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产业大起大落倒逼深化改革
第一节 两封信叩开改革大门
1994年全国春茧收购工作结束后,江苏省丝绸总公司、江都丝绸总厂张有龙等11名厂长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总干事、研究员季崇威,分别给国务院领导和有关单位写信,反映当年江苏省春茧收购秩序混乱,价格暴涨,“大战”再起,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国务院国务委员陈俊生和国务院副秘书长何椿霖批示,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就来信反映的问题向外经贸部、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等单位了解有关情况,做了初步研究后,于1994年8月5日向何椿霖作书面报告。
报告说,当年3月,为防止出现蚕茧大战,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桑蚕茧收购经营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4〕11号),重申了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蚕茧收购继续由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丝绸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继续实行桑蚕茧国家定价;贯彻“巩固提高,稳步发展”的蚕茧生产方针。电报下发后,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又联合下达了《关于加强桑蚕茧统一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对如何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蚕茧收购工作,5月16日,李岚清批示:“请外经贸部牵头组织工作组赴敏感地区督促检查”。6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对安徽省反映“鄂豫皖边缘地区蚕茧大战一触即发”的信息批示:“岚清同志:蚕茧大战即将爆发,要及时采取措施,请予批办”。李岚清6月8日再次批示:“请外经贸部有关部门去敏感地区检查”。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外经贸部与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中国纺织总会及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等有关单位于6月初组织了3个检查组分赴江浙沪、苏豫皖和四川(重庆)等主要产区开展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各主产区都十分重视春茧收购工作,大部分对国务院和外经贸部、工商局的通知都是认真执行的,但也有个别地方对此重视不够,或从局部利益考虑,没有严格按规定的政策执行,从而出现了大战的苗头。
报告反映称,江苏省当年全省春茧产量达到150万担,创历史纪录,质量之好也是历年少有的。按照国家定价,每担价格应在750~800元之间,已经比前年涨了150~200元。但从5月底开始收购后,苏中的南通、盐城部分县无视国家政策,擅自把收购价抬到1100元以上,最高价格达到1280元以上。苏中地区高价抢茧之风使苏南的镇江、常州等地的蚕茧收购价也难以控制。据粗略统计,全省春茧平均收购价超过每担1100元。据分析,造成这次“蚕茧大战”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丝厂、绸厂和服装厂盲目发展,加工能力过剩。江苏省生产能力比前年增加近50%,一年需要消耗450万担蚕茧,而全省只能提供300万担。二是体制和人为的因素。从前一年开始,江苏省把蚕茧经营权下放到县,因此保护地方资源就成为县市领导的当务之急。当年省政府发的文件与国务院办公厅的电报精神有些不符,造成一些地方管理混乱,多渠道经营,难以控制。未到收购时节,许多地方就由县长亲自坐镇,一开秤即把价格抬到1100元以上。这次蚕茧大战造成了严重后果,一是由于蚕茧成本过高,将使全省丝绸加工企业出现全面亏损,有些大中型缫丝企业将被迫停产,还将直接影响外贸出口。二是茧价上涨带动原种茧价格盲目上涨,使蚕种场无法承受,秋茧所需蚕种将无法生产和保证供应,对全省蚕茧养殖业是一个打击。报告提出了以下三项建议。
一是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电报通知执行,对江苏省个别地方出现的问题予以坚决纠正。对有错不纠、有禁不止者,要进行严肃处理。另据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反映,受江苏春茧大战影响,最近浙江夏茧收购也出现了蚕茧质次价高的严重问题,建议亦请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尽快发文纠正。
二是理顺蚕茧经营管理体制,制定茧丝绸统一的行业产业政策。目前全国各地的蚕茧经营管理体制不一,但凡贸、工、商、农结合得好的,体制顺的,管理的效果也就好,反之就出现混乱。因此,建议请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牵头工商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对如何理顺体制问题提出建议。
三是严格控制丝绸加工能力特别是县乡以下小丝厂的盲目发展。一方面,要责请各有关主产区政府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可通过新闻、宣传媒体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生产的发展。
8月7日,何椿霖批示“三点意见拟同意,请镕基、岚清、俊生同志阅示”。8月9日陈俊生圈阅。8月11日李岚清批示:“同意所提意见。这是个老问题,三点建议是符合实际经验教训的总结。一是每年收茧季节到来之前,就发通知开会,派工作组到敏感地区坐镇检查,凡是这样做的,情况就好一些。但这不是治本之策。第二条建议是治本之策,即贸工、商、农结合成一体化,在这方面山东做得较好,问题也较少。我已向焕友同志讲过,请他们参考山东经验,下决心解决一下体制问题。丝绸市场主要在国外,我们必须联合对外才对。妥否,请镕基同志批示。”8月13日,朱镕基批示:“请焕友、学远同志阅。关键是省政府要加强对蚕茧市场和价格的管理,而不能放弃领导,让县、市各自为政。看来江苏省要自食苦果。蚕茧市价已比去年抬高一半还在抢购,说明外贸资金失控,请银行注意(此件抄送有关单位并银行)”。
