四句,却写得曲曲折折。
卞孝萱联系当时丰富的社会背景材料分析道:
尤为可贵的是郑板桥不仅自己关心民间疾苦,还希望其他官员、自己的家人也关心民间疾苦。例如他在《潍县寄舍弟墨第三书》中说:“有五言绝句四首,小儿顺口好读,令吾儿且读且唱,月下坐门槛上,唱于二太太、两母亲、叔叔、婶娘听,便好骗果子吃也。‘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耘苗日正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九九八十一,穷汉受罪毕。才得放脚眠,蚊虫虼蚤出。’”[43]
五 山水情
人不可避免地生活在一定的空间中,人除了与人交往外,接触更多的当然是我们生活的环境,人们对自然界产生深厚的感情也是非常自然的事。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之美与太湖有关,杭州之美与西湖有关。下面我们就举一首描写西湖的诗为例。试读白居易的《钱塘湖春行》:
“钱塘湖”即杭州的西湖,白居易于长庆二年(822)十月至四年五月在杭州任刺史,西湖是他最喜欢去的地方。吴文治著《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与傅璇琮主编之《唐五代文学编年史》都将此诗系于长庆三年春天是有道理的,因为此年白氏经常出游,而到了长庆四年春天,白居易忙着修钱塘湖堤,并于三月十日写了一篇《钱塘湖石记》谈了这件事。
此诗前半描写钱塘湖。首句点明地点。孤山是西湖中的一座小岛,在今北里湖与西湖之间。岛上有寺,白居易常与寺僧来往,他曾在《西湖晚归回望孤山寺》一诗中描写了孤山寺的美景:“烟波淡荡摇空碧,楼殿参差倚夕阳。到岸请君回首望,蓬莱宫在海中央。”贾亭即贾公亭,据宋人王谠说:“贞元中,贾全为杭州(刺史),于西湖造亭,为‘贾公亭’,未五六十年废。”[44]次句写诗人站在西湖东北岸边所见到的平静浩渺的水面与水天相接的云彩,因为是早春,所以风平浪静。
如果首联写的是远景的话,颔联则写的是近景。早到的黄鹂正在向阳的枝头争着唱歌,新来的燕子正在湖边啄泥忙着做窝。诗人强调了一个“早”字,一个“新”字,表现了自己在度过了漫长的严冬之后,乍见初春景象时的喜悦心情。
此诗后半写春行。颈联进一步写诗人在游春的路上见到的早春美景,“乱”“渐”“浅”“才”四个字写得准确有新意,使我们既感受到早春的清新,又联想到了仲春的艳丽。现在的花星星点点地开着,不久就会繁花似锦;现在“浅草才能没马蹄”,不久就会“草绿裙腰”。
尾联写诗人沿着湖边,又绕到了白沙堤上。而白沙堤在今北里湖与西湖之间,上面长满了柳树,是景色最美的地方。诗人未作具体描绘,但是早春时在两湖之间的绿荫中穿行是多么惬意也就可想而知了。
自然界的美是丰富多彩的,可以满足人类多方面的审美需求。如果上面这首诗表现的是优美的自然环境的话,那么潘阆的《酒泉子》则表现了自然界的壮美:
由于钱塘江呈喇叭状,农历八月中秋节前后,海水受到月球引力的影响涌向钱塘江受阻,所以海潮汹涌澎湃,特别壮观。明人张岱曾描写过海潮到来时的壮观场面:
正因为如此壮观,附近地区的人素有观潮的习惯,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潘阆是怎样在词中描写观潮的。
首句写钱塘江海潮的壮丽景象给诗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经常引起诗人的回忆。次句用满城人争着去观海潮来反衬海潮的壮观。第三句用夸张的手法写海潮水势之大。第四句用比喻的方法写海潮声势之大。
上阕泛写海潮之壮观,下阕的前两句则采用特写的方法,通过弄潮儿在波尖浪峰上的精湛表演来写海潮的惊心动魄。宋人周密云:“吴儿善泅者数百,皆披发文身,手持十幅大彩旗,争先鼓勇,溯迎而上,出没于鲸波万仞中,腾身百变,而旗尾略不沾湿,以此夸能。”[47]第七句进一步写钱塘江海潮的壮丽景象给诗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以至经常出现于梦中。第八句反衬海潮及弄潮儿表演的惊心动魄。
