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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腹腔镜肝脏切除术的禁忌证
腹腔镜肝脏切除术专家共识(2013版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肝脏学组制定)提出腹腔镜肝脏切除术的禁忌证[3],除与开腹肝切除禁忌证相同外,还包括:不能耐受气腹者;腹腔内粘连难以分离暴露病灶者;病变紧邻或直接侵犯大血管者;病变紧邻第一、第二或第三肝门,影响暴露和分离者;肝门被侵犯或病变本身需要大范围的肝门淋巴结清扫者。
此外,腹腔镜治疗肝胆管结石病的专家共识(2013版)[6]补充了腹腔镜手术治疗肝胆管结石病的禁忌证:①合并严重胆汁性肝硬化及胆源性门静脉高压症,肝门区静脉重度曲张,肝功能Child-Pugh C级或严重失代偿者。②合并重度肝脏萎缩-肥大复合征,肝门严重转位或肝门区胆管纤维化、狭窄者。③术前检查或术中证实合并胆管癌变且已累及重要管道结构,腹腔镜下无法切除重建者。
综上所述,把握好腹腔镜肝脏切除术的适应证及禁忌证,依据所处医院的条件及自身能力与经验来选择适宜的病例,有助于提高腹腔镜肝脏切除术的成功率及疗效。但上述腹腔镜肝脏切除术的禁忌证是相对的,随着机器人外科手术系统的应用,大范围肝门淋巴结清扫、血管及胆管重建已不再是禁忌。相信随着腹腔镜肝脏切除技术瓶颈的不断突破,其适应证亦会不断拓展。对于有丰富腹腔镜肝脏切除术经验的医师,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前提下,可进行现有适应证以外的尝试探索。
王晓颖 周俭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复旦大学肝癌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