8月25日,国家经贸委接到国务院领导批示。8月26日,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批示“贸商工农如何结合请外经贸司提出意见。”8月29日,国家经贸委分工主管外经贸工作的副主任俞晓松批示:“工贸、农贸、内外贸如何结合,国务院明确交代,要我委多研究,望外经贸司列为重点工作,能从一、两个行业或企业抓出点成果”。
根据国务院领导及国家经贸委领导批示精神,国家经贸委内部以外经贸司为主,相关司局参加,委外联合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等部门通过调查研究,最后就理顺蚕茧经营管理体制,制定统一的茧丝绸产业政策向国务院提出建议。调查研究长达一年多的时间,从茧丝绸产业盲目大发展、高价抢购蚕茧、“蚕茧大战”不止,到蚕茧卖不出去、农民弃桑毁桑、丝绸工业全面亏损,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经历了茧丝绸产业的“火与冰的两重天”。
1995年9月8日,山东省丝绸总公司总经理左淑美给李岚清写信,反映全国茧丝绸行业经营管理秩序混乱,国家蚕茧定价不合理,给山东省及全国丝绸业造成重大损失。来信说明茧丝绸行情已经从“热”向“冷”转化了。来信说,山东省丝绸总公司自1981年成立以来,依靠实体优势,得到了快速协调发展。但1994年后,由于全国茧丝管理失控,部分主产省加工能力盲目扩大,诱发了“蚕茧大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山东蚕茧流失率高达16%,使今年上半年缺三个月缫丝原料,生产受到严重冲击,经济效益受到很大影响。同时,由于国内出口渠道混乱,互相低价倾销,给外商压价创造了条件,造成国际、国内市场茧丝价格均不到位。来信说,山东根据去年出现的价格倒挂问题,一再向上反映,建议今年的蚕茧价格不要动,但5月20日国家计委下文将蚕茧收购价在去年上调48.8%的基础上,今年又上调15.6%。我们仍然严格执行了国家的价格政策,坚持以质论价,全省春茧平均收购价为16.8元/公斤,夏茧为15.18元/公斤(含税)。而国内一些积极要求涨价的省份,却未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江、浙等主产省到夏茧收购时大幅降价。夏茧平均收购价江苏为8元/公斤,浙江为12.6元/公斤。
1995年9月14日,李岚清做出批示:“经贸委、外经贸部:我国的丝绸生产经营体制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刻了,再这样下去,将走向自我毁灭,建议你们抓紧研究,能联多少(主要是主产区)先联多少,总比这样一盘散沙,大战不断要好,请酌。”
1995年11月2日,新华通讯社《国内动态清样》刊登文章反映,今年,我国茧丝产大于销已成定局,丝绸业面临困境。截至目前,60%以上的丝绸加工企业严重亏损,茧、丝、绸出口普遍受阻。蚕茧收购跌价,“打白条”,引起蚕农不满,一些地方出现毁桑现象。据9月初的统计,全国春茧已有60%以上积压在库,干茧下库调出速度远远低于正常年份,各地生丝积压亦有相当数量。目前浙江省还大量积压去年的秋茧,尽管春干茧的调出价格已由今年7月初的每吨5.2万元降至目前的每吨3.8万元,今年春茧库存仍然在70%以上,占用资金约6亿元。江苏省春茧库存亦在70%以上,压库资金10亿元,其中贷款8亿元。四川省由于蚕茧收购价格在国家中准价基础上下浮10%,相对于其他产区具有价格优势,销售情况较好,春茧库存17%,压库资金约1.24亿元,夏茧库存40%,压库资金约1.4亿元;重庆地区春夏茧回笼资金仅15%,库存茧占压资金1.2亿元,丝厂拖欠收购单位资金1.7亿元。资金不能及时回笼,打白条现象在一些地方已出现。据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统计,目前企业桑蚕丝库存比去年增加64%,绸库存增加23%,真丝绸生产已很少。今年春茧质量普遍下降,其中浙江省下降幅度最大,春茧干壳量仅在8.8~9.2克,解舒率为40%~50%。除去自然灾害因素,生产基础不稳定,蚕农和收烘部门管理和质量意识差是今年蚕茧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据了解,江苏省有10万多张蚕种发生了微粒子病而被迫烧毁,蚕农损失近1亿元。根据海关统计,今年1~7月,我国丝绸类商品出口共计约19亿美元,同比减少3.05%。其中丝绸服装出口12.9亿件,数量同比减少32.2%,且下降趋势仍然在继续。如按目前的出口水平测算,预计今年至少将减少出口用丝(主要是服装用丝)1.26万吨,折合减少鲜茧需求约11万吨,年终茧丝库存量仍将上升。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说,要摆脱目前茧丝产大于销的被动局面,解决我国丝绸业的困难,关键要在出口上找出路。丝绸进出口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及有关专家呼吁,国家应加快理顺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的步伐,尽快组建贸工农结合的中国丝绸集团公司。在控制出口总量前提下,提高丝绸商品的出口价格,用出口盈余部分来弥补国内的损失。眼下,当务之急是实现贸工结合对丝绸商品(包括已放开的丝绸服装等)实行统一经营,即统一成交、统一价格、统一贸易做法,扭转我国丝绸出口市场混乱的局面。
1995年11月5日,朱镕基在这期《国内动态清样》上批示:“请岚清、邦国同志阅”11月13日,吴邦国阅。11月20日,李岚清批示:“邦国同志:由国办请国家经贸委尽快提出方案,(我已部署已久)我们听一次汇报,可否,请酌示”。11月22日,吴邦国批示“同意”。领导批示转至国家经贸委,11月29日,王忠禹批示:“确实部署已久,请晓松同志查一下,为什么到现在没有拿出意见,赶快提出汇报意见。”
1996年3月15日下午,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主管对外经贸和国内贸易)、吴邦国(主管工业)、姜春云(主管农业)主持会议,研究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国务院副秘书长何椿霖和国家计委副主任王春正,国家经贸委副主任俞晓松,国家体改委副主任邵秉仕,财政部副部长谢旭人,外经贸部副部长陈新华,农业部副部长洪绂曾,纺织总会会长吴文英、副会长许坤元,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顾二熊,中编办副主任张志坚以及有关部门的业务主管负责同志(国家计委高铁生、曲平纪,国家经贸委孟宪刚、臧耀民、霍建国,国家体改委孙志新、聶高民,财政部王树权、孙晓霞,外经贸部马洪章、武聚仁、陈幼哲,农业部王智才、张国平,纺织总会陈树津、杨永元、蒋衡杰,供销合作总社毕家美、程大鹏,中编办姜贤荣、陆翼鹏)出席了会议。国家经贸委副主任俞晓松就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关于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做了汇报说明。
