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无字 1
一
尽管现在这部小说可以有一百种,甚至更多的办法开篇,但我还是用半个世纪前,也就是一九四八年那个秋天的早上,吴为经过那棵粗约六人抱的老槐树时,决定要为叶莲子写的那部书的开篇——
“在一个阴霾的早晨,那女人坐在窗前,向路上望着……”
只这一句,后面再没有了。
这个句子一撂半个多世纪……
二
她为这部小说差不多准备了一辈子,可是就在她要动手写的时候,她疯了。
也许这没有什么值得遗憾的地方,个案,不过于造就那个案有关联的事物才有意义,对他人,比如说读者,又有什么意义呢?
而且这件事也不值得大惊小怪,每时每刻有那么多人发疯。事实上你并不能分辨与你摩肩接踵,甚至与你休戚相关的人,哪个精神正常,哪个精神不正常。
但吴为的疯却让人们议论了很久。
当然,这不仅和她是一个名人有关,还因为她从小到老,一言一行,总不符合社会规范,在她那个时代、那一代人中间,甚至说是很不道德。哪怕与她仅有一面之交的人,也能列举出她的种种败行劣迹——虽然现代人会对此不屑一顾。
所以她的疯,在疲软的、需要靠不断制造轰动效应来激活的人际社会,实在是个再好不过的谈资,至少有那么一会儿显得不那么萧条。
在她发疯之前却没有显出蛛丝马迹。
相反,据她的一些朋友说,她甚至活得意趣盎然——
就在不久前,由她出面,为一位年届八秩,门前车马稀落的前辈,安排了一个生日聚会;
她刚从西藏旅游回来,给每个朋友都带了礼物,那些礼物品位不俗,总能引起朋友们的意外喜悦;
还给自己买了一套意大利时装,据说价格不菲;
又请了几次客,并亲自下厨,偶尔露峥嵘地做了一两个菜,在她并不稳定的厨艺纪录上,那几道菜肴的口味真是无可挑剔;
还有人说,在一场盛大的、庆祝什么周年的文艺活动中看到她,装扮得文雅入时;
…………
一个要发疯的人,怎么可能对已经沦落到不三不四的日子,还有这样的兴致?
在别人看来,她的发疯实在没有道理——不幸如叶莲子者并没有疯,吴为又疯的什么意思?
虽然她发疯的那天早晨,有位记者打过一个电话,开门见山地问:“听说你有个私生子?”
她语焉不详地放下了电话。
想不到三十多年后,还有人,特别是一个男人,用这个折磨了她一辈子的事情羞辱她。
但她已不像三十多年前,如美国小说《红字》的女主人公那样,胸脯上烙一个大红A字,赤身裸体地成为众矢之的,任人笑骂羞辱而入地无门了。
要是这样的羞辱能解救她反倒好了。惨就惨在她的伤痛是这样的羞辱既不能动摇,也不能摧毁的。
有多少年,她甚至期待着这样的羞辱,以为如此可以赎去她的罪过,按照以毒攻毒的赎罪理论,总有“刑满释放”的一天。
这种电话算得了什么!比这更惨绝的羞辱她忍受了几十年,可她的灵魂从未感到轻松,没有,一点儿也没有。不但没有,反倒越来越往深处潜去。
有那么一天,她豁然开朗,便不再空怀奢望,撑起心肠,归置好她的万千苦楚,明明白白地留下一处规矩方圆的地方,端端正正地安置好这只能与她同归于尽的耻辱。
每当想起这些,她的眼前就漫起一片冥暗、混沌。在那冥暗混沌之后,一道咫尺天涯、巨无尽头、厚不可透的石墙就会显现,渐渐地,又会有一束微光射向那石墙的墙面。
那束微光的光色,与叶莲子去世数天后她看到的那缕暗光的光色分毫不差。在那个凛冽的冬日,她趁黑夜尚未交割清楚的时刻去到天坛公园,并在那几百年来不知存储了多少奇人脚步的小径上流连。一板一眼,按照一位据说能开天眼的高人指点,应在受到无论什么由头的惊吓时猛然回头——突然,她被凌空飞来的一嗓剧嗽吓得一惊,回头一看,果然有一缕暗光在她身后一闪即逝,据说那就是母亲对她最后的关爱、眷顾。
回家的路上,天色仍旧晦暗,她走在行人还很稀少的路上,仰面朝向沉暗的天幕。那时,只有众生顶上的苍穹才能包裹她的创痛,且得是不见光明的、晦暗的。除了这晦暗的苍穹,一事一物似乎都在不过几步之遥却无望消抹的距离之外冷眼相望,毫无恶意却着实戳痛着陷于孤绝的她。
走着走着,她猛然看见天幕上出现了一个大大的“恕”字。
这个“恕”字,是她很少想到、也很少用到的一个字,遍查她所有的作品,的确很难找到。
“恕”字和“谅”字不同,它只能解释为对他人所犯之大罪,相对于以牙还牙这一极端的另一种极端,如宽恕、饶恕、恕罪等等。那恰恰是叶莲子的典型语言,是她从幼年时代就沦落于苦难之中学会的第一课:如何掂量这个世道的轻重?
