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得一知己
我从教堂回到鲸鱼客店,发现季奎格孤身一人在那儿;他在神父为大家祝福之前一些时候就离开了教堂。他坐在炉火前的一张长椅上,双脚搁在炉沿上,一手拿着他的那个黑人小偶像,凑近了,死死盯着它的脸,用一把大折刀轻轻刮它的鼻子,同时自顾自地哼着一种异教徒的曲调。
可是我这一回来就打扰了他,他收起了偶像;过不一会儿,他走到桌边,拿起了一本大书,放在自己膝头,数起书页来。依我想,好像每数五十页必停一停,小心在意,极有规律;停下后茫然望望四周,发出一声拖长了的表示惊奇的唿哨声,然后接着数下一个五十页。每次他似乎都是从一数起,像是五十以上他不会数似的,而且只在发现合起来有那么多个五十页,才引得他对书页数量之巨大表示惊诧。
我坐下来,津津有味地观察他。他虽是个蛮子,脸破相破得极难看——至少我认为极难看——然而他的面容中有些使人颇觉可亲的东西。人无法掩藏灵魂。透过他刺在身上的怪异的花纹,我想我看到了一颗纯朴正直的心的迹象。在他的大而深陷的、漆黑的、无所畏惧的眸子里,闪着敢与千百个恶魔相斗的眼神。此外,在这个异教徒身上有着某种崇高的气度,这气度连他的粗野举止也不能完全破坏。他看来像个从不对人胁肩谄笑、也从不受人恩惠布施的人。他的前额突出,不知是不是由于他剃了光头,这前额才显得特别无拘无束而又开朗,而且比不剃光头显得更为气度宽广,这一点我可不敢断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头颅从颅相学观点看,实在不同凡响。说起来也许有点儿可笑,他的头颅令我想起常见的华盛顿将军的半身塑像上的头颅。它在眉际以上形成长长的逐渐后缩的斜坡,而双眉则同样非常突出,犹如两个上部林木茂密、伸入海中的海岬。季奎格可算是食人生番中长成的乔治·华盛顿。
在我多少装作望着门窗外的暴风雨,其实正如此细细端详着他的时候,他却始终不曾注意到我的存在,连一眼都懒得望我,似乎只是全神贯注于数那本奇书的页数。想到昨晚我们两人睡得何等亲近,特别是想到早晨醒来发现他的一条胳膊亲热地搂着我,我觉得他此时的冷漠十分奇怪。话说回来,蛮子都是些怪人,有时候你简直不知如何看待他们。他们开头总是非常吓人,他们那种沉着而淳朴的全神贯注的神态似乎出于一种苏格拉底式的智慧。我还注意到季奎格从不和客店中其他海员来往,即使来往也极少见。他谁也不主动接触,看来不想扩大他的相识的圈子。所有这一切在我看来非常古怪;可是,细想一想,这中间有着某种近乎崇高的东西。眼前这个人离家大约有两万哩(这是说如果按照途经合恩角[1]的路程计算的话,而经合恩角也是他回家惟一可走的途径),置身于对他来说其陌生程度无异于木星人的人群之中,却能处之泰然,保持着高度的安详,日与他们为伴而无丝毫怨艾,始终不失自己身份。不用说,这里有高妙的哲学意味,虽说他无疑从未听说过有哲学这样一种学问。不过要当真正的哲学家,我们凡人也许不应该意识到自己在这般生活,这般追求。当我一听到某某人自称是位哲学家时,我就能断定他一定是像那个消化不良的老妇人那样,把“自己的消化器官破坏了”。
我坐在那间当时冷冷清清的房间里;炉火低燃,已到了最初烧得很旺,烧暖了空间之后的温火阶段,火光的亮度正好让人看得见它;黄昏的阴影和鬼魅聚集在门窗周围,往里瞧着我们孤零零不言不语的两个人。屋外暴风雨一阵紧似一阵地轰响。我开始有一些异样的感觉,感觉身内有什么在溶化。我的破碎的心和疯狂的手不再去反对那虎狼世界。这个使人安心的蛮子已经改变了它。他坐在那儿,他的漠然无动于衷本身象征着一个其中并无暗藏着的表面文明的伪善和貌似和善的欺诈的天地。尽管他野性十足,模样儿好不刺眼;然而我却开始感到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吸引我向他靠拢。而那些这般吸引我的东西正是大多数其他人避之惟恐不及的。我心想:既然基督徒口中的善心已被证明不过是空洞的表面文章,我倒想交一个异教徒的朋友试试。我把长椅朝他挪了挪,作了一些友好的手势和其他表示,同时想尽一切办法和他交谈。一开头,他并未留心到这些企图接近他的姿态,但当我提到昨天晚上他善意接待我的种种,他马上用手势问我:我们是否还要同睡一床。我告诉他是这样;他知道了像是很高兴,也许还有点儿得意。