汇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茧丝绸生产和外贸出口发展十分迅速,但茧丝绸行业的经营管理体制却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严重存在“分散、多头、盲目”的状况:一是农民分散种养,对市场情况不了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二是多头收购,收购秩序混乱,蚕茧大战时有发生;三是缫丝加工能力盲目扩大,供需矛盾突出,一些不具规模、技术水平低的缫丝厂产品质量很差,浪费了蚕茧资源,而一些大中型骨干企业因原料不足而停工减产,造成亏损;四是外贸经营多头出口,低价竞销,国家利益受到很大损失。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迫切需要改革。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提出茧丝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如下。
遵循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要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要通过改革创造条件,按照贸工农一体化,人财物、产供销一条龙经营模式组建中国茧丝绸集团公司。
对缫丝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发展。对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的缫丝厂进行清理整顿、关停并转。
对蚕茧生产、经营、质量、价格等制定法规加强管理。
建立蚕茧市场的宏观调控体系。
为推进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拟成立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具体改革方案。
针对以上汇报,与会各部门进行了议论,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最后,会议认为,目前的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已不适应茧丝绸行业发展的需要,应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当前,茧丝绸行业已面临困难局面。由于干茧积压,茧价大幅下跌已出现农民砍桑情况,生产企业大面积亏损,外贸出口困难,必须抓住时机,加快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提出的改革思路,符合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会议经过研究,议定以下意见:
(1)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自下而上、分步进行的方式对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首先借鉴山东省的成功经验,以主产省为单位成立贸工农、人财物、产供销一体化集团公司,待条件成熟时,再将这些公司联合起来,组建中国茧丝绸集团公司。按照政企分开原则,政府部门要搞好宏观调控,制定发展规划及方针政策。
(2)组建中国茧丝绸集团公司既要坚持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加强和完善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又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注意防止行业垄断。要以资产为纽带,妥善处理好农工贸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特别要注意保护好农民的利益。
(3)为加强对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由国家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成立茧丝绸协调小组,并在国家经贸委内设立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茧丝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茧丝绸行业宏观管理政策、发展规划等具体工作。办公室人员精干,不超过10人。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不取代各部门职能,各有关部门应按其职责,做好工作。请国家经贸委、中编办就协调办公室的职责、编制等问题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定。
(4)加强宏观调控管理,保持茧丝绸价格稳定。为避免因蚕茧价格下跌打击农民生产积极性,要研究建立茧丝绸国家储备制度,地方也要相应建立茧丝绸地方储备制度。
(5)蚕桑研究机构和蚕种场的经营管理要纳入到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中,先由各主产省的贸工农一体化的茧丝绸集团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6)要采取有力措施对缫丝厂进行整顿。关停并转一批规模小、产品质量差的小缫丝厂。对新建缫丝厂要制定严格审批标准,避免盲目发展。要实行缫丝生产许可证制度。要加强对丝绸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
(7)加强对丝绸出口协调管理,完善出口配额的管理办法和出口许可证的审核、发放。也可以考虑配额招标制度。要改变多头出口、低价竞销的现状,搞好联合、统一对外,增强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工作任务和工作方针确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尽快落实组织机构和办事人员。根据李岚清、吴邦国、姜清云副总理在3月15日主持的研究全国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会议上的议定事项,国家经贸委很快提出了《关于组建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以下两项。
(1)协调小组的组织及名称。鉴于茧丝绸体制改革和宏观管理涉及农、工、贸各个方面,协调小组应是一个在综合经济部门统一组织下,跨部委的协调机构。拟由国家经贸委牵头,外经贸部、纺织总会、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中编办等部门参加。组长由国家经贸委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外经贸部、纺织总会、农业部领导担任。其他部委办各出一名主管司局级领导为成员。协调小组在国家经贸委内单设一个精干的办公室,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经贸委确定一位司局级领导担任,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的名称建议定为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