此词在写作上的最大特点是用了衬托的手法:用“满郭人争江上望”衬托海潮之壮观,用海潮之壮观来衬托弄潮儿之艺高胆大,用“长忆”与“别来几向梦中看”来衬托海潮给诗人留下的印象之深,用“梦觉尚心寒”来衬托海潮及弄潮儿的表演之惊心动魄。
六 故乡情
故乡是诗人出生与成长的地方,对故乡的感情往往与对父母、亲戚、朋友的感情交织在一起,因此显得特别深厚。例如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在《易经》中,九这个数字代表阳,故九月九日为重阳节,有登高的习惯。当然关键还在于这一天秋高气爽,不冷不热,适合出游。山东指华山之东,王维家在蒲州(今山西永济),地处华山之东;当时王维在长安,地处华山之西。王维兄弟共四人。
王维写过一首《过秦皇墓》,原注写作时间为“时年十五”,可见他十五岁就到长安、洛阳去谋求发展了。首句一个“独”字,两个“异”字,强调了自己离开故乡后孤独的处境与感受。次句写自己对亲人的思念,“每逢”二字表明这种思念之情因为节日而一再出现,愈加强烈。因为这两句诗表达了异乡人的共同处境与感受,所以千古流传不衰。
《太平御览》卷三十二引西晋人周处《风土记》,在谈到九月九日时说:“俗于此日,以茱萸气烈,成熟,尚此日,折茱萸房以插头,言避恶气而御初寒。”第三句写自己想念亲人,想象亲人们一起登高的快乐。第四句写亲人们登高时也在想念自己。这两句诗妙在将自己独自对家人的思念变成了自己与亲人间的相互思念,从而使自己对故乡的思念之情更深入了一层。
王维还有《杂诗三首》,前后两首都是写他人思远之作,其中第二首显然注入了自己思念故乡的情感,今也录之如下:
首句写故乡来人,勾起了自己对故乡的怀念。次句写自己想了解故乡情况的迫切心情,同时也为自然而然地引出三四两句做了准备。需要向同乡打听的问题很多,比如双方父母身体是否健康,亲戚朋友们的近况如何,家乡人的生活状况怎样,故乡发生了哪些变化,有什么奇闻趣事等等。但是这些惯常要问的问题诗人一概不问,却迫不及待地首先问了一句窗前的梅花开了没有,真是出人意料。而恰恰是这样一个问题,反映了诗人超凡脱俗的品格与高雅的情趣。一般人为生活与世俗观念所累,是不容易做到这一点的。王维出生于官宦人家,不愁吃穿,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能诗善画,精通音乐,擅长书法,所以对于他来说,首先关注窗前的梅花,实在是非常正常的现象。另外,诗的形象具有概括性,诗人只通过窗前梅花,就表达了自己对故乡生活的怀念之情。此诗还有一个突出优点是写对话,但是只写问,未写答。这样写一方面显得非常简练,另一方面也为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读者既可以想象客人有关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也可以想象他们其他的谈话内容。
对于一个异乡人来说,其眷念故乡的情绪是内心固有的,事物、人物、景物都可能成为触发人们乡愁的媒介。如王禹偁的《村行》:
《宋史·王禹偁传》略云:“偁词学敏赡,遇事敢言,喜臧否人物,以直躬行道为己任……为文著书多涉规讽,以是颇为流俗所不容,故屡见摈斥。”此诗是作者于淳化二年(991)被贬到商州时写的。
首联写了时间、地点、秋游的交通工具,以及诗人的闲情逸致。作者在《听泉》一诗中说:“平生诗句多山水,谪官谁知是胜游。”[48]首联就说明了这一点。一个人敢于同皇帝对着干,遭贬后还有如此闲情逸致,足实令人佩服。
颔联对村行所见作了全景式的描绘,第三句泛写所闻,至于是风声、流水声、鸟叫声、虫鸣声、家畜声、家禽声,就由读者自己去想象了。第四句实写所见,历来为人们所赞赏。如钱锺书说:
日人吉川幸次郎说:“这里的叙景虽然看似平凡,却含有前人所未言或未能言的成分。如‘数峰无语立斜阳’的‘立’字,把自然拟人化,早已显出了以后宋诗的又一个特色。”[50]这第四句的最大好处是两处运用了拟人手法,赋予山以人的能力,从而将山峰写活了,使它们的形象格外生动。
颈联就近突出地写了诗人所见到的两种植物的色彩,都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其中“白雪香”还用了通感的方法,恰到好处地形容了荞麦花的颜色与香味。菊花之黄,棠梨树之红,荞麦花之白,原上树之绿,诗人确实为我们展现了秋天美丽而丰富的色彩。
