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新春的期盼
尊敬的各位局长:
大家好!
新春上班第一天,有位局长打来电话说:非遗的文件雪片一样,把局长们的头皮都抓烂了。的确,2012年刚来到,仅仅在春节前的20天里,我厅已下发了15个非遗方面的文件(10个文件用厅里文号,5个文件用抄告单)。春节,人家送年货,我们送文件大礼包。
我总觉得,当下文化发展的大机遇,也就半年。大家都说,十七届六中全会是春风,是东风,是掀起新热潮。我认为六中全会是机遇,机遇之鸟站在肩膀上,你还在发呆,那就错失机遇。待十八大召开,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科教文卫体,老少工青妇,老少边远贫,各项工作铺天盖地,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又转移了,工作重心也转移了,那个时候文化不可能摆到最重要的位置。机不可失,时不再来,那就抢抓机遇吧。我恳切地期盼各位局长都有这般认识,有这样的共识,有这么一种紧迫感。在这也许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做好几件事:
一是编制出台当地“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等。我厅编制出台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具体实施非遗抢救保护等八大行动计划(请见浙江非遗网)。盼望各地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脑子里要有根弦:非遗很重要。规划是个纲,纲举目张。规划是个大口袋,什么都可以往里边装。通过出台规划,通体构思、整体设计,长计划短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序地推进事业的发展。
二是推进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建设。目前,在当地编制部门的支持下,全省11个设区市,均已建立了非遗保护中心。90个县(市、区)已经有76个建立了非遗保护中心。这些机构的建立,对于促进非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非遗法的贯彻落实,一项事业的推进,必须有机构办差,有人办事。已经建立非遗保护中心的市县,应当争取有正式的编制,有三五个人的编制。目前,开化县核定了5个编制,泰顺县确定了6个编制,桐庐县确定了10个编制(4个非遗编制, 6个叶浅予纪念馆编制,打通了使用)。还没有建立正式非遗保护工作机构的县(市、区),务请抓紧向地方政府和编制部门申请支持。
三是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浙江非遗保护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既要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还要争取把“蛋糕”做大,争取有一定的额度和幅度。海宁市在每年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 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开化确定人均1.5元为非遗保护资金额度。各地应当科学测算,以确保非遗事业发展所需。
四是积极推进非遗馆建设。不管东西南北风,抓好设施不放松。以不变应万变。既要抓好文化遗产日、传统节日、文化节庆等各种展演展示活动,更要注重经常性的、日常性的非遗展示阵地建设。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题性的;可以是官办的,也可以是民办的;可以是静态为主的,也可以是动静结合的;可以是有围墙的,也可以是没围墙的。各级各类非遗馆建设,是阵地、是平台、是窗口,也是守护人民的精神家园。
五是推进各类非遗保护传承载体建设。如我厅公布的非遗传承基地、非遗传承教学基地、传统节日保护基地、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非遗旅游景区、非遗宣传展示基地、非遗生态区建设、高校非遗研究基地等。各地可以参照。四面点火,四处开花,星罗棋布,五花八门,推进非遗融入社会、融入生活、融入群众。发挥非遗的资源优势,发挥非遗的功能作用。
在此,敬请各位局长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一鼓作气,再接再厉,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于2012年新春上班第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