(2)协调小组的任务和职责。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的任务、职责和编制、干部配备,根据会议的决定,由国家经贸委商中编办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定。
1996年4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国阅〔1996〕56号《关于研究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会议纪要》,上述各项内容全部包含其中,国家经贸委提出的《关于组建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的方案》作为附件同时下发。1996年3月15日会议之后,在抓紧组建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同时,国阅〔1996〕56号文件提出的改革和发展任务,亦正式进入贯彻落实的具体运作程序。
1996年5月13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国经贸贸〔1996〕317号文件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成立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有关问题的请示》。请示说,4月9日国家经贸委召开了落实国务院国阅〔1996〕56号文件精神的会议,外经贸部纺织总会、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供销合作总社、中编办等9个部门参加。会上提出了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人员组成名单,讨论了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和任务,并就近期的工作做了部署。
(1)关于协调小组人员组成。按照国阅〔1996〕56号文件精神,成立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报国务院审定。该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调协机构,建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或副秘书长兼任组长,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兼任常务副组长。协调小组除组长、常务副组长外,外经贸部、纺织总会、农业部各出一名副部级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成员为国家计委、国有体改委财政部、供销合作总社、中编办、国家经贸委司局级干部。协调小组成员中的国家经贸委派出人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2)关于协调小组职责和任务。
①组织研究制定茧丝绸行业的发展规划,协调贸、工、农三方面关系,促进全行业健康发展。
②按照政企分开原则,研究制订全国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方案并推动实施。推动成立主产省贸工农、人财物、产供销一体化的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组建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组建中国茧丝绸集团公司。
③推动茧丝绸行业的改组、改造,扶优限劣,整顿生产企业。组织制订新建缫丝厂规定,实行缫丝生产许可证制度。组织对茧丝绸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蚕种的科研开发。
④协同国家计委制定蚕茧统一收购价格标准。研究提出稳定蚕茧价格的具体措施,督促检查各省市蚕茧收购统一经营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厂丝二级储备制度,落实茧丝储备基金。
⑤组织研究完善丝绸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发放办法,组织制定丝绸出口招标办法,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
⑥组织制定全国茧丝绸经营管理的法规、法律文件;组织研究制定蚕茧收烘质量标准管理办法。
⑦完成国务院领导交办事项。
(3)关于办公室编制和开办费。关于办公室的行政编制职数问题,国家经贸委经认真研究,认为按10人编制确难开展工作,建议行政编制核定为12人(暂在国家经贸委总编制内调剂解决)。办公室为司局级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为了有效协调,便于沟通,顺利推动工作,拟由外经贸部、纺织总会和农业部各派一名司局级领导任办公室兼职副主任。办公室办公用房及其他必备条件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解决。开办费拟请财政部适当解决,由国家经贸委同财政部具体协商。
(4)鉴于春茧收购在即,为尽快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4月9日与会各部门建议5月中旬在北京召开茧丝绸主产省工作会议,传达国务院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主产省实行贸工农一体化改革等事项。
何以国务院对茧丝绸产业如此重视?从历史讲,种桑养蚕、缫丝织绸在中国具有五千多年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发明创造,是中国对世界的伟大贡献,是中国人民的骄傲。从现实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茧丝绸产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扩大出口创汇、增加劳动就业、农民致富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以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考虑,这就是为何茧丝绸产业始终能得到国家高层领导十分重视的原因,新中国历届政府都把保护和发展茧丝绸产业视作继承和弘扬祖宗之业的重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