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地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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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抵近十号楼!

深夜十一点整。

漆黑的荒废楼区,没有一扇窗户里有灯光。墙壁上爬满了枯萎的灰色爬山虎,楼脚下堆积着厚厚的落叶,一看就是从秋天开始这里就没人了,积攒了整个秋冬的落叶无人清扫。偶尔听得到快饿死的野猫在冷风中哀鸣。

一个人影从阴暗里行走,扛着一支长步枪。干枯的落叶在他脚下滋滋作响。他找到了一栋小楼,小楼一楼的一扇窗户已经被提前砸碎了。他从砸碎的窗户爬进去,一路上到楼顶。

他站在楼顶环顾四周,随后看向一个方向。远处的街上有一些零星的灯光,微微照亮了他的脸。

炮手,佩衍。

佩衍到屋顶边缘趴下,用步枪指着百米开外。和佩衍所处楼区的荒凉不同,枪口所指之处是一片灯火通明的楼区,街两旁林立着二三层的小楼,洋房式,还有花园。一些卫兵三三两两地在街上走来走去,似乎都有些喝醉了,姿势歪七扭八,三三两两地勾肩搭背,有一个人帽子掉了还不知道。

佩衍用枪口瞄向能看见的每一个人,包括各家窗户里正在用餐的居民和街上的卫兵。他是在记所有人的位置,开打以后狙击手需要控制全场,记住全场情况是必需的准备。

佩衍视力很好,这也是他能当炮手的原因之一。与许多穷人家的孩子一样,佩衍小时候是放羊童,佩衍的童年就是牵着狗在广阔的草地上追羊,一年里有一多半时间在绿色的海洋里奔跑。羊聚在一起吃草时,佩衍就会站在土坡上眺望远方,很长时间注视天地交汇的地方,绿色的草原和碧蓝的天向前纵深万里,在远方合为一条线。在这种远眺中,佩衍养成了惊人的目力。

佩衍记完了全部的人,又把枪口移向远处那些明亮的窗口。佩衍找到了十号楼,先前推测的许缮甲的家。许多衣着华贵的人坐在明亮的房间里,面前的大木桌上放满了菜肴。

他们平静地享用晚餐,丝毫不知道百米开外阴暗的屋顶上,有黑洞洞的枪口正指着他们的头部。

佩衍看见有一扇窗户里吃饭的一家人似乎忽然都笑了一下,大概是全家人吃饭时聊天,聊到了什么开心的事。佩衍忽然生出一种想法,如果现在自己开枪打死一个,爆头,血溅满墙,那桌上的其他人会作何反应?

他们的笑容会僵在脸上吧?会呆住吧?然后……会大哭?不,不会大哭,会先害怕地尖叫,随后一起钻到桌子底下去。还会喊仆人进来把灯熄了,这样房间里一片黑暗,外面的狙击手就威胁不到他们。不过进来关灯的仆人手还来不及摸到电灯开关,就会再被一枪打死。这回房间里的尖叫声肯定更大了。

佩衍把手指搭在扳机上,但并没有按想象的那样开枪。行动计划是爆破十号楼,佩衍的职责是在关键时刻狙杀目标掩护爆破组,而不是提前开枪打乱计划。

佩衍之所以把手指搭在扳机上,是因为距离爆破时间很近了,这时候爆破组应该已经接近十号楼了。伪军卫兵离爆破组的人只有一街之隔,稍有不慎就会暴露交火。

枪声一响,佩衍就会疯狂地飞快射死能看见的卫兵,掩护爆破组的人出来。

……

三个穿黑衣的人影在倾斜的瓦房顶上走动。他们像是一队夜里行走楼顶的黑猫,又像一群古代的刺客。隐蔽又敏捷,在一座座黑瓦屋顶上跳跃前进,只有脚踩瓦片发出的“啪嗒”微响。

前进到离十号楼只有两排房子的时候,三个人影在一座瓦房顶上趴了下来,只抬起头看着前方的洋楼。

“按原计划来。十二点钟我爬到前面那个屋顶,拉火,把两个炸药包扔进去。”徐钰悯说,怀里抱着两个土黄布的炸药包,“你们一看见我扔炸药包,就掉头往回跑,按原定路线回去。”

