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金瑞林,主编,男,1931年生于河北。195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并留系任教,任北大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曾任北大法律学系副系主任、北大环境科学中心副主任以及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科学顾问,兼任中国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学会副理事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法律顾问、全国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主要致力于环境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中国高校法学院最早开设《环境法学》课程和招收环境法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曾参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所有重要环境法律的起草、修订或审定工作。曾多次主持中日、中美环境法学术交流会并分别出版了中、日、英文版环境法学术论文集。在国内外发表论文数十篇。主要著作有:《环境法——大自然的护卫者》《环境法学》(主编)、《中国环境保护法教程》(英文版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编)以及《中国环境法》《中国环境与自然资源立法若干问题研究》等。
汪劲,副主编,男,1960年生,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核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中方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会长。曾赴日本法政大学大学院留学,任瑞典乌普萨拉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环境法、自然资源法。多次主持和参加国家和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和审定工作,在国内外发表论文数十篇。主要著有《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环境立法目的论》《环境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法学规划教材)、《日本环境法概论》《环境法治的中国路径:反思与探索》《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中国环保法治蓝皮书(1979—2010)》等著作。
王灿发,男,1958年生,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环境法、国际环境法。多次参加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和审定工作,发表论文数十篇。主要著有《生物安全国际法导论》《环境法基本问题新探》《环境法学教程》《环境保护四法一条例诠释》等。
宋英,女,1960年生,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项目专家,曾任伦敦大学、纽约大学、意大利欧洲大学研究院、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环境法、欧洲联盟法。曾参加全国人大环境立法工作,在《中国国际法年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
王社坤,男,1979年生,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领域:环境法、自然资源法。多次参加国家和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或修改工作。在《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环境保护》《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和评论三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含合著)三部、参编教材五部、译著(合译)一部。
严厚福,男,1982年生,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环境法。多次参加国家和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或修改工作。在《北大法律评论》《法学》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合著)和教材各一部、译著(合译)两部。
裴敬伟,男,1979年生,法学博士,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日联合培养博士生,曾赴日本早稻田大学、国士馆大学留学。主要研究领域:环境法。多次参加国家和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或修改工作。在《法学评论》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译著一部、合作出版学术专著、教材各一部。
舒旻,女,1980年生,法学博士,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任加拿大北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荷兰蒂尔堡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环境法、国际环境法。多次参加国家和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或修改工作。在《环境保护》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含合著)六部、参编教材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