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心肌梗死溶栓的教育
一、溶栓的适应证
(1)无条件施行介入治疗或患者就诊延误,转送患者到可施行介入单位将会错过再灌注时机,如无禁忌,应立即行溶栓治疗。
(2)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导联ST段抬高(胸导联≥0.2mV,肢导联≥0.1mV),或病史提示急性心肌梗死伴有左束支传导阻滞,起病时间<12小时,患者年龄<75岁。
(3)ST段显著抬高二尖瓣关闭不全患者,年龄>75岁,经慎重权衡利弊考虑。
(4)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发病时间已经达12~24小时,但仍有进行性缺血性胸痛,广泛ST段抬高者也可考虑。
二、溶栓的禁忌证
(1)既往发生过出血性脑卒中,6个月内发生过缺血性脑卒中或脑血管事件。
(2)中枢神经系统受损,有颅内肿瘤或畸形。
(3)近期2~4周有活动性内脏出血。
(4)未排除主动脉夹层。
(5)入院时有严重且未控制的高血压>180/110mmHg或有严重高血压病史。
(6)目前正在使用的抗凝药物或已知有出血倾向。
(7)近期有2~4周创伤史,包括头部外伤;创伤性心肺复苏时间>10分钟。
(8)近期有<3周外科大手术;近期曾有不能压迫部位的大血管穿刺术。
三、溶栓药物的选择
溶栓药物的选择一般为尿激酶、链激酶和重组组织型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替奈普酶、阿替普酶)。
四、溶栓再通的标志
(1)心电图抬高的ST段于2小时内回降>50%。
(2)胸痛2小时内基本消失。
(3)2小时内出现再灌注性心律失常。如短暂的加速性室性自主节律,房室或束支传导阻滞突然消失,或下后壁心梗的患者出现一过性的窦性心动过缓,窦性传导阻滞或低血压状态。
(4)血清CK-MB酶峰值提前出现(14小时内)等。
五、溶栓后并发症
(1)全身出血不止(如眼结膜出血、鼻出血、牙龈出血、消化道出血、尿道出血、呼吸道出血等)。
(2)脑出血。
(3)溶栓后无效,出现恶性心律失常,病情继续恶化。
(4)药物过敏。
(5)溶栓后再次发生梗死。
六、溶栓时的配合
(1)绝对卧床休息,注意保暖,有疼痛者及时告知护士予以止痛治疗;保持环境安静,勿受刺激。
(2)密切心电监护,观测生命体征、神志、尿量,保持静脉通路的畅通。
(3)密切观察是否发生并发症,如心脏破裂、室壁瘤、乳头肌功能失调或断裂、再次栓塞。
(4)供给足够的氧气,一般给予3~4L/min,病情稳定后持续吸氧1~2L/min。
(5)配备抢救物品、除颤仪、气管插管盘。
七、溶栓后的教育
(1)积极治疗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等。
(2)合理调整饮食,适当控制进食量,禁忌刺激性食物及戒烟酒,少摄入动物脂肪及胆固醇较高的食物。
(3)避免各种诱发因素,如紧张、劳累、情绪激动、便秘、感染等。
(4)注意劳逸结合,当病程进入康复期后可适当进行康复锻炼,锻炼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是否有胸痛、呼吸困难、脉搏增快,甚至心律失常等。一旦出现血压及心电图的改变,应停止活动,并及时就诊。
(5)按医嘱服药,随身常备硝酸甘油等保护冠状动脉的药物,并定期门诊复查。
八、活动时间循序渐进
(1)急性期绝对卧床一周,保持静态,避免搬动;第二周可坐起和离床站立,可在室内行走。如心电图稳定,没有胸痛的患者活动时间可以提早。
(2)以有氧运动为主,如步行、慢跑、骑自行车、打太极拳等,以不引起任何不适、心率增加10~20次/分为准。若运动时心率增加超过20次/分、收缩压降低超过15mmHg或出现心律不齐,则应减少运动量,回到前一阶段。
(3)运动应有序、有度并持之以恒地进行。初始运动时间是6~10分钟,随着对运动的适应和心功能的改善,可逐渐延长每次运动持续时间至30~60分钟。
(修订日期:2017-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