“明白。”朴姑娘点点头,摸了摸腰间刀鞘里的长刀。李冬裘听说朴姑娘是一等的刀客,砍头如切菜,挥臂一劈血溅三丈,不知道是否是真的。不过现在朴姑娘背的这把刀确实是好刀,李冬裘出发前看到朴姑娘抽出刀刃看了一眼,刀身发着漂亮的冷光。朴姑娘背上还背着步枪,算是三个人里武器最精良的。

“好。”李冬裘借着月光又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步枪,子弹满膛。

靳五并没有和三人一起,靳五守在后面逃跑的路上,那条路上设置了碎石堆里的炸药包,三人爆破完跑到那里和靳五会和,靳五就会引爆炸药包,给他们断后,甩掉可以有的追兵。

宋德岚是为了报徐钰悯的恩才来的便衣队,但由于党派阵营不同,宋德岚只参与情报搜集工作,而不卖命地参与进攻任务。

最终程笠十也还是没有来。本来徐钰悯是想让他来锻炼一下的,但最后定下来的进攻路线需要走屋顶。程笠十是二百斤的大胖子,能不能在屋顶维持平衡不摔下去不说,以他的体重踩在房顶上会让瓦片发出清脆的响声。于是最后徐钰悯为了保证任务成功,还是没有让程笠十来。程笠十当时高兴得浑身颤抖。

因此爆破组只有三人,加上百米外的狙击手佩衍和等着断后的靳五,五个人。

许缮甲的家高墙深院,兵丁环伺,坚固程度不亚于城堡。不过再坚固的城堡也有军队能杀进杀出。便衣队今晚就是这种军队。

“紧张么?”徐钰悯看向朴姑娘和李冬裘,两个人脸板的像石头,于是徐钰悯决定小声说说话缓解两人的紧张情绪。

“敌我众寡悬殊,说一点不紧张是不可能的。”李冬裘警惕地看着前方说。

“还成。”朴姑娘点点头,“比这还刺激的行动我也参加过。”

“什么行动?”徐钰悯和李冬裘有些好奇,异口同声地问。

“我以前在湘北呆过一个月。我为了伪造合理身份,在一个湘菜馆当上菜的服务员。有天晚上我去一个包间里上菜时,听见屋里一桌十几人在用日语讨论间谍行动。他们大概觉得包间隔音,外面人听不到,而上菜服务员都是没文化的穷人,不会听得懂日语,所以谈论起来肆无忌惮。我知道是撞上贼窝了。到楼下去拿第二盘菜时,我把菜倒掉,把三颗手榴弹放进菜盘里。那边蚊虫比较多,上菜的时候有一个锅一样大的圆铁罩子罩着菜盘,不揭开看不见里面装的是什么。”朴姑娘慢慢地讲述,“我就在进门之前把手榴弹拉火,扣上盖子,迅速进去放在桌上,又迅速退出来锁门。我隔着门听,他们还嘟囔服务员怎么不揭罩子就走了,然后一声巨响。”

“全炸死了?”李冬裘表情极度吃惊,“太猛了吧?”

“没有,那一桌只炸死了十个,有四个人浑身血淋淋地爬窗户跳出去逃走了。”朴姑娘说。

李冬裘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朴姑娘看着可爱又清纯,背地里是说炸死一桌人就炸死的主。果然人不可貌相。想想如果是自己遇到那种情况,是万万不敢这么干的。万一暴露了,屋里那些人肯定要掏枪出来开枪杀人。或者万一走得慢了一点,炸弹就当着自己面爆炸了。

朴姑娘听见李冬裘倒吸凉气了,又忽然变了口气,“哎呦事后想想简直吓死人。放平时我也不敢那么干的。主要是那天早晨我在厨房偷了点白酒喝。我老家那边清酒度数都很低的,三瓶两瓶灌下去没问题,谁知道厨房里那种白酒度数那么高,我仰脖一大口下去,差点辣死,过了一会儿就有点上头。喝上头了办事就不过脑子。”

“所以我今晚也带酒来了。”朴姑娘说着把手伸进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金属小酒壶,仰头喝了一大口。