接着我们一同翻阅那本书,我努力向他解释印书做什么以及书中不多几张插图的意思。就这样,我很快引起了他的兴趣,由此我们转而千方百计疙里疙瘩地交谈起这个有名的城市有些什么景致可以观看。紧接着我提议两人一块儿抽几口烟;他便拿出烟袋和斧子烟斗,不声不响地请我抽上一口。于是我们坐着你一口我一口地抽起他的野蛮烟斗来,并且按时在两人之间递过来递过去。
如果说在这个异教徒的心中本还存着对我冷漠的冰块的话,那么,经过这阵子抽得愉快而融洽的烟,冰块很快就溶化了,我们成了好朋友。他似乎十分自然地喜欢上了我,无须别人嘱咐,正如我喜欢上他一般;烟抽过以后,他把他的前额抵住我的前额,拦腰抱住了我,嘴里说我们俩,按他的家乡用语来说,从此结了婚,意思是我们成了知心朋友;如有必要,他乐意为我去死。换个本国人,这种突然迸发的友谊的火焰未免来得太早了,此事要多加提防;但对这个淳朴的蛮子来说,这些老规矩就不适用了。
吃过晚饭,又聊了一阵,抽了一阵烟,我们便一起回房。他拿出他的涂了香料防腐的头颅送给我;又取出他的大得无比的烟荷包来,手伸到烟草底下,掏出三十块左右银元,摊在桌上,然后机械地把它们分成同等的两份,把其中一份推给我,说那是我的。我正要责备他;可是他把银元倒在我的裤兜里,从而使我作声不得。我让钱留在兜里。接着他着手做他的晚祷,取出他的神像,揭走了纸包的护板。从某些手势和其他迹象看,我想他非常希望我和他一起做晚祷;但明知下文会是怎样,我还是思谋了一阵,考虑如果他邀请我,我是照办还是不照办。
我是个真正的基督徒,出生并成长于万无一失的长老会教会的怀抱中。我怎么能和这个野蛮的偶像崇拜者共同礼拜他的那块木头呢?可是礼拜是什么?我想。难道你,以实玛利,真的以为天与地(异教徒和一切都在内)的宽厚仁慈的上帝可能忌妒一小块无足挂齿的乌黑的木头吗?不可能!可是礼拜是什么?执行上帝的旨意——这就是礼拜。上帝的旨意又是什么?你希望别人如何待你,你便如何待人——这便是上帝的旨意。眼下,季奎格就是这个“别人”。你希望这个季奎格如何待你呢?不用说,和我一起做我的独特的长老会式的礼拜。因此,我一定得和他一起做他的礼拜。所以我一定得变成偶像崇拜者。于是我点燃了那些刨花,帮着树起那纯朴的小小偶像,和季奎格一起用烤煳的面包祭他,在他面前拜了两三次,亲吻他的鼻子;完成了这些仪式之后,我们便脱衣上床,自问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这个世界。不过在入睡之前,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天。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不过朋友之间要说些吐露心事的话,没有比在床上枕边更合适的地方啦。据说夫妻就在枕边彼此向对方敞开心扉;有些老年夫妇常常卧床回首话当年,一直话到天亮。因而同样,我和季奎格躺着,在我们的心灵的蜜月之中——宛如一对亲热的爱恋着的夫妇。[2]
[1] 位于南美洲最南端的一个小岛的海岬,属智利。
[2] 企鹅古典文学丛书中《白鲸》的编者和评注人哈罗德·皮佛教授在本章末的评注中把以实玛利和季奎格的遇合和《鲁滨孙飘流记》中鲁滨孙和星期五的遇合作了意味深长的对比,指出前者实是对后者的一次批判。季奎格和星期五同为食人生番,本性都极善良。而美国佬以实玛利和英国约克郡人鲁滨孙·克罗索都自认为非英国国教徒。
然而两书在写两次类似的遇合时,在处理文明的白人和食人生番的关系上可以说截然相反。鲁滨孙·克罗索与星期五的遇合结束了二十八年的荒岛上的孤独生活,标志着前者闯一条人生新路的行程的终结。两人的关系是按前者的要求决定的。只是在把星期五改造成为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以后,鲁滨孙才声称“我开始真的爱上了这家伙”。而以实玛利则从一开始就承认那位文身的蛮子和他是一种互为伙伴的关系。本章描写了两人平等的人格和平等的交往。这在世界文学名作中都是罕见的。而在以后《如此斋戒》中写以实玛利也想试着教化季奎格时,梅尔维尔几乎是在讽刺地模仿《鲁滨孙飘流记》的有关章节。我们不妨说,梅尔维尔笔下的季奎格这个人物反映了作者的创作个性和思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