这不也是对吴为不孝的回答?
在重要的关节上,吴为总能于冥冥中看到什么文字或是形象。
好比每每面对那石墙,便会在溟濛中看到有铭文在墙上时隐时现,铭刻着与她休戚相关而又不可解读的文字。起先那铭文像是刚刚镌刻上去的,而后又像遭风霜雨雪的经年琢磨,反倒越来越深地蚀入石墙,或者那石墙如血肉之躯不断生长,渐渐将那些文字无痛无觉地嵌入自己的身坯。
那是一种莫测的、说有形又不可见、说无形又很具体的力量,日夜镌刻不息的结果。
之后,她安安静静地吃完了一顿早餐,包括一片奶酪,一片抹了黄油和果酱的烤面包片,一杯咖啡和一杯牛奶,一只很大的梨,然后去厨房洗刷她用过的餐具。
她刷得很仔细,连叉齿中间的缝隙,也用洗洁布拉锯般地擦了很久。
到了二十世纪末,除了英国的皇家御厨,或是已然寥若晨星却仍固守旧日品位的高档饭店,或是某个冥顽不化的贵族之家,还有多少人在擦洗餐具的时候,擦洗叉齿中间的缝隙呢?
可能因为她是作家,对细节有着非常的兴趣。
当初,从方方面面来看,胡秉宸和吴为还分别处于两个极端到绝无碰撞可能的地界时,吴为正是惊鸿一瞥地从胡秉宸一个站姿断定,总有一天,他们之间必有一场大戏上演。
而胡秉宸的触点却截然不同。他在对吴为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首先认识的是她的舌头。
事实上,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即便不在茫茫的大雪中,他也不可能看见吴为的舌头,但他一直固执地认为,他看到了她的舌头。
在几十年前那场茫茫大雪中,胡秉宸走在“五七干校”四野空寂的田间小路上,正享受着一刻“独处”的自在,却迎头撞见一个女人站在旷野里。
像大多数有了阅历的人那样,他已经非常习惯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扮演一个角色。
但他自己也不甚明白,如他这种背景的人,大方向尽可无穷变幻,而诸多最具本质意义和再生能力的细节却难以泯灭。即便有所改变,也不过是一时一事的权宜之计,也可以说,是一种自觉或是不自觉的韬晦,一旦环境有变,仍会还原旧我。由于他的执着或软弱,清醒或迷茫,不论旧我或角色,都已深入骨髓,有时连他自己也难以区分哪一个是真正的自己。
好比对“独处”的这份心领神会。
那时,他刚刚从“文化大革命”强加于他的种种罪名中解脱出来。
凛冽的风雪裹挟着、抽打着他,有如置身一场冬浴,五脏六腑、从里到外,感到了一番略带刺痛的洗刷。他一面享受着这沐浴后的洁净,一面眯着眼睛回想历次政治运动,因了他的睿智、严谨,更因了他的幸运(纯粹是幸运吗?)而从未伤及皮毛,惟独“文化大革命”未能幸免……
在这之前,也不是没有过独处独省的时刻,但他的思绪总是零乱驳杂,而这一天却流畅顺达。也许那一日四野飞絮,渺无人迹,天地间有一种混沌初开的气势,面对混沌初开的浩淼,难免让人生出沉潜其心、细说从头的心思。
要是人们以为他在怜惜抚爱自己,可就小瞧他了。像他这种从小就在“场面”中浸润的人,这一次落难真算不了什么。
出于对历史的爱好,他禁不住把纵横上下几十年的经历,当做一个宏阔的题目来温习。
他不曾意识到,这温习早已成为一部乐曲中的主旋律,曾在,也将在他生命的每一个乐章中反复出现。而每一次出现,都像《命运交响曲》中那几声敲打命运之门的重击,反复叩问着一个世纪的疑惑。
或许他本来就是那疑惑中的一个部分,这温习也就始于疑惑,止于疑惑,终究不得其解,长期处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
一阵劲风平地旋起,在风雪强劲的旋涡中,他平添了身不由己、飘浮悬坠的感觉。
从幼年时代起,抱负远大、方方面面堪称卓异的胡秉宸,不得不在这风雪交迫的裹挟中,发出“嗨——”的一声长叹。
也许因为他的漫想。
也许因为那雪。他突然想起祖宅里那几棵腊梅,还有腊梅散发出的淡极并沁着泥绿色的幽香。
那祖宅早已隐去,就像从未存在过地消失在他以后的空间里。可彼时彼刻,他却毫无道理地想,他没有在那宅子里白白生长。他的作为,他的遭际,似乎都与那老宅子不无关系。