尾联以设问引起人们的注意,写诗人触景生情产生了思念故乡的情绪。此诗用六句描写了村行所见到的美景,只用两句写思念故乡的情绪,在结构上很有特色。思乡的情绪是表面上不经意提到的,实际上弥漫了村野、山峰与丘原,让人感到无处不在。为了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诗人综合运用了拟人、比喻、设问、通感、对偶等各种修辞手法,也颇见功力。
七 爱国情
诗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与自己的祖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避免地要关心着祖国的命运和前途,热爱自己的祖国。爱国情是一种崇高的社会情感。这种情感在祖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表现得尤为强烈。如陆游在临终前写的《示儿》诗:
陆游(1125—1211),《宋史》有传,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祖父陆佃是王安石的学生,当过尚书右丞,父陆宰当过京西路转运副使。他从小就受到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他回忆道:“绍兴初,某甫成童,亲见当时士大夫相与言及国事,或裂眦嚼齿,或流涕痛哭,人人自期以杀身翊戴王室,虽丑裔方张,视之蔑如也。”[51]这段话写于陆游85岁时,可见父辈的爱国行为对他影响终生。
抒发爱国情绪是陆游诗歌中的主旋律,钱锺书分析了陆游爱国诗有两个特点:一是“他不但写爱国、忧国的情绪,并且声明救国、卫国的胆量和决心”,事实上他也真的投身到了前线参与了军事行动。二是“爱国情绪饱和在陆游的整个生命里,洋溢在他的全部作品里;他看到一幅画马,碰见几朵鲜花,听了一声雁唳,喝几杯酒,写几行草书,都会惹起报国仇、雪国耻的心事,血液沸腾起来,而且这股热潮冲出了他的白天清醒生活的边界,还泛滥到他的梦境里去。这也是在旁人的诗集里找不到的”。[52]除钱氏所据的几个例子可以参见外,我们再举两个例子,比如一缕饭香,也使他想起当年在南郑的生活情景:“飞霜掠面寒压指,一寸赤心惟报国。”[53]再如躺在床上听到风雨声,他也以为是马蹄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54]
此诗前两句写一生中最大的遗憾是未能见到祖国的统一。钱锺书分析道:“参看《剑南诗稿》卷九《感兴》第一首:‘常恐先狗马,不及清中原。’卷三十七《太息》:‘砥柱河流仙掌日,死前恨不见中原。’卷三十六《北望》:‘宁知墓木拱,不见塞尘清。’卷三十八《夜闻落叶》:‘死至人所同,此理何待评?但有一可恨,不见复两京。’这首悲壮的绝句,最后一次把将断的气息用来说未完的心事和无穷的希望。”[55]朱自清也做过精辟的分析:“《示儿》诗是临终之作,不说到别的,只说‘北定中原’,正是他的专一处。这种诗只是对儿子说话,不是甚么遗疏遗表的,用不着装腔作势,他尽可以说些别的体己的话;可是他只说这个,他正以为这是最体己的话。诗里说‘元知万事空’,万事都搁得下;‘但悲不见九州同’,只这一件搁不下。”[56]可见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诗人心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后两句写生前未完成的心愿,希望死后儿孙们能够完成。诗中表现了作者具有必将统一祖国的信念。朱自清继续分析道:“他虽说‘死去’,虽然‘不见’九州同,可是相信‘王师’终有‘北定中原日’,所以叮嘱他儿子‘家祭无忘告乃翁’!教儿子‘无忘’,正见自己的念念不忘。这是他的爱国热诚的理想化……过去的诗人里,也许只有他才配称爱国诗人。”[57]
