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论(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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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 前言

《中国刑法论》一书自1994年第一版问世以来,受到了广大读者的热烈欢迎。1997年新《刑法》颁布以后,在杨春洗、杨敦先两位老师的主持下,曾对本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吸收了当时的最新研究成果。

刑法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应当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一经制定就不轻言修改。但是,考虑到我国正处于一个急剧变化的年代,新生事物不断涌现,有些问题是前所未见的。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刑法作出一定的变动和修改,也是可以理解的。新《刑法》施行以来,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陆续颁布了几个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作出了一系列司法解释。这些刑法修正案和司法解释,为正确适用《刑法》提供了法律和理论依据,反映了刑法的最新发展。

由于上述情况,《中国刑法论》一书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去年本书重印时,我和王新老师曾对个别地方进行了小幅度的修改,但显然不能令人满意。经北京大学出版社冯益娜副编审的多次敦促和杨敦先老师的同意,我利用今年暑假对本书作出了一些修改和补充,总则部分的变动不大,主要变化都集中在分则部分。特别是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中的一些具体罪名,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尽管如此,此次的修改版本至多是一个增订本。我想,如果可能的话,在不远的将来能完成真正意义上的修订本。

在本书的编写和出版过程中,得益于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图书事业部主任李霞副编审、冯益娜副编审和责任编辑陈新旺的关心和帮助。他们每个人的贡献都极大地促成了本书的完成。

最后,谨以此书第三版纪念我的老师甘雨沛教授和杨春洗教授。

郭自力

2005年8月26日

北京大学蓝旗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