否则当时他也不会有一份心情。正是这一份心情,才使他对迎头撞见的那个女人发生了兴趣。
纷纷扬扬的大雪模糊了她的身影和她身后的老树、丘陵,还有丘陵后的山峦、灌木、田野。他只注意到她奋力向上伸展着躯体,长伸着舌头,专心致志地去承接那根本不可能接住的雪花,却没有注意到,当所有“五七战士”都在这大雪纷飞的日子偷得一日闲地拥在炉边取暖的时候,这女人却优哉游哉,独自潜入雪寰那份“野渡舟横”的情致。
他马上拐入另一条小路,爬上一道小丘,在确信无人发现的情况下,对这个景致注视了一会儿。
从田埂上跑来一只摇头晃脑的狗。只见她弯下身子,在雪地上拢起一捧雪攥成雪球,向那只狗打去。她没有打中,狗儿却兴高采烈地欢叫起来。
她似乎也没有想要打中的意思,只是因为这雪、这狗、这了无人迹,才想攥一个雪球。
他突然涌起一阵冲动,想要攥个雪球向她甩去,相信一定甩中。随即又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实在荒唐。
然后嘴角上带着一抹连他自己也不曾察觉、不曾了解其含意的笑意离开了,随即也就忘掉了这个大雪纷飞的日子和雪中这个独一无二、不意之中闯入他视野里的女人。
不过他小看了那一个雪日的经历。
只有在后来和吴为的邂逅中,这个雪日的情景才重新浮现出来,并常常用来佐证他对她的爱始自彼刻、年深日久、源远流长,而并非因为吴为后来地位的变化。
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如果人们把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情翻来覆去想了又想,最终就会为那事情找到一个他自己也深信不疑的源头。
而这的确是个很好的铺垫。
至少说明他对她的“印象”自彼而始。
三
同样,吴为这个擦洗叉齿的细节就有点耐人玩味。
四
正在她擦洗叉齿间的那些算不得污垢的污垢时,电话又响了。她想,可能又是那个记者,便有了准备地去接那个电话。
但不是那记者,而是一个久已不见的胡秉宸的熟人。他又说天气又说股票又说儿女们的出息……突然猝不及防又并非十分意外地向她一袭:“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不过我是不相信的……大家都说你把胡秉宸一脚踹了,又嫁了一个比他有钱有势的人。”
开始她还真以为是误会,“人们是不是听错了,把胡秉宸再婚当成了我?”随即想起,她已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有谋有划的流言了。
更有一种说法是她长期滞留国外,又嫁了个“老外”,她是彻底地把胡秉宸抛弃了,所以根本不给胡秉宸写信,他连她在国外的行止都无从得知。
难道他多次要求离婚,乃至到了叩首相求,言称全家老少将会为此感谢她大恩大德的信,没有寄到她的手中而是寄到外星去了?幸好她把那些信都交给了律师。可她有必要让律师将那些信公之于世,或是影印给所有认识他们的人吗?
而她不正是为了逃避胡秉宸蓄意制造离婚口实——哪怕一个茶杯放得不是地方也成为闹事的借口——才不得不效仿当年的托尔斯泰,逃离在外,有家不能归的吗?
在一个家庭里,如果配偶中一方已经打定主意离婚,那么,类似一个茶杯放得不是地方的细节实在太多,不胜枚举。对这样的不胜枚举,吴为这种只有小聪明却无雄谋大略的人,是太缺乏胜任能力了。除了逃遁,“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还有什么盾牌可以抵挡?
胡秉宸要求离婚,自然有他要求离婚的道理,但这无论如何只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
她到底是嫁了一个比胡秉宸更有钱有势的人,还是嫁了一个“老外”?
可惜她太老了,否则他们说她当街卖淫也未可知。
在胡秉宸和她离婚之后,不知道谁在运作这样的舆论,沸沸扬扬,很有成效。
这就是她在和胡秉宸近三十年的关系中,甚至他们离婚以后,事无巨细都得面对的局面——永远处在四面埋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