由于此诗凝聚了诗人毕生的心愿,而这个心愿又是崇高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所以读来十分感人。明胡应麟称:陆放翁一绝,“忠愤之气,落落二十八字间。林景熙收宋二帝遗骨,树以冬青,为诗记之,复有歌《题放翁卷后》云:‘青山一发愁蒙蒙,干戈况满天南东。来孙却见九州同,家祭如何告乃翁?’每读此,未尝不为滴泪也”[58]。梁启超《读陆放翁集》也说:“辜负胸中十万兵,百无聊赖以诗鸣。谁怜爱国千行泪,说到胡尘意不平!”[59]梁氏也是从爱国的现代意义上对陆游的爱国情做了充分的肯定。
在新诗中,朱自清称赞闻一多“是个爱国诗人,而且几乎可以说是唯一的爱国诗人”[60]。后来他又说:“我们愿意特别举出闻一多先生;抗战以前,他差不多是唯一有意大声歌咏爱国的诗人。”[61]下面我们就以闻一多的《一句话》为例:
闻一多,1899年出生于湖北浠水县。1912年冬考取清华学校,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1922年2月与高孝贞结婚,5月毕业于清华学校,7月16日在上海乘海轮赴美留学,8月1日到达美国西雅图。9月入芝加哥美术学院学习。次年暑假转入科罗拉多大学艺术系。在美国时期,他曾去当地一位留学生开的理发店理发,却没人为他服务。他告到法院,虽然胜诉,对方却向他表示可以登门服务,但请他不要再去他们的理发店,因为他为黄种人理发,许多白人就不上门了。此事也刺激了闻一多。1924年6月毕业于科罗拉多大学。按照清华学校规定,留美学生可以在美国公费学习五年,但是闻一多在美国只待了三年,就于1925年5月4日匆匆踏上了归途。6月1日,闻一多乘坐的海轮终于驶进了吴淞口。他见到祖国的房舍、炊烟、树木,终于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脱下西装,连同领带一齐扔到江中。但是当时中国的现实令他感到失望,为了改变现状,他写了一批惊心动魄的爱国诗,如《醒呀!》《七子之歌》《我是中国人》《爱国的心》《洗衣曲》《长城下之哀歌》等。其中《醒呀!》1925年6月27日发表于北京《现代评论》第2卷第29期,诗后闻一多跋云:“这些是历年旅外因受尽帝国主义的闲气而喊出的不平的呼声。”1928年1月上海新月书店出版的闻一多诗集《死水》收有《一句话》,该诗的写作时间当然会更早一些。
该诗由两个排比段组成。每段有八句,其中用七句造成悬念,用一句消除悬念。下面我们看看第一段的悬念是怎样造成的:这句话会给个人带来灾难,也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已经憋了五千年了。它没有说出来像喷发前的火山,它如果说出来既像着了魔,又像青天里的霹雳那么令人震惊。那么究竟是一句什么话呢?读者都很想知道,但是直到第七句还没有说破。这就为“咱们的中国”这句话的出现,蓄足了势,憋足了劲。第二段也采用了类似的构思方法,用难得开花、总得开花的铁树,来说明“咱们的中国”这句话是一定要说破的。用人们发抖、伸舌头、顿脚等一连串的反映来表现这句话的巨大威力。
这句话是要我们中国人从沉睡中觉醒,要中国以一个繁荣强盛的伟大的国家形象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20世纪20年代,闻一多发表这批爱国诗的时候曾促进了人们的觉醒。如1925年7月1日《现代评论》第2卷第30期发表了闻一多的《七子之歌》,《清华周刊》第30卷第11、12期合刊予以转载,并附识语云:“读《出师表》不感动者,不忠;读《陈情表》不下泪者,不孝;古人言之屡矣。余读《七子之歌》,信口悲鸣一阕复一阕,不知清泪之盈眶,读《出师》《陈情》时,固未有如是之感动也。今录出之聊使读者一沥同情之泪,毋使七子之哀呼而已。”20世纪40年代,朱自清评价这首诗说:
进入21世纪以后,我们今天再读这首诗,仍然觉得“咱们的中国”是“现实的,也是理想的”。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中国人的共同的努力,现实的成分加大了,但是我们仍然需要为实现诗人的理想而继续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